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躉船可以儲存多少污水

發布時間:2023-01-09 06:36:30

A. 油品如何裝卸及輸送

油品輸送除管道直輸外,還有水運、鐵路、公路運輸幾種形式。大宗原油主要靠管道和水運輸送。目前我國成品油輸送中,鐵路約佔50%,水運約佔20%,公路約佔23%,管道直輸大約佔7%,後者已在上節討論。本節主要介紹鐵路、水運和公路輸送的裝卸設施。

一、鐵路裝卸設施輕油裝卸設施由輸油設備、真空設備和放空設備組成。如圖8-23所示,輸油設備用於輸轉油罐車與儲油罐內的油品,包括裝卸油鶴管、集油管、輸油管和輸油泵等。真空設備的作用是抽氣引油罐泵和收凈油罐車底油,即掃艙,包括真空泵、真空罐、真空管道和掃艙短管等。在裝卸完畢後,放空設備將管線中的油品放空,以免輸送其他油品時造成混油或易凝油品凍結於管線中。

圖8-39浮球式消氣器

3.汽車卸油台目前,主要用停靠式卸油台,汽車可直接在卸油台邊停靠。卸油台下部裝有油罐或將汽車卸出的油直接通過管道送到輸油罐中。

4.汽車發油台汽車發油區、發油台的布置都應服從發油工藝的需要。發油台是發油區內的主要建築物,是油庫對外經營服務的主要場所,主要有停靠式和通過式兩種。

用戶汽車可直接在停靠式發油台邊停靠提油。停靠式發油台形式多樣,外形與普通房屋建築相近的是普通形;圓形的稱發油亭;還有扇形、半圓形等。退靠式最為多見,若場地寬敞,可設計成側靠式。停靠式發油台的房檐較短,不能有效遮風擋雨,不少油庫在發油台邊搭建玻璃鋼雨棚進行彌補。

發油台一般為兩層。上層是發油操作室,通常安裝一些計量儀表和設備,環境比較舒適。輸油管道、機泵等安裝在下層。發油台兩側的通道是發油作業的操作平台。裝有汽車鶴管、加油槍等加油灌桶設備。下層常設計成半地下式的,以使平台高度方便上下汽車和平台。下層需要通風和採光,平時要求兩側開門通風,以保持乾燥。下層通常設有可靠的擋排水設施以防雨水倒灌。有些粘油發油台採用敞開式,在上層操作台可直接觀察到下層發油泵的運轉情況。這種發油台要求寬度大、佔地多。

停靠式發油台所需調車場地小、發油設備集中、便於管理,特別適於只需一個集中發油台的中、小型油庫。但由於設備過於集中,有時操作不便。較大油庫一般有多個發油台。

通過式發油台又可分為棚架通過式和綜合通過式。棚架通過式是一種棚架結構的發油台,發油設備安裝在棚架上。頂棚寬度應足以遮住一輛汽車。拉油汽車直接進入發油棚,停在指定的位置上加油。一般由用戶自行將汽車加油鶴管或加油槍放下進行加油。有些油庫建成兩層走廊式,計量儀表和控制設備安裝在上層;下層是通道,並用於汽車停靠。發油棚一般設在發油區中間,總控制台和發油泵房位於發油區一側。全套設備由總控制台統一控制,有利於發展油庫的自動化工藝。發油棚前後都需要汽車調車場地,佔地面積大。

綜合通過式具有停靠式和棚架通過式發油台的綜合特徵,應用很廣。其建築特徵是將發油工藝設備按品種分散成若干個停靠式發油台,發油台之間採用頂棚相互連成一個整體。相鄰兩個發油台間形成一個通道。綜合通過式發油台多採用側靠式,發油台兩邊可同時工作。每個車位都有相應的發油設備。發油台前後也須設調車場地,佔地面積較大。發油台一側可設兩個車位,以減少佔地。每個發油台都具有停靠式發油台的結構特徵。

綜合通過式發油台的建築將發油區連成一體,可較好地利用空間,美化環境。發油台分成若干個單元,使發油工作責任明確、互相不幹擾,創造了較好的工作環境,而且方便用戶。這種發油單元分散的建築形式不利於整體的自動化控制。隨著生產的發展、管理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勢必對發油台的形式和工藝提出更高的要求。

B. 3000噸躉船的設計前沿水深是多少

目前來講的話,設置的前沿水深只有500米左右,還是比較潛的。

C. 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第一條 為了防治飲用水源污染,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重慶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源污染防治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飲用水源分為集中式飲用水源和分散式飲用水源。城鎮公用自來水廠和企業自備水廠的取水水源為集中式飲用水源,其他取水水源為分散式飲用水源。第三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生活污水和垃圾的綜合整治。
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設置的監督管理。
海事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船舶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並有權檢舉、控告污染飲用水源的行為。第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應按照《重慶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規定》,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劃定相應的水域、陸域(以下稱飲用水源保護區),採取特別措施予以保護,保證飲用水源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主城區內公用自來水廠和服務人口在2萬人以上的企業自備水廠以及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城鎮的公用自來水廠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擬訂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六條 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分為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其中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設準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第七條 在地表水飲用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新設置排污口;
(二)使用劇毒農葯;
(三)使用有毒物捕殺水生生物;
(四)清洗船舶、車輛和裝貯過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
(五)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第八條 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本辦法第七條(一)至(五)項所列行為;
(二)新建、擴建污染飲用水源的建設項目以及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設項目;
(三)超過國家或者本市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排放污染物;
(四)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
(五)設置水上經營性餐飲、娛樂設施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貨棧。第九條 在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本辦法第八條(一)至(五)項所列行為;
(二)排放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
(三)堆存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及其他有害物品;
(四)新設油庫以及與供水無關的碼頭、躉船和錨地;
(五)放養畜禽或從事水產養殖;
(六)機動船舶在湖庫保護區內行駛、作業;
(七)旅遊、游泳和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源水體的活動。第十條 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由市、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水利、國土資源、衛生、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飲用水水源地所處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質條件、供水量、開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情況提出劃定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一條 在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利用污水灌溉農田;
(二)利用土壤凈化污水;
(三)施用高殘留或劇毒農葯;
(四)利用儲水層孔隙、裂隙、溶洞以及廢棄礦坑儲存石油、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農葯等;
(五)利用溶洞、滲井、滲坑、裂隙排放、傾倒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廢棄物;
(六)使用無防止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貯存含病原體的污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第十二條 本辦法公布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排污口,由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或將污水引至保護區外排放。
本辦法施行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已堆存的固體廢物,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責令責任單位或有關部門限期清除。
本辦法施行前在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水上經營性餐飲、娛樂設施和油庫以及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貨棧,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海事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經營或遷移。

D. 下水造句-用下水造句

一、大噴泉旁邊,有幾個小的低矮的噴泉,從同一個地 下水 管噴出後,就奔向了四面八方,形成了一朵盛開的玫瑰花,而旁邊的那一朵,真想五彩繽紛的菊花,太漂亮了!

二、增產不節約,好似無底鍋,節約不增產,太陽底 下水 一碗。民諺

三、不 下水 ,一輩子也不會游泳;不揚帆,一輩子也不會撐船。這就是實踐的重要性。

四、卷地風來忽吹散,望湖樓 下水 如天。

五、不 下水 ,一輩子不會游泳;不揚帆,一輩子不會撐船。

六、 下水 方知水深淺,探索真理靠實踐。民諺

七、墨色沉,月花影,聽取月中嫦娥吟,看盡樹 下水 袖舞,賞析宮中笑花靨,嘗遍世間園月餅。

八、吳山越山山 下水 ,總是凄涼意。江流今古愁,山雨興亡淚。沙鷗笑人閑未得。

九、金錢美女不 下水 ,花言巧語不受騙。

十、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卻 下水 晶簾,玲瓏望秋月。

十一、青蛙的鼓噪,阻止不了河馬 下水

十二、看見有人落水,他不顧一切地跳 下水 去救人。

十三、 下水 道被堵塞了,街上到處都是污水。

十四、人生就像餃子,無論是被拖 下水 ,扔下水,還是自己跳下水,一生中不?一次渾水就不算成熟。

十五、上山方知山高低, 下水 方知水深淺。

十六、她教起書來就像鴨子 下水 般輕而易舉。

十七、如果一個游泳運動員,40多天沒有 下水 ,就相當於四年沒有游泳。

十八、泰坦尼克號 下水 「愛的海洋」,我們的愛情乘風起航。你的名字,是詩間美麗憂傷;你的笑容,是海上壯麗晚霞;你的形象,是我「愛的影片」里最美的主角。

十九、這座水 下水 晶宮雕欄玉砌,別具一格。也作「玉砌雕欄」。

二十、他之所以被人拉 下水 ,是由於他自己思想作風有問題,物腐蟲生,這才給壞人以可乘之隙。

二十一、出殼不久的小鴨子, 下水 就會游泳,這是它的本能。

二十二、河清流通見底,如同一條透明的藍綢帶。一群小魚頂著水游過來。它們一會兒浮出水面,一會兒潛 下水 底不見了。突然,小烏龜從水底鑽出來,有的和小魚賽跑,有的出來散步,還有的游上水面透氣呢。

