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無壓管道閉水試驗多少米一個評定
無壓管道閉水試驗 根據國家標准《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 的強 制規定:試驗段管道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 2m 計。
試驗段管道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設計水頭加 2m 計。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於 10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口口時,試驗水頭 應以上游檢查井口口高度為准。
(1)污水閉水試驗多少個井可以做一段擴展閱讀:
無壓管道事故與防範
事故原因
1、設計問題:設計無資質,特別是中小廠的技術改造項目設計往往自行設計,設計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備案。
2、焊縫缺陷:無證焊工施焊;焊接不開坡口,焊縫未焊透,焊縫嚴重錯邊或其它超標缺陷造成焊縫強度低下;焊後未進行檢驗和無損檢測查出超標焊接缺陷。
3、材料缺陷:材料選擇或改代錯誤;材料質量差,有重皮等缺陷。
4、閥體和法蘭缺陷:閥門失效、磨損,閥體、法蘭材質不合要求,閥門公稱壓力、適用范圍選擇不對。
5、安全距離不足:壓力管道與其它設施距離不合規范,壓力管道與生活設施安全距離不足。
6、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缺乏:思想上對壓力管道安全意識淡薄,對壓力管道有關介質(如液化石油氣)安全知識貧乏。
7、違章操作:無安全操作制度或有制度不嚴格執行。
8、腐蝕:壓力管道超期服役造成腐蝕,未進行在用檢驗評定安全狀況。
防範措施
一、大力加強壓力管道的安全文化建設
壓力管道作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正式列入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才2年,許多人對壓力管道安全意識淡薄。已發生的事故已經給人們敲了警鍾,不能讓更多的事故再促人猛醒。就事故預防而言,我們還不能簡單地就事故論事故,而必須給予文化高度的思考。
即在觀念上確立文化意識,在工作中大力加強壓力管道的安全文化建設,通過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安全宣傳,規范化的安全管理與監察,不斷增強人們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與大眾安全文化素質,這樣才能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才能以嶄新的姿態開展新時期的安全工作。安全文化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人的安全價值觀,主要指人們的安全意識、文化水平、技術水平等;另一部分是安全行為准則,主要包括一些可見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物質設施,其中人的安全價值觀是安全文化最核心最本質的東西。
二、嚴格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竣工驗收和使用登記制度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竣工驗收必須有勞動行政部門人員參加,驗收合格使用前必須進行使用登記,這樣可以從源頭把住壓力管道安全質量關,使得新投入運行的壓力管道必須經過檢驗單位的監督檢驗,安全質量能夠符合規范要求,不帶有安全隱患。
新、改、擴、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運行,若有違反,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為何在實際工作中推行監檢還有一定的阻力,這當然與壓力管道剛正式納入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有關,但歸根結底還是安全文化素質的問題。加強人們的安全文化教育是我們實行「科教興國」方針的具體體現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壓力管道
㈡ 管網閉水試驗能否幾個井做一次。
1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2試驗程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於30分鍾,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㈢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規范有哪些
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規范:
1、實際滲出量:(1.2/2)的平方乘以3.14再乘以0.007米=0.0079立方米。版
2、將設計允許滲出權量摺合成100米半小時允許滲出量:1.38/10/48=0.
