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餐飲油煙主要排放哪些大氣污染物
主要是一些無機廢氣和一些有機廢氣。
例如;一氧化碳(未完全燃燒生成的)、油炸或者爆炒的時候會產生一些有機廢氣 、苯類、 醛類等;可改善廚房的通風環境並安裝光解凈化器系統, 它能有效的幫助改善廚房油煙的問題。
『貳』 2019年武漢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全文
武漢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保障食品安全,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地區餐廚廢棄物的處理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餐廚廢棄物的處理包括收集、運輸和處置環節。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餐廚廢棄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堂供餐、食品生產加工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食品加工廢料、廢棄食用油脂等。
前款所稱的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
第四條本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實行統一收集、運輸,集中處置。
倡導凈菜上市和文明就餐,鼓勵減少餐廚廢棄物的產生,鼓勵開展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的技術開發和設施建設。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及區人民政府將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列入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績效目標考核、文明單位評比的內容,對在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市、區人民政府將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餐廚廢棄物的處理給予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和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食品葯品監管、質監、工商、農業、環境保護、商務、旅遊、教育、城鄉建設、水務、公安、財政、物價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廢棄物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八條本市餐飲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行為,積極參與制定有關標准和規范,推廣減少餐廚廢棄物產生的技術和方法,將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納入餐飲企業等級評定內容。
第九條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繳納餐廚廢棄物處理費。餐廚廢棄物處理費納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費體系,其徵收的項目、標准按照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訂本市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規劃,並納入本市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
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用地應當作為環境衛生設施用地納入城市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投資、建設、環境保護等相關審批手續。
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向城鄉建設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並報送建設工程項目檔案,同時告知城市管理部門。未經竣工驗收備案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的企業,應當取得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
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許可的決定,確定本轄區內經營性收集、運輸的單位。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餐廚廢棄物經營性處置許可的決定,向中標單位頒發餐廚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市、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與中標單位按照市政公共設施特許經營管理的規定,分別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准、經營區域等內容。區城市管理部門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應當報市城市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
餐廚廢棄物收集應當採用全密閉專用收集容器,並具有分類收集功能;
餐廚廢棄物運輸應當採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滴漏功能;
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停放場所;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規模小於100噸/日的,注冊資金不少於500萬元;規模大於100噸/日的,注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
選址符合城鄉規劃,並取得相應的規劃、建設審批文件;
採用的技術、工藝符合有關標准;
具有健全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具有可行的餐廚廢棄物廢水、廢氣、廢渣處理技術方案和達標排放方案;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餐廚廢棄物產生和處理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建立台賬制度: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記錄餐廚廢棄物產生數量、去向等情況;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記錄收集、運輸的餐廚廢棄物來源、數量、去向等情況;
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記錄餐廚廢棄物來源、數量、處置方法、產品流向、運行數據等情況;
記錄真實、完整並保存2年以上。
餐廚廢棄物產生和處理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報送台賬,並取得相應的回執。
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與處置實行聯單制度,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餐廚廢棄物單獨收集,不得與一次性餐飲具、酒水飲料容器、塑料檯布等其他固體生活垃圾相混合;
在規定的地點設置餐廚廢棄物專用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閉及周邊環境的干凈整潔;
設置油水分離器、油煙分離器或者油水隔離池等污染防治設施,保持其正常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准;
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後24小時內,及時將餐廚廢棄物交由取得許可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或者區城市管理部門所屬的市容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收集、運輸;
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十七條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准和規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收集、運輸餐廚廢棄物,每日到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清運餐廚廢棄物不得少於1次;