二十三、夏天的小河可熱鬧了,鄉村裡的孩子們全身光溜溜的,跳進小河裡。他們像一條條小泥鰍在水裡鑽上鑽下,一會兒冒出頭來,一會兒沉 下水 底。有的在河裡比賽游泳,有的在岸邊捉迷藏。啊,小河真是孩子們玩耍的樂園。

二十四、我的爸爸四十來歲,個子高高的,一雙明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的手很巧,鄰居家的 下水 道堵了,他就幫人家掏;別人家的電器壞了,他就幫人家修。街坊鄰居都說他是熱心腸的人。

二十五、桂林像一座「水城」,儼然不同於威尼斯的紅色小樓河道縱橫,卻別有一番風韻。走進桂林,撲面而來的是一股濕氣。放眼四周,處處是朦朧的水汽,空氣潮濕的快要地 下水 來!讓人有種身處夢境之中的錯覺。

二十六、只見他雙腳向後蹬,雙手向外劃,像只青蛙一樣向外游,過了一會兒,我可以 下水 游泳了,由於受到了爸爸的啟發,我記住了游泳的要領,又藉助救生圈,一趴到水面上就放鬆身體,馬上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在水面上游來游去了。

二十七、本簡訊屬水貨,收到的人柔情似水,閱讀的人如魚得水,儲存的人全被拖 下水 ,今天是世界水日,做事不能拖泥帶水,請多多轉發灌水!

二十八、戀愛的人踹到床腿時會啊得一聲歪倒在床哀嚎半天,演技連最好的演員也比不過;單身的人只會發出噝得一聲,如同第一滴雨水落在被曬得炙熱的 下水 道蓋上,之後孤獨像烏雲傾城大雨如注,瞬間淹沒了痛感。

二十九、為了防患未然,市政府決定在雨季來臨前,疏浚市區所有的 下水 道。

三十、雨水到,財氣到,福氣到,運氣到,願所有的不順隨著雨水一起流到 下水 道,願所有的好運伴著雨水一起澆灌春麥苗。雨水節氣,祝願朋友你開心為妙!

三十一、經過這個小插曲,孫楊第二次 下水 故意慢點,接著他胸有成竹地游啊游,到終點時竟超出了世界紀錄3秒多!

三十二、晨泳最痛苦,是 下水 那一刻,其後漸入佳境,一種遙遠而透明的蘭色。

三十三、為了擴充養殖池的面積,不斷地超抽地 下水 ,這種做法猶如殺雞取卵。

三十四、不要和陌生男人聊天和接受他們的搭訕。特別是不要叫送煤氣的送外賣的還有修 下水 道的。

三十五、發展養殖業就好比種莊稼一樣,得因地制宜,千萬不能想過去那樣一竿子打 下水 ,搞一刀切,還得尊重主人的意願。

三十六、小雷口口聲聲喊著要去學游泳,可到了游泳池,又不敢 下水

三十七、舉世聞名的科學家在看到有人落水後不假思索的跳 下水 去,令不少旁觀者深有感觸。

三十八、對我而言,政治權力猶如 下水 處理場的廢物一般。如果不這樣,將會造成社會上的混亂。然而,窩在那裡的人身上必定有揮不去的腐臭味,我對他們是避之惟恐不及呀!

三十九、你自己犯了錯,不知悔改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拖人 下水

四十、我的小金魚掉進 下水 道里了,我非常傷心,這種滋味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四十一、暑去寒來春復秋,夕陽西下水東流。

四十二、小明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看到有小朋友掉水裡去了,他義無反顧的跳 下水 救人。

四十三、為了防患未然,市政府決定在雨季來臨前,疏?市區所有的 下水 道。

四十四、如今,由於沒有樹木來保障地 下水 源供給,水庫周圍變得寸草不生。

四十五、這些專搞投機倒把的人,用盡種種手段拖人 下水

四十五、造 句 網和收集優質句子,使您在.

四十六、這個 下水 道需要疏通。

四十七、要學會游泳,就必須 下水

四十八、青翠欲滴:翠綠得要滴 下水 來,將要滴出來。給予人以生命蓬勃的感覺。形容樹葉顏色十分青翠,上面的水像快要滴下來似的。多指植物或之類的十分青翠。

四十九、我口渴了,請幫我澆 下水 吧!

五十、新衣服 下水 後一般都會收縮一點。

五十一、她奮不顧身跳 下水 去救人,這種捨己救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五十二、紫霞離開了我,師傅又太嘮叨,牛魔王借我的錢不還,好不容易買 下水 簾洞又被菩薩收購,還好到了中秋節,祝二師弟節日快樂。

五十三、朵朵白雲白雲點綴下水光接天,如同玉帶一樣的大橋蜿蜒在河面上。

五十四、要學會游泳,就必須先 下水

五十五、在洪水到來之際,共產黨員首當其沖跳 下水 去,接著戰士們相繼也跳了下去,正是由於他們奮不顧身的精神,才保住了大堤,保住了城市。

五十六、發展養殖業就好比種莊稼一樣,必須要因地制宜,千萬不能像過去那樣一竿子打 下水 ,搞一刀切,我們還必須要尊重主人的意願。

五十七、空氣壓縮機會產生大量的含油冷凝物,而這些油污混合物是不能直接排放到開放的 下水 道、公共排水系統或者天然河流內的。

五十八、金礦的開采會產生大量的廢渣和廢礦石,氰化法提金則產生大量含氯廢水,如果未能妥善處理,將嚴重污染地表水和地 下水 ,以及周邊生態環境。

五十九、國際上,特別是美國和歐洲國家,早就開展了對農葯污染地 下水 的研究,並提出了許多控制措施。

六十、淺層承壓水含水組的地 下水 質變化特徵和潛水基本一致.

六十一、雖然她很慶幸 下水 道檢修孔當時不是滿的,但這並沒有讓它看起來不明顯。

六十二、檢查員記 下水 平儀的品牌名,好像告訴承包商他的儀器有問題。

六十三、山東省費縣地處魯中山地,地質條件復雜,地 下水 資源比較豐富。

六十四、概要敘述了灰色局勢決策分析的原理及其在環境質量評價中的應用方法,就阜新新邱露天煤礦排土場淋溶水對附近於家溝地區地 下水 環境質量的影響進行了評價研究。

六十五、針對大船 下水 激起的波浪造成固定躉船錨鏈斷裂的問題,分析了大船下水激起的波態是孤立波。用近似方法確定了孤立波的波高。

六十六、例如羅馬人便修建了導水管,將清潔水引入城鎮,並清除 下水 道污物.

六十七、本文將GIS空間分析技術、地質統計學方法和非線性模型相結合,以廣西黎塘地區為研究區,定量評價了岩溶地 下水 富水性。

六十八、當挖方位於自然地 下水 面以下時或有地下水流經時,排水就成為一個主要的工序。

六十九、根據將樂縣地 下水 資源實際狀況提出了開發保護對策。

七十、以寧陵灌區為例,對平原淺層地 下水 庫設計參數的確定、開采方案的擬訂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為制定詳細的地下水開發利用規劃提供了依據。

七十一、石家莊城市化與地 下水 之間的相互作用機理研究具有典型示範性。

七十二、1、有些地方也許這一輩子都只會去一次,所以和誰一起去,非常重要。2、我們都生活在 下水 道里,但依然有人夜夜仰望星空,3、愛情是奢侈品,有最好,沒有也能活。4、千變萬化的是人生,紋絲不動的是命運。獨木舟

七十三、而地面灌溉法的灌溉水常使各種鹽分和化肥進入地 下水 源。

七十四、初步分析認為,這是地 下水 的水文地球化學環境變化及其對圍岩產生機械、化學潛蝕作用的結果。

七十五、防止進入 下水 道、排洪溝等限制空間(造句 網 )。

七十六、灌溉的大量的水往下滲入地 下水 面,如果沒有排水系統的話,地下水面會上升,同時把溶解的鹽帶向地表。

七十七、而許多地區仍然遭遇鹽鹼、河流甘苦和地 下水 位低等問題.

