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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項目信貸政策

發布時間:2022-01-13 02:57:55

A. 貸款的申請書什麼寫各位幫忙寫寫,謝了

貸款申請

一、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一)企業基本情況

xx公司主要從事生豬、牛、羊定點屠宰(二級),畜禽加工及銷售,生豬、牛、羊、雞、兔養殖;批發、零售金屬材料、建築材料、化工產品、普通機械、電器設備、電線電纜、儀器儀表、五金交電,銷售汽車、摩托車及零部件;廢舊物質收購和報廢汽車回收與拆解等業務。注冊資金xxx萬元,企業性質屬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員工xxx人,其中:大學學歷xx人、中專學歷xx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xxx人。xxx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多次被評為xxx「消費者信得過企業」、xxx「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十強私營企業」、「私營企業納稅大戶」、「先進私營企業」和「商貿工作先進集體」;是xxx盤大盤強和重點保護私營企業之一,是我縣畜禽養殖龍頭企業。

xxx集團有強大的發展後勁和品牌優勢,一直以「誠信、高效、務實、奉獻」企業精神,奉獻社會,回報大眾。以「誠信為本、鑄就品牌,優質服務、贏得市場」的經營理論,盤大盤強威旺,使企業成為xx畜禽養殖、食品開發的重要支撐,為發展和繁榮xx地方經濟作出更大的貢獻。

董事長xxx先生,生於xxxx年x月,清華大學MBA畢業(工商管理課程),xxxx年x月入伍,xxxx年x月復員到xxx公司工作。具有與時俱進、銳意進取精神的xxx,於xxxx年x月停薪留職創業,現任xx政協常委,xx工商聯副會長,xx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xx人民檢察院特邀檢察員,xx公安局執法監督員,xx市五金商會會員。多次被評為xx"先進私營企業廠長(經理)"、"工商業聯合會優秀會員"、"光彩事業家"和xx市"下崗創業再就業明星"等榮譽。xxx是一位講誠信、善經營、懂管理、富於實干精神的企業家。xxxxx有限公司在他的帶領下,不斷引進先進的現代企業制度,夯實企業管理基礎,構築優良的企業文化,堅持「優質、高效、誠信、服務於顧客」的經營方針和「質量是金,服務是心"的經營宗旨,團結拚博,與時俱進,不斷致力於向新的廣度和深度拓展,建成一支具有高度敬業精神、高效創新精神、高效團隊精神的員工隊伍,以食品生產加工為龍頭,打造「xx牌放心肉」品牌,營造出超時代風格的一流產品,建立高品質、高水準的xx綜合型企業。

(二)、企業法人信用情況

公司一向講信譽,守合同,目前在中國銀行xx支行、農村信用合作社xx聯社有信貸關系,在與銀行交往過程中,從來都是按期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本金。與經營客戶訂立的合同履約率為100%,多次被有關部門評為守合同,重信譽的單位。被中國銀行xx市分行評為AA級企業,重慶市信用聯社評為AAA級企業。

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管理能力較強,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較強,信譽度高,發展前景可觀,為了擴大經營規模,盤大盤強企業,開發新的項目,但企業流動資金不足,現向農發行申請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短期貸款,由於公司經營項目好,效益可佳,具有充足的銷售收入和現金流入,公司承諾,一定按期償還貴行貸款和利息。為此,xx公司完全有實力償還貴行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短期貸款,保證貴行貸款的安全性。

(三)經營設備及證照情況

經營證照齊全,公司在xx城區建有二級畜禽屠宰加工廠1個,是xxx豬、牛、羊定點屠宰和生豬收購與銷售的重點企業,擁有國家標准二級機械化屠宰廠,先進的冷藏設施,年可屠宰生豬xx萬頭、牛羊xx萬頭(只)、兔xxx萬只。擁有肉豬飼養場和小型種兔場各1個。

(四)資產負債及生產經營情況

公司從事畜禽養殖和加工、豬牛羊定點屠宰、畜禽產品精深加工和外銷等業務已經xx多年,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2005年,該公司出欄肉豬xxxxx頭、肉兔x萬只,宰殺並加工豬牛羊兔xx萬頭(只),年銷售額xxxx萬元,實現利潤xxx萬元,上繳稅金xx萬元。公司近兩年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2004年 2005年

總資產

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

流動負債

凈資產

銷售收入

利潤 負債率

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周轉率

銷售利潤率

總資產利潤率

(詳見2004、2005年財務報表)

(五)企業兩年的信用等級及貸款本息情況:

本司現在中國銀行xx支行、xxx農村信用聯社有信貸關系,都是按期償還了本金和當期資金利息,被中國銀行xx市分行評為AA級企業,xx市信用聯社評為AAA級企業。

二、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預測情況

(一)xx優質肉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1、建設規模:年出欄優質商品肉兔xxx萬只,擬建種兔場、優質商品肉兔示範場各一個和養殖小區的專業戶xxx戶,具體在xx、xx、xx、xx、xx、xx等六個移民鎮和xx、xx共8個鄉鎮實施。

2、總投資:控制在xxxx萬元;

3、籌資方案:申請產業投資補助xxx萬元,自籌xxx萬元,貸款xxx萬元,農戶投入xxx萬元,具體以財務評估為准。

4、項目運作模式:公司+小區+農戶。公司負責提供種兔、技術服務和回收產品。

5、xxx優質肉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1)2003年12月23日投資xx萬元競標購買xxx公司位於xxx鎮xxx的飼養場。該飼養場佔地xx畝,其中擁有土地使用權xx畝,房屋建築佔地xx畝,房屋建築面積為xxxx平方米。房屋建築主要為飼養圈舍、飼料加工房和飼料倉庫等,擬用於年出欄優質商品肉兔xx萬只示範場建設所在地。

(2)2005年4月投資xx萬元在xxx公司新建日治理飼養糞水xxxx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已於2005年10月投入營運。

(3)2005年5月投資xxx萬元租用原xxx酒廠後,再投資53萬元(含土建和飼養設施設備)改建為種兔場,現存欄飼養紐西蘭、加利福利亞、比利時種兔xxxx多隻。該飼養場佔地20、9畝,其中種兔飼養面積為xxxx平方米。

