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污水排放標准 最新
工業廢水(instrial wastewater )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工業廢水種類繁多,成分復雜。例如電解鹽工業廢水中含有汞,重金屬冶煉工業廢水含鉛、鎘等各種金屬,電鍍工業廢水中含氰化物和鉻等各種重金屬,石油煉制工業廢水中含酚,農葯製造工業廢水中含各種農葯等。由於工業廢水中常含有多種有毒物質,污染環境對人類健康有很大危害,因此要開發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並根據廢水中污染物成分和濃度,採取相應的凈化措施進行處置後,才可排放。
國家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涵蓋了各類工業污水排放指標,概括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20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19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標准。
第一種是按工業廢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學性質分類,含無機污染物為主的為無機廢水,含有機污染物為主的為有機廢水。例如電鍍廢水和礦物加工過程的廢水是無機廢水,食品或石油加工過程的廢水是有機廢水,印染行業生產過程中的是混合廢水,不同的行業排除的廢水含有的成分不一樣。
第二種是按工業企業的產品和加工對象分類,如冶金廢水、造紙廢水、煉焦煤氣廢水、金屬酸洗廢水、化學肥料廢水、紡織印染廢水、染料廢水、製革廢水、農葯廢水、電站廢水等。
第三種是按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類,如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含鎘廢水、含汞廢水、含酚廢水、含醛廢水、含油廢水、含硫廢水、含有機磷廢水和放射性廢水等。
前兩種分類法不涉及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廢水的危害性。
國內所有工業行業廢水分類如下:
冶金廢水、造紙廢水、焦化廢水、金屬酸洗廢水、化學肥料廢水、印染廢水、紡織廢水、染料廢水、製革廢水、農葯廢水、電站廢水、煤化工廢水、化工廢水、制葯廢水、石化廢水、煉油廠廢水、油田廢水、食品廢水、養殖廢水、屠宰廢水、電鍍廢水、印染廢水、醫葯廢水、機械加工廢水、化纖廢水、煤礦廢水、釀酒廢水、製革廢水、礦山廢水、選礦廢水、海水淡化、循環水處理、鋼鐵廠廢水、木材加工廢水、機加工廢水、電子廢水、半導體廢水、玻璃加工廢水、乳化液廢水、鋁加工廢水、金屬加工廢水、焦化廢水、紡織廢水、玻纖廢水、建材廢水、陶瓷廢水、橡膠廢水、光伏廢水、垃圾滲濾液廢水、餐飲廢水、生活污水、清洗廢水、醫療污水、醫院廢水、船舶廢水、養殖廢水、石油廢水、澱粉廢水、電廠脫硫廢水、中水回用等工廠廢水。
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鹽廢水、高鹽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含鎘廢水、含汞廢水、含酚廢水、含醛廢水、含油廢水、含硫廢水、有機磷廢水、放射性廢水
『貳』 工業污水排放標准 國標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項目、基本控制項目、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
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
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
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叄』 工業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什麼
【綜述】現在是我國工業污水排放標准整理版大全,共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水量、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和污水水質預測及排放標準的,第二個部分是相關行業的工業污水排放標准表格參數。
【第一部分】水量、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和污水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
1.污水水量:滲濾液量。滲濾液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雨水進入填埋庫形成滲濾液,另一部分為填埋廢物自身含有的水分經壓實流失產生滲濾液。由於工程採用剛性方案(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填埋庫上方設有鋼結構雨棚,雨水不能進入填埋庫形成滲濾液。因此,填埋庫產生的滲濾液主要是由填埋廢物自身含有的水分經壓實流出產生。根據《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准》(GB 18595-2001)中規定:入場填埋的廢物含水率需低於85%。符合入場要求的危險廢物自身含水率較低,經碾壓後水分流失不多。因此,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滲濾液量較少,保守估計,每天產生的滲濾液量約為1.0t。
2.其它污水水量。其它生產廢水水量如下:各車間的沖洗廢水12.0t/d;實驗室廢水2.0t/d;共計14.0t/d。 危險廢棄物處置中心產生的生產廢水總水量為15t/d。考慮20%的未預見水量,廢水處理站的設計規模為18t/d,每天處理6h,每小時污水處理量為3t。
【第二部分】.污水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
1.填埋廢物的組分非常復雜,很難精確估計滲漠液的水質。但進入填埋場的危險廢物都應符合《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准》(GB 18598-2001)中「危險廢物允許進入填埋區的控制限值」,因此,以此限值作為滲濾液水質。
2.各車間沖洗污水及實驗室廢水主要以沖洗地面、設備及實驗器皿的沖洗水為主,污水中含有部分重金屬。保守估計,除SS外,污水中污染物濃度為滲濾液污染物濃度的20%。
3.根據各生產污水的水量及水質,確定待處理生產污水水質見表。由表可見,廢水中有機污染物的濃度較低,但其中的重金屬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據業主要求,生產廢水去除重金屬後再外運處理。處理後廢水中重金屬要求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三級標准。因此,確定本污水處理工程去除的首要目標為重金屬污染物。
污染物 質量濃度/(mg·L-1) 污染物 質量濃度/(mg·L-1)
總汞 0.06 總鎳 3.80
總鉛 1.27 總砷 0.63
總鎘 0.13 無機氟化物 25.33
總鉻 3.04 氰化物 1.27
六價格 0.63 pH值 7-12
總銅 19.00 CODcr 76.00
總鋅 19.00 BOD5 25.33
總鈹 0.05 NH3-N 38.00
SS 106.67
『肆』 焦化廠廢水出水執行什麼標准
『伍』 工業污水處理後的污水要達到四類水的要求,那麼按國家排放標准要達到幾級排放標准一級二級三級
企業污水處理要達到行業或者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或者二級(IV、V類功能區)排放標准;有地方標准時,執行地方制訂的更嚴格的排放標准。
但是這只是對廢水排放的最低要求,並不是說達到標准就可以排放。排放的廢水,除了達到排放標准之外,還必須滿足: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以及保證水體環境功能的要求。當受納水體水質不能達到水體功能區要求的水質時,根據第二個要求,就出現了「工業污水處理後的污水要達到四類水的要求」的特殊要求。
(5)製造行業廢水處理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排放標准分級: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
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陸』 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標準的A標准和一級標準的B標准其適用條件和環境要求如下:1、一級標準的 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類功能水域(規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 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 B 標准。
法律依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4.1.2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柒』 食品廠污水處理的國家標准
食品工業的內容極其復雜,包括製糖、釀造、肉類、乳品加工等生產過程,所排出的廢水都含有機物,具有強的耗氧性,且有大量懸浮物隨廢水排出。動物性食品加工排出的廢水中還含有動物排泄物、血液、皮毛、油脂等,並可能含有病菌,因此耗氧量很高,比植物性食品加工排放的廢水的污染性高得多。
一、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有關食品工業內容
GB 8978-1996規定肉類加工工業所排放的污水 執行相應的國家行業標准,其他一切排放污水的食品生產單位一律執行本標准。
(一)標准分級
排入GB 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 3097-82(海水水質標准)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 3838中IV、V類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上述規定。
GB 3838中I、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 3097中一類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的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氷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二)標准值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法分為二類。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髙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髙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並拫據單位建設時間不同執行不同的規定。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1和表1-2、表1-3的規定;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1和表-14、表1-5的規定。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捌』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五條 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
工業集聚區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