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污水處理廠環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趕緊幫忙解決一下。。急急急!!!
①市場准入監管。准人監管是政府監管的重要一環,是維護污水處理市場公平、公正的必要條件。政府要在明確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准人條件的情況下,把特許經營協議的核心內容作為招標的基本條件。綜合考慮污水處理產業的成本、價格、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特殊情況的緊急措施等因素,嚴格審查要進入污水處理行業的企業的資金、技術及管理能力,擇優選擇中標者。對新建、在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必須向社會公開招標。通過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權利。對已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對其運營資質進行審查,政府部門和運營單位簽訂委託經營協議和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②建設過程和運營的監管。建設過程監管。必須堅持建設和采購的招標投標制。作為監管部門。必須對承包主體的采購、施工等過程實行監督。使建設過程體現競爭性和擇優性。同時,加強對政府及企業投資行為的審計監督.完善投資建設監管體系運營監管。運營過程的監管可以概括為三類。一是質量和服務監管。主要從進水水質、進水水量和排水水質上把關,制定相關的質量和服務標准 並對企業提供的質量與服務實施定點、定時監測。二是成本與價格監管。污水處理價格應根據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貨膨脹,原材料漲價等因素而變化。為此。必須要有成本監管,成本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為污水處理價格的調整奠定基礎。三是安全運行監管。污水處理行業的安全運行關繫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責任重大。要加強對生產運營和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行業生產、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
③形成公眾和輿論監督。應擴大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污水處理運營的全程監督。完善社會監管。政府應加快制定設施建設、運營、拍賣、抵押、資產重組、資金補助、收費管理、市場准入制度、扶持企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確的污水處理操作規程和質量標准,明確運營企業的責任和權益。為實現社會監管到位,政府還應加快對信息公開、審計查賬、違規處罰、管網建設的問責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進行污水處理BOT等市場化相關辦法的專項立法,完善我國BOT法律制度我國尚未制定有關BOT 的法律或法規,為了解決立法現狀與實踐需要的真空現象,我國應該盡快制定一部詳盡的污水處理BOT 專項法律,以消除法律沖突,促進我國BOT 模式的發展,以規范城鎮污水BOT項目的操作程序和運作方式,實現現行法律體系與BOT 城鎮污水BOT 項目的銜接,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貳』 火力發電廠廢水處理
火力發電廠廢水處理
電的發明徹底改變了人的生產、生活方式,但同時為了滿足不斷增加的電量需求人必須不斷的建發電廠。隨著新能源的崛起替代了傳統的煤炭發電,但新能源設備造價較高且受地域限制,燃煤火力發電廠依舊占據了發電廠大半江山。能源需求量的日益增加,促使環境破壞加重,如何把煤電廠危害降低已成為當務之急。
