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活污水都檢測哪些項目污水檢測標準是多少
污水是平時生產生活中所產生的廢水。
西安環境檢測網污水檢測項目:
1.化學需氧量
化學需氧量高意味著水中含有大量還原性物質,其中主要是有機污染物。化學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機物污染越嚴重
2.生化需氧量
水體中的好氧微生物在一定溫度下將水中有機物分解成無機質,這一特定時間內的氧化過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機物等需氧污染物質含量的一個綜合指標。
3.懸浮物
懸浮在水中的固體物質,包括不溶於水中的無機物、有機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
4.細菌總數
指ml水樣在營養瓊脂培養基中,於37攝氏度經24h培養後,所生長的細菌菌落的總數
5.總磷
水樣經消解後將各種形態的磷轉變成正磷酸鹽後測定的結果,以每升水樣含磷毫克數計量
6.大腸菌群
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組與糞便污染有關的細菌,這些細菌在生化及血清學方面並非完全一致,其定義為:需氧及兼性厭氧、在37℃能分解乳糖產酸產氣的革蘭氏陰性無芽胚桿菌。
水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質標准 GB 3097-1997
漁業水質標准 GB 11607-89
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GB 5084-92
地下水質量標准 GB/T 14848-93
廢水 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 18486-2001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552-1983
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6-84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 GB 4914-85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7-92
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544-2001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6-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7-92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8-2001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5580-95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5581-9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 3082-1999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CJ 3025-1993
㈡ 市政污水排放標准介紹
環保問題一直都是我們關注的重點,現階段我國市政污水排放標準是什麼?以下是中達咨詢整理的的關於市政污水排放標準的具體資料以供參考。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取樣與監測:
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取樣頻率為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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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 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2、CODMn / 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 100mg/L 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 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 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 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 450mg/L 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 35mg/L 15mg/L 20mg/L 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 10mg/L 3mg/L 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 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 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 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 2 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3)城市生活廢水取樣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流程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越來越嚴重。在這樣的形式下,生活污水處理工藝也在不斷改進,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最新的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曝氣生物濾池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簡介:曝氣生物濾池,就是在生物濾池處理裝置中設置填料,通過人為供氧,使填料上生長大量的微生物。這種污水處理工藝流程裝置由濾床、布氣裝置、布水裝置、排水裝置等組成。
SBR除磷工藝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簡介:水體富營養化主要原因是人類向水體排放了大量的氨氮和磷,磷更是水體富營養化的最主要因素。縱觀國內污水處理流程工藝,除磷技術一直是困擾污水處理廠運行的難題。
A/O生物濾池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簡介:由於我國小城鎮居住點分散,污水源分布點多量少,城鎮級污水廠的規模多低於10000噸/日。國內大中型城市污水處理廠經常採用的污水處理工藝有傳統活性污泥法、A2/O、SBR、氧化溝等,如果以這些技術建設小城鎮污水處理廠會造成由於居高不下的運行費用,無法正常運行。
㈣ 一般污水處理廠的取樣有什麼要求
1、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點
(一)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第一類污水物, 取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 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類污染物取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 排口。
(三)對整個污水處理設備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 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口 設置取樣點。
(四)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 理設施單元污水處理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 口設置取樣點。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進口、出口設 水量監測點。
2、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頻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 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中的規定,城鎮污 水處理廠采樣頻率至少為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 以日均計。 工業廢水監測頻率按《綜合污水排放標准》(GB 8978-1996)生產周期<8h,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 >8h,每4h採集一次。其他污水樣,24h不少於2次。最 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3、污水處理廠污水采樣器具
取樣可用無色具塞硬質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淺水采樣 當廢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時,應設適當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長柄采水勺從堰溢 流中直接采樣。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樣時,應在具 有液體流動的部位採集水樣。
(2)深層水采樣 適用於廢水或污水處理池中的水 樣採集,可使用專用的深層采樣器採集。
(3)自動采樣 利用自動采樣器或連續自動定時采 樣器採集。可在一個生產周期內,按時間程序將一定 量的水樣分別採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動混合採樣時 采樣器可定時連續地將一定量的水樣或按流量比採集 的水樣匯集於一個容器中。
4、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量