將餐廚廢棄物和其他垃圾分開收集、運輸,其種類和數量由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負責確認;
配備規定的專用運輸車輛及相關轉運設施,保持其完好、整潔,實行密閉化運輸;
運輸過程中不得遺撒、滴漏,轉運期間不得裸露存放;
與取得許可的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簽訂服務協議,將餐廚廢棄物運輸至指定的餐廚廢棄物處置場所,其種類和數量由處置單位負責確認;
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十八條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標准,實施無害化處置;
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等符合環保標准,防止二次污染;
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理餐廚廢棄物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根據有關規定和相關安全技術規程,配備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制訂詳細的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保證處理設施安全運行;
生產的產品符合相關質量標准;
按照要求進行環境影響監測,對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的性能和環保指標進行檢測、評價,並向市城市管理部門和市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檢測、評價結果;
不得接收、處置未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運送的餐廚廢棄物;
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十九條在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理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使用餐廚廢棄物及其加工物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將廢棄油脂加工後作為食用油銷售或者加工食品;
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飼養畜禽;
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設施或者河道、湖泊等水體;
將餐廚廢棄物運往本市行政區域外處置;
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條除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經營外,餐廚廢棄物處理單位不得隨意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3個月向市城市管理部門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停業或者歇業。
第二十一條市、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書面檢查、實地抽查、現場核定等方式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理活動的監督和檢查,並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記錄檔案。
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將有關單位申報的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理等情況進行匯總後報送市城市管理部門。
食品葯品監管、質監、工商、農業、環境保護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餐廚廢棄物處理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理通用的信息監管平台,定期向社會公布下列信息:
餐廚廢棄物產生的種類和數量;
核發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信息;
餐廚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信息;
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理單位的違法處理信息;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市、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公眾對餐廚廢棄物處理活動的投訴和舉報,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屬於其他部門主管范圍的,應當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餐廚廢棄物監督管理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准;
強制要求企業使用指定產品或者接收指定服務;
其他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活動或者損害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有前款行為的,餐廚廢棄物產生和處理單位有權拒絕,並可向有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舉報投訴。
第二十四條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餐廚廢棄物處理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理系統,確保緊急或者特殊情況下餐廚廢棄物的正常收集、運輸和處置。
第二十五條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相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市民科學消費,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服務和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予以處理:
未經批准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3萬元罰款;
未按照規定繳納餐廚廢棄物處理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繳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繳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在運輸過程中沿途遺撒、滴漏餐廚廢棄物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未經批准擅自停業、歇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對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可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的規定,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未按照規定建立、記錄、報送餐廚廢棄物台帳或者未執行聯單制度的,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未按照規定單獨收集、運輸、存放餐廚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相混合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未按照規定設置餐廚廢棄物專用收集容器或者未使用統一設置的專用收集容器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未取得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輸、處置,或者接收、處置未取得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送的餐廚廢棄物的,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飼養畜禽的,由農業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對以餐廚廢棄物直接飼養的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涉及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水資源和湖泊保護及排水管理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城市管理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主管機關責令改正,並對其主管人員及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照規定核發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