我在這里整理了片火力發電廠廢水處理方法,一起來看看吧
一、火力發電廠廢水特點:
與普通工業廢水相比,燃煤電廠的廢水總的特點如下:
1、水質水量差異大,劃分的廢水種類較多。
2、廢水中的污染成分以無機物為主,多含油。
3、間斷性排水較多。
二、燃煤電廠廢水來源
火力電廠來源廣泛,但廢水主要有一下幾類:
1、沖灰廢水。來源於沖洗爐渣和除塵器排灰的廢水,在整個燃煤電廠中佔了一半比例。沖灰廢水中的污染物有懸浮物、PH值和含鹽量等,這些物質含量與燃燒的煤炭種類、燃燒方式和輸灰方式有關。
2、脫硫廢水。煤炭中有大量雜質的其中就含硫,煤炭在鍋爐燃燒後煙氣中含硫,這些含硫煙氣不能直接排放,需要煙氣濕法脫硫。脫硫廢水就是這個過程中產生的。這類廢水高渾濁度、高硬度、高含鹽量、污染物種類多。且不同燃煤電廠所用的煤炭是不同的,使得脫硫廢水水質變化波動較大。
3、化學廢水及含油廢水。此類廢水是燃煤電廠中各種工業排水的總稱,包含冷卻排放水、輸煤系統沖洗廢水、含油廢水、冷卻塔排污廢水等。
三、火力發電廠廢水處理方法
1、沖灰廢水。燃煤電廠廢水中佔比例較多的沖灰廢水,一般處理工藝為調節池→加熱混凝劑進入混凝器→助凝劑→污水凈化器,到此步驟沖渣廢水被分為污泥和清水,污泥進入污泥池灰渣進行脫水即可;清水進入清水池排出即可。
2、化學廢水處理。化學廢水分為無機廢水和有機廢水兩種,需要分開處理:無機廢水先進入中和池,調節PH值在進行進一步處理。因為含有大量酸和鹼,處理時考慮回收利用,採用沉澱、混凝、吸附、離子交換、電滲析等方法都能有效處理;有機廢水處理,有機廢水來自鍋爐的有機酸洗廢水,採用蒸發池處理即可。
3、脫硫廢水。脫硫廢水因為其成分復雜,含油亞硝酸鹽、硫酸鹽和較多懸浮物,且脫硫廢水中酸性物質較多,腐蝕性強,要經過合理的處理才能排放。單一的設備是無法對其進行有效處理的,所以脫硫廢水要進行進一步深入處理。脫硫廢水先進入預處理系統進行絮凝、沉降、中和,減少廢水中的懸浮物,提高廢水PH值,為深度處理做准備。深入處理。
我推薦採用蒸發法,用MVR蒸發器來進行處理,MVR蒸發器技術雖然較新但是工藝較成熟,但短短十幾年已在各各行各業廣泛應用,選擇一家合適的蒸發器廠直接關繫到能否對脫硫廢水達到「零排放標准」。
『叄』 脫硫脫硝產生的廢水如何處理
(1)中和
中和處理的主要作用包括兩個方面:發生酸鹼中和反應,調整PH在6—9范圍。沉澱部分重金屬,使鋅、銅、鎳等重金屬鹽生成氫氧化物沉澱。常用的鹼性中和葯劑有石灰、石灰石、苛性鈉、碳酸鈣等。廢水處理的道工序就是中和。即在脫硫廢水進入中和箱的同時加入一定量的5%的石灰乳溶液,將廢水的PH提高至9.0以上,使大多數重金屬離子在鹼性環境中生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
(2)化學沉澱
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鹼土金屬常用氫氧化物和硫化物沉澱法去除,常用的葯劑分別為石灰和硫化鈉。脫硫廢水中加入石灰乳後,當pH為9.0—9.5時,大多數重金屬離子均形成了難溶的氫氧化物;同時,石灰乳中的Ca2+還能與廢水中的部分F一反應,生成難溶的CaF2,達到除氟的作用;經中和處理後的廢水中重金屬離子仍然超標,所以在沉降箱中加入有機硫化物,使其與殘余的離子態的Hg2+等離子應形成難溶的硫化物沉積下來。具體參。
(3)混凝澄清處理
脫硫廢水中的懸浮物含量較大,經化學沉澱處理後的廢水中,含有許多微小的懸浮物和膠體物質,須加入混凝劑使之凝聚成大顆粒而沉降下來。常用的混凝劑有硫酸鋁、聚合氯化鋁、三氯化鐵、硫酸亞鐵等;常用的助凝劑有石灰、高分子絮凝劑等。採用絮凝方法使膠體顆粒和懸浮物顆粒發生凝聚和聚集,從液相中分離出來,是種降低懸浮物的有效方法。所以在絮凝箱中加入絮凝劑FeClSO4,使廢水中的細小顆粒凝聚成大顆粒而沉積下來。在澄清池人口中心管處加入陰離子混凝劑PAM來進一步強化顆粒的長大過程,使細小的絮凝物慢慢變成粗大結實、更易沉積的絮凝體。
『肆』 脫硫廢水排放標准
脫硫廢水主要是鍋爐煙氣濕法脫硫(石灰石/石膏法)過程中吸收塔的排放水。為了維持脫硫裝置漿液循環系統物質的平衡,防止煙氣中可溶部分即氯濃度超過規定值和保證石膏質量,必須從系統中排放一定量的廢水,廢水主要來自石膏脫水和清洗系統。廢水中含有的雜質主要包括懸浮物、過飽和的亞硫酸鹽、硫酸鹽以及重金屬,其中很多是國家環保標准中要求嚴格控制的第一類污染物。
發電廠脫硫廢水處理的必要性是什麼?
