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位於華北平原的北端,地處中國水資源十分貧乏的北方,是一個嚴重缺水的城市。北京人均佔有水資源量僅300m3左右,為全國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的1/8,世界人均水資源量的1/32。平水年水資源量約42億m3,其中地下水24億m3,地表水18億m3,枯水年水資源約33億m3。目前年用水量已達到平水年水資源量。迄今為止,地下水已嚴重超采,市區范圍內形成了1000多km2的漏斗區,地下水位連年下降,為此對地下水已經限采。
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遠景目標綱要和城市總體規劃,對北京市生活、工業、農業和城市河湖環境需水量進行預測,2020年全市需水量將達到60多億m3,年缺水約20億m3。因此,城市水資源供需不平衡和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北京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為了實現北京市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緩解北京市面臨的21世紀城市發展和可利用水資源的矛盾,北京市政府決定開發城市污水資源作為城市第二水源。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污水回用工程於1999年列入北京市政府《關於北京市環境污染治理目標與對策》(京政辦函〔1999〕)十大研究課題中,1999年3月至8月完成該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並完成了可行性研究,1999年10月完成項目立項和審批;2000年1月完成該工程的初步設計和審批工作,2月完成施工圖設計,4月開始施工,目前該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預計今年上半年將正式啟用。該工程是將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提升用於河道取水的工業用水,替代清潔水源、改善河道景觀,並將部分二級出水經深度處理後用於市政雜用(如道路噴灑、綠地澆灌等),替代自來水,達到城市污水資源化和改善河道水質的目的。回用水涉及的區域范圍,東至公路一環,西至西三環,南至南四環,北至長安街。地區面積為141km2。回用水用戶涉及到工業、公園綠化和河湖補水、道路噴灑等。本文主要分析該工程的技術方案和研究成果。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情況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是目前我國最大的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於1993年10月24日竣工投產,一期工程處理能力50萬m3/d。二期工程於1999年年底竣工投產。目前處理能力為100萬m3/d。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污水系統流域面積96平方公里,服務人口240萬人,匯集北京市南部城區的大部分生活污水、東郊工業區、使館區和化工路的全部污水。該處理廠採用前置缺氧段活性污泥法工藝,即在推流式曝氣池前設置缺氧段,其目的是改善污泥性質,防止污泥膨脹。目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直接排入通惠河下游,除每年約5500萬m3用於農業灌溉外,剩餘的處理水每年超過3億m3沒有得到利用,根據我們對該廠出水的幾次實測和該廠提供的1999年出水水質分析結果,其出水達到設計要求,出水水質水量穩定,其二級出水多數參數已接近相關的回用水水質標准.但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中氨氮和磷的含量還偏高,主要是該廠立項較早,當時在國家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中還沒有除氮脫磷的要求。因此該廠一期處理工藝中未設除磷脫氮設施。
可能應用對象分析
潛在工業用戶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內部用水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已建規模為1萬m3/d的廠內回用水工程,主要用於污泥脫水沖洗濾布、檢修、噴灑、澆灑綠地、洗車用水水源等,該用水應優先保證。華能熱電廠華能熱電廠位於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對面。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至華能熱電廠之間鋪設了兩條直徑800mm的管道,同時該廠內部的深度處理站也已經建成。華能熱電廠提供的最新數據表明,該廠現計劃四台機組冷卻補水全部使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作為水源,並通過本廠深度處理站處理後再利用,以保證冷卻水水質。該廠實際可利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為7.68萬m3/d,該用水應優先保證。北京市第一熱電廠北京市第一熱電廠是一座高溫高壓熱電廠,位於通惠河北側,距離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僅幾公里。該廠共有循環泵4台,每台循環水量為4.15 立方米/秒,循環泵房設在通惠河北岸,冷卻水是開放式循環,正常生產情況下有三台泵運行,所需水量約12 m3/s(即104萬m3/d)。其補水量約26 - 34.6萬m3/d,平均補水量30.3萬m3/d。考慮到目前河道水質現況,為保持河道水質上游仍需來水,北京市第二熱電廠部分慣流退水仍能用於第一熱電廠,在近期方案中第一熱電廠回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用水量僅考慮為20萬m3/d。在遠期工程方案中,第二熱電廠採用封閉式循環冷卻方式運轉,耗水量將大大減少,第二熱電廠不再有慣流退水供第一熱電廠使用。