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檢測指標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水質指標大致可分為:
(1)物理指標:嗅味、溫度、渾濁度、透明度、顏色等;
(2)化學指標:
(a)非專一性指標:電導率、pH值、硬度、鹼度、無機酸度等;
(b)無機物指標:有毒金屬、有毒准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磷酸鹽等;
(c)非專一性有機物指標:總耗氧量、化學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總有機碳、高錳酸鉀指數、酚類等;
(d)溶解性氣體:氧氣、二氧化碳等;
(3)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藻類等;
(4)放射性指標:總α射線、總β射線、鈾、鐳、釷等;
有些指標用某一物理參數或某一物質的濃度來表示,是單項指標,如溫度、pH值、溶解氧等;而有些指標則是根據某一類物質的共同特性來表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水質狀況,稱為綜合指標,比如生化耗氧量表示水中能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染狀況,總硬度表示水中含鈣、鎂等無機鹽類的多少。
法律依據:關於發布《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標准為國家環境保護標准,並予發布。
標准名稱、編號如下:
一、《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
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2019)
三、《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4-2019)
四、《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
五、《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 356-2019)
㈡ 水中的硝酸鹽,硫酸鹽標准含量是多少
我國新修訂的《生活用水標准》
GB/T5750標准規定:生活飲用水。自水源集中取水,回通過配水答管網送到用戶包括自建供水設施或集中供水,硝酸鹽10mg/L,地下水源限值為20mg/L, 硫酸鹽250mg/L。
CJ/T206城市供水水質標准:供水范圍用戶的用水點即(水龍頭),硝酸鹽10mg/L特殊情況限值20mg/L,硫酸鹽250mg/L。
GB/T1448地下水質量標准:分為5類.(單位:mg/L)
1類:硝酸鹽≤2.0,硫酸鹽≤50
2類:硝酸鹽≤5.0,硫酸鹽≤150
3類:硝酸鹽≤20,硫酸鹽≤250
4類:硝酸鹽≤30,硫酸鹽≤350
5類:硝酸鹽>30,硫酸鹽>350
其中:1~3類適用於各種用途,適當處理後可作生活用水,4類屬於農業用水,5類不宜飲用,可根據使用目的選用。
㈢ 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標
一、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二、化學性指標
1、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2、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5。一般BOD5/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3、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2、H2O、NO、SO2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4、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5、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6、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7、pH值。
8、重金屬。
三、生物性指標
1、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2、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3)污水硝酸鹽指數擴展閱讀:
作用
環境污染指數能以簡明的數值綜合反映環境質量,便於進行各地區環境質量的比較,因而在環境質量評價中得到廣泛的應用。但是,許多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多種污染物綜合作用的機理還不完全清楚,因此,目前所應用的各種指數值只是大致地反映環境質量。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空氣質量達到優良標准即達到國家質量二級標準是指空氣污染指數小於等於100。如果空氣污染指數小於等於50,說明空氣質量為優。
空氣污染指數大於50且小於等於100時,說明空氣質量為良好。
㈣ 污水處理監測指標
1、BOD5:又稱生抄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襲20℃下,2、CODMn /CODCr:又稱化學需氧量,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3、SS:又稱懸浮物質,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4、TS:又稱蒸發殘留物,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在105-110℃下將水樣蒸發至干時所殘余的固體物質總量。5、灼燒鹼量(VTS)(VSS):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前者為VTS,後者為VSS),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在糞便、洗滌劑、9、pH值: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10、鹼度(CaCO3):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
㈤ 廢水的化學性指標都有哪些
污水的化學指標有兩大類,即無機物指標,主要包括酸鹼度、植物營養元素、重金屬等。有機物指標,一般採用生物化學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總需氧量和總有機碳等指標來反映。
1.PH值
氫離子濃度指數是指溶液中氫離子的總數和總物質的量的比。
2.總氮和氨氮
污水中氮有一下幾種形式存在。有機氮、氨氮、亞硝酸氮、硝酸氮。總氮是污水中各類有機氮和無機氮的總和。
3.磷
磷是生物體中的重要元素之一,在生化處理中,磷同氮一樣是微生物的營養,故在污水中對碳氮比有一定的要求。
4.重金屬類
冶金、電鍍、陶瓷、玻璃、氯鹼、電池、製革、照相器材、顏料等工業廢水往往含有各種金屬離子。
5.生物化學需氧量
BOD是指1L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進行氧化分解時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6.化學需氧量
一般認為BOD5/COD大於0.3的污水才適於採用生物處理。
㈥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BOD的意義: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機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體的污染程度;c、判定處理廠效果;d、用於處理廠設計;e、污水處理管理指標;f、排放標准指標;g、水體水質標准指標。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總有機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難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差,不宜採用生物處理法。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450mg/L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氮是細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質元素,當工業廢水中氮量不足時,採用生物處理時需要人為補充氮;相反,氮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10mg/L3mg/L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2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除了以上的指標外還有活性污泥的指標,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來判斷污泥的活性存活情況。
(6)污水硝酸鹽指數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㈦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㈧ 河流水質各項指標國家標準是多少
1、我國的水質分類為:,II,III,IV,V和劣V,共五類。
2、河流水質各項指標國家標準是Ⅲ類。
3、本標准將標准項目分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適用於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特定項目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4、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表水水質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5、本標准項目共計109項,其中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24項,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5項,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80項。
6、與GHZB1-1999相比,本標准在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中增加總氮一項指標,刪除了基本要求和亞硝酸鹽、非離子氨和凱氏氮三項指標,將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錳調整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
修訂了p H、溶解氧、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鉛、糞大腸菌群7個項目的標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40項。本標准刪除了湖泊水庫特定項目標准值。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按本標准對地表水各類水域進行監督管理。
(8)污水硝酸鹽指數擴展閱讀:
基本歸類
飲用水類:
飲用水I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質未受污染。
飲用水II類:較清潔,過濾後可成為飲用水。
飲用水III類:過濾清潔後可用作普通工業用水
污水類
IV類:普通農業用水,灌溉用。
V類:普通景觀用水。
劣V類:無用臟水。
評價指標
天然水評價指標一般為色、嗅、味、透明度、水溫、礦化度、總硬度、氧化-還原電位、pH值、生化需氧量和化學需氧量等。天然水中的大氣降水水質與當地的氣象條件和降水淋溶的大氣顆粒物的化學成分有關;地表水水質與徑流流程中的岩石、土壤和植被有關;地下水水質主要與含水層岩石的化學成分和補給區的地質條件有關。
水質監測
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方法,按國家標准GB 5750《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執行。
各地地下水監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二次(豐、枯水期)。
監測項目為:pH、COD、BOD、SS、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大腸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區主要水質問題的其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