未依法履行行政監督管理職責的;
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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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餐飲業污水該如何處理
社會環境的日益不斷惡化,大多都是由於各種廢氣、廢水的亂排亂放,在餐飲行業中,不僅食物的衛生需要嚴格,處理食物殘渣、廢水也需要遵守嚴格的排放標准,公共下水道和污水處理廠的設備容易被油脂廢水所損壞,餐飲業每天排放的污水中主要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其中動植物油脂濃度高達1000~8000mg/L,懸浮顆粒濃度高達1500~8000mg/L,COD濃度高達1200~25000mg/L。如果任由這些未經處理的污染物隨著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或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將引發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同時也是對寶貴資源的一種浪費。
1 餐飲業污水對水體的污染
餐飲業污水如果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自然水體,水體中原有的微生物群由於得到大量的營養物質而瘋狂繁殖,這些微生物中的好氧菌群旺盛的呼吸作用消耗了水體中的溶解氧,水中的溶解氧濃度急劇下降,魚類等水生生物因不能得到足夠的氧氣而面臨死亡。
與此同時,污水中的油脂類物質破壞了水體的生態平衡。由於油脂上浮到水面,形成大片油膜,造成陽光、氧氣等與水體相隔離,使水體中本已匱乏的氧氣難以有效地從空氣中得到補充,而微小一些的油脂顆粒通過魚類等水生動物的呼吸,進入體內並粘附在消化道上,魚類的腮部更是會被油脂等污物粘住,抑制呼吸,導致水生動物群落的病變直至死亡。當污染物質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水中的氧氣幾乎被消耗殆盡,水體中幾乎沒有水生動物存在。微生物中的厭氧菌群處於絕對優勢,由於厭氧菌群消化有機物不能夠完全徹底,產生了許多帶有惡臭的中間產物,如腐胺、屍胺和H2S、CH4、NH3等。H2S等物質遇到鐵又能產生黑色的硫化鐵沉澱。如果這種情況不加以有效的制止,在很短的時間自然水體水質就會變黑變臭,變成死水,既嚴重影響自然景觀,降低水體附近居民的生活質量,又破壞自然水體的生態平衡,降低了水資源的可利用度,使得本已缺乏的可利用淡水資源進一步遭受損失;而且,各種水體最終排入附近海域,進一步引發海洋生態系統危機。
2 餐飲業污水對城市管網的危害
城市污水管網錯綜復雜,由於排水時段、管道口徑大小、管道材質、管道鋪設等情況的不同,管網中污水流速不一。當餐飲業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後,污水中的大顆粒懸浮、泥沙等物質,在流經管道流速較低或管道下陷的管段時,就會沉積在管道中。油脂就凝聚在這些物質之上,繼而又粘附上更多的懸浮物質,越聚越多,形成類似「鋼筋混凝土」結構,導致管道堵塞。而市政部門每年花費在城市管網疏通和更換上的費用和其他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算。
3 餐飲業污水無法用傳統的污水處理工藝得到有效處理
大量的油脂、懸浮物質、高濃度的有機物隨著污水進入城市污水廠之後,無法在傳統的格柵、沉沙、初沉等一級處理單元中被去除,進入二級生物處理單元之後,特別是油脂同樣會粘附在微生物體周圍,妨礙曝氣過程向微生物傳遞氧氣,導致二級生物處理單元效率降低,嚴重時甚至出現細菌菌群大量死亡,出水水質根本無法達標的現象。
4 餐飲業污水影響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由於餐飲業污水治理難度大,且長期以來人們對餐飲業污水處理持忽視態度,使得餐飲污水到現在已經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對環境的破壞。在原來河道密布地區,河道的河面上時常泛起白色的油花,河水發黑、變臭,已導致無水可用;由於管道堵塞,引起污水橫流,道路無法行走。特別在某些路段,天一下雨就水漫金山,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加劇城市管理矛盾;隨意排放餐飲業污水和食物殘渣成為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的美食和滋生地,引起「四害」猖獗,極易引發各種傳染疾病。有報道顯示,直接排放餐飲業污水是全國幾大淡水水系污染的主要元兇之一;也是近幾年近海海域頻繁爆發的赤潮的直接原因之一。事實證明,隨意排放的餐飲業污水必將嚴重影響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5 對社會安全的危害 由於管理上的漏洞和經濟利益的驅動,直接排放的餐飲污水中的大量油脂(俗稱地溝油),排入城市下水道後,一部分隨水流沖入下流,一部分與雜物混合後粘附在管道壁上,另一部分在管道窨井口和化糞池內沉積,析出的「地溝油」被非法採集、非法利用,甚至被不法商販重新加工包裝成 「色拉油」,引發出一系列健康、衛生、安全等方面的社會問題。
在倡導發展循環經濟的今天,只要有效技術、管理和科學治理,就能使餐飲業污水變濁為清,化廢為寶。在被排放的餐飲污水中,存在的大量廢動植物油脂實際上是極好的化工原材料,可以用來加工製成工業潤滑劑(黃油)、工業洗滌劑、皮革軟化劑、淬火材料;甚至製造生物柴油、甘油等 ;排放的各種食物殘余、湯汁等,由於其營養豐富,經過消毒、濃縮等加工後能成為很好的飼料添加劑;沉澱的污泥則能生產出很好的有機肥,這樣就能有效地達到回收利用的環保效果。
因此國家在2015年9月11日頒布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 3082-1999),並於2016年8月1日實施。
可是存在污水成分復雜、可供使用的污水處理場地緊張、資金投入少等原因,餐飲業的含油污水的達標排放處理一直以來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大難題,經過多年的研究可行的污水處理技術和運行方案,陝西匯豐環保設備有限公司針對污水處理,進行了多年的實踐和研究,創新推出了一體化隔油設備,可以有效解決餐飲污水排放困難和廢物的回收利用功能。
(一)餐飲污水的特點 餐飲單位排放的污水中含有高濃度的動植物油、高濃度的懸浮物和高濃度的有機物,其中還有各類剩菜、米飯、碎骨頭、污泥、沙子及各類雜物等隨污水一起排放,數量大、成分復雜,絕大多數為有機類物質,經過濾渣後的廢水中除了屬於難降解有機物的油脂外,尚有鹽、味精、糖、膠質物、蛋白、澱粉等水溶性污染物。去除油脂後,BOD5/COD約為0.45~0.62,可生化性比較好。另外,餐飲污水的排放還存在不同的餐飲單位、不同時間段排放的污水成分存在較大的差異性,瞬時流量大等狀況。
(二)梯形油脂導流裝置處理技術 梯形油脂導流裝置處理技術處理技術是經過長期研究和實踐後,專門用來處理餐飲業含油污水的環保技術,技術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實施油水渣三相分離,降解COD指標,使之達標排放。綜合運用機械過濾法、重力法、聚結法、生物膜法、厭氧生物濾池法等多種方法對污水進行強化處理,經過西安市環境監測中心的測試表明各項處理指標都達到了標准要求。
(三)使用與維護服務 該技術設施使用電力,無需外加動力,操作方便,投入使用後,餐飲業者可按照使用手冊進行操作和使用,並回收廢油出售給合法單位。餐飲業者也可以支付少量維護費用後,將設施的日常清理、維護、維修、保養等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環保運管公司,由專業環保公司的維護服務隊伍進行全程專業規范服務,這樣給餐飲業者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徹底解決了飯店的後顧之憂。
(四)廢棄動植物油的工業化利用 由於梯形油脂導流裝置處理技術出色的油脂分離效果,原來大部分隨污水被排入下水道的廢棄動植物油被徹底分離和收集,將由專業環保公司集中收集和處置,在政府部門的監督下,被嚴格用於工業用途,防止了二次污染,又從源頭控制了地溝油的產生,從而保障了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
經過實際運行表明該技術完全達到了運行效果佳(動植物油、懸浮物和COD去除率高)、運行穩定、佔地少、價格便宜、管理方便和運轉費用低的要求。如果客戶能安裝使用該項技術,並使用各項系統化專業服務,將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1、社會效益
