A. 雨水井、污水井、閥門井離建築物的距離規范規定最小是多少啊
雨水井、閥門井2米,污水井3米
B. 市政路雨水 污水 中水檢查井井室高度各是多少
市政雨水管道的檢查井井室高度一般為:1.8米;
污水檢查井的高度為:管徑+1.8米,內也就是滿足一個容人站立的高度;
中水檢查井一般是閥門井等,其高度和管徑有關,至少要滿足閥門的安裝高度,不同管徑的閥門的高度是不一樣的,井室高度從1.2米—2.0米不等。
C. 求市政排水工程,雨污井定位放線及高程的允許偏差是多少
井口高程制:
農田或綠地:+20mm;
路面:與道路規定一致;
井底高程:
開槽法管道鋪設:
Di《=1000mm,正負10mm;
Di》1000mm,正負15mm;
不開槽法 管道鋪設:
Di<1500,+10,―20 ;
Di≥1500,+20,―40 。
定位放線:
平面軸線位置:15mm;
資料來自GB50268-2008《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D. 室外排水井,井底與排水管是否設置高差,高差多少,規范上有規定嗎
有的,請參閱 GB 50014-2006(2011版)《室來外排水源設計規范》相關部分。
排水井分為流槽井和落底井:流槽井,排水井井底即為排水管管底,是沒有高差的;落底井的話,井底比下游排水管底低30cm(圖集取值,高差沒有規范硬性要求)。具體可參見《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屬設施》(06MS201-3)
E. 污水井和雨水井從外觀上有什麼區別
污水井一般要高出地面20公分,以免雨水流進去
雨水井不用
F. 室外「雨水井」和「污水井」需要隔多遠距離
室外「雨水井」和「污水井」需要隔至少30m的距離。
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規定,以地下水為水源時,水井周圍30M的范圍內,不得設置滲水廁所、滲水坑、糞坑、垃圾堆和廢渣堆等污染源,並建立衛生檢查制度。
G. 雨水井與污水井的標高哪個高
起始井中污水井比雨水井低100mm
H. 雨水井和污水井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雨水井,其側面有孔與排水管道相連,底部有向下延伸的滲水管,可將雨水向地下補充並使多餘的雨水經排水管道排走。
2、污水井(bilge well),是船舶污水臨時安置的小型容器,也是船舶艙底水系統的組成部分。
二、作用不同
1、雨水井,其側面有孔與排水管道相連,底部有向下延伸的滲水管,可將雨水向地下補充並使多餘的雨水經排水管道排走,減緩地面沉降及防止暴雨時路面被淹泡,井中尚有籃筐,可攔截污物防止堵塞排水管道,並便於清理。
2、艙底水系統是將艦船貨艙和機爐艙等的艙底水或雙層底內的積水和滲進水排出舷外的管路系統。污水井就起到臨時收集機艙中產生的含油污水等艙底水的作用。
(8)污水井雨水井高低相差多少公分擴展閱讀
要求
1、應設有有效的艙底水排放系統,以能抽出及排干任何水密艙中的水,不包括裝有淡水、燃油、液貨並有有效排水裝置的處所。
2、所有與艙底排水設備有關的分配箱和手動閥,應設在通常情況下可到達之處。
3、當船舶橫傾超過5°時,至艙壁甲板或至干舷甲板的干舷分別使甲板邊緣浸水,則應設有足夠數量、適當尺度的泄水孔直接將水排向舷外。
4、所有機艙污水井應設有高位報警裝置。
對客船的附加要求:
5、客船海損後,船舶無論正浮或橫傾,艙底排水系統均應能操作,對形狀特殊的艙室可增加吸水口,艙內布置應能使水流入吸水口。
6、至少有3台動力泵與艙底水總管相連,其中一台可由推進機械帶動。
如可能,動力艙底泵應置於分開的水密艙內,其布置應使這些艙室不至於因同一破損而同時浸水。
7、海水進水閥及其直接進水閥的閥桿應延伸至高於機艙平台處。
I. 雨水井污水井相距有規范嗎
以下抄是《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4-2006)》上襲關於此條款的解釋,供參考。
4.4.2 關於檢查井最大間距的規定。
根據國內排水設計、管理部門意見以及調查資料,考慮管渠養護工具的發展,重新規定了檢查井的最大間距。
根據有關部門意見,為適應養護技術發展的新形勢,將檢查井的最大間距普遍加大一擋,但以120m為限。此項變動具有很大工程意義。隨著城市范圍的擴大,排水設施標準的提高,有些城市出現口徑大於2000mm排水管渠。此類管渠的內凈高度可允許養護工人或機械進入管渠內檢查養護。為此,在不影響用戶接管的前提下,其檢查井最大間距可不受表4.4.2規定限制。大城市幹道上的大直徑直線管段,檢查井最大間距可按養護機械的要求確定。檢查井最大間距大於表4.4.2數據的管段應設置沖洗設施。
J. 市政路雨水 污水 中水檢查井井室高度各是多少
市政雨水管道的檢查井井室高度一般為:1.8米;
污水檢查井的高度為:管徑+1.8米,也就是滿足一個人站立的高度;
中水檢查井一般是閥門井等,其高度和管徑有關,至少要滿足閥門的安裝高度,不同管徑的閥門的高度是不一樣的,井室高度從1.2米—2.0米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