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垃圾站,污水處理廠在建廠時要求距離生產,生活區多少米
污水處理廠根據排水設計規范規定是居民區300m以上,且處於城市下風向。
垃圾站內就比較復雜了,主要分容為三塊
1,垃圾中轉站,基本上沒有硬性規定,距離居民樓8-30m即可。
2,垃圾填埋場,位於城市下風向且距離居民區直徑范圍500m以上,主要是根據環評,一般500,800,1000的都有,看當地情況環評執行什麼標准。但至少500m。
3,垃圾焚燒廠,新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沒有具體限制,一般沿用填埋場標准。但是要求焚燒的有毒氣體和惡臭氣體(如二惡英,二氧化硫,顆粒物等)不能過量。具體看環評吧,還有查這個《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
18485-2014)
❷ 兩個污水處理廠能隔得很近嗎
兩個污水處理廠不能隔得很近。《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這個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又稱污水處理站。有規定一個衛生防護距離的,建設廠之前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保局審批的。一般情況下,100m的距離,中間全部修建樹林隔離的話,不會對居民有影響,反而讓你感覺綠化不錯。具體的你要問一問環保局,而且這個廠修建的同時需要做環保措施的,廢水廢氣都要處理的,不是那種露天的,都是有規定的。
❸ 污水除理廠多少距離為安全距
根據《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中《城市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准》建表〔2001〕77號,污水廠產生臭氣的生產設施的應設置不小於50-1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
很早時候也有說300米,但是現在參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❹ 污水處理廠衛生安全距離規定是多少
1、每天處理污水≤5萬立方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50米
2、每天處理污水5萬~10萬立方米的衛內生防護距離容為200米
3、每天處理污水≥10萬立方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為300米。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衛生防護距離是指污水處理廠廠界至防護區外緣的最小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內宜種植高大喬木,不得安排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設用地。
污水處理廠應設置衛生防護用地,新建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在沒有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前,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規模設置衛生防護用地。
(4)離污水廠多遠擴展閱讀
城市污水處理廠選址,宜根據下列因素綜合確定:
1、便於污水再生利用,並符合供水水源防護要求。
2、城市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3、與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保持必要的衛生防護距離。
4、工程地質及防洪排澇條件良好的地區。
5、有擴建的可能。
❺ 污水處理廠選址要求
《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
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
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
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污水處理廠址的選定是城市和工業區的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廠址的選擇同城市和工業區排水管道的布置、處理後污水出路密切相關,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和技術經濟比較,並應考慮以下原則:
1、廠址必須位於給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鎮、工業區和生活區位於河流附近,廠址必須在它們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並應同城鎮、工業區、生活區以及農村居民點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又不宜太遠,,以免增加管道的長度。
2、廠址應盡可能與處理後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農田)或受納水體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和設備高程布置的需要,節省能源和動力。
4、盡可能少佔和不佔農田,並考慮後續建設發展的可能性。
❻ 居住環境和污水處理廠相隔多少距離才不受影響
居民區與污水處理廠必須相隔1000米,低於1000米居民有權讓其移位。
❼ 污水處理廠多遠不能住人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根據《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應與居住區、公共建築保持一定的衛生安全防護距離,行業管理將這一衛生安全防護距離確定為300米。
法律依據:《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2000)》 7.3城市污水處理廠第3條 與城市規劃居住。公共設施保持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
《給排水手冊》 第五冊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