(4) 已與xxx、xxx等x個鄉鎮xxxx戶農戶簽定了優質商品肉兔飼養合同。

(二) 經營流動資金貸款項目

1、公司是xx城區的國家二級定點屠宰廠,有先進的屠宰設施和冷藏設備,經營隨著冷鮮肉的暢銷,已推動我公司外銷肉食產品業務的快速發展,其經營業務將大幅度增長,也將帶來資金需求的增加。

2、公司畜禽養殖位於xxxx鎮下渡口xxx,佔地xx畝,經營面積xxxx平方米,是xxx"公司+農戶"產業化商品豬養殖基地,主要養殖"洋三元"、雜交二元生豬。集約化養殖新英系、洋二元種豬xxx頭、商品豬xxxx多頭。擬定自繁自養擴大規模為年出欄商品豬xx萬頭,現正在實施中。

(三) 為了擴大公司經營量和規模,急需注入大量資金,擬定申請流動資金短期貸款xxx萬元。其公司現有流動資金xxx萬元,公司需要流動資金xxx萬元,應增加流動資金xxxx萬元。

以上擬將申請的養殖項目貸款和公司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均符合貴行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貸款。

三、效益預測

(一) 養殖項目預測

1、本項目共建立肉兔養殖小區xx處,發展xxx戶養殖大戶,可實現大戶增收xxx萬元,平均每戶純收入達xxx萬元/年。同時,受益農民達xxxx人,其中包括xxxx名就地後靠移民,可實現農(移)民人均增收xxx元,對農民、移民的增收作用十分明顯。

2、本項目的實施,還將直接提供xxx個就業崗位,可生產安置xxx移民,同時有助於帶動當地飼料、獸葯、畜產品加工及生物化工等行業的發展,容易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其社會經濟效益明顯,對破解xxx產業空虛化具有積極的意義。

3、通過對項目投資進行整體財務評價,其每年可實現農業產值xxxxx萬元,投資利潤率24%、財務凈現值xxxx萬元、財務內部收益率17.2%、投資回收期8.4年、借款償還期4.2年,總體盈利能力較好。

4、本項目通過發展生態養殖模式,推廣沼氣利用、沼渣還田、沼液灌溉等技術措施,不僅有助於解決當地農村能源問題,而且還可以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提高農產品品質,對促進當地生態農業的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二) 經營加工效益預測

本食品屠宰加工廠是xxxx城區二級定點屠宰單位,也是縣人民政府行政許可的唯一一家定點屠宰廠。年宰殺並加工豬牛羊兔xxx萬頭(只),年銷售額xxxx萬元,實現利潤xxx萬元,上繳稅金xx萬元。有強大的效益空間和先進的企業管理能力,足可保證貴行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安全性。

四、償債能力

1、由於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管理能力較強,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較強,信譽度高,發展前景可觀,為了擴大經營規模,盤大盤強企業,開發新的項目,但企業流動資金不足,現向農發行申請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短期貸款,由於公司經營項目好,效益可佳,具有充足的銷售收入和現金流入,公司承諾,一定用公司的銷售收入和現金流入按期償還貴行貸款和利息,以此保證貴行貸款的安全性。

2、公司擬向貴行申請的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一年期貸款xxxx萬元,主要用於擴大畜禽養殖規模及公司經營需要。並用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xxx個人資產及其他房產作抵押。

B. 十三五規劃有哪些內容對水污染控制有影響

:一是抓緊制定研究建立全國及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組建全國水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要推動地方人民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努力形成「統一監管、分工負責」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細化責任。各級環保部門要協助本級人民政府盡快制定本行政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確定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同時要因地制宜細化《水十條》各項任務措施和部門分工,明確同級相關部門、下級政府、排污企業及社會公眾的治污責任。
三是統籌考慮自然水系完整性,合理劃分地表水生態環境功能區,科學確定水質目標,大力推行排污許可管理,有效銜接環境影響評價、排污收費等制度,確保水環境質量評價結果能夠客觀反映質量變化情況,讓公眾切實感受到水環境治理效果。四是綜合施策,嚴格監管。加強前瞻技術研發,創新環境監管手段和方式,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水資源費等收費和稅收政策,推行綠色信貸和實施跨界補償措施,建立有利於水環境治理的激勵機制。
五是編制規劃,做好儲備。抓緊啟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細化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要求、任務措施、完成期限,並分解落實到責任主體;積極協同有關部門,針對流域控制單元達標、飲用水水源保護等中心任務,組織、論證、儲備一批水污染防治項目。