匯豐一體化隔油設備能帶來什麼樣社會效益呢?首先,可以徹底解決餐飲污水超標排放所引起的市政管道堵塞、疏通,重新開挖鋪設管網,污水處理廠(站)增加額外運行費用等問題,為政府節省大筆開支。 其次,可以徹底解決「地溝油」問題。從源頭控制了地溝油的擴散,保障市民的身心健康。廢棄油脂和餐廚垃圾由於能實現工業化收集和利用,從而為餐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實現清潔生產,給資源的再利用鋪平了道路。
2、經濟效益
匯豐一體化隔油設備也能給餐飲業者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首先,不用再擔心排水管道的堵塞,減少了管道疏通和更換的支出與麻煩,據估算,一般餐飲業者每月大約需要100~500元的管道疏通費用。其次,由於排放的污染物減少,還能節約可觀的排污費用。據估算,大致與現行的西安收費標准相比減少30%~100%。
3、環境效益
環保部門正在強力推出「綠色飯店」、「14000環境保護體系」、「環保模範單位」標准和認證工作。「綠色飯店」和「14000環境保護體系」認證是國際通行的標准,通過認證的酒店和企事業單位在環境保護方面具有很好的社會認同,客人在這樣的酒店和企事業單位里能夠感受到與眾不同的服務。這對提高高端客戶對酒店和企事業單位的認同感很有幫助。
4、綜合效益
餐飲業者安裝匯豐一體化隔油設備之後,大大降低了污水排放對環境污染的影響程度,能夠幫助餐飲業者緩解和環保部門、市政排水部門、衛生部門和周圍居民的緊張關系,有利於各方面工作的順利開展。餐飲業者在得到這些經濟利益的同時,並不需要太多運行費用支出,隔油設備運行時僅用電就可以實現油水分離。
隔油設備的使用還能為酒店帶來可觀的社會效益,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讓員工感覺到對社會做出貢獻,增強企業的社會認同感和社會責任心。從大環境來說,徹底解決了餐飲(含油)污水長期任意排放,影響市容市貌的問題,也降低了污染程度,讓河水恢復清澈,為西安市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和諧的人居環境作出貢獻。
今年以來,我市將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環境質量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和加速經濟崛起、構建和諧陝西的重要舉措。圍繞國家和省、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總體部署,持續開展了黃河流域工業污染防治和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先後實施了污染減排、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改造、退出紅色警戒線專項行動、造紙企業專項整治等一系列重大治理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肆』 2019年上海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管理辦法
《上海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餐廚廢棄油脂的產生、收運、處置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餐廚廢棄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飲服務(含單位供餐,以下統稱「餐飲服務」)、食品生產加工以及食品現制現售等活動中產生的廢棄食用動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動植物油脂的廢水。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規定職責,負責所轄區域內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葯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檢驗檢疫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對產生餐廚廢棄油脂單位的監督管理。
本市發展改革、商務、環保、水務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負責本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管理的跨部門綜合協調工作。
第五條(單位主體責任)
本市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生產加工以及食品現制現售等活動,產生餐廚廢棄油脂的經營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產生單位」)以及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和處置活動的單位是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准,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六條(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一體化經營)
本市鼓勵通過改進加工工藝、引導公眾科學飲食消費等方式,減少餐廚廢棄油脂的產生數量。
本市對餐廚廢棄油脂實行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資源化利用。
本市推進實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處置的一體化經營模式。
第七條(收運單位的確定)
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所轄區域內餐廚廢棄油脂的產生數量,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確定從事本轄區餐廚廢棄油脂收運活動的單位,並向社會公布。
按照前款規定確定的單位無法滿足所轄區域內餐廚廢棄油脂收運需求的,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予以增加。
產生單位可以設立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條件的收運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的企業,並取得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
從事本轄區餐廚廢棄油脂收運活動的單位和收運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的企業(以下統稱「收運單位」)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的相關收運要求。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餐廚廢棄油脂的收運活動。
第八條(收運單位招標方案和招標要求)
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收運單位招標方案,明確收運單位的數量和條件、服務范圍、服務期限等事項,並報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後實施。
收運單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人民幣500萬元。
(二)有與餐廚廢棄油脂收運量相適應並取得道路運輸車輛營運證的自有廂式貨運車輛和收集容器;車輛和收集容器安裝電子監控設備。
(三)有與餐廚廢棄油脂收運量相適應的貯存、初加工場所以及車輛停放場地;貯存、初加工場所的選址和污染防治設施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並安裝電子監控設備。
(四)有符合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信息管理系統。
(五)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
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招標時,可以設定嚴於前款要求的招標條件。
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與中標的收運單位簽訂餐廚廢棄油脂收運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收運服務協議」)。收運服務協議應當明確收運單位的服務范圍、服務期限、服務規范、收運的餐廚廢棄油脂去向、退出機制、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九條(處置單位的確定)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全市餐廚廢棄油脂的處置數量,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確定從事本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處置單位」),並向社會公布。
