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水處理廠中總氮為什麼特別執行12mg/L的標准
根據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的規定,一級A總氮排放標准為5(8),一級B標准為8(15),二級標准為25(30),加上各個地方都有地方標准和行業標准之類的,故各地的排放標準是不盡相同的。PS:氮氧化物是水體富營養化的元兇之一,目前國內控制比較嚴格,希望能幫到你。
2. 污水處理廠出水總氮濃度
總氮為氨氮,硝態氮、亞硝態氮等無機氮,和蛋白質、氨基酸和有機胺等有機氮的總和。
2、其單位為mg/L。
硝化細菌對溫度的變化也很敏感,當污水溫度低於15℃時,硝化速率會明顯下降,當污水溫度低於5℃時,其生理活動會完全停止。
因此,冬季時污水處理廠特別是北方地區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氨氮超標的現象較為明顯。
(2)污水處理廠總氮的排放濃度標准擴展閱讀:
水氮含量超標原因及控制方法
1、污泥負荷與污泥齡
生物硝化屬低負荷工藝,F/M一般在0.05~0.15kgBOD/kgMLVSS?d。負荷越低,硝化進行得越充分,NH3-N向NO3--N轉化的效率就越高。
與低負荷相對應,生物硝化系統的SRT一般較長,因為硝化細菌世代周期較長,若生物系統的污泥停留時間過短,污泥濃度較低時,硝化細菌就培養不起來,也就得不到硝化效果。SRT控制在多少,取決於溫度等因素。對於以脫氮為主要目的生物系統,通常SRT可取11~23d。
2、 迴流比與水力停留時間。生物硝化系統的迴流比一般較傳統活性污泥工藝大,主要是因為生物硝化系統的活性污泥混合液中已含有大量的硝酸鹽,若迴流比太小,活性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時間就較長,容易產生反硝化,導致污泥上浮。通常迴流比控制在50~100%。
3. 城市污水處理廠中一級A標准,BOD、COD、SS、TN、TP濃度具體為多少
BOD:10。BOD:生物需氧量BOD(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指在一定期間內,微生物分解一定體積水中的某些可被氧化物質。
COD:50。COD:化學需氧量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以化學方法測量水樣中需要被氧化的還原性物質的量。水樣在一定條件下。
SS:10。
TN:15。
TP:1。
以氧化1升水樣中還原性物質所消耗的氧化劑的量為指標,折算成每升水樣全部被氧化後,需要的氧的毫克數,以mg/L表示。它反映了水中受還原性物質污染的程度。COD越高,水質污染越嚴重。
特別是有機物質,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數量。以毫克/升或百分率、ppm表示。它是反映水中有機污染物含量的一個綜合指標。BOD越高,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水質污染越嚴重。
(3)污水處理廠總氮的排放濃度標准擴展閱讀:
當前,城市污水處理廠工藝調試的重要性還沒被普遍認識和接受,不少污水廠建成後沒有進行工藝調試,這就產生了要麼運行不起來,要麼運行起來水質達不到設計要求,運行成本偏高等現象。 事實上,工藝調試是污水廠投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其重要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發現並解決設備、設施、控制、工藝等方面出現的問題,使污水廠投入正常運行;
二是實現工藝設計目標,即出水各項指標達到設計要求;
三是確定符合實際進水水量和水質的各項控制參數,在出水水質達到設計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運行成本。
4. 如何處理工業廢水中總氮
硝化液迴流進行前置反硝化工藝硝化液迴流至前端缺氧區,同時投加碳源,通過反硝化菌將硝基氮進行反硝化轉化為氮氣,無需新增處理設施,無需新增佔地,僅需在現有的好氧段的末端安裝內迴流泵,將硝化液迴流至前置反硝化區。此方案從理論上可行,但存在如下問題:1) 如需將總氮達到一級A標,需將硝基氮降至10mg/L以下,通過計算,硝化液迴流比將在150-200%,即2倍於進水水量的富含溶解氧的硝化液(DO約4mg/L)迴流至缺氧段將直接改變缺氧段的溶解氧環境(0.2mg/L≤DO≤0.5mg/L),影響反硝化效率的一個重要指標即嚴格的缺氧環境,如此大的迴流比導致的溶氧升高和缺氧停留時間減少將會嚴重影響反硝化效率和反應時間,進而出水總氮無法達到很低的水平,但減少迴流比則無法完成總氮的反硝化數量,亦會影響出水總氮達標。2) 如進行反硝化反應,反硝化菌必定會利用一定的碳源,從進水C/N比和出水的C/N比分析,該廠如進行反硝化需補加碳源,如在前端補充甲醇作為碳源,則存在反硝化菌和其他菌種的競爭關系,從微生物學的角度分析,反硝化在此條件下並非優勢菌種,因此前端投加的大量碳源會被浪費,導致運行費用升高,如過量補充則又會導致後端處理負荷的增加。根據不同水質需求對生化脫氮的不同環節進行設計與優化,比如IDN-BMP總氮去除裝備就是從反硝化階段入手,加強菌種的選擇與馴化,優化反應器結構,從而增強反應器的的脫氮效率。
5. 污水處理廠二級排放總氮標准值是多少
總氮沒規定,只有規定了氨氮水溫>12℃時為25mg/L,≤12℃時為30mg/L(來源《GB18918-2002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6.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1、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2、一級A、一級B指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中的規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3、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6)污水處理廠總氮的排放濃度標准擴展閱讀:
《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將水環境質量標准與行業排放標准進行有效銜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規形式予以確定。
目前,我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類標准,這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40mg/L、2mg/L、0.4mg/L。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標准制訂有關規定,地方標准可以嚴於國家標准。我省作為北方地區,降水南北空間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態基流。特別是冬春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企業排放入河的廢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衡量仍是劣Ⅴ類。企業達標排放的污水入河後,因河道在冬春季無生態基流、
無自然凈化能力導致國考斷面水質仍為劣Ⅴ類,只有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嚴格要求到地表水Ⅴ類標准,才能確保河流達地表水Ⅴ類水質。
這是水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和創新,是破解我省企業排水達標、地表水水質不達標難題的重大舉措,是走出行業排放標准與環境質量標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選擇。
7.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每個標准針對氨氮的排放都有不同的要求。
8. 城市污水排放1級A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標准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專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屬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8)污水處理廠總氮的排放濃度標准擴展閱讀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參考資料
網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9.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中總氮的值一般是多少
這個和進水氨氮有直接關系,北方地區一般30左右,南方地區一般在20左右;出水總氮國家要求以及A標準是1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