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排入下水道,必須執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之後通過城市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
2. 污水處理廠自動控制需要的主要參數有哪些,為什麼
請你說明再說明一下,因為不同地區的要求不一樣:我現在僅舉一例來說:裝置污水進專水指標 項目 單位屬 CODcr 油 NH3-N S2- 揮發酚 pH 指標 mg/L ≤1500 ≤500 ≤50 ≤20 ≤30 6~9 裝置出水主要控制指標 污水排放執行山東省海河流域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山東省地方標准DB37/ 657-2007)中的二級排放標准表4 (2009 年 7 月 1 日起執行,主要控制指標如下(單位 mg/L) : 項目 單位 CODcr BOD5 SS 石油類 氨氮 硫化物 揮發酚 pH 指標 mg/L ≤100 ≤30 ≤70 ≤8 ≤15 ≤1.0 ≤0.4 6~9
3. 國家對排放的污水有含鹽量的要求嗎哪個標准里有要求
有的,海水水質監測樣品的採集、貯存、運輸和預處理按GB12763.4-91和HY003-91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水水質標准》於1982年4月6日發布,並於同年8月1日起實施,它適用於中國國家主權所轄一切海域。該標准按照海水用途對水質要求分為三類。海水水質監測樣品的採集、貯存、運輸和預處理按GB12763.4-91和HY003-91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種水質類型分別作出具體規定;並對汞、鎘、鉛、總鉻、砷、銅、鋅、硒、油類、氰化物、硫化物、揮發性酚、有機氯農葯、無機氮和無機磷等15種指標限定最高容許濃度,其中無機氮和無機磷為防止海域產生「赤潮」的限制值;對海水中放射性物質要求符合國家《放射防護規定》中露天水源的規定。
(3)污水處理廠鹽分控制要求擴展閱讀:
污水排放要求規定:
1、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2、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3、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 鹽分高的污水應該怎麼處理
1、物理法:
由於鹽分過高將抑制微生物處理高鹽分廢水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COD、NH3-N、TDS,含有高有機物和高鹽分物質,廢水為混合廢水。
2、化學法:
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3、生物法:
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4)污水處理廠鹽分控制要求擴展閱讀:
處理的技術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
5.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城鎮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城鎮污水處理廠()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項。
4.1.1.2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4.1.2.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
、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和表2的規定。
4.1.3.2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的規定執行。
4.1.4取樣與監測
4.1.4.1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取樣頻率為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監測分析方法按表4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位於GB3095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
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1化學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懸浮物(SS)102030504動植物油135205石油類13515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1257總氮(以N計)1520————8氨氮(以N計)5(8)8(15)25(30)——9總磷(
以P計) 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11.535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0.513510色度(稀釋倍數)3030405011PH值6~912糞大腸菌群數/(個/L)103104104——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
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4.2.1.2
位於
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
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設
(包括改、
擴建)
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實施標準的時間為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
之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
5
的規定執行。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
硫化氫、
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
GB16297
中附錄
C
和
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兩小時采樣一次,共採集
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
6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
7
的規定。
6. 污水處理廠進水含鹽量達到10000mg/l 進水COD在70多,能直接沉澱出水嗎出水對氯離子有要求嗎
只要當地來環保沒要求出水氯離子源,那就沒影響,SS說的是懸浮固體,鹽分是溶解性固體,不會說測定SS把鹽分算在裡面的
SS是水樣通過孔徑為0.45μm的濾膜截留在濾膜上並於103~105℃ 烘乾至恆重的固體物質
7. 污水進生化系統時鹽分控制在多少
其實,在使用活性污泥處理污水所需污泥為有效池容的5%。而馴化時污水初始進水不宜超過10%,再者則是調整好營養比例,控制好溶氧及C/N/P的比例每天定時對廢水的污泥濃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指標等分析化驗,同時保證微生物的一些生長必要條件要適宜生長。而由於冬天氣溫較低,培養時間較長,剛開始進水不要太大,控制好溶氧以及曝氣量的大小,先少水量進水,按照活性污泥馴化步驟來調試。此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所需要的污泥最好是選用那些和自己的廢水類型相似的生化系統污泥,較之其它的污泥會容易馴養及降低很多不定變數,可以保障污水的處理效果。
8. 污水處理廠要用工業鹽嗎
抄污水處理廠有可能會用工業鹽襲。
工業鹽在工業上的用途很廣,是化學工業的最基本原料之一,被稱為「化學工業之母」。基本化學工業主要產品中的鹽酸、燒鹼、純鹼、氯化銨、氯氣等主要是用工業鹽為原料生產的。
工業鹽指的是原鹽,原鹽有湖鹽、井鹽和海鹽之分,其中因為海鹽中的海水溶入了多種元素,所以海鹽的工業價值相對要高些,食用價值要低些。
9. 有哪位大神知道污水處理過程中進水的總鹽控制到多少可以正常處理
這個總鹽是要經過調試的時候培訓污泥才能知道的吧,是微生物的性能決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