七十八、本文採用GMS,實現了對該區長江以南深層地 下水 的三維數值模擬。

七十九、由於水田面積迅速增加,導致三江平原井灌水稻區地 下水 位持續下降,吊泵、局部超采現象時有發生。

八十、著重論證了在浦東待開發的新區,實行地 下水 「分質供水,優質作用」的利與弊。

八十一、即將 下水 的新客輪飾以鮮紅的絹花,掛滿彩旗,打扮得很漂亮.

八十二、在警衛室中,Sucre站在挖出的洞里,用鐵錘用力砸向 下水 管道的上部外殼。

八十三、在垃圾填埋場中,土工膜可以隔離垃圾體與周圍環境,避免地 下水 受到污染。

八十四、水庫邊散步,為救落水寵物狗,一女一男先後 下水 ,小狗獲救,而情侶二人卻再沒有上來。

八十五、同時,為了創造一個在地 下水 位下施工的良好作業環境,又用大口井法來降低地下水位。

八十六、地 下水 有孔隙潛水、基岩裂隙水和構造帶脈狀裂隙水三種類型。

八十七、總結地 下水 對土坡穩定性的多方面影響.

八十八、利用通透杯測定了不同溫度 下水 汽在含硬脂酸包覆滑石粉環氧塗層中的滲透率,通過計算求出了水汽在塗層中傳輸的表觀活化能。

八十九、地 下水 的礦化度總體呈上升趨勢,在1988年出現了一個小高峰,並轉為平穩趨勢,後又有所上升。

九十、她經不起金錢的引誘,被拉 下水 了.

九十一、把機油、油漆、防凍劑、溶劑容器或剩餘物送到有害廢物投放地,不要把它們倒在雨水渠或 下水 道中。

九十二、在水庫邊上,機警的小野鵝最初看到波浪起伏的水面時誰也不敢嘗試它們的第一次 下水 .

九十三、通過適量地 下水 在育苗中的使用,使蟹苗在抱卵率、大眼幼體產量、生長速度及成活率等技術指標上有明顯提高,這對中華絨螯蟹育苗研究和指導養殖有重要意義。

九十四、其原因是防污措施不到位,廢水排放總量未得到有效控制,地 下水 防污性能差。

九十五、地 下水 深度沿著運河的對准線變化的.

九十六、疏通洗滌槽、抽水馬桶、 下水 道等.

九十七、泡沫最終破裂後,不僅消費者的開支受到影響,也把全球經濟拉 下水

九十八、環保主義者稱引流河水會導致地 下水 位下降和水井乾枯。

九十九、一般毛紡廢水直接排入城市 下水 道。

一百、另外,在鎮江下蜀黃土磁化率測量中還發現,地 下水 的浸泡對剖面樣品的磁化率有著較大的影響。

一百零一、目前,在地 下水 開發工作中,國內不少地區有泥灰岩作為隔水層或弱透水層。

一百零二、填土的滲漏可能污染地 下水 和地面水.

一百零三、鹽漬土的形成於地 下水 位高低和礦化度的大小密切相關,一般地下水位越高,潛水蒸發量越強烈,土壤積鹽就越多.

一百零四、我想這顆黏菌應該是跟著地 下水 的改道,慢慢移動到金字塔下面的,一個偶然的機會,它從地泉進入到了墓室的夯土層。

一百零五、根據喀斯特地區特殊的地質地貌,探討了喀斯特山區地 下水 庫的成庫條件及滲漏問題。

一百零六、該船幾經周折拖宕後,已准備 下水 .

一百零七、沖管盤根總成採用盒式結構,可在鑽台上迅速更換,不須拆 下水 龍帶和鵝頸管。

一百零八、整個洛城的 下水 道細分圖,忽一眼看過去,還是讓人有些眼暈的。

一百零九、地 下水 文學問題相似求解的有效性是受到限制的。

一百十、本文參考多個地區水文地質狀況、地 下水 開采情況及治理措施,總結了地下水超採的危害,並對地下水的開采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百十一、該方案將所取地 下水 源經過三級串聯換熱後再回灌至地下,能在減少取水量的情況下滿足空調和採暖的需求。

一百十二、加油站地下儲油罐的滲漏,造成土壤及地 下水 的污染.

一百十三、針對地 下水 主要是通過物理化學作用軟化了滑面帶岩體的特點和機理,建立了此類邊坡劇動式災變的位移判據。

一百十四、從井 下水 泵房現場情況出發,提出液壓可控閘閥設計方案,並通過試驗結構驗證其可行性。

一百十五、倒泔水時過濾一下,否則容易堵塞 下水 道.

一百十六、蒸汽輾壓機先把路基的沙礫輾平,然後才倒 下水 泥.

一百十七、靜樂井是山西省地 下水 觀測網中的一口地震觀測井。

一百十八、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可能會把其他產業,比如鋼鐵產業,拉 下水 .

一百十九、地 下水 污染系統,一般由非飽和帶與飽和帶兩子系統組成,潛水面為兩者的界面。

一百二十、地 下水 水頭在含水層中的分布已有許多研究成果,但在相對隔水層中的分布還缺乏深入研究。

E. 躉船有多少電纜

2600米的電纜。躉船有2600米的電纜,躉船是無動力裝置的矩形平底船,通常固定在岸邊,最初僅作為浮碼頭使用,用於裝卸貨物或供行人上下,後隨著時代的發展,也被用作商業傳輸。

F. 38米長11米寬的躉船吃水是多少米

38米長11米寬的躉船吃水
約為4-4.5米
躉船(dǔn chuán),無動力裝置的矩形平底船,通常固定在岸邊,最初僅作為浮碼頭使用,用於裝卸貨物或供行人上下,後隨著時代的發展,也被用作商業、娛樂及水上學校等使用。

G. 長江「黃金水道」如何打造綠色航運

在8月4日於武漢舉行的「大江奔流――來自長江經濟帶的報道」媒體見面會上,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局長唐冠軍表示,發展航運必須保護生態,要將「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貫穿長江航運規劃、建設、發展等各個領域,著力推進長江航運綠色發展。

在綠色船舶建設方面,加快推進船型標准化,重點推進老舊船舶拆解,推廣標准船型、三峽船型和清潔能源動力船,三峽庫區載貨汽車滾裝運輸船舶基本實現標准化。同時,還強化了長江干線船舶污染防控,在船舶污染總量風險防控上做減法,在監管與應急處置能力上做加法,在防污體系、制度建設上做乘法,在綠色倒逼、排放懲罰上做除法。

積極推動綠色港口創建,加快重慶果園、武漢陽邏、南京龍潭等一批沿江港口岸電設施建設,積極支持沿江港口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推動LNG加註站碼頭、洗艙站布局規劃建設,進一步提升長江港口綠色發展水平。

大力開展打擊破壞長江生態和航道、岸線資源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加大非法碼頭治理,嚴查非法傾倒垃圾行為。

唐冠軍說,接下來將進一步推進綠色航運發展,主要目標是《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准》的有效實施(7月1日起實施),「船上儲存、交岸處置」為主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初步形成;確保飲用水源保護區不受船舶污染;100%完成系統內公務躉船搬遷、公務船艇(躉船)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改造。

