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的工業污水經廠內的污水站進行達標處理後,可以和廠內的生活污水並用一個污水管道從而排入市政管網嗎
不能的。生活污水應該是進入污水管的,也就是未處理的污水。如果合並管道,處理後排放的水不是又要進入污水站再次處理了嗎?
② 不經過化糞池,生活污水可以直排市政管道嗎
可以。但需要經過其他處理方法。
生活污水處理方法:
物理處理法:
通過物理作用分離、回收廢水中不溶解的呈懸浮狀態的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廢水處理法,可分為重力分離法、離心分離法和篩濾截留法等。以熱交換原理為基礎的處理法也屬於物理處理法。
化學處理法:
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
生物處理法:
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呈溶液、膠體以及微細懸浮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穩定、無害的物質的廢水處理法。根據作用微生物的不同,生物處理法又可分為需氧生物處理和厭氧生物處理兩種類型。
生物接觸氧化法:
用生物接觸氧化法處理廢水,即用生物接觸氧化工藝在生物反應池內充填填料,已經充氧的污水浸沒全部填料,並以一定的流速流經填料。在填料上布滿生物膜,污水與生物膜廣泛接觸,在生物膜上微生物的新陳代謝的作用下,污水中有機污染物得到去除,污水得到凈化。最後,處理過的廢水排入生物接觸氧化處理系統與生活污水混合後進行處理,氯消毒後達標排放。
生活污水處理工藝:
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採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處理。也可採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2、日處理能力在十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採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3、日處理能力在十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4、採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採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經過處理後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合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標准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③ 生活污水能否直接排入市政管網
有的市政管網的生活污水和雨水管道是分開的,一般都是直接排入污水管(未分開的就直接排入)的。
④ 鄭州市允許小區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嗎
允許的,市政管網就是針對一般居民的生活廢水進行收集處理用到的,生活區的廢水都是直接進入或者間接進入的。
⑤ 實驗廢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統前應如何處理
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序進行處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各項指標及工藝參數正常,必要時可將污水處理設施交與第三方運營。
廢水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
主要危害
1、工業廢水直接流入渠道,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如果毒性較大會導致水生動植物的死亡甚至絕跡
2、工業廢水還可能滲透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如果周邊居民採用被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為生活用水,會危害身體健康,重者死亡;
3、工業廢水滲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影響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長。
4、有些工業廢水還帶有難聞的惡臭,污染空氣。
5、工業廢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會被動植物的攝食和吸收作用殘留在體內,而後通過食物鏈到達人體內,對人體造成危害。
⑥ 哪些廢水可以排到市政排水管道有沒有什麼相關規定
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段遲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4.1規定: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洞燃缺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6)把廢塑料廢水排入市污水管擴展閱讀:
污水綜合排放要求規定: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
2、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納辯、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
3、嚴禁向城市下水道傾倒垃圾,積雪,糞便,工業廢渣和排入易於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質。嚴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