因此,在遠期工程方案中第一熱電廠回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用水量將在近期方案規模基礎上擴大10萬m3/d。北京市水源六廠北京市水源六廠距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僅幾公里,此廠是為工業提供用水的河水廠,廠內建有規模為17萬m3/d的深度處理設施。而1998水源六廠供水情況僅為4.7萬m3/d,其中化工實驗廠1.5萬m3/d,有機化工廠0.6萬m3/d,化工二廠0.7萬m3/d,蒸汽廠0.3萬m3/d,焦化廠1.6萬m3/d。該廠進水取自通惠河。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可直接供水源六廠使用。在近期方案中,東郊工業區和焦化廠利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的水量為5萬m3/d,市政雜用水5萬m3/d。在遠期方案中,水源六廠再擴大7萬m3/d。通州工廠用水通州距高碑店污水處理廠約八公里。通州現有工廠120多家,包括化工、機械、紡織、造紙和食品等行業,用水量較大的工廠有造紙七廠、東方化工廠、通州氮肥廠和北京日用化學二廠等。通州的工廠共可使用再利用水量7萬m3/d。市政雜用水城市雜用用水在北京市污水綜合利用研究中一直未引起人們的重視,本研究中我們調查了沿通惠河、南護城河主要公園綠化面積、城市綠化、城市道路的噴灑用水量等,並多次走訪了市園林和環衛管理部門,具體調查結果如下:3.2.1 公園綠化及河湖用水沿河道主要公園有龍潭湖公園、北京游樂園、天壇公園、陶然亭公園、大觀園和萬壽公園,主要公園合計面積約267萬m2,公園綠化用水量約0.534萬m3/d。除外,上述公園河湖補水用水約2.3萬m3/d,沖廁用水約460 m3/d。所以主要公園總用水量約2.88萬m3/d。城市綠化用水在回用水供水范圍內有多處城市集中綠地,由於位置較為分散,在目前狀況下很難嚴格計算出回用於城市綠化的水量。故重點考慮集中在道路兩旁隔離帶和沿河道兩岸較集中的綠地,按北京市總體規劃估算城市綠化用水量約0.2萬m3/d 。道路路面噴灑用水據北京市規劃路網指標,其主幹路和次幹路的道路面積約5868萬平方米。目前可噴灑3389萬平方米,目前城市道路噴灑由市和區環衛部門負責,水源全部為自來水,取水點為固定的自來水消火栓。但按環衛部門道路噴灑水車取水半徑,並非所有可噴灑道路都能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來代替。在方案中,城市雜用水將在水源六廠進行深度處理,深度處理後的出水用管道自水源六廠沿護城河輸送到西便門和廣安門。若在原有水源六廠供水管網中加設取水口,則可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來噴灑的道路東至公路一環,西至西三環以西,東西長約23.5km。按環衛部門道路噴灑水車取水半徑3km計,南北長可達6km,可噴灑的地區面積為141km2。按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1992年《北京市總體規劃》研究成果,公路一環內道路用地率在1991年前為3.82%,到2010年將達13.43%。若在近期方案中道路用地率按10%計,則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噴灑道路面積約14.1km2,根據環衛部門提供的噴灑道路的用水指標,每立方米水可噴灑2500 m2道路面積,則一天一次噴灑道路的需水量為0.564萬m3/d。目前北京市許多路面一天噴灑兩次。按市政府治理大氣環境污染,減少城市空氣灰塵量的要求,未來北京市路面噴灑要求達到一天三次。為此,在近期方案中按每天噴灑道路兩次考慮,則需水量約為1.13萬m3/d。近期方案市政雜用水規模上述市政雜用水合計約4.21萬m3/d,其中城市綠化及道路噴灑用水量為1.33萬m3/d;公園用水為2.88萬m3/d。考慮到不可預見水量和管網漏失率,近期方案中市政雜用水規模為5萬m3/d。3.3 農業灌溉用水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農業灌溉區包括東南郊、朝陽、雙橋和通州四個灌區,分布在朝陽和通州通惠河兩岸的14個鄉和2個農場,現況灌溉面積20.21萬畝。農作物以糧、菜為主,其中糧田面積16.9萬畝,佔83%;菜田面積1.72萬畝,佔9%;林果及其它作物面積1.59萬畝,佔8%。農業灌溉需用水量約48萬m3/d,目前從官廳和密雲兩大水庫供給指標水及工業退水水量約10萬m3/d,採用地下水約19萬m3/d,從通惠河取水水量約19萬m3/d。高碑店閘下遊河道補水通惠河下游高碑店閘至北運河蒸發滲漏、一年八次換水和河道兩側綠化需水量約3.6萬m3/d。
回用技術方案
用戶用水優化分配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優先保證廠內回用水1萬m3/d、華能熱電廠冷卻用水7.68萬m3/d、市政雜用水5萬m3/d、通過水源六廠供東郊工業區和焦化廠用水量5萬m3/d和第一熱電廠20萬m3/d,共計38.68萬m3/d。在遠期工程實施前,剩餘的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除用於高碑店閘至北運河兩側綠化和河道補水3.6萬m3/d外,還可以用於農業灌溉48萬m3/d,最後用於通州工廠7萬m3/d,總計97.28萬m3/d。在遠期工程方案實施後,第一熱電廠擴大用水量10萬m3/d,水源六廠擴大用水量7萬m3/d;剩餘的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用於高碑店閘至北運河兩側綠化和河道補水3.6萬m3/d、農業灌溉40.72萬m3/d,總計100萬m3/d。工程規模本工程方案主要考慮高碑店閘上游的回用水用戶,通過近期工程方案實施後才能利用高牌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的用戶對象為:第一熱電廠20萬m3/d,市政雜用水5萬m3/d,通過水源六廠供東郊工業區和焦化廠用水量5萬m3/d。因此,近期工程方案規模為30萬m3/d。遠期工程方案規模將由近期工程方案規模30萬m3/d擴大到47萬m3/d。主要增加的用戶對象為:第一熱電廠用水規模擴大10萬m3/d,水源六廠擴大用水量7萬m3/d。工程方案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沉池出水經新建泵站(規模47萬m3/d)提升後用兩條管道分別輸送到高碑店湖(規模30萬m3/d)和水源六廠(規模17萬m3/d)。送至高碑店湖的處理水供北京第一熱電廠用水;送至水源六廠的處理水在該廠進行深度處理後,一部分通過水源六廠現有供水系統供給東郊工業區和焦化廠;一部分通過新建管道輸送到西便門和東便門。在水源六廠現有供水管道和新建管道沿線設取水口,供市政雜用取水。