來源:中國新聞網

H. 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內容介紹

第一條為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主城區的城市建成區和主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
第三條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公眾參與、社會監督以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環境衛生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教育、文化、衛生、園林等部門,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民的市容環境衛生意識。
第五條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屬的市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
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與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相關的行政機關,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完善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設備,提供市容環境衛生公共服務,按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任務核定所需事業經費。
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組織編制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七條市、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環境衛生設施、戶外廣告、洗車場等專業規劃,制定市容環境衛生標准,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整潔優美市容環境的權利,同時負有愛護市容環境衛生的義務,對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有權勸阻和舉報。
各級人民政府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條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實行責任區制度。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由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劃分,並與責任單位簽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
第十一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單位按照下列規定具體劃分:
(一)城市主、次幹道由環境衛生管理單位負責;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等市政設施由市政設施管理單位負責;
(二)道路兩側建築物外牆立面至道緣石的區域,由道路兩側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三)橋梁、隧道、輕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鐵路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和文化、體育、娛樂、游覽、公園、綠地等場所,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五)飛機、火車、汽車、纜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由經營管理者負責;
(六)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由本單位負責;
(七)社區、背街小巷、邊坡、人行梯道等,由街道辦事處或環境衛生管理單位負責。已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八)集貿市場、展覽展銷場所、商場、餐飲店,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九)建設工地由建設單位負責,整治土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權單位負責;
(十)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由環境衛生管理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水域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單位按照下列規定具體劃分:
(一)公共水域和江河的灘塗、岸坡等公共場地,由市或區縣(自治縣)環境衛生管理單位負責;
(二)港口、客貨碼頭作業范圍水域,由經營單位負責;
(三)江河沿岸各類設施所在水域,由設施經營者或所有者負責;
(四)各類船舶上的垃圾、糞便、污水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由船舶經營者或所有者負責。
第十三條城鄉結合部或者行政轄區的接壤地區責任不清的,以及對責任單位的確定存在爭議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要求:
(一)市容有序,無亂擺攤、亂搭建、亂堆放、亂掛曬、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等行為;
(二)環境整潔,無暴露垃圾、渣土、糞便、污水,無蚊蠅孳生地;
(三)按規定設置環境衛生設施,並保持整潔完好;
(四)水域沒有明顯聚集漂浮物。
第十五條責任單位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權要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責任單位不履行責任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可委託有關專業單位代履行,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或責任人承擔。 第一節 道路容貌管理
第十六條在道路上的通訊、郵政、電力、有線電視、公交客運、環境衛生等設施,應保持完好、整潔。出現污損、殘缺的,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清洗或修復。
未及時清洗或修復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清洗或修復,逾期不清洗或修復的,處以每日五十元的罰款。
第十七條行道樹、人行道綠帶、車行道隔離綠帶、橋頭和立交橋的綠帶、交通轉盤花壇等道路綠化應當管護良好,保持美觀、整潔。
綠帶、花壇(池)內的泥土土面應低於邊緣石0.1米以上。
第十八條道路上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主幹道、距主幹道道緣石五十米范圍內的次幹道及其兩側設置停車場和經營性攤點、亭、棚;
(二)在次幹道及其兩側從事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活動;
(三)臨街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牆設置攤位擺賣、經營;
(四)在樹木和護欄、路牌、電線桿等設施上吊掛、晾曬物品;
(五)在橋梁、人行天橋上擺攤、兜售物品;
(六)在地下通道擅自擺攤、兜售物品;
(七)在主、次幹道或窗口地區派發經營性宣傳品。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可暫扣佔道經營物品。
主城區的主幹道由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其他地區的主幹道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
第十九條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廣泛徵求居民意見,制定在非主幹道兩側設置臨時佔道經營點的規劃並予以公布。
第二十條申請在非主幹道兩側臨時佔道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是失業、待業人員或殘疾人員;
(二)經營范圍必須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務;
(三)經營設置點必須符合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布點規劃。
第二十一條申請臨時佔道,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有效證明向所在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在徵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意見後,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許可的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臨時佔道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材料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臨時佔道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審批機關規定的地點和時段內經營;
(二)按規定設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圍環境整潔;
(三)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不妨礙行人和車輛通行;
(五)不危害公共安全。
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銷臨時佔道經營許可。
第二十三條臨時佔道許可證不得轉讓或出租,違者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並在三年內不得再行申請。
第二十四條臨時佔道攤區的清掃保潔、垃圾處置由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十五條臨時佔道經營的,應當繳納臨時佔道費。臨時佔道費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條未經批准,擅自佔道經營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
第二十七條開挖道路或在道路上維修管道、疏浚排水設施或栽培、整修植物等作業,應按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者應當及時清除渣土、淤泥、污物、枝葉,保持路面清潔。其中可能產生揚塵的施工應當採取濕法等能有效防止揚塵的作業方式。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經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批准臨時佔用道路堆放建築材料的,應當放置整齊,散體、流體物料應當圍擋存放。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節 建築物容貌管理
第二十九條臨街建築物外觀應當保持整潔、完好,出現污漬、破損的,應當及時清洗、修復。未及時清洗、修復的,責令限期清洗、修復;拒不清洗、修復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代為清洗、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三十條在建築物平街層外牆安裝的空調、排氣扇,底部應高於人行道路面二米。
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強制拆除,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主、次幹道兩側建築物的業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築物頂部、平台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築物臨街面超出建築物牆體設置防護網或吊掛物品,不得設置遮陽傘、篷蓋。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強制拆除,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主、次幹道兩側的建築物前,需要設置隔離設施的,應當採用綠籬、花壇、草坪、柵欄等作為隔離設施,其造型、色調應與周圍環境協調,並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修建封閉式隔離設施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主、次幹道以外的其他地區的建築物,需要設置遮陽傘或篷蓋的,應當按照高度不低於2米,伸出寬度不超過1.5米的標准設置,並保持整潔、美觀。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強制拆除,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節 戶外廣告、標牌、燈飾容貌管理
第三十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主城區的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主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該區縣(自治縣)政府駐地城區的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戶外廣告設置的技術規范由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組織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第三十五條主城區的區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違反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作出的審批許可,由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審批部門予以撤銷;拒不撤銷的,由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直接撤銷,並責令作出許可的審批部門限期拆除。由此給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作出許可的審批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戶外廣告應保持安全完好,無破損、污跡和嚴重褪色;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牌)、燈箱等形式的戶外廣告應保持顯示完好。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十五日內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處以每日五十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機關、團體、部隊、院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字型大小、標志等牌匾和標識,應當無污損、無殘缺。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利用充氣式裝置在公共場所設置非經營性宣傳品的,設置期限不得超過十日,並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利用充氣式裝置在公共場所設置臨時經營性宣傳品的,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的有關規定辦理。
廣告經營者應保持充氣式裝置的整潔美觀,無破損殘缺。違反規定的,強制拆除,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禁止在樹木和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上亂張貼、亂刻畫、亂塗寫、亂吊掛。零星招貼物應當在固定的公共招貼欄中張貼。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清除,並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對在亂張貼、亂刻畫、亂塗寫行為中公布其電話號碼的行為人,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通知當事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通知電信業務經營單位採取暫停違法行為人使用的電話號碼等強制措施。
電信業務經營單位在收到通知的二十四小時內應當暫停違法行為人電話號碼的使用。違法行為人在暫停電話號碼使用期間接受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處理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通訊經營單位恢復其電話號碼使用功能。暫停及重新開通電話號碼使用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四十條鼓勵業主參與燈飾工程的建設。