按照前款規定確定的處置單位無法滿足全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置需求的,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增加處置單位。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餐廚廢棄油脂的處置活動。
第十條(處置單位招標要求)
處置單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
(二)有滿足處置需求的處置設施、計量與原料檢測設備;經處置後的產品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要求,採用的處置技術、工藝符合國家有關標准。
(三)處置場所的選址和污染防治設施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並安裝電子監控設備。
(四)有5名以上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五)有符合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信息管理系統。
(六)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招標時,可以設定嚴於前款要求的招標條件。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與中標的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服務協議(以下簡稱「處置服務協議」)。處置服務協議應當明確處置單位的服務范圍、服務期限、服務規范、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置後的產品及其去向、退出機制、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一條(定向收運)
產生單位應當將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交由本辦法第七條確定的收運單位收運,並與收運單位簽訂收運合同。收運合同應當明確收運的時間、頻次、數量和餐廚廢棄油脂收購價格等內容。
餐廚廢棄油脂收購價格應當按照本市餐飲烹飪行業協會、食品協會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制定的餐廚廢棄油脂收購指導價確定。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利於餐廚廢棄油脂收運的原則,對餐廚廢棄油脂收購指導價的制定予以指導。
產生單位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提供給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收運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或者放任其他單位和個人收運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
第十二條(定向處置)
收運單位應當將餐廚廢棄油脂送交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確定的處置單位處置,並與處置單位簽訂處置合同。處置合同應當明確送交的餐廚廢棄油脂含水率指標、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收購價格等內容;其中,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收購價格應當按照本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制定的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收購指導價確定。
第十三條(合同備案)
收運單位應當自收運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收運合同報收運服務所在地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處置單位應當自處置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處置合同報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產生單位的申報)
產生單位應當在每年1月向所在地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申報本年度餐廚廢棄油脂的種類和產生量。
第十五條(產生單位的設施設置要求)
產生單位應當設置專門的餐廚廢棄油脂收集容器。其中,餐飲服務單位還應當按照本市有關推進計劃安裝符合要求的油水分離器。
油水分離器的技術規范,應當符合國家《餐飲廢水隔油器》(CJ/T295-2008)的要求。
新設立的餐飲服務單位未按照要求安裝油水分離器的,食品葯品監督部門不予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不予核發口岸衛生許可證,環保部門不予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六條(產生單位的收集使用要求)
產生單位應當保持餐廚廢棄油脂收集容器和油水分離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產生單位應當將餐廚廢棄油脂單獨收集,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混入餐廚垃圾等其他生活垃圾或者裸露存放。
第十七條(收運聯單)
產生單位向收運單位交送餐廚廢棄油脂時,應當對交送的餐廚廢棄油脂的種類和數量予以確認,並與收運單位在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的餐廚廢棄油脂收運服務聯單(以下簡稱「收運聯單」)上簽字、蓋章。
收運聯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八條(收運要求)
收運單位應當按照收運服務協議、收運合同的要求,定期從產生單位收運餐廚廢棄油脂。
收運單位應當按照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在收運餐廚廢棄油脂的車輛外部顯示本單位名稱、標識等信息。
收運單位收運餐廚廢棄油脂時,收運車輛和收集容器的電子監控設備應當保持開啟狀態,並與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管理系統實時聯網。
收運單位應當對餐廚廢棄油脂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滴漏、灑落。
第十九條(收運人員要求)
收運人員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作業時,應當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的要求,穿著統一的作業服裝,並佩戴身份標識牌。
收運人員應當參加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組織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第二十條(貯存、初加工場所要求)
收運餐廚廢棄油脂的車輛進入貯存、初加工場所時,收運單位應當將收運聯單記載的餐廚廢棄油脂種類和數量與車輛實際收運的餐廚廢棄油脂種類和數量進行核對。
貯存、初加工場所安裝的電子監控設備應當全天保持開啟狀態,並與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管理系統實時聯網。
貯存、初加工場所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一條(處置聯單)
收運單位向處置單位送交餐廚廢棄油脂時,應當對送交的餐廚廢棄油脂的種類和數量予以確認,並與處置單位在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的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服務聯單上簽字、蓋章。
餐廚廢棄油脂處置服務聯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二十二條(處置要求)
處置單位應當按照處置服務協議的要求,對餐廚廢棄油脂進行處置。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置後的產品應當符合相應的產品質量標准。
處置場所安裝的電子監控設備應當全天保持開啟狀態,並與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管理系統實時聯網。
處置單位應當保持餐廚廢棄油脂處置設施、設備的完好,定期對相關設施、設備的性能和環保指標進行檢測、評價。
