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質cod標准
400~500mg/l。排入污水處理廠按照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准或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od通常在400~500mg/l。如果水量小,濃度可以高一些。如果水量大,需要安裝在線監測儀器,控制較嚴格。如果排入外環境,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cod允許濃度與行業與執行的標准有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一條從事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動,應當遵守經批準的規劃違反規劃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體污染的,應當承擔治理責任。開采礦藏或者建設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礦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應當採取補救措施他人生活和生產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補償。
㈡ 生活污水的coD是多少
COD的監測濃度大致可分為4個范圍:①較高濃度的原水,COD約為1000mg/L;②處理後的中等濃度出水專,COD約為500mg/L;③處理後的低濃屬度出水,COD約為150mg/L;④處理後基本達標的出水,COD約為30mg/L.除了③和④為基本均勻的水質外,①和②中都含有大量難以分散的懸浮物,在對這樣的污水進行監測分析時,必須採取特殊的控制方式,望採納~
㈢ 污水cod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排入污水處理廠按照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准或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OD通常在400~500mg/L。如果水量小,濃度可以高一些。如果水量大,需要安裝在線監測儀器,控制較嚴格。如果排入外環境,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COD允許濃度與行業與執行的標准有關,一般行業一級排放標准100mg/L。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㈣ 生活污水的coD是多少
生活污水COD在200--500左右。
㈤ cod污水排放標準是多少
cod排放標準是100-200mg/L,這個標准適用於80%的企業。我國污水排放的標准堅持行業標准優先於綜合標准,地方標准優先國家標準的原則。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知粗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搭歷鎮,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爛橡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㈥ 生活污水一般主要污染物及各自含量是多少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是有機物(以COD表示大概是350mg/L左右內,以BOD表示大概是250mg/L左右)、氨氮 40mg/L左右,磷容酸鹽 8~10mg/L左右,動植物油 20mg/L左右。)
(6)生活污水的cod大概是多少擴展閱讀:
生活污水主要來源於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如住宅、機關、學校、醫院、商店、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
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機物(如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蟲卵和腸道傳染病毒等)。
存在於生活污水中的有機物極不穩定,容易腐化而產生惡臭。細菌和病原體以生活污水中有機物為營養而大量繁殖,可導致傳染病蔓延流行。
㈦ 污水處理中cod指標多少正常
據排放地區的不同有不同的標准。
如果是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cod要求在500以下,沒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要求150以下,直接排放到自然水體要求在80以下。
污水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中析研究所檢測中心有先進的檢測儀器,可以依據多種檢測標准,提供廢水污水分析檢測服務,出具檢測報告。
㈧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位於GB3095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其中2003年6月30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標準的時間為2006年1月1日;2003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開始執行。
(8)生活污水的cod大概是多少擴展閱讀:
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單位:mg/L。
㈨ cod排放標準是多少
生活污水排放標准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 項。
標准分級: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1.一級標準的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一級標準的B 標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 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3.二級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三級標准: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 標准 B 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以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N 計)② 5(8) 8(15) 25(30) -
9 總磷(以P 計)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 1 1.5 3 5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㈩ 廣東居民日常的生活污水cod濃度
廣東居民日常的生活污水cod濃度:要求150以下。
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對水質COD的監測濃度大致可分為4個范圍:
①較高濃度的原水,COD約為1000mg/L。
②處理後的中等濃度出水,COD約為500mg/L。
③處理後的低濃度出水,COD約為150mg/L。
④處理後基本達標的出水,COD約為30mg/L。
居民日常的生活污水cod濃度處理問題:
廣東城市污水處理工藝一般根據城市污水的利用或排放去向並考慮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確定污水的處理程度及相應的處理工藝。處理後的污水,無論用於工業、農業或是回灌補充地下水,都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有關水質標准。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工藝。污水一級處理應用物理方法,如篩濾、沉澱等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懸浮固體和漂浮物質。
廣東居民日常污水二級處理主要是應用生物處理方法,即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進行物質轉化的過程,將污水中的各種復雜的有機物氧化降解為簡單的物質。生物處理對污水水質、水溫、水中的溶氧量、pH值等有一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