燈飾設施應當安全、美觀、環保、節能。
燈飾工程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一節 清掃保潔管理
第四十一條清掃保潔責任單位應當建立清掃保潔責任制度,確定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及時履行清掃保潔責任。
第四十二條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應在夜間零時至六時全面清掃,白天隨時保潔,逐步實行機械化清掃作業。
機動車輛應當主動避讓正在進行清掃作業的環境衛生工作人員。
第四十三條集貿攤區市場、臨街門店的業主或經營者應當按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求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時清運垃圾,保持環境整潔。
違反前款規定的,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飼養寵物不得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寵物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飼養人應當立即清除。
不立即清除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愛護市容環境衛生,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
(二)不亂丟果皮、紙屑、煙頭及食品包裝等廢棄物;
(三)不將污水排放或傾倒在街面;
(四)不在非指定地點焚燒樹葉、垃圾;
(五)不在住宅樓、居民社區飼養雞、鴨、鵝、兔、羊、豬、食用鴿等家畜家禽。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並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節 水域環境管理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所稱的水域是指本條例適用范圍內的江河、湖泊、水庫等岸線內由水體、灘塗和岸坡等組成的區域。
第四十七條水域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籌措保障清理水域漂浮物必需的經費。
第四十八條水域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與當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簽訂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並落實責任人;
(二)制定責任區保潔制度;
(三)按照規定設置垃圾、糞便、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收集的垃圾、糞便、污水應當及時清運,進入垃圾、污水處理系統;
(四)及時清除責任區水域的垃圾。
第四十九條在水域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傾倒船舶垃圾;
(二)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糞便、污水;
(三)傾倒生活垃圾、建築垃圾;
(四)在水域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塗和岸坡堆放生活垃圾、建築垃圾。
違反前款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五十條水域范圍內的船舶、躉船或娛樂、餐飲等設施的所有者和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配備負責垃圾、糞便、污水接收處理等環境衛生事務的人員;
(二)設置垃圾密閉儲存容器和糞便、污水接收或者處理設施;
(三)建立垃圾、糞便、污水處理或者接收移交證明專用記錄薄;
(四)船舶垃圾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沖洗甲板或船艙不得將垃圾沖入水體;
(六)來自疫情港口的船舶產生的垃圾、糞便,應當先經衛生檢疫機構衛生處理後,方可委託清除。
違反前款規定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船舶經營管理者不能自行達標處理水域垃圾、糞便、污水的,可委託水上環境衛生服務單位代履行。受委託單位應當向委託方開具《船舶垃圾糞便污水接收證明》。
第五十二條船舶經營管理者應當如實記錄垃圾、糞便、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或接收轉運情況,《船舶垃圾糞便污水接收證明》應當保存一年,以備檢查。
違反前款規定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船舶垃圾、糞便、污水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行有償服務。
第三節 機動車輛清洗管理
第五十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設置的規范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主城區機動車輛清洗場所(含以維護、裝飾名義設置的機動車輛清洗場所)的設置規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核後公布執行。
其他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當地城區機動車輛清洗場所的設置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公布執行。
第五十五條在主城區的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保持整潔,機動車輛車身、車輪有明顯污跡塵土的,應當及時清洗。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五十元罰款。
第五十六條禁止在主、次幹道的車行道、人行道上設置機動車輛清洗、維護、裝飾場所。
依據規劃設置的車輛清洗場所,應當符合容貌標准,進出口道路應硬化處理,排污設施應符合有關技術規范。
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可委託有關專業組織代為拆除,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並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禁止在主、次幹道上清洗機動車輛。違反規定的,處五十元罰款。 第一節 生活垃圾管理
第五十八條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標准化收集管理,並逐步實行分類回收,綜合利用。
生活垃圾應當做到日集日清,車輛機具保持容貌整潔,密閉運輸,不得暴露、散落、滴漏。
不得將醫療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違反規定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生活垃圾處理場(廠)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技術、規程、規范和標准進行處理。
生活垃圾處理場(廠)達到填埋容量的,應當及時封閉,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經營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實行許可制度。經營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單位應當取得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
未經許可,擅自經營的,責令停止經營,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生活垃圾經營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條廢品收購、堆放場所應當對廢品圍擋、遮蓋,不得在居民社區、公共場所堆放、晾曬、焚燒廢品,污染周圍環境。違反規定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實行有償服務。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垃圾處置費。
垃圾處置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十三條糞便應當經無害化處理達標後排放。
糞便處理設施每年應當定期清掏,並按國家規定的設施維護標准進行維護,確保安全正常運行;未及時清掏或因清掏、維護不當,造成糞便外溢污染環境衛生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清掏疏通。清掏疏通費用由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負擔。
糞便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由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負責,產權不明的由環境衛生管理單位負責。
第六十四條區縣(自治縣)環保、建設等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糞便處理設施進行統一登記,建卡管理。
第二節 建築垃圾管理
第六十五條建設工地周圍環境應當保持清潔,拆除建築物、構築物應當採取濕法等有效措施作業,避免塵土飛揚。
違反規定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建築垃圾清運實行運輸許可制度。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建築施工單位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密閉式運輸車輛證明等有關資料,向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對提供的材料及施工現場、密閉運輸車輛進行審查、勘查,符合條件的,核發《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
未辦理《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運輸建築垃圾的,對建築施工單位處一千元罰款。
未按照批準的時間、路線清運,或未在指定的地點傾倒的,對機動車輛車主處以五百元罰款。
第六十七條禁止未採取密閉措施的車輛在城市道路上運輸建築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質。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可暫扣運輸工具,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密閉式運輸車輛運輸建築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質,未密閉運輸,造成飛揚、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責令及時清除,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可暫扣《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
第六十九條建築工地及垃圾處理場的進出路口路面應硬化處理,配設車輛沖洗設施(含排水溝、沉沙井等),保持周邊環境清潔。
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條工業區、旅遊景區、機場、車站、港口、碼頭、公園、體育場(館)、影劇院、賓(旅)館以及大中型餐廳、商場、集貿市場、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區等,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標准配套建設廁所、密閉式垃圾收容器、廢物箱等環境衛生設施,對公眾免費開放使用。
應當免費開放的廁所收取費用的,責令改正,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一條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及設計方案,應當徵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意見,做到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建設工程概算,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七十二條 不得擅自拆除、佔用、關閉公廁、垃圾站等環境衛生設施或改變其用途。
確需拆除、關閉和改變其用途的,應當經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批准,並按規劃優先重建或還建,其費用由拆除單位承擔。
拆除單位在提交拆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重建或還建環衛設施的方案。
不按規劃方案重建、還建被拆除的環衛設施,或者擅自佔用、關閉公廁、垃圾站等環境衛生設施的,責令改正,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拆除公廁、垃圾站等環境衛生設施的,責令限期原地或就近恢復。逾期不恢復的,按被拆除設施重置評估價格收取賠償金,並處重置評估價格二至三倍罰款。所收取的賠償金專門用於重建公廁、垃圾站等環境衛生設施。 第七十三條市和區縣(自治縣)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市容環境衛生投訴舉報制度。
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投訴舉報,接受投訴舉報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查處,並在受理投訴舉報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回復投訴舉報人。對投訴舉報不查處或不及時回復查處結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
第七十四條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建立日常巡查通報制度。
第七十五條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生活垃圾、糞便處理經營單位或管理者進行操作規程、處理技術、維護標准、危險防護等方面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加強監督檢查。
第七十六條生活垃圾、糞便處理設施的經營單位或管理者,可以委託有環境衛生監測資質的單位,定期對垃圾、糞便處理質量和設施維護進行監測,保障其安全運行。
第七十七條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對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實行監測統計制度。
環境衛生監測單位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糞便處理質量及設施運行安全的監測,其監測數據作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依據,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七十八條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及工作人員應嚴格執法,文明執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停止執行職務或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打罵、侮辱當事人的;
(二)行政執法中損壞當事人物品的;
(三)侵佔、私分暫扣物品、物件的;
(四)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法實施行政處罰或行政許可的;
(五)徇私枉法、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
(六)未出示證件執法的;
(七)未使用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及市財政部門印製的罰沒專用收據的;
(八)其他違法行為。
第七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工作。
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阻礙其履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當事人對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十一條本條例所稱主城區指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等九區的行政區域。
第八十二條建制鎮、風景名勝區和其它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可參照本條例執行,具體范圍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
第八十三條本條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8年3月28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2002年6月7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I.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內河水域安全管理的通告