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日益增長,對電力的需求增長加快,作為主要電源供應的燃煤發電機組逐年增加,燃煤量也大大增加,燃煤的區域性和全球性的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因此各火力發電廠均投入煙氣脫硫系統,通過煙氣脫硫技術控制硫氧化物的排放。由於脫硫工藝採用的是濕法脫硫,產生出大量的廢水,這些廢水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離子,直接外排會造成新的污染,因此必須對廢水處理,以達到合格的排放標准。
鍋爐煙氣濕法脫硫過程產生的廢水來源於吸收塔排放水,為了維持脫硫裝置漿液循環系統物質的平衡,防止煙氣中可溶部分即氯濃度超過規定值和保證石膏質量,必須從系統中排放一定量的廢水,廢水主要來自石膏脫水和清洗系統。廢水中含有的雜質主要包括懸浮物、過飽和的亞硫酸鹽、硫酸鹽以及重金屬,其中很多是國家環保標准中要求嚴格控制的第一類污染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伍』 脫硫廢水的脫硫廢水
處理包括以下4個步驟:
1)廢水中和反應池由3個隔槽組成,每個隔槽充滿後自流進入下個隔槽,在脫硫廢水進入第1隔槽的同時加入一定量的石灰漿液,通過不斷攪拌,其pH值可從5.5左右升至9.0以上。
2)使用重金屬沉降劑,重金屬沉澱Ca(OH)2的加入不但升高了廢水的pH值,而且使Fe3+、Zn2+、Cu2+、Ni2+、Cr3+等重金屬離子生成氫氧化物沉澱。一般情況下3價重金屬離子比2價離子更容易沉澱,當pH值達到9.0~9.5時,大多數重金屬離子均形成了難溶氫氧化物。同時石灰漿液中的Ca2+還能與廢水中的部分F-反應,生成難溶的CaF2;與As3+絡合生成Ca(AsO.3)2等難溶物質。此時Pb2+、Hg2+仍以離子形態留在廢水中,所以在第2隔槽中加入有機硫化物(TMT—15),使其與Pb2+、Hg2+反應形成難溶的硫化物沉積下來。
3)絮凝反應</P><P>經前2步化學沉澱反應後,廢水中還含有許多細小而分散的顆粒和膠體物質,所以在第3隔槽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絮凝劑FeClSO4,使它們凝聚成大顆粒而沉積下來,在廢水反應池的出口加入陽離子高分子聚合電解質作為助凝劑,來降低顆粒的表面張力,強化顆粒的長大過程,進一步促進氫氧化物和硫化物的沉澱,使細小的絮凝物慢慢變成更大、更容易沉積的絮狀物,同時脫硫廢水中的懸浮物也沉降下來。
4)濃縮/澄清絮凝後的廢水從反應池溢流進入裝有攪拌器的澄清/濃縮池中,絮凝物沉積在底部並通過重力濃縮成污泥,上部則為清水。大部分污泥經污泥泵排到灰漿池,小部分污泥作為接觸污泥返回廢水反應池,提供沉澱所需的晶核。上部凈水通過澄清/濃縮池周邊的溢流口自流到凈水箱,凈水箱設置了監測凈水pH值和懸浮物的在線監測儀表,如果pH和懸浮物達到排水設計標准則通過凈水泵外排,否則將其送回廢水反應池繼續處理,直到合格為止。
『陸』 電廠脫硫廢水污泥應當怎麼處理
脫硫廢水中主要抄污染物重金屬和懸浮物通過添加化學葯劑使其沉澱,再通過澄清器將沉澱物分離,出水排放,沉澱污泥通過卧螺離心機脫水後外運處理,從而達到去除廢水中懸浮物的目的。為了促進反應和後續反應箱中絮凝粒子的形成,在中和箱中加入澄清池中迴流的少量恆定量的接觸泥漿。加葯混合反應後的廢水在重力作用下流入澄清池,進行固液分離。澄清池出水在出水箱中通過添加HC1。
『柒』 污水運營是做什麼的啊
「污水運營」實質上就是「環境保護設施運營」。
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是按照《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環保總局第23號令)要求開展的一項工作,目的是為了加強對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和監督管理,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
其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定義是:
專門從事污染物處理、處置的社會化有償服務或者以營利為目的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承擔他人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的活動。