處置場所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三條(處置的禁止性要求)
處置單位不得將未經處置的餐廚廢棄油脂或者處置後不符合相應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予以轉售或者用於其他用途。
未經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同意,處置單位不得擅自停業、歇業。
第二十四條(台帳和信息管理要求)
產生單位、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應當建立餐廚廢棄油脂的記錄台帳,如實記錄每日交送、收運或者處置的餐廚廢棄油脂的種類、數量、時間、相關單位名稱。
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應當將前款規定的記錄台帳記錄的內容以及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形成的檢測、評價結果等信息,輸入本單位的信息管理系統,並每月將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的信息報送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
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應當按照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逐步將本單位的信息管理系統與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管理系統聯網。
產生單位、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應當按照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逐步使用電子聯單。
第二十五條(行業自律)
本市餐飲烹飪行業協會、食品協會、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自律制度,督促產生單位、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加強餐廚廢棄油脂產生、收運和處置活動的管理;對違反行業自律制度的會員單位,可以採取相應的自律懲戒措施。
第二十六條(評議制度)
市和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食品葯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環保、水務、公安、城管執法以及出入境檢驗檢疫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每年對收運單位、處置單位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處置活動的情況進行評議,並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
收運單位、處置單位經評議不合格的,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收運服務協議、處置服務協議,暫停或者終止其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處置活動。
第二十七條(相關許可監管)
本市食品葯品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將餐飲服務單位的油水分離器的安裝和使用以及餐廚廢棄油脂產生申報、收運合同、收運聯單和記錄台帳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作為餐飲服務許可證、口岸衛生許可證核發、延續的審核內容之一。
本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將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的餐廚廢棄油脂產生申報、收運合同、收運聯單和記錄台帳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作為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換發的審核內容之一。
在商場、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的經營場所內從事食品現制現售活動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餐廚廢棄油脂產生申報、收運合同、收運聯單和記錄台帳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作為食品流通許可證核發、延續的審核內容之一。
第二十八條(信息共享)
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與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市食品葯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環保、水務、公安、城管執法以及出入境檢驗檢疫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建立餐廚廢棄油脂監管的信息共享制度。
第二十九條(應急處置)
市和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餐廚廢棄油脂處理應急預案,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處置活動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條(投訴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反本辦法情形的,可以向本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投訴和舉報後,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予以反饋;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第三十一條(對擅自收運、處置的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五款、第九條第三款規定,擅自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或者處置活動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責令違法行為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城管執法部門的監督下,將擅自收運或者處置的餐廚廢棄油脂交由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收運單位或者處置單位處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擅自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或者處置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產生單位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產生單位將餐廚廢棄油脂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或者放任其他單位和個人收運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對收運單位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收運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將餐廚廢棄油脂送交本辦法確定的處置單位處置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要求辦理收運合同備案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要求將電子監控設備保持開啟狀態或者實時聯網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要求進行核對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對處置單位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處置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要求辦理處置合同備案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要求將電子監控設備保持開啟狀態或者實時聯網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經同意擅自停業、歇業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處置單位因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解除處置服務協議。