C. 3000 科學論文 題目 摘要 關鍵字 謝謝了!

BOT模式在湘江水體污染治理中的應用研究
摘要分析了湘江水體污染存在的問題;討論了BOT模式在城市污水處理行業的優點;認為該模式是一種長期、穩定的投資模式,論證了湘江流域採用該模式的可行性,並提出了相關應完善的配套政策;最後得出採用BOT模式來在湘江沿岸城市修建污水處理廠是解決湘江水體污染問題有效的途徑之一。
關鍵詞水體污染治理污水處理廠BOT模式湘江
1湘江水體污染現狀及治理存在的問題
1.1湘江水體污染現狀
湘江是湖南的母親河,衡陽、株洲、湘潭、長
沙、岳陽等湘江沿岸城市的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直接
來自湘江。但湘江水體污染極為嚴重,據《關於治理
湘江流域的通知》所載,長沙市湘江飲用水源超標
污染指標為氨氮和總大腸菌群;株洲市為氨氮和揮
發性酚;湘潭市為氨氮、總大腸菌群和總汞。近年
來,郴州、衡陽、株洲、湘潭、長沙、岳陽等城市
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成倍增加,沿江城市有近7億
t/a生活污水直排湘江;此外,一些高濃度工業廢水
也排放到湘江。長沙水利樞紐建成以後,湘江水域
株洲至長沙段的水位將有較大的提高,蓄水防洪能
力會有很大的改善,而湘江該段的水流流速卻明顯的
不如建成前,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將會有很大的降
低,進一步加重湘江水體污染,以至湘江某些江段的
飲用水水源不能完全滿足地面水Ⅲ類水質標准[1]。
湘江的水體污染已經嚴重地影響到湘江流域沿岸人
們的生活及工農業發展。
1.2治理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湘江水體污染現狀和目前治理情況的分
析,湘江水體污染治理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由於湘江沿岸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城市人口
不斷地增加,人們生活水平不斷地提高,因此城市生
活污水排放量明顯增加。而湘江流域內污水處理設
施很少,8個城市中僅有6座污水處理廠在運行,實
際處理量約30.5萬t/d,處理量約占生活污水排放總
量的15%,遠達不到要求的50%,未來幾年內直接
排放的生活污水對湘江的影響將超過工業廢水的影
響,因此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勢在必行。
2)湘江沿岸城市污水處理廠對項目的可行性
研究不全面,風險管理與評價不合理。有些污水處
理廠項目立項多年,卻遲遲的不能施工;有些項目
完成後卻不能投入運行,如株洲有1座污水處理廠
投資上億元,建成幾年後都沒有運行,出現這種現
象的原因主要是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上沒有考慮管
理運行費用及建設污水處理廠的風險性,政府部門
只注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而忽視了污水處理廠的
管理和運行。造成了城市污水處理資金使用效率低
下,因而一方面需要大規模投資興建新的污水處理
廠,而另一方面污水處理廠運行普遍不足,兩者都是
缺少資金。
3)湘江沿岸城市污水處理以政府行政事業化
管理為主,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缺乏有效的投
入產出和成本效益核算機制,從而造成污水處理成
本高,投資浪費大,並沒有體現誰投資誰收益的原
則,污水處理廠只是相當於政府部門的附屬企業,根
本不能適應污水處理產業的市場化發展趨勢。
4)湘江沿岸城市對待污水處理廠的問題依然
停留在老觀念上,也就是說重技術(工程)方法而忽
視非技術(管理)方法,導致一些污水處理項目的投
資效益差與不可持續性,主要表現在污水處理廠普
遍不能按設計負荷運行。
5)湘江沿岸城市污水處理缺乏必要的價格調
控,價格偏離價值太大,導致了污水處理企業發展後
勁不足。現在的收費偏低,據有關人士預測污水處理
收費要達到0.6~0.65元/t,污水處理才能真正得到
資金保證。因而,非政府資本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市場
的投資利潤不能得到保證。
2 BOT模式在污水處理行業的優點
2.1 BOT模式的簡介
BOT模式是一種建設權與運營權相結合的方
式,根據世界銀行《1994年發展報告》的定義,所謂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興建-經營-移交,
或者是BOOT模式即建設-擁有-運營-轉讓[2],
它是一種私營機構參與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的方
式,也是一種新型的民營資本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
項目融資方式[3]。具體做法是經營公司對項目的設
計、咨詢、信貸和施工實行一攬子總承包,且在項目
竣工後,在特許權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經營,向用戶收
取費用,以回收投資、償還債務。賺取利潤,達到特許
許可權期後,經營公司將項目無償交給政府部門。近年
來,以BOT模式進行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工程項目融
資,正逐步為我國政府國內外投資者所關注[2]。
2.2 BOT模式在污水處理行業的優點
2.2.1城市污水處理項目新型的融資手段
1)BOT項目融資是指通過項目的資產、收益作
低押來融資。其項目導向、有限追索、風險分擔、信用
結構多元化的特徵,使項目融資的信用結構靈活多
樣,債務承受能力高,風險分擔合理且較低,也使項
目融資易獲得較高的融資比例和較長的貸款周期。
由於這些特點,BOT模式非常適用於一次性投資
大、回收周期長、投資回報穩定風險小的城市污水處
理工程項目。
2)BOT項目融資是現階段城市污水處理的重要
融資方式之一。治理湘江水體污染,保護湘江水質,
必須提高湘江沿岸城市的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的處
理水平。但首先要解決建設污水處理廠的資金來源問
題。BOT融資模式可以利用資本的杠桿效應,充分
發揮政府有限資本的導向性作用。我們以政府資本
在項目融資中占總資本20%為例(原來是100%),
這樣,20元的政府資本就直接拉動80元的社會資
本為城市污水處理服務,對社會資本拉動作用是十
分明顯的。
3)BOT模式是推動城市污水處理產業融資體
制改革的有效形式。BOT項目融資使得大量中小社
會資金進入技術密集型和資金相對密集型的城市污
水處理領域成為可能,是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和產
業資本或國外資本向城市污水處理市場轉移的重要
方式。從而推動城市污水處理領域投、融資體制改
革,培育城市污水處理領域的投資主體,增強投資城
市污水處理領域的資本實力,促進城市污水處理產
業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
2.2.2 BOT模式是實現城市污水處理產業化、市場
化、專業化的有效方式
1)BOT模式改善並明晰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
產權結構,明確了政府(特許經營權授予方)、項目發
起人、項目公司和運營公司之間的職責,形成城市污
水處理產業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經營管理機制。
2)BOT模式促進了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職
能轉變,有利於改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力度
和思想觀念,有利於加強污水處理企業的自律行為。
3)BOT模式促使了城市污水處理企業進行技
術革新和採用科學管理,降低污水處理成本,實現城
市污水處理產業良性發展。由於項目公司要以運營
收入來償還借款,實現盈利,因此,作為項目運作主
體的項目公司有追求以最低成本來運營城市污水處
理設施的動力。項目公司通過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利
用高新技術改造污水處理設施、實行科學管理等手
段提高生產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從而實現政府、企
業雙贏的局面。
3 BOT模式在湘江水體污染治理的可行性
分析
3.1湘江水體治理必然的要求
湘江水體污染的主要是由湘江沿岸城市的生活
污水直接排放到湘江引起的。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劃,
到2010年湘江流域沿岸城市將要建成近20座污水
處理廠,如每座污水處理廠按上億元的建設費計,需
近20多億元,這還不包括與污水處理廠相配套的城
市污水管網建設費和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的運行管理
費。修建這些污水處理廠資金問題是首要問題,當這
些污水處理廠建成後還存在相互競爭、管理運營等問題。採用BOT模式,政府不僅可以用將來的按政
策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來發揮現實的環境效益,變以
前的一次集中支付為分期支付,可以進一步減輕財
政壓力,可以使因財政原因而擱置的污水處理項目
迅速的得到建設和運營,有效地加快了基礎設施建
設步伐,滿足全社會對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的需求,
可以從國際、國內乃至民間多渠道融資,投資基礎設
施建設的資本在短時間內能夠迅速放大;而且通過
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項目管理水平、技術水平都會有
較明顯的提高。BOT模式吸引民間資本和外資投資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已經成為湘江流域城市污水處
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重要選擇之一,也是湘江水體
治理的必然要求。
3.2經驗上的可行性
BOT方式在我國有些地區已有所嘗試,大連傅
家莊污水處理廠由大連東達環境工程公司投資並運
營,目前運營狀況良好;北京桑德環保產業集團已用
BOT方式啟動了北京肖家河、通州區2個大型市政
污水處理項目[2];BOT模式在湖南水處理也有先例:
如湖南省長大集團投資建設長沙市第八自來水廠。
因此,採用BOT模式在湘江流域修建城市污水處理
廠在經驗上是可行的。
3.3政策上的可行性
根據湖南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對湘江
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並重的方針,治理湘江水體污
染問題有效可行的方法之一是在湘江沿岸城市增修
適量的污水處理廠,同時保證現有的污水處理廠按
滿負荷運行。為達到這一目標,湖南省政府對以
BOT模式投資修建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給予一定
的政策扶持。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的文件,城市供水價
格將包括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將優
先調整到滿足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的需要
上,在長沙市2004年5月將排污費增收到0.4元/t,
而且還要繼續上漲。現階段湖南經濟持續發展,政策
也十分的穩健,這些保證了BOT模式在湘江污水處
理行業是可行的。
4湘江水體污染治理應完善的相關配套政策
1)盡快轉化城市污水處理的性質,加快從「公
共福利業」向「公共服務業」轉變的速度。在過去,湘
江沿岸城市污水處理一直被當作是半城市公共福利
業,雖然有收費,但相當的低,不足以保證污水處理
的成本,更不用說初期的投資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
斷深化,污水處理行業要盡快實現向「公共服務業」
的轉變。只有形成公共服務的合理價格機制,才能推
動本行業的不斷發展。
2)加快相關行政部門的思想觀念轉變。在湘江
沿岸的城市中,污水處理廠項目都是看成該城市的
形象工程或者是由上級環保部門壓力下而立項的,
而不是本著為社會化服務的原則立項的。在這種思
想作用下,行政部門只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負責,對
建成後的污水處理廠運行及管理很少關心。只有相
關的行政部門牢固地樹立污水處理為社會化服務的
原則,才能使BOT模式在湘江流域污水處理行業較
為順利地推行。
3)加強湘江城市污水處理的某些薄弱環節領
域的建設,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行業的協調發展。
BOT方式建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是湘江水體污染
治理解決方案之一,政府部門應該完善一些配套設
施。如:完善城市排水管網的規劃和建設、建設好污
水處理廠與周邊路網的連通;由於湘江流域是個嚴
重缺電的區域,政府部門必須保證污水處理廠建設
時及管理運行時的用電需求,這樣才能保證污水處
理廠正常的建設和運營。
4)加強有關BOT模式的法律法規制定。我國
目前關於BOT模式的法律文件僅有2個[4]。只有在
法律的保證下,才能更好地明確政府、投資者等各方
面的責任。BOT模式在環境治理中還是新生事物,
其與我國現行環境法制的沖突將是不可避免的,只
有制定相應法律法規才能使它們相互協調。
5)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後,政府部門應該監督
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運行。由於污水處理廠建設後,在
一定的經營年限後無償的轉讓給政府,同時污水處
理設備會存在一定的老化。如果政府部門不參與監
督管理,投資者對污水處理設備不加以保護和維修,
到了轉讓時,留給政府的只是一個「爛攤子」。
6)環保部門應該對BOT模式污水處理廠進行
監督,做到公正執法。政府部門給BOT融資模式建
設的污水處理廠很大的優惠,但往往缺少對它們有
效的監督,如:污水處理費用每年照收,但處理後的
污水可能不達標,會使湘江水環境繼續惡化。環境保
護部門只有對它們進行監督,做到公正執法,這樣湘
江水污染治理才有保證。
5結論
由上述可知,資金短缺、管理經驗落後和科技含
量低是阻礙湘江流域污水處理行業發展的絆腳石,
也是解決湘江水體污染問題的瓶頸。BOT融資模式
能夠使國外資本和國內民營資本、先進的管理經驗
及科學技術進入城市污水處理產業。若BOT模式在
湘江流域城市污水處理行業中很好應用,上述問題
便可得到有效的解決,湘江水體污染就可以得到較
快解決,這樣湘江生態帶生態環境將得到明顯的改
觀,湘江沿岸城市中的人們日常生活和工業用水可
以得到有效保證,從而有利於促進該流域的經濟穩
定持續發展。既然資金等問題是政府部門不能完全解決的,而湘江的治理是刻不容緩,因此,在湘江沿
岸城市採用BOT模式來修建城市污水處理廠是解
決湘江水體污染治理問題理想可行的方法之一。