回用水水質技術保障措施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改造由於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出水中氮和磷的含量較高會直接影響回用水水質,必須對該廠進行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該廠出水水質。2000年5月完成了該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改造規模為50萬m3/d,即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50萬m3/d)進行改造。該改造工程分兩步進行。第一步改造後使出水水質優於目前第一熱電廠冷卻水取水水源高碑店湖的水質,出水中BOD、COD、總磷和氨氮分別達到10mg/l、40mg/l、1mg/l和10mg/l。第二步改造使該廠50萬m3/d滿足高碑店湖Ⅳ類水體的水質要求。主要改造工作量包括曝氣池改造和污泥處理系統的改造。原曝氣池為1/12為厭氧區,其餘為好氧區,改造後將原池2/9為缺氧區及厭氧區(水力停留時間共為2h),其中進水端分出一停留時間為15min的強化吸附區。其餘仍為好氧區(水力停留時間7.25h)。原污泥系統中剩餘污泥泵入初沉池,其混合污泥再進污泥濃縮池濃縮後消化脫水,因濃縮污泥池停留時間太長(3d),處於厭氧狀態,磷又被釋放出來,通過上清液回到污水中,因此達不到除磷的目的。改造後,原有濃縮池改為濃縮酸化池,濃縮酸化池上清液做為碳源排入水處理系統;將消化池上清液和脫水機濾液及沖洗水收集後進行化學除磷。目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改造方案正在審批過程中,市政府將對改造工程單獨立項,其投資(約2511萬元)也不列入污水回用工程。深度處理措施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二級出水水質水量穩定,達到設計要求,但還不能滿足市政雜用水標准,而綠化用水和道路噴灑等市政雜用水水質對人類健康和城市環境會產生影響,因此,市政雜用水必須在回用前進行深度處理,以滿足相應標准。在方案確定中通過不同廠址比較,將深度處理選擇在水源六廠。水源六廠現有日處理能力17萬m3/d的深度處理設施,主要採用機械加速澄清、砂濾和消毒等工藝處理過程。根據該廠提供的出水水質,其出水可滿足相應用戶要求。由於北京市工業結構的調整,目前該廠平均實際供水量不足5萬m3/d,尚有12萬m3/d處理能力沒有得到利用。另外,水源六廠離市政雜用水用戶較近,市政雜用水深度處理設在水源六廠利用其剩餘處理能力,可滿足市政雜用水近、遠期規模需求,在該廠深度處理後的水質能滿足市政雜用水水質要求。
主要工程內容和投資
本工程總投資33668萬元(不包括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改造費用),其中征地拆遷費10000萬元,工程費用為19260萬元,工程建設內容主要為:(1)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內47萬m3/d的泵站一座。(2)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至高碑店湖輸水管:DN1800mm,長1480m。(3)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至水源六廠管道:DN1400mm,長4766m。(4)市政雜用水配水管:DN1200mm,長6791m;DN1000mm,長1431m;DN800mm,長4615m;DN600mm,長2845m;D=500mm,長2880m。(5)水源六廠改造:包括蓄水池清淤和護砌、污泥池擴建、水泵改造、進出水口的改造、增加自控和電氣設備等。園林供水支線管道。
工程經濟效益分析
本工程總投資33668萬元,其中10000萬元為政府撥款,其餘為貸款(公司融資)。在考慮污水資源費0.20元/m3和水源六廠原有資產成本與利稅0.73元/m3的條件下,水價計算分析結果為:第一熱電廠用水水價0.31元/m3,市政雜用用水水價1.92元/m3,東郊工業區用水水價1.21元/m3。本工程完成後每年可節約清潔水資源16673萬m3,節約自來水3650萬m3/a,相當於節約了建設一座10萬m3/d的自來水廠的投資4億元。該工程能達到開源節流的目的,能為北京市城市綠化面積擴大和道路噴灑壓塵創造條件,對環境綜合治理具有較大的作用,環境的改善還會帶來了周圍地區的土地增值。
結論和討論
(1) 北京市是一個嚴重缺水型城市,合理利用高碑店污水處理廠處理水資源,對實現北京市國民經濟可持續性發展、緩解北京市面臨的21世紀城市發展和可利用水資源的矛盾具有重要意義。(2)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回用工程方案充分考慮了北京市城市水系、園林、道路及工業布局現狀,具有可實施性。(3) 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污水回用工程能達到開源節流的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北京城市水資源緊缺的局面,能為北京市城市綠化面積的擴大和道路噴灑壓塵創造條件,對環境綜合治理具有較大的作用。(4) 本工程總投資33668萬元,工程費用為19260萬元。按政府投資1億元,其餘為公司融資計算,在考慮水資源費0.20元/m3和水源六廠制水成本條件下,則回用水水價為:供第一熱電廠售水水價為0.31元/m3,供市政雜用售水水價為1.92元/m3,供東郊工業區售水水價為1.21元/m3。(5) 建議制定有關法規和政策,促進城市污水回用設施的發展。應盡快編制北京市回用水設施發展規劃,以便在相應的市政工程中鋪設回用水管道等設施,使城市污水回用設施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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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退水方式包括哪些
直接排放、污水處理廠處理