第三十五條(對違反台帳和信息管理要求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產生單位、收運單位或者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建立餐廚廢棄油脂記錄台帳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收運單位或者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報送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的信息的。
第三十六條(案件移送)
本市食品葯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檢驗檢疫等行政管理部門發現產生單位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且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收集有關證據材料,並及時將案件材料移送城管執法部門。
第三十七條(行政責任)
違反本辦法規定,市和區(縣)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城管執法部門以及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法確定收運單位或者處置單位;
(二)未將本辦法規定的要求納入相關行政許可審核;
(三)未依法處理發現或者投訴、舉報的非法收運、處置餐廚廢棄油脂的行為;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利用動物、動物產品和食品加工廢料生產食用油的處理)
對病死以及腐敗變質的家畜家禽等動物以及動物產品,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作為原料生產食用油。
食品加工廢料應當按照《上海市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不得作為原料生產食用油。
本市農業、食品葯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綠化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病死以及腐敗變質的家畜家禽等動物以及動物產品、食品加工廢料處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伍』 餐飲含油污水排放相關法規條例有哪些
一.法規要求
1.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4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採取措施,防治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
2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
第三十二條 飲食服務業經營者必須採取措施防治油煙污染,排放的油煙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
居民住宅樓的底層不再安排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不得將居民住宅樓中的住宅用作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
現有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污染擾民的,應當限期治理或者停業。
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
5、餐飲項目:
(1) 符合建設項目基本要求;
(2) 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底層和住宅樓內設立產生油煙、異味污染的飲食業經營場所;
(3) 爐灶必須使用燃氣或電能等清潔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鍋爐也須使用燃氣或電能等清潔燃料;
(4) 必須設置收集處理油煙、異味的裝置,並通過專門的煙囪排放,專用煙囪的高度應高於周圍20米內的居民建築;
(5) 安裝空調器、排風裝置產生雜訊和熱污染的,應採取措施進行防治;空調器、排風裝置不得設置在居民窗戶附近,在商業區步行街和主要街道兩側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在運營過程中產生雜訊的須採取降噪、隔聲措施,達到當地固定雜訊源廠界雜訊標准;
(6) 廢水應經隔油或殘渣過濾措施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周圍無市政管網的,應將廢水處理達到相應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放。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殘渣、廢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隨著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西城區第三產業的比例不斷加大,餐飲業數量逐年增多,餐飲含油脂污水排放量逐漸增大。為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業油脂污水排放量的管理,使含油脂污水的處理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市場化,杜絕地溝油非法回收再用,防止市政管線堵塞,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日前,西城區市政管委與區環保局聯合向駐區單位發出《關於加強治理餐飲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駐區餐飲業和單位食堂:1、自覺遵守環保有關法律、法規,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2、安裝有效的油污分離設施,按照設計要求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企業對分離出的油污進行回收再利用;3、按通知要求,安排自查,及時進行整改。
區市政管委、環保局將按有關法規要求對餐飲業和單位食堂進行全面檢查,對未按規定安裝有效的油污分離設施,導致超標排放的餐飲企業依法進行處罰,並記入西城區企業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系統,予以通告。
3.在《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中,明確了餐飲業的環保要求,要求餐飲業經營者須遵守以下規定:
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油煙不得排入下水管道;應設置油煙凈化裝置,並保證其正常運行,實現達標排放,排放污染物超標的應委託污染治理專業運營單位維護運行;設置餐飲業專用煙道,煙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生活和工作環境。
草案同時提出,凡是違反這些規定的將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陸』 求助:餐飲廢水處理的最佳方案
概述:餐飲廢水是指由餐飲業排放的未經處理的廢水,主要來源於食品的准備、餐具洗滌、食物殘余的滲瀝液等。餐飲廢水主要污染物為食物纖維、澱粉、脂肪、動植物油類,各種佐料、洗滌劑和蛋白質等有機物,同時由於就餐人員的復雜性,還存在病源菌污染的問題。這些物質大都以膠體狀態存在,只有少部分以懸浮物存在,其特點是量少源多,成分復雜,水質變化較大,CODcr一般為500-3500mg/L。由於餐飲廢水污染物成分復雜,濃度高,對城市環境污染嚴重,污水中油脂容易凝結在管道內壁,形成厚厚的油脂層,使管道過水能力減少,甚至堵死,必須經過處理,使之達到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才能排入城市下水道或是直接排人其他水體,否則將會對生態環境和人們日常生活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工藝採用全生化的工藝,設計為氣浮+厭氧水解+生物流化床+過濾工藝。缺氧採用酸化水解,好氧部分採用生物流化床工藝。工藝成熟可靠,運行操作簡單,投資和維護費用低。
污泥處理:格柵井柵渣、缺氧池、二沉池剩餘污泥排至污泥濃縮池經濃縮及內消化後外運。
污泥濃縮池上清液迴流至調節池。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說明
