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處理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環境保護部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和《國務院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中有規定。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部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 第三條 排污單位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可依法委託第三方開展治理服務,依據與第三方治理單位簽訂的環境服務合同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第三方治理單位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及合同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合同約定的責任。《國務院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 第八條 排污企業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以及排污企業的委託要求,承擔約定的污染治理責任。
⑵ 水處理相關法律法規與標准規范
法律法來規就搞不太清楚,自呵呵
我知道的標准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2001)
《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准》(GB17324-2003)
《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准》(GB19298-2003)
還有礦原水、水處理器及污水的標准等
⑶ 行政主管部門對污水廠進行監管的法律依據國家級、地方級(最好是湖南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
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
⑷ 處罰污水處理廠不正常運行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 法律責任中的條款,具體如何適用,請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情節進行確定。
⑸ 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和一級保護專區的水體排放屬污水。已設置的排污口,應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⑹ 請問目前國家對實驗室廢水廢液處理的處理要求是什麼有沒有相關的規范或標准目前是如何處置的
實驗室廢水處理要來求:
1.在證自明廢液濃度已相當小而又安全時,可以排放到排水溝中;
2.盡量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在安全處隔離儲存,處置;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將危險物分離,而只棄去安全部分;
4.無論液體或固體,凡能安全燃燒的則燃燒,但數量不宜太大,燃燒時切勿殘留有害氣體或殘余物,如不能焚燒時,要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後排除,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後才能排放;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
實驗室廢水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GB/T 31962-2015
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7)實驗室污水處理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⑻ 關於污水處理的法律法規
2013年9月18日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應該有,您可以到政策網路裡面查詢下。
⑼ 生物實驗室廢水執行什麼標准
出水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8918-2002)》
1.生物實驗室廢水收集後進入貯水池,然後進入pH調節池,在pH調節池中投加稀H2SO4(30%)作為pH調節劑,使與廢水pH降至2左右,攪拌10-30min,進行初步殺菌;
初步殺菌後廢水進入反應池,加入NaOH調節為中性,並加入CaO與廢水中LAS進行化學反應形成小的沉澱懸浮物,CaO摩爾投加量相當於LAS摩爾濃度的0.75-1.0倍,化學反應時間10-20min,其混合液流入後續混合池,混合池中加入PAFCS進行快速攪拌(300r/min),混合時間為1-2min,投加量為40-60mg/L;
混合液進入絮凝池,絮凝池中投加PAM0.5-1.0mg/L,絮凝時間為15-30分鍾,此過程在慢速攪拌(60r/min)中進行,保證大顆粒絮體的形成;
絮凝後的混合液進入第一沉澱池,第一沉澱池水力停留時間為90-120分鍾,大量的絮體沉入沉澱池底部得到去除,沉澱後廢水中CODcr去除率達60%以上,LAS去除率達到50%以上,部分細菌同時得到去除;
沉澱後的廢水上清液進入Fenton氧化池進行Fenton氧化,運行條件為H2O2投加量0.044-0.18mol/L,硫酸亞鐵投加量按照mol(H2O2)/mol(Fe2+)比為20∶0.5-20∶2進行投加,用酸調節法院溶液pH在2-4,反應3.5-5.5h,在此過程進行中速攪拌(100r/min),處理出水CODcr小於100mg/L;
Fenton氧化後廢水進入中和池,投加NaOH或者CaO調節出水pH為中性;
最後,經二次沉澱池沉澱90-120分鍾後,排放。
經測定其出水COD小於100mg/L,氨氮、總磷分別小於25mg/L、3mg/L,出水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8918-2002)》二級排放標準的相關要求。細菌總數去除率達到100%,細菌生物活性(ATP)低於檢測限,保障出水的生物衛生安全性。發光細菌的急性毒性試驗結果表明,其相對抑光率降至30%以下,屬低水平毒性,保障了出水的生態健康安全性。
⑽ 中國在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內污染容防治法》 《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水排入城市水道水質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