一、本通告所稱的內河水域,是指黃浦江及其相連的支流港汊和出入市境水路卡口。

內河水域內設置管控區水域和核心管制區水域。黃浦江閘港至川楊河口下游100米處之間的水域和黃浦江南浦大橋至吳淞口之間的水域為管控區水域;黃浦江川楊河口下游100米處至南浦大橋之間的水域為核心管制區水域。二、公安機關、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根據世博安保工作需要,對進入內河水域的船舶及其承載人員和物品依法實施安全檢查。

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根據世博安保工作需要,依法採取禁航、限航等臨時性水上交通管制措施。採取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提前24小時向社會公布。三、本市實行船舶航行報告線制度。

需要進入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的船舶經過長江上海段瀏河口、圓圓沙以及黃浦江101燈浮、107燈浮、輪渡泰公線、輪渡臨浦線、關港、奉浦大橋等報告線時,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船名、船舶種類、船舶尺度、載貨性質以及進入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的時間和目的等情況,並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指揮。四、禁止下列船舶進入本市內河水域:

(一)未按照規定在始發港進行船舶信息報告、未辦理船舶簽證或者未通過專項安全檢查的船舶;

(二)未安裝全球定位系統(GPS)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

(三)未安裝甚高頻電台(VHF)的貨運船舶。五、禁止下列船舶進入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

(一)漁船(進入黃浦江蘊藻浜至吳淞口之間的水域除外);

(二)載運X類物質、高黏度或者凝固型Y類物質、毒害品、易燃液體,未達到國家規定的Ⅱ型船舶要求的散裝化學品船;

(三)載運危險貨物過境的油船、散裝化學品船、液化氣船;

(四)油船、瀝青船、散裝化學品船、液化氣船中,船齡超過12年的海船和船齡超過16年的河船。六、進入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的船舶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一)掛帆航行;

(二)航行時船速低於4節或者高於8節;

(三)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染物。七、在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內航行和停泊的游覽船、世博客渡船、世博交通船、躉船應當對生活污水排放設備實施鉛封,並設置與船舶垃圾、生活污水產生量相適應的處理裝置或者儲存容器。

在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內航行的1600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舶除符合相關國家標准外,還應當符合市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制定的技術標准。八、在管控區水域內經營游覽船的,經營人應當按照市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航行區域和航班計劃經營游覽業務。

在管控區水域內航行且船齡超過15年的游覽船,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向法定的船舶檢驗機構申請特別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從事相關經營活動,並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九、禁止下列船舶進入核心管制區水域:

(一)遊艇;

(二)游覽船(世博游覽船除外);

(三)未安裝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的船舶;

(四)載運爆炸性、放射性危險貨物的船舶。十、進入核心管制區水域的船舶不得進行壓載水排放、船舶污染物接收、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過駁、舷外拷鏟及油漆等具有污染風險的作業。十一、需要載運爆炸性、放射性以外其他危險貨物進入核心管制區水域的船舶,應當向上海海事局和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辦理護航、押運手續,在海事巡邏艇監護下通航,通航時間為每日晨光始(且不早於4時)至8時。十二、需要載運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進入核心管制區水域的船舶,其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備其在本通告施行期間的運輸總量,由海事管理機構實施總量控制。十三、世博游覽船、世博客渡船、世博交通船等世博專用船舶應當經海事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檢查合格後,方可從事營運活動。營運中應當嚴格按照市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航行區域航行,並在指定碼頭停泊。

除世博專用船舶以及水上執法船舶、工作船舶外,其他船舶不得在核心管制區水域內停泊。十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有處理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責令船舶離港或者停航、改航、停止作業,並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違反規定進入管控區水域、核心管制區水域或者在核心管制區水域內停泊的,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二)未按照規定辦理護航、押運手續或者報備危險貨物運輸總量的,可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J. 環境設施必須遵循什麼的原則

1 總 則
1.0.1 為了加強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提高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的整體水平,滿足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發展和完善的需要,促進城鎮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制定本標准。
1.0.2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
1.0.3 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潔衛生、方便實用、有利於環境衛生作業等要求,並應與舊區改造、新區開發和建設同時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
1.0.4 重大環境衛生工程設施的設置宜做到聯建共享、區域共享、城鄉共享、實現環境衛生重大基礎設施的優化配置。
1.0.5 環境衛生設施專業規劃應作為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的一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中,一並批准實施。
1.0.6 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除應符合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0.1 城鎮環境衛生所需的各類設施,必須統一規劃和設置。其規模與型式應根據生活廢棄物產量、收集方式和處理工藝等確定。
2.0.2 城市生活廢棄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簡稱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糞便(簡稱糞便)。
2.0.3 城市生活廢棄物應進行資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類收集,以利於垃圾處理減量化、無害化。分類收集的垃圾應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垃圾分類方式與分類處理方式應相互協調。
2.0.4 垃圾處理設施設置中,必須具有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生活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功能。
2.0.5 城鎮糞便污水處理設施不宜單獨建設,應採取必要措施後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2.0.6 城鎮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應列入城鎮建設計劃。各單位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和設置由各單位負責,並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2.0.7 原有衛生設施需改建或遷建時,必須制定並落實改建或遷建的計劃後,方可改建或遷建。
3 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3.1 一般規定
3.1.1 居住區、商業文化大街、城鎮道路以及商場、集貿市場、影劇院、體育場(館)、車站、客運碼頭、大型公共綠地等場所附近及其他公共活動頻繁處,應設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間、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3.2 垃圾收集點
3.2.1 垃圾收集設施應與分類投放相適應,在分類收集、分類處理系統尚未建立之前,收集點的設置應考慮適應未來分類收集的發展需要。
3.2.2 垃圾分類收集方式與處理方式應相互協調。
3.2.3 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應對收集的垃圾類型標識清楚,分類收集的垃圾應分類運輸。
3.2.4 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點的位置應固定,並應符合方便居民,不影響市容觀瞻、利於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機械化收運作業等要求。
3.2.5 垃圾收集點的服務半徑不超過 70 m。 在規劃建造新住宅區時,未設垃圾收集站的多層住宅每 4 幢應設置一個垃圾收集點,並建造垃圾容器間,安置活動垃圾箱(桶);容器間內應設置排水和通風設施。
3.2.6 有害垃圾必須單獨收集、單獨運輸、單獨處理,其垃圾容器應封閉並應具有便於識別的標志。
3.2.7 各類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數量應按使用人口、各類垃圾日排出量、種類和收集頻率計算。垃圾存放容器的總容納量必須滿足使用需要,垃圾不得溢出而影響環境。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設置數量的計算應符合本標准附錄A的規定。
3.3 公共廁所
3.3.1 公共廁所的規劃, 設計和建設應符合市容環境衛生要求,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城市公共廁所規劃和設計標准》 CJJ14 的規定。
3.3.2

凡舊城區住宅區和新建、擴建、改建的住宅小區、商業文化街、步行街、交通道路及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公交始末站)、大型社會停車場(庫)、地鐵站、輕軌站、客運碼頭、旅遊點、公園、大型公共綠地、體育場(館)、影劇院、展覽館、菜市場、集貿市場等人流集散場所附近,應建造公共廁所。
3.3.3 各類城市用地公共廁所的設置標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的規定,公共廁所設置的數量應採用表3.3.3的指標。
表3.3.3 公共廁所設置數量指標