㈢ 針對生活污水排放我們國家採取了哪些措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環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
為了引導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的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防治城市水環境的污染,現將《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部
1.總則
1.1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制定本技術政策。
1.2本技術政策所稱「城市污水」,系指納入和尚未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術政策適用於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指導污水處理工藝及相關技術的選擇和發展,並作為水環境管理的技術依據。
1.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環境規劃、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做到規劃先行,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布局和設計規模,並優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建設。
1.5城市污水處理,應根據地區差別實行分類指導,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條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方式。
1.6城市污水處理應考慮與污水資源化目標相結合。積極發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綜合利用技術。
1.7鼓勵城市污水處理的科學技術進步,積極開發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
2.目標與原則
2.1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的污水平均處理率不低於50%,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60%,重點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
2.2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並與生活污水合並處理。
對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應嚴格控制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並在廠內進行預處理,使其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對不能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居民區、旅遊風景點、度假村、療養院、機場、鐵路車站、經濟開發小區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獨立工礦區的工業廢水,應進行就地處理達標排放。
2.3設市城市和重點流域及水資源保護區的建制鎮,必須建設二級污水處理設施,可分期分批實施。受納水體為封閉或半封閉水體時,為防治富營養化,城市污水應進行二級強化處理,增強除磷脫氮的效果。非重點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級強化處理,分期實現二級處理。
2.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積極穩妥地選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須進行深度處理。
2.5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按照遠期規劃確定最終規模,以現狀水量為主要依據確定近期規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統
3.1在城市排水專業規劃中應明確排水體制和退水出路。
3.2對於新城區,應優先考慮採用完全分流制;對於改造難度很大的舊城區合流制排水系統,可維持合流制排水系統,合理確定截留倍數。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合流制。
3.3在經濟發達的城市或受納水體環境要求較高時,可考慮將初期雨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
3.4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准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安全有效運行.。
4.污水處理
4.1工藝選擇准則
4.1.1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處理規模、水質特性、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及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優先確定。
4.1.2工藝選擇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處理單位水量投資、削減單位污染物投資、處理單位水量電耗和成本、削減單位污染物電耗和成本、佔地面積、運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維護難易程度、總體環境效益等。
4.1.3應切合實際地確定污水進水水質,優化工藝設計參數。必須對污水的現狀水質特性、污染物構成進行詳細調查或測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預測。在水質構成復雜或特殊時,應進行污水處理工藝的動態試驗,必要時應開展中試研究。