D. 國家關於對舊農村改造在信貸方面有哪些支持和扶持政策

一是調整完善村鎮布局體系,加快中心村建設。按照您的建議,進一步完善村鎮布局體系,完成中心村定點布局,探索建立農村、農民減少和城鎮化水平提高的良好性互動機制,引導農村逐步實行遷村並點,整合農村人力、物力、財力和土地資源,把弱小村、分散村、偏遠村逐步向已經形成規模、適宜居住、生產生活方便的中心村集中,向沿路沿河宜居地帶聚集,由現有的村莊管理模式向農民社區管理轉變。
二是加大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功能。加快推進全市的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重點支持實施舊村改造、整村搬遷建設的村莊,加強村莊道路、供水、排水、路燈、供氣、綠化、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搞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逐步引導工業項目向小城鎮駐地工業區集中,農民向小城鎮集中,擴大中心村規模,節約利用土地,並輻射帶動周邊村莊。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明確了允許先建後拆、先補後拆的政策,以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利用增減掛鉤周轉指標產生的土地級差收益反哺農村,推進農村舊村改造。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嚴格執行「一戶一宅」的政策,對超占宅基地的農戶實行有償使用,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宅基地有償使用的標准,使多佔宅基地的盡快退還給集體,盤活存量土地,加快推進舊村改造和「空心村」整治。
三是推廣農村新型住宅設計圖集,開展建設「百年住宅」活動。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沂蒙新農居」、「漢晉風格農居」等優秀農村住宅設計方案,廣泛開展建設「百年住宅」活動,引導農民群眾建設造型美觀、實用大方、質量安全、經久耐用的「百年住宅、生態住宅」,有條件的村鎮結合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住宅樓,大力推廣新型生態節能牆體材料,推廣使用太陽能取暖、照明新能源,普及戶用沼氣池建設,著力改變農民群眾「年年建房,建簡易房、低檔房」的局面,改善農村居住條件。
四是深入開展環境整治,改善農村環境面貌。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全市實施以硬化、亮化、綠化、凈化、美化為重點的村莊整治,進一步建立健全「村級定點收集、鎮(鄉)級集中清運、市(縣)級統一處理」的垃圾處理網路機制,各縣根據本縣生活垃圾產生量建設標准化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集中處理縣域內的生活垃圾。同時,結合農村沼氣化工程,積極推進改廁、改圈、改廚。加強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E. 污水處理廠BOT項目必須招標么

