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市道路上的污水管道是屬於哪個部門在管
城市道路上的排水管道是屬於城建局管理的范疇,城建局下屬有專門的排污公司。專
②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頒發《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的通知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市政工程設施的效益,以保持市容整潔,便利交通運輸,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特製定本條例。第二條下列市政工程設施均屬本條例管理范圍,包括:
(一)城市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廣場、街頭空地、路肩等。
(二)城市橋涵:橋梁、涵洞、立體交叉橋、過街人行橋、城市道路與鐵路兩用橋等。
(三)城市排水設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明渠、泵站、污水處理廠及其附屬設施等。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壩、防洪牆、排澇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屬設施等。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廣場,不售票的公共綠地等處的照明設施。第三條市政工程設施是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各級市政工程管理部門應按照統一管理、加強養護、積極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針,建立健全具體的管理、養護、維修實施辦法,全面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保證所管理的工程設施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城市維護費的使用,要保證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的需要;現有設施失修失養嚴重的,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抓緊解決,以發揮其最大效能。第四條市政工程管理部門應參加新建市政工程的竣工驗收;並將施工單位移交的有關工程圖紙、文件、技術資料裝訂成冊,存檔備查。第五條市政工程建設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遵循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市政、公用、電力、電訊工程項目,應由城市建設部門統一協調施工組織計劃,組織有關單位,先建地下各項管道工程,後建地面工程。新的市政工程設施,竣工後兩年內不得開挖。因特殊情況必須開挖者,須經市政工程管理部門批准,並繳納賠償費。第六條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市政工程設施,可以實行市、區兩級管理,應依靠專業隊伍,並動員組織群眾,切實管好。第七條本條例適用於城市、縣城、鎮、工礦區。
第二章城市道路管理第八條城市的主幹道、次幹道、區間道路及街巷道路,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任意開挖或佔用,更不準用做貨物堆場或作業場地。第九條凡在道路上新建或改建管線,埋設各種標志、桿件,搭設棚、亭、畫廊、存車處等設施者,應報經市政工程管理部門同意,並由城市規劃部門發照後,方准施工。經批准佔用、開挖道路者,須預繳賠償費和佔用費,並在作業范圍內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行人、車輛安全。第十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道口,應與城市道路接平,各種管線或檢查窨井,應與路面銜接好。如因設施損壞而影響路面使用者,應由設施主管部門及時維修。第十一條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應按規定路線行駛,不準在人行道行駛;機動車試剎車應在規定的路線上進行。鐵輪車、履帶車不準在有結構的路面上行駛。超重車、鐵輪車、履帶車因特殊情況,必須通過城市道路時,應報經市政工程管理部門批准,並經公安部門會簽同意後,在不損壞路面的前提下,於指定時間通行。
第三章城市橋涵管理第十二條城市橋涵管理,應包括橋涵前後左右及上下游各30~60米范圍內的設施及構築物。第十三條車船、行人過橋,不準損傷橋梁設施。機動車不準在橋上試車、超車、停車。車輛過橋,必須遵守限載、限速規定。如裝載超重大件或易燃、易爆物的車輛過橋時,應事先向橋涵管理部門辦理申報手續,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按規定要求在指定時間和路線過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橋涵構築物上和管轄范圍內,任意挖土取土,進行各種作業、堆放物料、裝置任何設施。第十五條市政工程管理部門應經常觀測、檢查橋涵內部結構變化情況,隨時記錄、積累資料,及時向主管部門反映橋涵使用情況,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城市排水設施管理第十六條市政工程管理部門對城市排水設施,應建立經常的管理、養護、維修和疏浚制度,經常保持管渠暢通,不得污染城市環境。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任意損壞排水設施。不得在排水管道上,圈佔用地或興建構築物,不得向排水明溝、檢查井、雨水口內傾倒垃圾、糞便、渣土等雜物。不準任意在檢查井、排水道口及排水明溝內,設閘憋水或安泵抽升。排水系統採取分流制的,不準將雨水管和污水管混接。
③ 施工過程中污水管網破裂污水直接排到河道環保部門有沒有處罰權
施工中污水管破裂,污水直接排到河道,環保部門是有權處罰的。
④ 福建污水管網管養標准
福建污水管網管養標准如下。
1、排水管渠應定期檢查、定期維護,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結構狀況。
2、排水管理部門應定期對排水戶進行水質、水量檢測,並應建立管理檔案。
3、管渠維護必須執行國家現行標准。
4、排水管渠維護宜採用機械作業。
5、排水管渠應明確其雨水管渠、污水管渠或合流管渠的類型屬性。
6、在分流制排水地區,嚴禁雨污水混接。
7、污水管道的正常運行水位不應高於設計充滿度所對應的水位。
8、排水管道應按表1.8的規定進行管徑劃分。