4.1.4積極審慎地採用高效經濟的新工藝。對在國內首次應用的新工藝,必須經過中試和生產性試驗,提供可靠設計參數後再進行應用。
4.2處理工藝
4.2.1一級強化處理工藝
一級強化處理,應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選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法前段工藝、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法等技術。
4.2.2二級處理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20萬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萬立方米/日)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採用常規活性污泥法。也可採用其它成熟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濾池法等技術,也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4.2.3二級強化處理
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備較強的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選用A/O法、A/A/O法等技術。也可審慎選用其他的同效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除採用A/O法、A/A/O法外,也可選用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
必要時也可選用物化方法強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4.3.1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採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4.3.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採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4.3.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採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3.4採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處理
5.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採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也可採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5.2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採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採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採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3經過處理後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和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關標准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選用混凝、過濾、消毒或自然凈化等深度處理技術。
6.2提倡各類規模的污水處理設施按照經濟合理和衛生安全的原則,實行污水再生利用。發展再生水在農業灌溉、綠地澆灌、城市雜用、生態恢復和工業冷卻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應根據用戶需求和用途,合理確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質.。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必須充分重視防治二次污染,妥善採用各種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期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應進行充分論證。
7.2為保證公共衛生安全,防治傳染性疾病傳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設置消毒設施。
7.3在環境衛生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區,應防治惡臭污染。
7.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機械設備應採用有效的雜訊防治措施,並符合有關雜訊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過穩定化處理後的污泥,用於農田時不得含有超標的重金屬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衛生填埋處置時嚴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㈣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本文核心數據:農村污水處理數量、污水處理廠數量、污水日處理能力
「十四五」開年之際國家多次提及農村污水處理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經濟收入不斷提高,農民的生活方式也發生了巨大變化,自來水的普及,衛生潔具、洗衣機、沐浴等設施也走進平常百姓家,使得農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因此,近年來農村污水處理愈發受到國家重視。
