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可以強行在村民承包地上和房屋周邊修建污水處理廠賠償標準是多少與房屋
後建讓先建,應該是你要求安全距離,要求你拆遷你就應該要求賠償。這個在廠區建設前期環境評價時都應該確認好,環境評價批復時應取得周邊群眾的認可,否則環境評價批復不能下達,廠區建設就屬於違建。
Ⅱ 大足區寶興鎮污水處理廠征地補償款
沒看懂題目的意思
Ⅲ 政府修污水處理廠,可以強行征地嗎
現在不允許強行征地了,征地是政府與村委簽訂協議,這個具體到某個村民,只是使用權,所以算不上強行征地。
Ⅳ 污水處理廠佔地如何計算
可根據污水處理生產工藝路線確定佔地面積。
Ⅳ 鎮政府因建污水處理廠有權徵用耕地嗎
佔用耕地35公頃以上,或者佔用基本農田(無論多少)需國務院批准。
Ⅵ 前幾個月家裡的耕地被政府徵用用於修建污水處理廠,耕地按每畝三萬的價格徵用,有青苗補償費。家裡是農村
是的,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徵用耕地的補償方案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
Ⅶ 土地被政府強行佔用建設污水處理廠怎麼辦呢
先跟政府部門協商,協商不成就起訴。
Ⅷ 大理市下關鎮大庄污水處理廠征地補償款
您好,譬如農村征地補償費規定: 由於精神文明的不斷建設,公民素質的日益提高,公平、公正是每個現代公民要求得到的待遇,也是每個公民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望採納
Ⅸ 請問一個日處理能力為3萬噸的污水處理廠佔地多大周圍多少地方要被徵用
不同工藝的污水廠,佔地是不同的。
另外,還要看水是否做到回用標准,或預留。
一般處理排版放的話權,一噸水0.5-1平米就夠了,回用的話,再加0.25平米每噸。
算下來,要22500-37500平,合34畝-56畝。
構築物和池體的面積佔有率,你可以查一下國家的相關規范,即城市污水處理廠設計規范。
Ⅹ 鎮政府,搞污水處理廠,徵收用農民耕地,需村民同意嗎或百分之幾的人同意嗎
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只要村主任同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