00293、0.0079大於0.0029,所以試驗結果該段不合格。
㈣ 關於排水井閉水試驗的問題
以檢查井為單位分段抄試驗,分襲段達到下列規范要求即可: GB50268-97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10.3.4管道閉水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0.3.4.1 當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 10.3.4.2 。
㈤ 預制污水井多少個一個檢驗批
四井三段。正常情況下,管道一般都是四井三段一個檢驗批,檢查井一個一份檢驗批,井蓋送檢取樣標准,根據檢驗項目不同,一般最多一組為三個一般情況下一個井段或者一個流水施工段為一個檢驗批,這說的是施工過程的控制。
㈥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有不有明確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沒有明確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根據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628-2008,9.3 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 9.3.2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臭氧選取,帶井試驗。
並無准確嚴格數字,而9.3.6對管道內徑大於700mm是有明確的規定。
閉水試驗前,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不影響其它用水: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
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
試驗滲水量計算,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
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不少於30分鍾,不得影響周圍環境,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閉水試驗的水位,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試驗程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無漏水和嚴重滲水,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
在污水排水區域內,對管道系統的埋深起控製作用的地點稱為控制點。
如各條管道的起點大都是這條管道的控制點。
這些控制點中離出水口最遠的一點,通常就是整個系統的控制點。
具有相當深度的工廠排出口或某些低窪地區的管道起點,也可能成為整個管道系統的控制點。這些控制點的管道埋深,影響整個污水管道系統的埋深。
確定控制點的標高,一方面應根據城市的豎向規劃,保證排水區域內各點的污水都能夠排出,並考慮發展,在埋深上適當留有餘地。
另一方面不能因照顧個別控制點而增加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
為此,通常採取諸如加強管材強度,填土提高地面高程以保證最小覆土厚度,設置泵站提高管位等措施,以減小控制點管道的埋深,從而減小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降低工程造價。
㈦ 污水管道和檢查井的閉水試驗怎麼做
閉水試驗也叫蓄水試驗,要放滿水,水要有足夠容積。 蓄水試驗的蓄水深度應不小於20mm,蓄水高度一般為30-40mm,蓄水時間不得低於24小時,移步樓下,觀察樓下樓頂有無漏水現象,無漏水現象視為合格。閉水試驗應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形成流水段實驗,在管道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試驗段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依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第9.1.9條: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條件允許時可一次試驗不超過5個連續井段。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公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L——試驗管段的長度(m);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閉水試驗工具為閉水試驗氣囊:採用優質復合橡膠與高分子材料經高溫硫化工藝製成的一種彈性大、抗老化、耐磨性好、密封嚴密的管道閉水試驗的用橡膠產品,它可在不同管徑、不同平面和不同位置上快速阻斷水流,是地下管道進行輸排水和淤污治理的理想工具。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構築物多為露天開敞式,由於溫度的變化,風力的影響及空氣的對流等因素的影響使池內水量蒸發,水池面積越大,則由於蒸發造成水量損失越大,對於這一因素如果不加考慮,則勢必造成總滲水量數值偏大,導致錯判。所以,在測定水池水位下降的同時,必須對蒸發量的大小進行定量的測定。
(7)污水閉水試驗多少個井可以做一段擴展閱讀:
閉水試驗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閉水試驗
㈧ 市政工程污水管要做閉水試驗每段都要做嗎
市政工程污水管的閉水試驗需要選取試驗段,一般200m為一實驗短期,多的時候也可以按組做實驗,不一定每段都做。
㈨ 請問污水管道檢查井和檢查井之間的距離是多少,應該多少米設置一個
建築小區用塑料檢查來井應用技術規程源 CECS227:2007 裡面有規定的,200~400的污水管道間距宜為40m,500~700的污水管道間距為60m。
排水渠道布局,一般應遵循污水應該可以通過重力流和污水處理廠的最短距離的排泄途徑;管道應盡可能平行於沿自然坡度的地面掩埋,以減少管道埋深,地勢平坦與小流量管和干管連接的最短路線;當管道深度達到最大允許值。
(9)污水閉水試驗多少個井可以做一段擴展閱讀:
污水管道檢查井注意事項:
通過運水車向需檢測段污水管道上游檢查井內放水。觀察下游檢查井內水位變化情況。
若下游檢查井內水位較快上升,且基本和上游檢查井內水位持平,則可判定污水管道暢通。一般管道內水流速度為0.7~1.0m/s,可根據檢測管段長度推算水位上升所需時間。
若下游檢查井內水位基本不變或者上升緩慢,則可判定污水管道不暢通。
㈩ 污水閉水試驗的規定
污水閉水試驗應當根據國家標准GB 50268-2008《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國家標》的規定,
詳細參見這個標準的9.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