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為什麼有兩個標准號,CJ25.1-89和CJ/T48-1999,裡面的內容又是一樣的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來 城市雜用水水質源
GB/T 18920-2002
本標準是在CJ/T48-1999《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基礎上制定的。本標准主要變化如下:
(1)用水類別增加消防及建築施工雜用水;
(2)水質項目增加溶解氧,刪除了氯化物、總硬度、化學需氧量、懸浮物;
(3)水質類別由2個增加到5個;
(4)水質指標值進行了相應調整。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時廢止。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提出。
本標准由建設部給水排水產品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由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張懷宇、李樹苑、楊文進、張小平、魏桂珍、張賜承
2. cj343-2010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還有效嗎
已作廢
CJ 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已作廢,作廢日期:2017-08-01
作廢依據:中華人民共回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答公告 第1624號(關於廢止《中、短波廣播發射台與電纜載波通信系統的防護間距標准》等169項現行標準的公告)第162項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我部對工程建設領域現行工程建設國家標准、住房城鄉建設工程行業標准和產品行業標准進行了全面復審。經研究,決定廢止《中、短波廣播發射台與電纜載波通信系統的防護間距標准》等169項現行標准,自本公告之日起停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7年8月1日
162 CJ 343-2010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2017-08-01
3. GB18920-2002的COD是多少,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 18920-2002
2002版標準是在CJ/T48-1999《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基礎上制定的,刪除了化學需氧量等
4.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 cj3082-1999停用了嗎
CJ 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已廢止,代替(現行)的標準是:CJ 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
5. 中水出水COD標準是多少
中水出水的cod標准主來要是按照回自用目的為主要判斷依據。回用水用途主要分為工業、農業、市政雜用、河道補水、生活雜用、回灌地下水。具體的cod值會因回用目的不同而異,詳細的cod值可以參考一下標准。
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 GB/T18919-2002
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18920-2002
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GB/T18921-2002
4 再生水回用於景觀水體水質標准 CJ/T 95-2000
5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CJ/T 48-1999
6 建築中水設計規范 GB50336-2002
7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 GB50335-2002
6. 雜用水回用標准
法律分析:日常用水回用標准:
(1)衛生上安全可靠,無有害物質,其主要衡量指禪卜標有大 腸菌群數、細菌總數、懸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化學耗氧量等;
(2)外觀上無不快的感覺,其主要衡量指標有濁度、色度、臭氣、表面活性劑和油脂等;
(3)不引起設備、管道等嚴重腐蝕、洞世結垢和不造成維護管理的困難,其主要衡量指標有 pH 值、硬度、溶解性固體等。中水水質應滿足現行的中水水質標准:《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CJ25.1—納襲肢89)。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的實際情況,按照地表水與地下水統一調度開發、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節流優先和污水處理再利用的原則,合理組織開發、綜合利用水資源。
第五十二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採取有效措施,推廣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強城市污水集中處理,鼓勵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