你好:

首先需要明確一下 BOT項目 的含義和相關運作方式。

什麼是BOT

1、基礎設施特許權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所以,BOT一詞意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
以上所述是狹義的BOT概念。BOT經歷了數百年的發展,為了適應不同的條件,衍生出許多變種,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廣義的BOT概念包括這些衍生品種在內。人們通常所說的BOT應該是廣義的BOT概念。「建設-經營-轉讓」一詞不能概括BOT模式的發展。

2、BOT的歷史
近些年來,BOT這種投資與建設方式被一些發展中國家用來進行其基礎設施建設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圍廣泛的青睞,被當成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進行宣傳,然而BOT遠非一種新生事物,它自出現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歷史。
17世紀英國的領港公會負責管理海上事務,包括建設和經營燈塔,並擁有建造燈塔和向船隻收費的特權。但是據羅納德·科斯(R. Coase)的調查,從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當中,領港公會連一個燈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燈塔至少有十座。這種私人建造燈塔的投資方式與現在所謂BOT如出一轍。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許建造和經營燈塔的申請,申請中必須包括許多船主的簽名以證明將要建造的燈塔對他們有利並且表示願意支付過路費;在申請獲得政府的批准以後,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燈塔必須佔用的土地,在特許期內管理燈塔並向過往船隻收取過路費;特權期滿以後由政府將燈塔收回並交給領港公會管理和繼續收費。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資建造的。可見BOT模式在投資效率上遠高於行政部門。
同許多其他的創新具有共同的命運,BOT在其誕生以後經歷了一段默默無聞的時期。而這段默默無聞的時期對BOT來講是如此之長以致於人們幾乎忘記了它的早期表現。直到本世紀80年代,由於經濟發展的需要而將BOT捧到經濟舞台上時,許多人將它當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點
當代資本主義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之上引入了強有力的國家干預。同時經濟學在理論上也肯定了「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經濟逐漸演變成市場和計劃相結合的混合經濟。BOT恰恰具有這種市場機制和政府幹預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夠保持市場機制發揮作用。BOT項目的大部分經濟行為都在市場上進行,政府以招標方式確定項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競爭機制。作為可靠的市場主體的私人機構是BOT模式的行為主體,在特許期內對所建工程項目具有完備的產權。這樣,承擔BOT項目的私人機構在BOT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完全符合經濟人假設。
另一方面,BOT為政府幹預提供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和私人機構達成的有關BOT的協議。盡管BOT協議的執行全部由項目公司負責,但政府自始至終都擁有對該項目的控制權。在立項、招標、談判三個階段,政府的意願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履約階段,政府又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項目經營中價格的制訂也受到政府的約束,政府還可以通過通用的BOT法來約束BOT項目公司的行為。