原則上根據監測項目的多少計算水樣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採集水樣。單個監測項目的采樣 體積應在50 ~ 500ml之間,供一般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分析用水樣有2L即可。
5、污水處理廠取樣方法和注意事項
1)取樣方法
污水處理廠採集水樣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樣具有代表性。在取樣時要注意:定時間、定起點、定數量、 定方法。同時做好記錄。
2)注意事項
取樣時要根據取樣計劃小心採集水樣,並使水樣在 進行分析以前不變質或受到污染。
6、水樣的保存
一、影響水質變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揮發成分的揮發、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懸浮物對待側成分的吸收;待測成分從器壁上、懸 浮物上溶解出來等。
化學作用:氧化還原作用的發生等 生物作用:細菌等微生物和藻類的活動,使待測成 分發生改變;另外微生物和藻類死亡又向水中釋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樣的存儲容器
常用存儲水樣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測定硅及硼時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應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測組分,例如,測 定有機物時,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與某些待測組分發生反應,例如,測定 氧時,水樣就不應貯於玻璃瓶中。
D、 測定對光敏感的組分,則水樣應貯於棕色試劑瓶 中。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三、水樣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凍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動,減緩物理作用和化學反應速度。如將 水樣保存在-18~-22°C的冷凍條件下,會顯著提高水樣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監測項目的穩定性,並對後續分析測 定無影響。
B: 加入保存葯劑 在水樣中加入合適的保存試劑,能夠抑制微生物活動,減緩 氧化還原反應發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樣後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樣分樣時,根據需要分瓶分別加入。
C:過濾和離心分離 水樣渾濁也會影響分析結果。用適當孔徑的濾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類和細菌,濾後的樣品穩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離心、過濾等措施分離水樣中的懸浮物。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水樣允許保存的時間與水樣的性質、分析指標、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溫度等多種因素有關。 不同的水樣允許的存放時間也有所不同。一般認為, 水樣的最大存放時間為: 清潔水樣 72小時,輕污染水樣 48小時,重污染水樣 12小時。
㈤ 誰有環境監測采樣部分的國家標准,越全越好
環境監測
1、我國環境標準的分類和分級(重點)(我國的環境標准體系分為「六類兩級」)
六類是: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或污染控制標准)、環境基礎標准、環境方法標准、環境標准物質標准、環保儀器設備標准。
兩級:國家環境標准和地方環境標准。 2、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類:
一類區 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殊保 護的地區。
二類區 為城鎮規劃中確定的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 三類區 為大氣污染程度比較重的城鎮和工業區以及城市交通樞紐、干線等。 3、監測斷面的設置原則(請熟悉)
(1)在對調查研究結果和有關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監測斷面的布設應有代表性,即能較真實、全面地反映水質及污染物的空間分布和變化規律;根據監測目的和監測項目,並考慮人力、物力等因素確定監測斷面和采樣點。
(2)有大量廢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區、工業區的上游和下游。較大支流匯合口上游和匯合後與幹流充分混合處,入海河流的河口處,受潮汐影響的河段和嚴重水土流失區。湖泊、水庫、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國際河流出入國境線的出入口處。
(3)飲用水源區、水資源集中的水域、主要風景游覽區、水上娛樂區及重大水力設施所在地等功能區。 (4)斷面位置應避開死水區及回水區,盡量選擇河段順直、河床穩定、水流平穩、無急流淺灘處。 (5)應盡可能與水文測量斷面重合;並要求交通方便,有明顯岸邊標志。 4、采樣時間與采樣頻率的確定
1)飲用水源地:全年采樣不少於12次,采樣時間根據具體情況選定。
2)河流:較大水系幹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樣不少於6次,采樣時間為豐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樣兩次。流經城市或工業區,污染較重的河流、游覽水域,全年采樣不少於12次。采樣時間為每月一次或視具體情況選定。
3)排污渠:全年采樣不少於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樣一次。
5)背景斷面:每年采樣一次。在污染可能較重的季節進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豐、枯、平三期,每期采樣2天,分別在大潮期和小潮期進行,每次應當在當天漲潮、退潮時采樣,並分別加以測定。漲潮水樣應當在各斷面漲平時采樣,退潮時也應當在各斷面退平時采樣,若無條件,小潮期可不採樣。
7)湖泊、水庫:設有專門監測站的湖、庫,每月采樣不少於1次,全年不少於12次,其他湖、庫每年采樣2次,枯、豐水期各一次。有廢水排入、污染較重的湖、庫,應酌情增加采樣次數。
(1) 5、采樣垂線、采樣點的設置
(2) 采樣垂線的設置
㈥ 生活污水環境質量標准
你好,生活污水環境質量標准應該由專業部門進行檢測,評估,這才是最專業的,最權威的,謝謝
㈦ 城市污水排放標准
標准如下:城市裡若是有國家排水管網的區域,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執行地方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三級標准;若是沒有市管網的城鎮區域和農村的生活污水則需要直排,例如排到河流,則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執行一級標准。 《 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㈧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BOD的意義: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機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體的污染程度;c、判定處理廠效果;d、用於處理廠設計;e、污水處理管理指標;f、排放標准指標;g、水體水質標准指標。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總有機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難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差,不宜採用生物處理法。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450mg/L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氮是細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質元素,當工業廢水中氮量不足時,採用生物處理時需要人為補充氮;相反,氮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10mg/L3mg/L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2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除了以上的指標外還有活性污泥的指標,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來判斷污泥的活性存活情況。
(8)城市生活廢水取樣標准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㈨ 國家污水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規定如下: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級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水排放標准如下: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
5、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
1、當城市有污水處理廠時,生活廢水與糞便污水宜採用合流制排出;
2、當建築物採用中水系統時,根據中水的用水對象及所選用的原排水水質分質排出;
3、當冷卻廢水量較大而需循環或重復使用時,宜將其設置成單獨的管道系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五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㈩ 生活污水有什麼檢測指標
一般來說城市生活污水的進水污染指標是多少COD、氨氮、總磷、總氮、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