提供污水運營服務的前提要求:
必須按規定申請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並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
資質證書按照運營業務范圍和污染物處理處置規模分為:
1、《甲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
2、《乙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
3、甲、乙級資質證書各分為正式證書和臨時證書兩種
4、甲級資質證書和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為3年,臨時甲級資質證書和臨時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為1年
各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為:
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除塵脫硫、工業廢氣、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除外)、生活垃圾、自動連續監測等專業類別
說白了,污水運營其實就是一種提供第三方污水處理服務的新型污水處理管理運營模式。因國家日益重視環境排污問題,加強排污監管力度,達標排放成為企業必須遵守的准則。
將企業的污水處理達標的任務職責交由有污水處理甲、乙級資質的第三方公司,通過簽訂協議明確規定雙方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使更多的企業做到真正的達標排污,維護生態,保護環境,這也就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出台這個管理辦法根本原因。
『捌』 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運行中應注意什麼
脫硫廢水處理應抄用零排襲放技術,不但實現了真正意義的廢水零排放,而且還實現了循環經濟,具有很大的推廣意義。那麼你知道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運行中應該注意什麼嗎?
(1)運行前設備維護。對於廢水處理設備,應進行定期檢查,做好運行維護的准備工作。定期對加葯系統進行清理,並檢查葯箱內的葯量;定期對計量泵的管路進行維護,保證其准確性。定期檢查pH測量電極,及時清洗和調整。
(2)運行中設備維護。在運行中應對泵前的保護裝置進行實時檢查,防止格柵上出現過多的殘留物而影響水流通暢。由於脫硫廢水中懸浮物含量較高,系統每次停運後應及時沖洗。具有沖洗位置為:廢水泵出口至pH值調整槽管路,石灰乳加葯系統管路,絮凝槽至澄清器管路,澄清器泥漿輸送管路。此外,若pH值調整槽、反應槽、絮凝槽為單獨的箱體,則箱體間的連續管路應當放大,並在箱體加裝液位計。
(3)脫硫廢水處理系統的主要控制。根據廢水流量實施開環控制,按比例調節加入反應的化學葯劑量。出水pH值和濁度控制,通過在線監測,調節加入的HGI量,使出水達標。當出水濁度不合格時,將出水箱的水重新送回中和箱再處理度停止廢水進入,澄清池中污泥的自動排放。
『玖』 脫硫廢水處理問題
脫硫廢水包括廢水處理、加葯、污泥處理3個分系統。廢水通過管路流入中和箱,同時版按比例加入權制備合格的石灰漿液,將中和箱pH調整到9.2+0.3,此pH范圍適合大多數重金屬離子的沉澱。並非所有重金屬可通過與石灰漿作用形成很好的沉澱,其中主要是鎘和汞。因此,需要在沉降箱中按比例加入重金屬沉澱劑有機硫化物(TMTl5)。為了提高沉降效果,需向絮凝箱中按比例加入絮凝劑硫酸氯化鐵(FeC1SO),使氫氧化物、化合物及其它固形物從廢水中沉澱出來。為了讓絮凝後的廢水中產生的細小礬花積聚成大顆粒,以便於廢水進入澄清池後更快的沉降,在絮凝箱出口管路上添加助凝劑聚丙烯醯胺(PAM)。加葯混合反應後的廢水在重力作用下流入澄清池,進行固液分離。澄清池出水在出水箱中通過添加HC1將pH調整為標准要求的范圍(6~9)內排放。為了促進反應和後續反應箱中絮凝粒子的形成,在中和箱中加入澄清池中迴流的少量恆定量的接觸泥漿。剩餘污泥周期性地利用高壓偏心螺桿給料泵輸送至板框壓濾機進行脫水處理,泥餅外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