在「十四五」開年之際,國家出台的《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關於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十四五」規劃》中均明確提出未來五年要加快推進農村污水處理。其中,在《「十四五」規劃》中提到,我國將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穩步解決「垃圾圍村」和鄉村黑臭水體等突出環境問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以鄉鎮政府駐地和中心村為重點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推進農村水系綜合整治。
——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農村污水處理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㈤ 近20年我國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變化有什麼優勢有什麼缺點
技術實力有待提升
2018年,全國農村污水排放量大約為230億噸,仍在持續增加,同比增長7.5%。農村污水污染已成為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表現,對農村地區的水體、土地等自然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為確保農村水源安全和農民身體健康,農村污水治理刻不容緩。
——以上數據來源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農村污水處理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㈥ 供水廠退水指什麼
供水廠退水指退水是指從自然水體取水,經利用後退入自然水體的水。
供水廠處理後的水資源通過重力或通過水泵抽水聚集到水庫中,並通過水塔或通過地面設施供應。
水被使用後,廢水一般排入下水道系統,並在排入河流、湖泊、海洋前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或再利用於景觀、灌溉或工業用水。
供水系統從各種地點獲取水源,這些水源都經過了適當的處理,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湖泊和河流),以及經過淡化的海水。水源處理步驟一般包括:凈化、氯化消毒,有時還包括添加氟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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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區再生水利用規劃設想
1、在保證人體健康不受到威脅的前提下,盡可能將污水的處理與回用相結合,逐步提高污水再生回用水平。
2、按照「優水優用、一水多用、重復利用」的原則,將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的中水優先用於綠化、河湖環境和市政雜用,位於城市下游的農業灌溉用水要優先使用處理後的城市污水。
3、中水處理設施的布局應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既體現規模效益,又減少中水管道的投資,對於城市中水管道供水困難的地區,繼續鼓勵建設中水設施。
4、按照「長遠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編制中水回用總體規劃,並逐步推進污水再生回用的進程。中水用戶的選擇按照「先近後遠、先易後難」的原則,逐步擴大中水的用戶和用量。
二、北京市區中水回用系統的規劃思路
1、 中水處理廠的布局應遵循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原則,既體現規模效益,又減少回用距離。
2、 為節省投資、便於管理,中水處理廠應與污水處理廠合建。
3、根據中水用量及用戶分布、各污水處理廠的規劃處理規模和所處地勢、供水量與供水距離的關系等因素,初步劃定中水處理廠的供水范圍。供水范圍之外的小區或公建採用小型中水回用設施。
4、為減少中水回用過程中的能量損失,中水處理廠應以城市水繫上游及中游的污水處理廠為主;為加快污水回用的速度和進程,中水處理廠應以現狀及規劃籌建的污水處理廠為主。
5、管道布置應充分考慮供水量和用水點的分布,採用環狀與枝狀管網相結合的管道布置形式,力求減小供水距離,並保留遠期各中水處理廠聯網供水的可能性。
6、中水管道的供水能力按高日高時設計計算,並充分考慮遠期用水量的增加。
7、在中水供水管道未普及之前,建築規劃較大的小區或公建近期可建設小型中水回用設施。遠期中水供水管道實施後再進行水源置換。
三、再生水供水水質
根據現有標准,沖廁、綠化、道路澆灑(清掃)和循環冷卻用水水質標准比較接近,Ⅳ類河道水質標准高於生活雜用水和綠化用水的水質標准。為了簡化再生水供水管道系統,再生水供水系統宜採用統一的供水水質。由於綠化、道路澆灑及降塵用水都會與人體直接接觸,同時為了提高公眾對再生水的認同度,再生水的水質應選用較高的標准。經綜合比較,再生水供水水質採用《城市污水再生回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GB/T 18920)中較高標准作為再生水的水質標准。
農業灌溉用水水質標准應符合《農業灌溉水質標准》(GB5084-92)。
四、再生水利用規劃目標
規劃到2010年,中水城市回用率達到25%,達到2.3億立方米/年;二級退水工業及農業利用率達到25%,達到2.3億立方米/年;污水綜合利用率達到50%,達到4.6億立方米/年。
規劃到2020年,中水城市回用率達到35%,達到3.5億立方米/年;二級退水工業及農業利用率達到25%,達到2.5億立方米/年;污水綜合利用率達到60%,達到6.0億立方米/年。
規劃遠景,中水城市回用率達到45%,達到5.5億立方米/年;二級退水工業及農業利用率達到25%,達到2.8億立方米/年;污水綜合利用率達到70%,達到8.3億立方米/年。
第四章 北京市區污水再生回用的用途及需水量預測
