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損失誰來負責
住宅下水管道堵塞責任劃分:
1.一般由物業承擔責任。
2.如果是下水管道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堵侍行塞,在質保期內的,一般由經營者或生產者負責維修。
3.如果是第三人導致下主管道堵塞的,則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李中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哪談山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貳』 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業主損失誰負責賠償
法律分析:下水道堵塞造成住戶被水淹的,應該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為人承擔賠償的責任,若無法確定具體行為賠償人,則推定為共同過錯,由被淹住戶與樓上住戶共同承擔責任。在樓上發生滲水情況時,物業的有沒有義務解決,首先可以看下物業的基本職責,主要有如下:1、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2、加強保安和消防管理,向業主和租戶提供生活和辦公的安全保障。3、搞好物業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包括垃圾、各種廢物、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個清潔衛生的環境,向業主或租戶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居住、辦公環境。4、做好物業管理區范圍內的綠化建設和保養,以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5、做好大樓和小區內的交通管理。內容包括小區內的平行交通和大樓內的垂直交通(電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頂等空間的清潔、路燈的保養等。6、加強車輛管理,防止車輛丟失、損壞或釀成事故,要求小區、大廈行車路線有明顯標志,車輛限速行駛,統一物業轄區內的車輛停放,保持物業轄區的道路、過道的暢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叄』 房屋下水道堵塞造成的損失由誰賠償
1、交房前已經堵塞,原業主隱瞞未告知:
這種情況屬於業主故意隱瞞,房子存在質量問題,可以與原業主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司法渠道維權。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在合同訂立過程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交房之後發生堵塞:
這種情況因為房子已經完成核驗並交房,交房前並沒有問題,後期自然因素導致下水道堵塞,與原業主無關。
一、個人出售房屋的流程:
1、房產必須在獲取上市資格之後才可以進行交易;
2、需要對現階段的房地產市場進行考察,房屋均價是多少;
3、價格定好了就可以發布出售信息;
4、若買家表示願意購買房衡告畢子,那麼咐芹就可以針對房屋交易的具體細節進行討論,將房款的支付、房屋過戶、交接房屋等細節講清楚之後,便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5、合同簽訂完畢,就需要持相關的資料,比如房屋產權證、身份證等,與買家一起前往當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二、裝修拆遷補償如下:
1、貨幣補償,是指拆遷人對依法批準的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評估作價後,以貨幣補償給被拆遷人,由被拆遷人自行購買房屋的一種安置方式。
2、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
3、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異地或者原地重建的房屋與被拆遷人的房屋按一定標准進行交換的一種補償方式。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友虛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肆』 小區下水道堵塞導致家裡被水淹,物業該賠償我的損失嗎
你好,這不是小區物業的責任,下水道擁堵,往往是樓上往下水道到了過多油膩的水造成下水道堵塞,這不是物業的責任,物業不能賠償你的損失,
而且疏通下水管道,也不是物業的職責,需要業主自行進行處理,這和物業沒有關系。
『伍』 小區下水道堵塞導致我家被淹了,物業有責任嗎
小區物業應當負有賠償責任。承擔責任理由有二:
一是沒有及時通知你回來保護房子里的財務免遭不必要親泡損失。
二是物業沒有及時巡查發現下水道堵塞,並及時疏通,排除妨害。所以,依法可以向小區物業主張賠償損失。
(5)小區污水管堵造成損失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主要特徵。
(1)法定責任與約定責任結合。法律責任除了是直接違反法律法規而引起的法定法律橡族責任以外,還有因違反當事人雙方的協議、合同的約定而陸如芹引起的法律責任,我們稱之為約定責任。
協議、合同的法律效力來源於國家對當事人之間合同、協議的認同並予以國家早畢強制力的保護。因此,物業管理中發生的法律責任除了依據法律法規,還要以合同、協議的約定為依據。
(2)技術規范所確定的責任份額大。物業管理本身是社會化、專業化的產物,物業管理中的各項活動涉及大量的技術問題。
這些技術問題,有的是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也有的是物業管理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技術要求或標准。這些技術標准、規范、要求成了確定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重要且大量的依據。
『陸』 物業案例分析:公共管道堵塞造成家庭損失由誰承擔
案例:王大爺家住在某小區2樓一套單元房內。年前,老兩口被大連的兒子接到大連家中過年,因為疫情原因一直沒能回南京。近期,疫情好轉,王大爺回到南京,可哪知打家門一看,家裡被污水泡得一踏糊塗,地板、沙發,還有衣櫃里的衣服全部發霉發臭,再一查發現,原來是下水公共管道被堵,造成馬桶污水上溢,使大爺家造成如此大的損失。
那麼,像王大爺家這種因小區公共管道被堵,造成業主家損失責任由誰承擔呢?
根據住建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給排水管線屬於公共設備;第三十四條又規定:「自物業交接之日起,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全面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義務,承擔因管理服務不當致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毀損或者滅失的責任。
因此,給王大爺家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承擔。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如果是王大爺私自對公共管道進行改線、截取、鑿洞、延長等造成的滲漏,其損失由王大爺自己負責,如果造成鄰居家損失,王大爺還要負責鄰居家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