註:1 居住用地中舊城區宜取密度的高限,新城區宜取密度的中、低限。

2 公共設施用地中,人流密集區域取高限密度、下限間距,人流稀疏區域取低限密度、上限間距。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宜取中、低限密度,中、上限間距。
3 其他各類城市用地的公共廁所設置可按:
(1)結合周邊用地類別和道路類型綜合考慮,若沿路設置,可按以下間距:
主幹路、次幹路、有鋪道的快速路:500~8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800~1000m
(2)公共廁所的建築面積根據服務人數確定。
(3)獨立式公共廁所用地面積根據公共廁所建築面積按相應比例確定
4 用地面積中不包含與相鄰建築區間的綠化隔離用地。
3.3.4 公共廁所的設計和建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共廁所宜發展附建式,附建式的公共廁所宜設計在建築物底層,應有單獨出入口及管理室。附建式的公共廁所應結合主體建築一並設計和建設。
2 獨立式的公共廁所應按照現行行業標准《城市公共廁所規劃和設計標准》 CJJ14設計和建設,並與附近建築群相協調。
大型商場、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及其他公共建築內的廁所,繁華道路及人流量較高的地區單位內的廁所,應向社會開放。
3 獨立式的公共廁所外牆與相鄰建築距離一般不應小於5.0m,周圍設置不小於3.0m的綠化帶。
4 公共廁所臨近道路旁,應設置明顯、統一的公共廁所標志。
5 廁所內部應空氣流通、光線充足、溝通路平;應有防臭、防蛆、防鼠等技術措施。
6 公共廁所應設置沖洗設備、洗手盆和掛衣鉤以及老人、殘疾人專用蹲位和無障礙通道,供殘疾人專用的單間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中的有關規定。
7 公共廁所大便器按其等級可分別採用單獨蹲(坐)式或大便槽。單獨蹲(坐)式應設置成單間。大便蹲位或大便槽、小便槽的表面應光滑、耐腐蝕。
8 公共廁所應按不同的等級標准和使用性質進行裝飾和配備設備。
9 公共廁所應注意防凍和排水。附建式公共廁所的採暖和通風已與主體建築同時設計和施工。
3.3.5 公共廁所建築標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GB50337的規定。
3.3.6 公共廁所的糞便嚴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和水溝內。有污水管道且下游建有污水處理廠的地區,應排入污水管道;沒有污水管道的地區應建化糞池等排放系統。
在採用合流制下水道而沒有污水處理廠的地區,水沖式公共廁所的糞便污水應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下水道。
化糞池抽糞口不宜設在公共廁所的出入口出。
3.4 化糞池
3.4.1 城市工業與民用建築中,裝有水沖式大小便器的糞便污水,應直接納入下游設有污水處理廠的城市污水管道系統或合流管道系統。在沒有污水處理廠的地區應建造化糞池。糞便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在戶內應採用分流系統。
3.4.2 化糞池的設置位置應便於5t以上抽糞車的進入,受條件限制地區,至少應滿足2t抽糞車的要求。化糞池與其他建築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5m,受條件限制地區,可酌情縮短距離,但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和建築物基礎。
3.4.3 化糞池的構造、容積應根據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物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種的規定進行設計。化糞池應採取防滲措施,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化糞池的進出口應做污水窨井,並應採取措施保證室內外管道正常連接和使用,不得泛水。
2 化糞池頂蓋應高於室外地面標高 0.05 米,頂部通車的化糞池蓋板強度應滿足汽10級載重車負載要求。
3.4.4 其他特殊規格化糞池的設計與建造必須徵得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
3.5 廢物箱
3.5.1 道路兩側或路口以及各類交通客運設施﹑公共設施﹑廣場﹑社會停車場等的出入口附近應設置廢物箱。廢物箱應美觀﹑衛生﹑耐用,並能防雨﹑抗老化﹑防腐﹑耐用﹑阻燃。
3.5.2 廢物箱的設置應便於廢物的分類收集,分類廢物箱應有明顯標識並易於識別。
3.5.3 廢物箱的設置間隔應符合以下規定:
商業、金融街道:50~100m
主幹路、次幹路、有輔道的快速路:100~200m
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4 環境衛生工程設施
4.1 垃圾收集站
4.1.1 在新建、擴建的居住區或舊城改建的居住區應設置垃圾收集站,並應與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時投入使用。
4.1.2 收集站的類型主要分不帶壓縮裝置的和帶壓縮裝置的,壓縮式收集站宜配置卧式垃圾壓縮機。
4.1.3 收集站的服務半徑不宜超過0.8Km。收集站的規模應根據服務區域內規劃人口數量產生的垃圾最大月平均日產量確定,宜達到4t/d以上。
4.1.4 收集站的設備配置應根據其規模,垃圾車廂容積及日運輸車次來確定。建築面積不應小於80m2。
4.1.5 收集站的站前區布置應滿足垃圾收集小車、垃圾運輸車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業的要求,建築設計和外部裝飾應與周圍居民住宅、公共建築物及環境相協調。收集站應設置一定寬度的綠化帶。
4.1.6 收集站內應配置給排水設施。
4.2垃圾轉運站

4.2.1 垃圾轉運站宜設置在交通運輸方便、市政條件較好並對居民影響較小的地區。
4.2.2 垃圾轉運量小於150t/d為小型轉運站;轉運量為150~450t/d為中型轉運站;轉運量大於450t/d為大型轉運站。垃圾裝運量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Q—轉運站規模(t/d)
δ—垃圾產量變化系數按當地實際資料採用,若無資料時,一般可取1.13~1.40;
n—服務區域內人口;
q—人均垃圾產量(Kg/人·d),按當地實際資料採用,若無資料時,可採用(0.8~1.8 Kg/人·d)
4.2.3 轉運站的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型轉運站每2~3Km2設置一座,用地面積不宜小於800m2。
2 垃圾運輸距離超過20Km時,應設置大、中型裝運站。
3 垃圾裝轉運站用地面積應根據日轉運量確定,並應符合表4.2.3的規定。
表4.2.3 垃圾轉運站用地標准

註:1 表內用地面積不包含垃圾分類和堆放作業用地。
2 用地面積中包含沿周邊設置的綠化隔離帶用地。用地面積可根據綠化率的提高而增加。
3 表中轉運量按每日工作一班制計算。
4 當選用的用地指標為兩個檔次的重合部分時,可採用下檔次的綠化隔離帶指標。
5 二次轉運站宜偏上限選取用地指標。
4.2.4 垃圾轉運站外型應美觀,並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操作應實現封閉、減容、壓縮、設備力求先進。飄塵、雜訊、臭氣、排水等指標應符合相應的環境保護標准。轉運站綠化率不應大於30%。
4.2.5 垃圾轉運站內應設置垃圾稱重計量系統,對進站的垃圾車進行稱重。大中型轉運站應設置監控系統。
4.3 垃圾、糞便碼頭
4.3.1 垃圾、糞便碼頭設置應有供卸料、停泊、調檔等使用的岸線和陸上作業區。陸上作業區用以安排車道、計量裝置、大型裝卸機械、倉儲、管理等用地。
4.3.2 碼頭所需的岸線長度應根據裝卸量、裝卸生產率、船隻噸位、河道允許船隻停泊檔數確定。垃圾、糞便碼頭岸線長度計算應符合本標准附錄B的規定。垃圾、糞便碼頭岸線宜按表4.3.2確定。
表4.3.2 垃圾糞便碼頭岸線計算

註:表中岸線為日裝卸量300t時所要的停泊岸線,當日裝卸量超過300t時用岸線折算系數計算;作業制按每日一班制;附加岸線系拖輪的停泊岸線。
4.3.3 垃圾、糞便碼頭所需陸上面積按每米岸線不應少於15m2配置。在有條件的碼頭,應擁有改造為集裝箱專業碼頭的預留用地。碼頭應有防塵、防臭、防(垃圾、糞便、污水)散落下水體的設施,糞便碼頭應建造封閉式防滲貯糞池。
4.4 水域保潔工作基地

4.4.1 需要進行水域保潔的地區,可根據需要採用定點攔截設施、人工打撈船和機械清掃船。機械清掃船的數量可根據作業距離,按每25Km清掃河道長度配置一艘清掃船。
4.2.2 水上環境衛生工作場所應按生產、管理需要設置,應有水上岸線和陸上用地。
4.4.3 水上專業運輸應按巷道或行政區域設船隊,船隊規模根據廢棄物運輸量等因素確定,每隊使用岸線應為150~180m,陸上用地面積應為1000~1200m2,並應設生產和生活用房。
4.4.4 水上環境衛生管理機構應按航道分段設管理站。環境衛生水上管理站每處應有躉船、浮橋等。使用岸線每處應為120~150m,陸上用地面積不應少於1200m2。
4.5 垃圾處理設施
4.5.1 垃圾處理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垃圾處理設施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法規、規劃和標準的規定。設施應設置在城市交通便利的地方,並應有利於減少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減少工程建設投資,減少垃圾處理後產品和殘渣的運輸費用。
2 衛生填埋、焚燒、堆肥、回收利用等應按其相應的適用條件,並應在堅持因地制宜、技術可行、設備可靠、適度規模、綜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則下,合理選擇其中之一或適當組合。
3 各類垃圾處理廠內外應種植綠化隔離帶,廠內綠化率不應大於30%。
4.5.2 衛生填埋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衛生填埋設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GJJ17、《城市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的有關規定。
2 衛生填埋場應選擇在地質情況較好的遠郊,並與垃圾處理綜合利用相結合。用地面積的計算應符合本標准附錄C的規定。
4.5.3 焚燒處理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焚燒處理設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GJJ90、《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准》、《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5的有關規定。
2 垃圾焚燒產生的熱能應回收利用。
3 當焚燒廠採用余熱發電時,應考慮易於接入地區電力網,採用余熱供熱時,應靠近熱力用戶。
4.5.4 堆肥處理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堆肥處理設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靜態堆肥處理技術規程》GJJ/T52、《城市生活垃圾堆肥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准》的有關規定。
2 堆肥廠的廠址選擇應考慮與垃圾填埋或焚燒處理工藝相結合,以便實現綜合處理。
3 堆肥處理設施宜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基礎上進行高溫堆肥處理。
4 堆肥產品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城鎮垃圾農用控制標准》GB8172、《城市生活垃圾堆肥處理廠技術評價指標》GJ/T3059、《糞便無害化衛生標准》GB7959的有關規定。
4.6其它垃圾處理廠
4.6.1 可興建生活垃圾分揀設施,對可利用物質(包括大件垃圾)回收或資源化利用。
4.6.2 根據地區條件,可在住宅區或賓館、飯店、食堂等配置易腐爛垃圾生化處理機,減少後續處理量。
4.6.3 有條件的大、中城市可根據區域性總體規劃設置區域性大件垃圾處理設施。
4.6.4 居民區和公共場所收集的有害垃圾,應集中收集後進行安全處置。
4.6.5 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儲運場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專業規劃,有計劃的建設。
1 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儲運場不得混入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
2 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應分類堆放,儲運場地周圍應設置不低於堆土高度的遮攔圍擋,並有防塵、滅蠅和污水等污染控制措施。
4.6.6 其他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處理廠或特種垃圾處理廠的規模與用地面積,應根據處理量和處理工藝技術確定。
4.7 貯糞池
4.7.1 貯糞池應建在城市郊區。貯糞池的數量、容積及其分布,應根據糞便日儲存量、儲存周期和糞便利用等因素確定。
4.7.2 貯糞池應封閉並採取措施防止滲漏、氣爆和燃燒。北方地區應採取防凍措施。貯糞池周圍應視其規模設置圍欄和綠化隔離帶。
4.7.3 糞便的處理應逐步納入城市污水管網,統一處理。在城市污水管網不健全地區,化糞池糞便可設置糞便處理廠或通過糞便預處理廠