根據北京市區的用水結構和特點,北京市區中水主要用於河湖景觀用水、綠化用水、建築沖廁用水、道路澆灑及降塵用水、工業用水五個方面,剩餘二級出水作為農業灌溉用水。
一、城市河湖環境用水
按照北京市區地表水水體功能劃分,市區河湖水系屬於Ⅱ、Ⅲ、Ⅳ、Ⅴ類水體。根據北京市區水系的不同功能及水質標准及再生水可能達到的水質標准,Ⅲ類以上水體的環境用水規劃採用清潔水源,即密雲水庫或官廳水庫的水;IV類水體的環境用水採用污水處理廠的深度處理水(即中水);V類水體的環境用水採用污水處理廠的二級出水。
1、需水量標准:
補水採用2cm/日(合200 m3/hm2/日)。換水採用:清水、中水每年8次,每次換水1m深;規劃湖泊的換水次數為2次,每次換水1m深。
2、規劃河湖面積:
北京市市區范圍內有通惠河、涼水河、清河、壩河等四條主要河道及20多條較大支流,河道總長344km,現狀湖泊27個,水面面積707公頃。
規劃對北二環水系、三環水系通過截污、清淤、水利設施改造、綠化美化等工作進行全面綜合治理。規劃實施後,城市河道水體基本還清,水面面積進一步擴大,達到1506 hm2。
規劃新增湖泊(含濕地)1411公頃,現狀及規劃湖泊總面積達到2118公頃。
北京市城市河湖水系規劃實現後,總水面面積將達到3624hm2。
3、城市河湖環境用水量預測。
根據北京市區水系的不同功能及水質標准,規劃考慮Ⅲ類以上水體的環境用水採用清水,即密雲水庫或官廳水庫的水;Ⅳ類水體的環境用水採用污水處理廠的深度處理水(即中水);Ⅴ類水體的環境用水採用污水處理廠的二級處理水。
市區城市河湖需補清水8266萬m3/年(補水6054萬m3/年,換水2212萬m3/年);需補深度處理水(即中水)12297萬m3/年(補水7865萬m3/年,換水4432萬m3/年);需補二級處理水11266萬m3/年(補水8843萬m3/年,換水2423萬m3/年)。 深度處理水(即中水)日需要量33.6萬m3/日。
二、城市綠化用水
1、北京市城市規劃綠地
根據《北京市區綠地系統規劃》,市區城市綠地包括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區綠地、道路綠地等。各種不同性質的綠地如下表所示:
北京市規劃城市綠地統計表
序號 類別代碼 類別名稱 現狀面積(公頃) 規劃面積(公頃)
1 G1 公共綠地 5512.48 15864.87
2 G2 生產綠地 326.51 659.84
3 G3 防護綠地 4568.85 5681.47
小 計
10407.84 22206.18
4 G4 居住綠地 2180 5656.66
5 G5 附屬綠地 8564.06 10243.69
(含道路綠地)
合 計 21152 38106.53
2、綠化需水量標准
根據不同性質綠地的喬木、灌木、花卉草坪的分布比例及其需水量特點,確定綠化用水量標准如下:
規劃年需水量 最高月需水量系數 最高月平均日需水量 最高日需水量
公共綠地 2700 0.22 20 20
單位附屬綠地 2700 0.2 18 20
居住區綠地 2700 0.2 18 20
道路綠地 2700 0.2 18 20
防護綠地 1800 0.17 10 10
3、綠化需水量預測
綠化需水量表
規劃面積 年需水量標准 年需水量 最高月需水量系數 最高月需水量 最高日需水量標准 最高日需水量
hm m3/hm 萬m3 萬m3 m3/hm.d 萬m3
公共綠地(含生產綠地) 16525 2700 4462 0.22 981.6 20 33.05
單位附屬綠地 7184 2700 1940 0.2 388 20 14.37
居住區綠地 5657 2700 1527 0.2 305.4 20 11.31
道路綠地 3060 2700 826 0.2 165.2 20 6.12
防護綠地 5681 1800 1023 0.17 173.9 10 5.68
合計 38107 9778 2014.1 70.53
根據上表計算結果,北京市區綠地年需水量約9778萬m3,最高月需水量為2014萬m3,最高日需水量為70.53萬m3。
三、道路澆灑及洗車用水
1、需水量標准:
道路澆灑用水量指標:道路沖刷1.0升/平方米.日,每日1次;噴霧降塵用水量0.25升/平方米.日.次,每日2次;總用水量1.50升/平方米.日。
洗車用水量指標:採用電腦自動清洗,平均15升/輛.次。
2、道路澆灑用水量預測
道路總面積(含邊緣集團)為164.4平方公里,其中路板面積按道路總面積的50%計算,為82.2平方公里,按道路沖刷及噴霧降塵用水量標准1.5升/平方米.日計算,道路澆灑用水量為12.33萬立方米/日,道路澆灑一般在4月1日至10月31日作業(210天),年需水量約2589萬立方米/年。
3、洗車需水量預測
規劃北京市區機動車擁有量為300萬量,再考慮每年1000萬車次進京,按每輛車每10天沖洗1次,洗車用水量為179萬立方米/年,合4910立方米/日。
四、建築沖廁用水
1、建築沖廁需水量標准
住宅沖廁用水量標准採用0.4-1.4L/(m2.d);公共建築沖廁用水量標准為1.2-2.8L/(m2.d)。
2、建築沖廁需水量預測
北京市區各類建築沖廁用水量
建築類型 比例(%) 遠景建築面積(萬m3) 沖廁用水量標准(L/m2.d) 沖廁用水量(m3/.d))
一類居住 1.3 363.98 0.8 2911.84
二類居住 94.68 26456.45 1.2 317477.4
中小學托幼 4.02 1122.57 1.3 14593.41
居住建築合計 100 27943 334982.65
辦公建築 19.42 3323.33 2.7 89729.91
商業金融 49.12 8178.02 2 163560.4
文化娛樂 6.06 1008.3 1.6 16132.8
體育 2.18 362.56 2.4 8701.44
醫療衛生 5.06 843.17 2.8 23608.76
教育科研 18.02 2999.28 2.2 65984.16
其他公建 0.14 23.34 2 466.8
公共建築合計 100 16738 368184.27
北京市區遠景居住建築的沖廁用水量為33.50萬m3/.d;遠景公建建築的沖廁用水量為36.82萬m3/.d,總沖廁用水量為70.32萬m3/.d,每年需要再生水約2.57億m3。
五、工業低質用水
由於北京市未來的工業結構調整,工業用水大戶的搬遷改造及工業用水內部重復利用水平的提高。工業低質用水量不斷減少。規劃考慮再生水為第一熱電廠、第二熱電廠、太陽宮電廠、草橋熱電廠、三河熱電廠提供循環冷卻水。其中華能熱電廠、第一熱電廠直接使用二級出水,其餘使用深度處理水。深度處理水年需水量3976萬立方米/年,高日需水量為12.9萬立方米/日。