BOT的運作方式和風險分擔

1、BOT的主要參與人
一個典型的BOT項目的參與人有政府、BOT項目公司、投資人、銀行或財團以及承擔設計、建設和經營的有關公司。
政府是BOT項目的控制主體。政府決定著是否設立此項目、是否採用BOT方式。在談判確定BOT項目協議合同時政府也占據著有利地位。它還有權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必要的環節進行監督。在項目特許到期時,它還具有無償收回該項目的權利。
業主是BOT項目的執行主體,它處於中心位置。所有關繫到BOT項目的籌資、分包、建設、驗收、經營管理體制以及還債和償付利息都由業主負責。大型基礎設施項目通常專門設立項目公司作為業主,同設計公司、建設公司、製造廠商以及經營公司打交道。
銀行或集團通常是BOT項目的主要出資人。對於中小型的BOT項目,一般單個銀行足以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資金,而大型的BOT項目往往使單個銀行感覺力不從心,從而組成銀團共同提供貸款。由於BOT項目的負債率一般高達70-90%,所以貸款往往是BOT項目的最大資金來源。
投資人是BOT項目的風險承擔主體。他們以投入的資本承擔有限責任。盡管原則上講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風險,但實際上各國在操作中差別很大。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BOT項目中分擔的風險很小,而發展中國家在跨國BOT項目中往往承擔很大比例的風險。
2、BOT項目實施過程
BOT模式多用於投資額度大而期限長的項目。一個BOT項目自確立到特許期滿往往有十幾年或幾十年的時間,本文將這整個期間分為立項、招標、投標、談判、履約五個階段加以分述。
立項階段。在這一階段,政府根據中、長期的社會和經濟發展計劃列出新建和改建項目清單並公諸於眾。私人機構可以根據該清單上的項目聯系本機構的業務發展方向做出合理計劃,然後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建設某項目的建議,並申請投標或表明承擔該項目的意向。政府則依靠咨詢機構進行各種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據各方案的技術經濟指標決定採用何種方式。
招標階段。如果項目確定為採用BOT方式建設,則首先由政府或其委託機構發布招標廣告,然後對報名的私人機構進行資格預審,從中選擇數家私人機構作為投標人並向其發售招標文件。
對於確定以BOT方式建設的項目也可以不採用招標方式而直接與有承擔項目意向的私人機構協商。但協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協商成功,往往也會由於缺少競爭而使政府答應條件過多導致項目成本增高。
投標階段。BOT項目標書的准備時間較長,往往在6個月以上,在此期間受政府委託的機構要隨時回答投標人對項目要求提出的問題,並考慮招標人提出的合理建議。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前向招標人呈交投標書。招標人開標、評標、排序後,選擇前2-3家進行談判。
談判階段。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並在整個特許期內有效,它規定政府和BOT項目公司的權力和義務,決定雙方的風險和回報。所以,特許合同的談判是BOT項目的關鍵一環。政府委託的招標人依次同選定的幾個投標人進行談判。成功則簽訂合同,不成功則轉向下一個投標人。有時談判需要循環進行。
履約階段。這一階段涵蓋整個特許期,又可以分為建設階段、經營階段和移交階段。業主是這一階段的主角,承擔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許合約可以激勵業主認真負責地監督建設、經營的參與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BOT項目中的風險
英文風險(risk)一詞指的是未來情況的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而將來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比預期的情況糟,但也有可能比預期的情況好。「風險」一詞並非單指不利的一面,但穩健的投資者更重視避免不利的情況發生。
BOT項目投資大,期限長,且條件差異較大,常常無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風險較大。風險的規避和分擔也就成為BOT項目的重要內容。
BOT項目整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有五種類型:政治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融資風險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風險。
政治風險。政局不穩定,社會不安定會給BOT項目帶來政治風險,這種風險是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特別考慮的。投資人承擔的政治風險隨項目期限的延長而相應遞增,而對於本國的投資人而言,則較少考慮該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在BOT項目長長的特許期中,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變化時有發生。在BOT項目回收全部投資以前市場上有可能出現更廉價的競爭產品,或更受大眾歡迎的替代產品,以致對該BOT項目的產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謂市場風險。通常BOT項目投資大都期限長,又需要政府的協助和特許,所以具有壟斷性,但不能排除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帶來的市場風險。此外,在原材料市場上可能會由於原材料漲價從而導致工程超支,這是另一種市場風險。
技術風險。在BOT項目進行過程中由於制度上的細節問題安排不當帶來的風險,稱為技術風險。這種風險的一種表現是延期,工程延期將直接縮短工程經營期,減少工程回報,嚴重的有可能導致項目的放棄。另一種情況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遺留問題。該類風險可以通過制度安排上的技術性處理減少其發生的可能性。
融資風險。由於匯率、利率和通貨膨脹率的預期外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是融資風險。若發生了比預期高的通貨膨脹,則BOT項目預定的價格(如果預期價格約定了的話)則會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於高的負債率,則BOT項目的融資成本大大增加;由於BOT常用於跨國投資,匯率的變化或兌現的困難也會給項目帶來風險。
不可抗拒的外力風險。BOT項目和其他許多項目一樣要承擔地震、火災、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難以預計的外力的風險。
4、BOT風險的規避和分擔
應付風險的機制有兩種。一種機制是規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況發生的概率;另一種機制是分擔,即事先約定不利情況發生情況下損失的分配方案。這是BOT項目合同中的重要內容。國際上在各參與者之間分擔風險的慣例是:誰最能控制的風險,其風險便由誰承擔。
政治風險的規避。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政治風險問題。而這種風險僅憑經濟學家和經濟工作者的經驗是難以評估的。項目公司可以在談判中獲得政府的某些特許以部分抵消政治風險。如在項目國以外開立項目資金帳戶。此外,美國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和英國的出口信貸擔保部(ECGD)對本國企業跨國投資的政治風險提供擔保。
市場風險的分擔。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由於新技術的出現帶來的市場風險應由項目的發起人和確定人承擔。若該項目由私人機構發起則這部分市場風險由項目公司承擔;若該項目由政府發展計劃確定,則政府主要負責。而工程超支風險則應由項目公司做出一定預期,在BOT項目合同簽訂時便有備無患。
技術風險的規避。技術風險是由於項目公司在與承包商進行工程分包時約束不嚴或監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項目公司應完全承擔責任。對於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應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規定,與承包商的經濟利益掛鉤。項目公司還應在工程費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維修保證金或施工後質量保證金,以便順利解決工程缺陷問題。對於影響整個工程進度和關系整體質量的控制工程,項目公司還應進行較頻繁的期間監督。
融資風險的規避。工程融資是BOT項目的貫穿始終的一個重要內容。這個過程全部由項目公司為主體進行操作,風險也完全由項目公司承擔。融資技巧對項目費用大小影響極大。首先,工程過程中分步投入的資金應分步融入,否則大大增加融資成本。其次,在約定產品價格時應預期利率和通脹的波動對成本的影響。若是從國外引入外資的BOT項目,應考慮貨幣兌換問題和匯率的預期。 不可抵抗外力風險的分擔。這種風險具有不可預測性和損失額的不確定性,有可能是毀滅性損失。而政府和私人機構都無能為力。對此可以依靠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這必然會增大工程費用,對於大型BOT項目往往還需要多家保險公司進行分保。在項目合同中政府和項目公司還應約定該風險的分擔方法。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可以分擔BOT項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風險,保證貨幣兌換,或承擔匯率風險,其他風險皆由項目公司承擔。
西方國家的BOT項目具有兩個特別的趨勢值得中國發展BOT項目借鑒。其一是大力採用國內融資方式,其優點之一便是徹底迴避了政府風險和當代浮動匯率下尤為突出的匯率風險。另一個趨勢是政府承擔的風險愈來愈少。這當然有賴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和經濟法規的健全。從這個意義上講,推廣BOT的途徑,不是依靠政府的承諾,而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強法制建設。

以上是對於BOT項目 的相關介紹。

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

是一種基礎設施特許權 。

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污水處理廠BOT項目是一種基礎設施特許權 。

因此,是必須招標的。

河南 曹律師

F. 請問有公司BOT水務項目與政府合作貸款的嗎

你們這個是虧本生意啊,難道你們做這個項目不需要銀行貸款嗎,如果都用資本金做很虧啊,土地作為抵押是可以,但問題是土地可能貸不了這么多錢。如果政府不還錢的話,貸款的風險就會轉嫁到你們頭上。我感覺政府明擺著是拿著你們的項目去搞貸款。郵箱[email protected]

G. 建築工程承發包模式有哪些

建築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用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由此可見,建築工程施工的發包方式有兩種:招標發包、直接發包。招標發包是指由建設單位設定標的並編制反映其建設內容與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參與競爭,按照特定程序擇優選擇,達成合意並簽訂合同。招標發包是建築工程發包的主要形式。具體的適用招標發包的工程范圍。根據《招標投標法》附則的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後,與其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我國只有少數不適用招標發包的特殊工程,才適用直接發包。綜上所述,工程發包的方式主要是招標發包和直接發包,根據工程的要求選擇發包的方式,招標發包主要是根據工程利用競爭的方式進行這也是針對一些大的工程的發包方式,對於一些簡單的工程可以採用直接發包的方式,由雙方簽訂合同進行。

H. 民生銀行污水處理企業准入標准

為了響應來國家節能減排戰自略,民生銀行制定了一系列銀行內部「綠色信貸」審批制度,將環境風險控制植根到治理流程中。
環保企業中中小企業較多,而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制約中小型環保企業發展的瓶頸。中國民生銀行多年來致力於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尤其是對中小型環保企業給予了極大關注。民生銀行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有效益的低排放低污染項目、環保技改項目、環保設備、環保產品和環保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同時加大信貸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創新力度,為環保型中小企業提供投資理財、電動攪拌器財務顧問、結構化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研究並試行綠色股權、知識產權、碳排放權質押等標准化貸款融資模式和低碳金融產品,有效解決中小型環保企業融資難題目,為節能環保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I. 關於中央一號文件的3個問題並附答案 急需啊!!!!!!!!!!!!!!!!!!!!!!!!