預處理後排入污水廠。
表4.7.4 糞便無害化處理廠用地指標

表5.1.2 基層環境衛生機構用地指標

註:1、中「萬人指標」中的「萬人」,系指居住地區的人口數量。
2、地面積計算指標中,人口密度大的取下限,人口密度小的取上限。
4.7.4 糞便處理廠用地面積根據處理量、
處理工藝確定。用地面積應按表4.7.4規定計算:
5 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5.1 基層環境衛生機構的用地
5.1.1 基層環境衛生機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按管轄范圍和居住人口確定。
5.1.2 基層環境機構的用地指標應按表5.1.2確定:
5.1.3基層環境衛生機構應設有相應的生活設施。
5.2 環境衛生車輛停車場
5.2.1 市、區、鎮應根據需要建立環境衛生車輛停車場。
5.2.2 停車場宜設置在服務區范圍內以減少空駛里程,同時應避開人口稠密和交通繁忙區域。當停放車輛數量、大小不確定時,停車場可按2.5輛/萬人規劃設置。
5.2.3 環境衛生汽車停車場用地可按每輛大型車輛用地面積不超過150m2計算。
5.3 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人作息場所
5.3.1 在露天、流動作業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人工作區域內,必須設置工人作息場所,以供工人休息、更衣、洗浴和停放小型車輛、工具等。
5.3.2 作息場所可單獨設置或與其他環衛設施合建。作息場所的面積和設置數量,宜以作業區域的大小和環境衛生工人的數量計算。作息場所設置指標應符合表5.3.2的規定:
表5.3.2 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人作息場所設置指標

註:表中萬人系指工作地區范圍的人口數量。
5.4 灑水(沖洗)車供水器
5.4.1 灑水車和沖洗道路專用車輛的給水,可利用市政給水管網。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為水源時,其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的規定。
5.4.2 供水器的間隔應根據道路寬度和專用車輛噸位確定。供水器宜設置在次幹道和支路上,間距不宜大於1500m。
5.5車輛清洗站
5.5.1 城市車輛清洗站的選址,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的要求,並應避開交通擁擠地段和車流量較大的道路交叉口。清洗站的規模與用地面積根據每小時車流量與清洗速度確定。
5.5.2 車輛清洗站應按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要求進行設置,服務半徑宜為0.9~1.2km,宜與加油(氣)站、停車場等合並設置。
5.5.3 公交汽車、客運出租汽車、貨物運輸汽車等專業單位應配置車輛清洗設施,清洗站的設置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機動車輛清洗站工程技術規程》OJ71的規定。
5.5.4 清洗站內應設置自動清洗裝置,車輛洗滌水經沉澱、除油處理後,可就近排人城市污水管網。宜用中水沖洗。
6 環境衛生專用車輛通道
6.0.1 通往環境衛生設施的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通道,應滿足環境衛生專用車輛進出通行和作業的需要。
6.0.2 通往環境衛生設施的通道應按現行行業標准《城市道路設計規范》CJJ 37有關規定設計。
6.0.3 通往環境衛生設施的通道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居民住宅區內的通道,應滿足2t以上載重車的通行,設計車速不得超過15km/h。
2 新建小區和舊城區改建應滿足5t載重車通行。
3 舊城區至少應滿足2t載重車通行。
4 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通道應滿足5~30t載重車通行。
5 特殊地段的通道按2t以下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設計時, 需經當地環衛部門批准。
6 環境衛生專用車輛通行道路的最小平面曲率為20m,最大縱坡度為5%,特殊地段不應超過7%。
6.0.4各種環境衛生設施作業車輛噸位范圍,應符合表6.0.4的規定。
6.0.5 通往環境衛生設施的通道的寬度應根據環衛車輛的型號確定,不應小於4m,非機動車通道寬度不應小於2.5m。
6.0.6 環境衛生車輛通往工作點倒車距離不應大於30m。在環衛車輛必須調頭的作業點,應有150m2的空地。
表6.0.4 各種環境衛生設施作業車輛噸位
本標准用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標准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規范執行的,寫法為:
「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附錄A 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設置數量計算
A.0.1 生活垃圾收集點收集范圍內的生活垃圾日常排出重量:
式中: Q—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t/d);
R—收集范圍內居住人口數量(人);
C—預測的人均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t/人·d);
A1—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不均勻系數
A1=1.1~1.5;
A2—居住人口變動系數
A2=1.02~1.05。
A.0.2 生活垃圾收集點收集范圍內的生活垃圾日排出體積:
式中:Vave—生活垃圾平均日排出體積(m3/d);
A3—生活垃圾密度變動系數
A3=0.7~0.9;;
Dave—生活垃圾平均密度(t/m3);
K—生活垃圾高峰日排出體積的變動系數
K=1.5~1.8;
Vmax—生活垃圾高峰日排出最大體積(m3/d)。
A.0.3 生活垃圾收集點所需設置的垃圾容器數量:
式中:Nave—平時所需設置的垃圾容器數量;
E—單支垃圾容器的容積(m3/只);
B—垃圾容器填充系數B=0.75~0.9;
A4—生活垃圾清除周期(d/次);A4當每 日清除1次時,A4=1時;每日清除2次,A4=0.5時;每2日清除1次時,A4=2,依次類推;
Nmax—生活垃圾高峰日所需設置的垃圾容器數量。
附錄B 生活垃圾轉運量計算
B.0.1 生活垃圾轉運量計算方法:
式中: Q—轉運站生活垃圾的日轉運量(t/d);
n—服務區域內居住人口數;
q—服務區域內生活垃圾人均日產量(kg/人·d)按當地實際資料採用,若無資料時,一般可採用0.8~1.8kg/人·d;
δ—生活垃圾產量變化系數按當地實際資料採用,若無資料時,一般可採用1.3~1.4。
附錄C 垃圾
C.0.1 垃圾、糞便碼頭所需要的岸線長度應根據裝卸量、裝卸生產率、船隻噸位、河道允許船隻停泊檔數確定。碼頭岸線由停泊岸線和附加岸線組成。當日裝卸量在300t以內時,按表C.0.1選取:
當日裝卸量超過300t時,碼頭岸線長度計算
採用公式C.0.1,並與表C.0.1結合使用:
L=Qq+I (C.0.1)
式中: L—碼頭岸線計算長度(m);
Q—碼頭垃圾或糞便日裝卸量(t);
q—岸線折算系數(m/t),見表C.0.1;
I—附加岸線長度(m),見表C.0.1
表C.0.1 垃圾、糞便碼頭岸線計算表
註:作業制按每日一班制;附加岸線系數為拖輪的停泊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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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躉船可以儲存多少污水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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