⑤ 長春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辦法(2021修改)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公共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市區范圍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建設、管理、運行、維護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城市排水設施是指雨水管渠、污水管渠、雨水污水合流管渠、排水河道及明溝、水塘、排水泵站、調蓄池和閘門、各類排水窨井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公共排水設施和自建排水設施兩部分。公共排水設施是指政府投資或者參與建設的供公眾使用的市政排水設施。自建排水設施是指由單位或者個人自行建設的排水設施。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是指污水處理廠、再生利用雨水設施、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配套管網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本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建管並重、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第五條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雙陽區、九台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發展和改革、水務、財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做好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鼓勵、支持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建立信息動態更新和合理共享機制,實現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信息化、智慧化。第八條推行污水處理廠、管網、泵站、調蓄池聯動,實行廠網站池一體化管理、專業化運行維護,保障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第九條市、雙陽區、九台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機制,受理損害、破壞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行為的舉報與投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損害、破壞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有勸阻和舉報的權利。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十條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應當包括城市內澇防治內容。
雙陽區、九台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納入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應當按照原審批和備案程序報請審批並備案。第十一條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本市市區范圍內禁止填湖(河、溝)造地,禁止對河道實施硬化、截彎取直。第十二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以及廠網站池聯通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市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城建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計劃和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支計劃進行建設和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第十三條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結合本市氣候、地理、人文等特點編制相關工程建設標准圖集和技術導則,指導本市的海綿城市建設。第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築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市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⑥ 污水管網建設對社會意義有哪些
市政污水管網工程,是城市地下隱蔽性工程,更被稱為城市建設的「良心工程」,是一項不容忽視的民生工程。完備的城市污水管網不僅有利於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更有利於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升群眾生活幸福指數,滿足群眾美好生活的需要。
重要性:
在市政與環境工程建設中,城市污水管網所佔總投資的比例很大,城市污水管網是重要的城市基礎工程設施之一,擔負著收集城市生活和工業生產等污水、及時排除降落在城市市區內和流經市區的雨水的任務。排水工程設施設計與建設的質量和科學性,直接決定著城市的發展水平,影響著城市景觀和衛生環境,影響著城市的投資環境,甚至關繫到城市的安全。
(6)環保部污水管渠擴展閱讀:
污水管渠系統控制點:
在污水排水區域內,對管道系統的埋深起控製作用的地點稱為控制點。如各條管道的起點大都是這條管道的控制點。這些控制點中離出水口最遠的一點,通常就是整個系統的控制點。具有相當深度的工廠排出口或某些低窪地區的管道起點,也可能成為整個管道系統的控制點。這些控制點的管道埋深,影響整個污水管道系統的埋深。
確定控制點的標高,一方面應根據城市的豎向規劃,保證排水區域內各點的污水都能夠排出,並考慮發展,在埋深上適當留有餘地。另一方面不能因照顧個別控制點而增加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為此,通常採取諸如加強管材強度,填土提高地面高程以保證最小覆土厚度,設置泵站提高管位等措施,以減小控制點管道的埋深,從而減小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降低工程造價。
⑦ 公共人行道通道下邊私自設施不合格的污水排放管道那個部門解決
環保部門。公共人行道通道下邊私自設施不合格的污水排放管道環保部門解決,屬於該部門的管理范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為主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前身為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⑧ 雨水管渠和污水管渠在水力計算中有哪些不同
污水處理工藝不同。
拓展閱讀: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⑨ 國家要求村裡做排污管道是用來做什麼污水的
生活廢水
排污管指匯集和排放污水、廢水和雨水的管渠及其附屬設施所組成的系統。包括干管、支管以及通往處理廠的管道,無論修建在街道上或其它任何地方,只要是起排水作用的管道,都應作為排水管道統計。
引起排污管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如排污管道破裂、連介面松脫等。一般都是排污口與下水口沒對好,或者法蘭圈失效變型尺寸對不上。再或者就是排污管老舊,使用多年,很多部位 經跟不上現在人們的需求,需要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