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興水利、除水害,事關人類生存、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歷來是治國安邦的大事。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必須下決心加快水利發展,切實增強水利支撐保障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近年來我國頻繁發生的嚴重水旱災害,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暴露出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十分薄弱,必須大力加強水利建設。現就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作出如下決定。

一、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地位

(一)水利面臨的新形勢。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水利工作,領導人民開展了氣壯山河的水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突出貢獻。但必須看到,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水情。洪澇災害頻繁仍然是中華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農田水利建設滯後仍然是影響農業穩定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最大硬傷,水利設施薄弱仍然是國家基礎設施的明顯短板。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全球氣候變化影響加大,我國水利面臨的形勢更趨嚴峻,增強防災減災能力要求越來越迫切,強化水資源節約保護工作越來越繁重,加快扭轉農業主要「靠天吃飯」局面任務越來越艱巨。2010年西南地區發生特大乾旱、多數省區市遭受洪澇災害、部分地方突發嚴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我們加快水利建設刻不容緩。

(二)新形勢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現代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生態環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統,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不僅事關農業農村發展,而且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不僅關繫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而且關繫到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擺上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著力加快農田水利建設,推動水利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水利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三)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注重科學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大力發展民生水利,不斷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水利可持續發展,努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水利現代化道路。

(四)目標任務。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體系,重點城市和防洪保護區防洪能力明顯提高,抗旱能力顯著增強,「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重點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獨流入海河流和內陸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基本建成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全國年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城鄉供水保證率顯著提高,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明顯降低,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間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基本建成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明顯改善,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重點區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有利於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有利於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則。一要堅持民生優先。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推動民生水利新發展。二要堅持統籌兼顧。注重興利除害結合、防災減災並重、治標治本兼顧,促進流域與區域、城市與農村、東中西部地區水利協調發展。三要堅持人水和諧。順應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水資源。四要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發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會協同治水興水合力。五要堅持改革創新。加快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攻堅,破解制約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三、突出加強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

(六)大興農田水利建設。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結合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實施,在水土資源條件具備的地區,新建一批灌區,增加農田有效灌溉面積。實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強重點澇區治理,完善灌排體系。健全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中央和省級財政要大幅增加專項補助資金,市、縣兩級政府也要切實增加農田水利建設投入,引導農民自願投工投勞。加快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優先安排產糧大縣,加強灌區末級渠系建設和田間工程配套,促進旱澇保收高標准農田建設。因地制宜興建中小型水利設施,支持山丘區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設,重點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傾斜。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滴灌等技術,擴大節水、抗旱設備補貼范圍。積極發展旱作農業,採用地膜覆蓋、深松深耕、保護性耕作等技術。穩步發展牧區水利,建設節水高效灌溉飼草料地。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要優先安排洪澇災害易發、保護區人口密集、保護對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達到國家防洪標准。鞏固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步伐,盡快消除水庫安全隱患,恢復防洪庫容,增強水資源調控能力。推進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要堅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抓緊完善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實施防災避讓和重點治理。

(八)抓緊解決工程性缺水問題。加快推進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區重點水源工程建設,堅持蓄引提與合理開采地下水相結合,以縣域為單元,盡快建設一批中小型水庫、引提水和連通工程,支持農民興建小微型水利設施,顯著提高雨洪資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決缺水城鎮、人口較集中鄉村的供水問題。

(九)提高防汛抗旱應急能力。盡快健全防汛抗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加大投入,整合資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預報水平。建立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著力推進縣鄉兩級防汛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健全應急搶險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建設一批規模合理、標准適度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立應對特大乾旱和突發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儲備制度。加強人工增雨(雪)作業示範區建設,科學開發利用空中雲水資源。

(十)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到2013年解決規劃內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新增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的飲水問題。積極推進集中供水工程建設,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有條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網,發展城鄉一體化供水。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落實管護主體,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制定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用地政策,確保土地供應,對建設、運行給予稅收優惠,供水用電執行居民生活或農業排灌用電價格。 (責任編輯:佟勝良)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繼續實施大江大河治理。進一步治理淮河,搞好黃河下游治理和長江中下遊河勢控制,繼續推進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設,加強太湖、洞庭湖、鄱陽湖綜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滯洪區建設,合理安排居民遷建。搞好黃河下游灘區安全建設。「十二五」期間抓緊建設一批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樞紐工程,不斷提高調蓄洪水能力。加強城市防洪排澇工程建設,提高城市排澇標准。推進海堤建設和跨界河流整治。

(十二)加強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完善優化水資源戰略配置格局,在保護生態前提下,盡快建設一批骨幹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提高水資源調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進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適時開展南水北調西線工程前期研究。積極推進一批跨流域、區域調水工程建設。著力解決西北等地區資源性缺水問題。大力推進污水處理回用,積極開展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高度重視雨水、微鹹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採取小流域綜合治理、淤地壩建設、坡耕地整治、造林綠化、生態修復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進一步加強長江上中游、黃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地區、東北黑土區等重點區域及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水土流失防治。繼續推進生態脆弱河流和地區水生態修復,加快污染嚴重江河湖泊水環境治理。加強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江河源頭區、濕地的保護。實施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強化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設項目佔用水利設施和水域等補償制度。

(十四)合理開發水能資源。在保護生態和農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統籌兼顧防洪、灌溉、供水、發電、航運等功能,科學制定規劃,積極發展水電,加強水能資源管理,規范開發許可,強化水電安全監管。大力發展農村水電,積極開展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搞好農村水電配套電網改造工程建設。