六、農業灌溉用水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二級出水部分深度處理後回用於城市,剩餘部分二級出水排入清河、壩河、通惠河、涼水河四條河道,再通過現狀灌渠,灌溉位於市區下游的豐台區、朝陽區、大興縣以及通州區的農田。
1、農業灌溉用水量標准:
根據不同農作物,並採用節水灌溉方式,採用 260-400立方米/(畝.年)。
2、農業灌溉用水量:
通惠河流域農業灌溉可利用二級出水1.42億立方米/年;壩河流域農業灌溉可利用二級出水0.04億立方米/年;清河流域農業灌溉可利用二級出水0.09億立方米/年;涼水河流域農業灌溉可利用二級出水0.47億立方米/年。
北京市區污水處理廠剩餘二級出水用於農業灌溉,每年用水量約2.01億立方米/年。
第五章 北京市區中水回用系統規劃方案
一、中水回用的遠景規劃及中水處理廠的遠景規模
在應用地理信息系統(GIS)進行需水量的統計與分析的前提下,北京市區污水回用應在已確定的污水處理廠布局的基礎上,以各污水處理廠為中心,綜合考慮遠景中水用戶的分布、中水用水量、回用距離、地形地勢情況等因素,劃定各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的范圍,並確定中水的處理規模。
規劃市區遠景再生水用途及需水量表
用途 年需水量(萬m3/年) 高日需水量(萬m3/日)
河湖景觀 12297 33.69
城市綠化 9778 70.53
道路澆灑 2589 12.33
洗車 179 0.49
建築沖廁 25667 70.32
工業低質水 3976 12.9
合 計 54486 200.26
三、中水管網系統規劃
中水供水區域的劃分:由於西部高程過高,所以將西部五里坨供水區域獨立出整個管網;由於門頭村污水處理廠規模較小,規劃供水量5000m3/d,僅滿足其服務區內用水,對整個管網沒有貢獻,所以將門頭村供水區域獨立出整個管網;規劃肖家河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部供給河道用水,所以將肖家河污水處理廠獨立出整個管網。根據北京市西高東低的地形特點,按照高程基本相同的原則將整個管網劃分為四個中水系統,市區西部中水系統:首鋼、吳家村、田村路、萬泉庄供水分區;市區南部中水系統:盧溝橋、鄭王墳、小紅門、方庄供水分區;市區東、中部中水系統:第六水廠、高碑店、東壩、酒仙橋供水分區;市區北部中水系統:北小河、北苑、清河供水分區。四個中水系統之間採用弱連接。
水處理廠及中水處理廠,規劃供水量5000立方米/日,僅滿足其服務區內用水。
北京市中水管道系統計算圖
第六章 政策與法規的配套建設
污水再生利用是一項大的系統工程,除了要修建中水處理設施和中水管道外,還要有政策法規保障和必要的管理措施,以保證再生水利用事業的健康發展。
1、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及法律體系,制定《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
建議建立污水再生利用系統方面完整、系統的管理體系。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專門機構或部門,管理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和管道系統,負責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驗收、運行及收費、水質監督等。由城市節水部門核定用水計劃、用水定額,負責監督執行,並行使行政處罰權。
建議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完整、系統的地方性法律體系,即《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法律體系包括總則;污水再生利用的用途;管理部門和機構;用水定額的確定;水質管理;規劃設計的審批;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設和驗收;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運行管理;違法處罰辦法等內容。
2、建立對城市再生水產業的投資鼓勵政策及特許經營權制度
建立對再生水產業投資鼓勵政策,促進污水再生回用產業的發展。一方面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貼息貸款等手段實現,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為污水再生利用產業創造良好的體制環境實現。具體而言包括:促進、增加再生水產業的政府投入;實行污水再生回用產業的扶植政策,在用地、稅收、貸款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對城市再生水產業實行許經營權制度,保證其投資回報的長期性、穩定性,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
3、建立完善的收費體系、拓展資金來源。
建議建立再生水的收費體系。對具有公益性的城市河糊環境用水、綠化隔離地區的綠化用水、道路澆灑用水建議通過提高污水處理費的方式收取。對其他再生水用戶實行計量收費。
城市河糊環境用水、綠化隔離地區的綠化用水、道路澆灑用水具有公益性,經計算,這部分用水約占總用水的37%左右。這部分用水無法由確定的用戶承擔用水的費用,因此建議通過提高污水處理費的方式收取,約提高污水處理費0.25元左右。用於公益性質的再生水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水面面積,提高城市綠化面積,提高城市水環境、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小氣候,其收益者是具有不確定性的全體公民,因此由全體公民共同承擔公益性再生水費用也是科學合理的。
建議在污水再生利用的利期階段,採用政府以資本金的方式投入建設資金,或者通過提高污水處理費的方法籌集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及管道系統的建設資金,並且通過不斷擴大供水規模,增加中水收費,再投入建設資金不斷擴建回用設施、完善管道系統,實現滾動式發展的模式。
合理利用水資源費,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長期國債資金等,全方位拓展污水再生利用的啟動資金、補充建設資金的不足,並通過再生水收費實現還貸、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