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三級排放標準是什麼
三級排放標准:
1、懸浮物
畜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400mg/L,排放總量2.6kg/t(活屠重);
肉製品加工:排放濃度350mg/L,排放總量2.0kg/t(原料肉);
禽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300mg/L,排放總5.4kg/t(活屠重)。
2、生化需氧量
畜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300mg/L,排放總量2.0kg/t(活屠重);
肉製品加工:排放濃度300mg/L,排放總量1.7kg/t(原料肉);
禽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250mg/L,排放總4.5kg/t(活屠重)。
3、化學需氧量
畜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500mg/L,排放總量3.3kg/t(活屠重);
肉製品加工:排放濃度500mg/L,排放總量2.9kg/t(原料肉);
禽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500mg/L,排放總9.0kg/t(活屠重)。
4、動植物油
畜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60mg/L,排放總量0.4kg/t(活屠重);
肉製品加工:排放濃度60mg/L,排放總量0.35kg/t(原料肉);
禽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50mg/L,排放總0.9kg/t(活屠重)。
5、氨氮:無規定。
6、pH值
畜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6~8.5mg/L,排放總量6~8.5kg/t(活屠重);
肉製品加工:排放濃度6~8.5mg/L,排放總量6~8.5kg/t(原料肉);
禽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6~8.5mg/L,排放總6~8.5kg/t(活屠重)。
7、大腸菌群數:無規定。
8、排水量m/t(活屠重)或m/t(原料肉)
畜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6.5mg/L,排放總量6.5kg/t(活屠重);
肉製品加工:排放濃度5.8mg/L,排放總量5.8kg/t(原料肉);
禽類屠宰加工:排放濃度18.0mg/L,排放總18.0kg/t(活屠重)。
(1)肉製品加工廢水磷酸鹽濃度擴展閱讀:
制定目的: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是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促進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標准。
適用范圍:
本標准按廢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肉類加工企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排水量等指標。本標准適用於肉類加工工業的企業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