(十五)強化水文氣象和水利科技支撐。加強水文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覆蓋范圍,優化站網布局,著力增強重點地區、重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區水文測報能力,加快應急機動監測能力建設,實現資料共享,全面提高服務水平。健全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強化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加強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力爭在水利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核心技術上實現新突破,獲得一批具有重大實用價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術引進和推廣應用力度。提高水利技術裝備水平。建立健全水利行業技術標准。推進水利信息化建設,全面實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設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提高水資源調控、水利管理和工程運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帶動水利現代化。加強水利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十六)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後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各級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要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國家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水利資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充分發揮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土地整治資金的綜合效益。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延長徵收年限,拓寬來源渠道,增加收入規模。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准,擴大徵收范圍,嚴格徵收、使用和管理。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要從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城市防洪排澇和水源工程建設。切實加強水利投資項目和資金監督管理。

(十七)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有條件的地方根據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設特點和項目性質,確定財政貼息的規模、期限和貼息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農業發展銀行積極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鼓勵國家開發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加農田水利建設的信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水利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探索發展大型水利設備設施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開展水利項目收益權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融資。鼓勵和支持發展洪水保險。提高水利利用外資的規模和質量。

(十八)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間接融資方式,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鼓勵農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在統一規劃基礎上,按照多籌多補、多干多補原則,加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充分調動農民興修農田水利的積極性。結合增值稅改革和立法進程,完善農村水電增值稅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佔用稅政策。積極穩妥推進經營性水利項目進行市場融資。
六、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抓緊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要與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相適應。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一律責令停止。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盡快核定並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圍,逐步削減地下水超采量,實現采補平衡。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協調好生活、生產、生態環境用水,完善水資源調度方案、應急調度預案和調度計劃。建立和完善國家水權制度,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優化配置水資源。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用水浪費,把節水工作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全過程。加快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產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對取用水達到一定規模的用水戶實行重點監控。嚴格限制水資源不足地區建設高耗水型工業項目。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制度。加快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全面加強企業節水管理,建設節水示範工程,普及農業高效節水技術。抓緊制定節水強制性標准,盡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工藝、設備和產品。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各級政府要把限制排污總量作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的重要依據,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對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體系,完善監測預警監督管理制度。加強水源地保護,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

(二十二)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嚴格實施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為強化監督考核提供技術支撐。
七、不斷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

(二十三)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對城鄉供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環境治理和防洪排澇等實行統籌規劃、協調實施,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權清晰、分工明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的水資源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協調機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區分水利工程性質,分類推進改革,健全良性運行機制。深化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單位基本支出和維修養護經費。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公益性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給予補助。妥善解決水管單位分流人員社會保障問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明確所有權和使用權,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對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給予補助,探索社會化和專業化的多種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中的作用,引導經營性水利工程積極走向市場,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十五)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職能明確、布局合理、隊伍精幹、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以鄉鎮或小流域為單元,健全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強化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公益性職能,按規定核定人員編制,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大力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

(二十六)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兼顧效率和公平,大力促進節約用水和產業結構調整。工業和服務業用水要逐步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制度,拉開高耗水行業與其他行業的水價差價。合理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穩步推行階梯式水價制度。按照促進節約用水、降低農民水費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運行的原則,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探索實行農民定額內用水享受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的辦法。
八、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

(二十七)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加強水利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實行防汛抗旱、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管理、水庫安全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落實水利改革發展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抓好水利改革發展各項任務的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盡快制定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和辦法,形成推動水利改革發展合力。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作為農村基層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領廣大農民群眾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二十八)推進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規體系,抓緊完善水資源配置、節約保護、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水利綜合執法,嚴格執行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洪水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強河湖管理,嚴禁建設項目非法侵佔河湖水域。加強國家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設。健全預防為主、預防與調處相結合的水事糾紛調處機制,完善應急預案。深化水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科學編制水利規劃,完善全國、流域、區域水利規劃體系,加快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強化水利規劃對涉水活動的管理和約束作用。做好水庫移民安置工作,落實後期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強水利隊伍建設。適應水利改革發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統幹部職工隊伍素質,切實增強水利勘測設計、建設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專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水利類專業建設。大力引進、培養、選拔各類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流動、激勵機制。鼓勵廣大科技人員服務於水利改革發展第一線,加大基層水利職工在職教育和繼續培訓力度,解決基層水利職工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廣大水利幹部職工要弘揚「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行業精神,更加貼近民生,更多服務基層,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三十)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傳國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把水情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作為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把水利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為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在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使命光榮,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與時俱進,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奮力開創水利工作新局面!

J. 工程項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建設工程承包是有關公司的主要業務,眾所周知的建設工程承包方式有招標投標確定工程承包方,但是除此以外,建設工程還有哪些承包方式?相關法律、法規對此有什麼規定呢?這些承包方式各自有什麼不同的特點呢?下面找法網小編將為您分析。

建設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

一、建設工程總承包

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建設單位)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合同中約定。

二、建設工程獨立承包

所謂獨立承包方式,是指發包人(業主)並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建設工作發包給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就自己負責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各自獨立對發包人負責。對於一些工程較大的項目,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建設工程聯合承包

《建築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建設部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根據上述法律、規章的規定,承包人可以單獨承包工程,也可以與其他企業聯合共同承包(包括聯合總承包)。

四、建設工程「掛靠承包」

所謂「掛靠承包」,是指單位或個人以贏利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業的名義承包工程的行為。

「掛靠承包」具有如下特點:

1、掛靠人沒有從事建設工程活動的主體資格,或者雖有從事建設工程活動的資格,但沒有具備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

2、被掛靠的企業具有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但缺乏承攬該工程項目的手段和能力。

3、掛靠人以被掛靠企業名義承攬工程後,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擔工程承包的責任與風險,並向被掛靠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被掛靠企業只是代為簽訂合同及辦理各項手續,不負責工程承包的技術、管理工作,也不承擔技術、質量、經濟責任。但也有「掛靠承包」的被掛靠企業向掛靠人提供管理、技術服務,當然其收取的「管理費」的比例或數額也相應較高。

建設工程承包方式較為多樣,承包方和發包方可以依據工程建設的性質和特點,選擇合適的工程承包方式。了解和掌握不同工程承包的特點,有助與正確安排合同的權利義務問題,提前預測並且合理的規避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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