污水匯集進入格柵井,利用格柵井中的格柵攔截水中較大的漂浮物和懸浮物然後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內採取預曝氣)經均化水質後由水泵提升進入引氣氣浮設備,通過氣浮,除去污水中油類和部分懸浮物,而後自流進入A級酸化池,污水在其內進行水解酸化,將難生物降解的大分子有機物分解為易於生物降解的小分子有機物。A級酸化池出水自流進入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由於污水經過前面的水解酸化,此時污水的可生化性大大提高,利用大量微生物來徹底去除污水中的有機物。同時,利用好氧微生物在其內進行硝化反應,將污水中的氨氮(NH3-N)轉化為亞硝酸鹽(NO2-)和硝酸鹽(NO3-)。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出水通過多介質梯度密度過濾器進入排放池。多介質梯度密度過濾器反沖污泥經污泥泵提升至污泥濃縮池進行內消化後定期外運。污泥濃縮池的上清液迴流至調節池。
工藝產品說明
引氣氣浮是一種新的機械碎氣氣浮技術,是專門為除去工業和城市生活污水中的油脂、膠狀物和固體懸浮物所設計的系統,主要用於污水的預處理。目前我國氣浮工藝大多採用溶氣氣浮(簡稱DAF),採用DAF法處理餐飲廢水時,空氣溶解到水中的過程常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而且DAF系統中所用的空氣壓縮機和循環水泵不僅要消耗大量的電能,而且由於釋放器易堵塞,還給設備管理和維護造成困難。
(THK系統簡介:THK系統是美國HydroCal環保公司於1985年發明的新技術,它能有效解決溶氣氣浮(簡稱DAF)存在的問題。由於THK系統採用獨特的技術,簡單地把空氣以微細氣泡狀態(不是溶解於水中)引入系統中,不需要空壓機、溶氣罐和循環水泵,空氣是通過吸氣管自然地進入氣浮系統,也無需釋放器,因而THK系統具有全方位的優勢。
(1)操作簡單,沒有復雜的機器設備,自動化程度高,基本不需要人工的參與。不象DAF溶氣氣浮系統包括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和循環泵等許多必需設備。
(2)操作彈性大,適應懸浮物濃度范圍廣,由於THK系統產生的氣泡數量為DAF的4倍,因THK系統對廢水懸浮物濃度無特殊要求,適應范圍廣。
(3)運行費用低。THK系統的能耗較低,僅當於DAF的1/8~1/10,,可節省運行成本的40~90%。
(4)配套完整性好,佔地面積小,安裝位較隨意,地面、地下或高處均可安裝。
(5)無噪音。
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
生物流化床技術是70年代以來興起的新型高效污水處理技術,是繼流化床技術在化工領域廣泛應用後,在污水處理領域的重要應用。
生物流化床反應器將普通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的優點有機結合,通過引入流化技術,提高污水處理系統處理效率,是一種新型的生物膜法工藝,在生物流化床反應系統中,載體呈流化狀態,使固(生物膜)、液(廢水)、氣(空氣)3相之間得到充分接觸、傳質、混合,顆粒之間劇烈碰撞,生物膜表面不斷更新,微生物始終處於生長旺盛階段。該技術能使床內保持高濃度的生物量,傳質效率極高,從而使廢水的基質降解速度快,水力停留時間短,運轉負荷比一般活性污泥法高10~20倍,耐沖擊負荷能力強,反應器佔地面積小,基建投資和費用低等優點等優點。
(1)生物流化床小粒徑載體為微生物生長提供了巨大表面積,使反應器生物濃度高,可達4-5g/l,因而大大提高反應器容積負荷,可達3-6kg/m3.d,甚至高達10 kg/m3.d;
(2)反應器內傳質條件好,基質傳遞速率高,因而其生化反應速率快,尤其是對餐飲廢水等可生化性好,有機物濃度高的反應系統,生物流化床混合傳質優勢更能明顯體現,其生物降解速度快;
(3)較高的生物量和良好的傳質條件使生物流化床在維持其處理效率的同時,減少反應池體積,節省投資,節省佔地面積;
(4)與活性污泥法相比,生物流化床具有較強的抗沖擊負荷能力,不存在污泥膨脹問題。
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是在「三相生物流化床」的基礎上,進行改進和創新,逐步發展而成的最新產品。通過對反應器的結構進行優化,提高了技術集成度,具有處理效率高、能耗低、佔地面積小、操作維護簡單等特點,可廣泛地應用於餐飲廢水、食品、釀造等高濃度、可生化性好的污水處理。
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具有如下優點:
(1)、在典型城鎮污水進水水質條件下,反應器容積負荷可達7~13kgCOD/m3d,當進水COD為400~1000mg/L,COD去除率為80%~90%;
(2)、佔地為傳統污水處理工藝的40%~50%,並大大降低操作管理強度。
(3)、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在保持傳統三相流化床所具有的反應器內混合性能好、傳質速率快、生物量大、有機負荷高等優點的同時,解決了傳統三相流化床所存在的生物膜厚度的過度增長、混合傳質不均勻、脫膜困難等問題。
(4)、載體流失量小:由於反應器採用水平環流、中央沉澱區的方式進行固液分離,利用載體和生物膜沉降性能之差異,使載體在整個反應過程中幾乎不流失。
(5)、載體流化性能好:傳統三相生物流化床為保證載體的充分流化,在不進行迴流的情況下必須採用較大的高徑比。而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採用水體環流形式,通過射流式增氧機的增氧和推流作用,實現良好的載體流化。同時,不存升流區和降流區,因而不存在傳統三相流化床中的載體分層現象,載體流化具有較好的均勻性,這對於生物膜的良好生長十分有利。
(6)、氧的轉移效率高:傳統三相生物流化床內氣體全部從反應器頂部逸出,而在BFBR生物好氧流化器中,液體在反應器中循環流動,使氣-液接觸時間延長,故充氧效率較高。
案例工藝中,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有效容積為100m3,水力停留時間大約為2h,進水CODcr濃度設計為700mg/L,出水CODcr濃度為100mg/L,CODcr去除率為80%以上。
氨氮的去除效果:一體化生物流化床反應器採用具有缺氧--好氧脫氮功能的反應器,當進水為典型生活污水時,出水NH3-N濃度可達到GB8978—1996一級排放標准。
SS的去除效果:反應器中含生化污泥的出水,通過多介質梯度密度過濾器,實現對SS有較高的去除效率,能夠使反應器出水SS控制在10mg/L以下。
TP的去除效果:反應器對TP的去除是微生物新陳代謝和排泥共同作用的結果。TP去除率的平均值為50%,但在反應器末端增加了多介質梯度密度過濾器,若投加鐵、鋁鹽進行絮凝和化學除磷後,出水的TP平均濃度為0.88mg/L,總去除率為85%;
多介質梯度密度過濾器
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系統中,過濾設備是關鍵,通過物理過濾的手段,除去水體中固體顆粒物,減少出水懸浮物。目前,我國中水回用水處理過濾系統大多數採用沙濾等簡陋設備,過濾設備以砂缸為主,砂缸是一種典型的顆粒過濾方式,以砂石作為過濾介質,通過顆粒濾料吸附作用和砂粒之間孔隙對水體中固體懸浮物截留作用實現過濾的,比表面積小、截污量小、濾速慢、過濾精度低,並不適合中水回用系統中懸浮物的快速過濾。
多介質梯度密度過濾器採用不同粒徑、不同密度的不對稱纖維束材料作為濾料,兼具顆粒濾料和纖維濾料優點,通過特殊的結構,使濾床孔隙率很快形成上大下小的梯度密度,使過濾器濾速快、截污量大、易反沖洗、特別適合於中水回用系統中固體懸浮物過濾。
二次污染防治
1、臭氣防治
a、污水站各池體均被密閉,以防臭氣外逸;
b、各可能產生異味的池體分別設置空氣管進行曝氣和好氧消化,從而盡可能減少異味產生。
2、雜訊控制
a、系統設施設計在廠區角落,對外界影響小;
b、風機選用低雜訊型,本機雜訊≤80dB,風機進出口均採用消聲器,底座用隔震墊,進出口風管用可撓橡膠軟接頭等減震降噪措施;
c、確保周圍環境雜訊 :白天≤60dB,晚上≤ 50dB。
3、污泥處理
a、污泥處理過程中產生污泥部分排入污泥池進行重力濃縮和好氧消化分解,從而減少污泥體積,提高污泥穩定性;
b、污泥池內剩餘污泥由清潔管理部門定期抽吸外運,從而有效地解決污泥出路避免二次污染的產生。
電氣控制和生產管理
1、工程范圍自動控制系統為污水處理工程工藝所配置,自控專業主要涉及的內容為該污水處理系統中水泵與液位的連鎖、報警、風機的交替動作、電磁閥的定時工作等。
2、控制水平,自動與手動結合。
僅供參考。
『柒』 餐飲店亂排污水哪個部門處理
餐飲污水直排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餐飲污水直排怎麼處理
1、餐飲污水直排的處理方式有:
(1)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3)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捌』 餐飲食品廢水COD超標如何處理
隨著餐飲食品行業抄的發展,每天所產生的廢水量正在以驚人速度增長。餐飲食品行業廢水的水質監測數據十分復雜:溶氧量、PH、SS、濁度、COD等,廢水不達標無法排放,就會對企業正常生產造成嚴重影響。
公司結合多年的水質分析儀器生產設計技術經驗,結合餐飲行業的特點,做出了較為實用的處理方案:在沉澱池投放COD降解劑。
具體方法是:先把COD降解葯劑稀釋成15%左右的溶液,再用水泵注入沉澱池中, 根據水質自動監測儀顯示的水質數據而調節降解葯劑的注入量。
更多問題可以繼續咨詢,希望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