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治理污水的辦法有什麼
廢水類型
生活廢水
生活污水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活動中所排出的廢水,這種廢水主要被生活廢料和人的排泄物所污染,污染物的數量、成分和濃度與人們的生活習慣、用水量有關。 生活污水一般並不含有有毒物質,但是,它具有適於微生物繁殖的條件,含有大量細菌和病原體,從衛生角度來看,具有一定的危害性。[1]
由於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城市生活廢水處理問題日益凸顯。又因為技術落後、資金短缺、治理難度較大,一直影響著城市環境及其建設。如果不盡快解決這些問題,那麼隨著城市化的推進,用水量的不斷增加,污染將會更加的嚴重,影響也會更加的惡劣。[2]
城市生活污水不同於工業廢水,可以進行制止或者工業企業的搬遷,解決源頭。城市生活污水主要來源於家庭、學校、商業等一系列城市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其來源的廣泛性和必然性也使得在污水處理上面臨著區域性傾向。而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物更是五花八門,但綜合其主要含量,多是以有機物為主,其中澱粉、蛋白質、糖類、礦物油等生活垃圾居多,其中,BOD2(生物需氧量)、CODc2(化學需氧量)、TkN(凱氏氮)、TP(總磷)、TN(總氮)等也較高,排入水體後很容易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使得藻類大量生長繁殖,我們平時看到的赤潮和水華就與此有關。而當季節溫度原因,藻類代寫死亡後,就會使得水域水體腐敗發臭水質惡化,也就使得城市生活污水的表現特徵和具體成分的含量,也使得我們在處理城市生活污水時,對各個環節有了更加清醒的認知。[3]
我們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而我國本身也是淡水資源相對貧瘠的國家,拯救城市生活用水就像拯救我們的生命一樣,時不我待![3]
工業廢水
工業生產中會產生很多種類的污染物,不同行業產生的污染物的種類與濃度均有明顯的差異。[4]
電鍍廢水
電鍍和金屬加工業廢水中鋅的主要來源是電鍍或酸洗的拖帶液。污染物經金屬漂洗過程又轉移到漂洗水中。酸洗工序包括將金屬(鋅或銅)先浸在強酸中以去除表面的氧化物,隨後再浸入含強鉻酸的光亮劑中進行增光處理。
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鹽酸和鋅、銅等重金屬離子及有機光亮劑等,毒性較大,有些還含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劇毒物質,對人類危害極大。因此,對電鍍廢水必須認真進行回收處理,做到消除或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電鍍混合廢水處理設備由調節池、加葯箱、還原池、中和反應池、pH調節池、絮凝池、斜管沉澱池、廂式壓濾機、清水池、氣浮反應,活性炭過濾器等組成。
電鍍廢水處理採用鐵屑內電解處理工藝,該技術主要是利用經過活化的工業廢鐵屑凈化廢水,當廢水與填料接觸時,發生電化學反應、化學反應和物理作用,包括催化、氧化、還原、置換、共沉、絮凝、吸附等綜合作用,將廢水中的各種金屬離子去除,使廢水得到凈化。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如果不對重金屬廢水處理,就會嚴重污染環境。廢水處理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除重金屬在廢水處理中顯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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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選礦廢水怎麼處理
這種廢水很難處理,以前我們廠選礦都是由韶關運田環保來處理的。
❸ 煤礦廢水處理的幾種方法
煤礦廢水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採煤時遇到了地下水層,通過泵抽上來的地下水回,這種無需處理答,回灌即可。
另一種是洗煤產生的廢水,這種單純沉澱過濾後即可回用。
有一種針對洗煤廢水的辦法是壓縮法,較沉澱法省土地,效果也不錯。
❹ 礦山環境治理對策建議
1)各級政府和礦山企業要重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加大礦山環境治理資金的投入力度。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礦山環境監督管理,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采礦權人對礦山環境治理的情況進行依法監督檢查,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共同搞好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改善礦區的生態環境。
2)對采礦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土地破壞情況進行定量分析和評估,為科學、合理地選擇復墾方法、方案及耕地損失補償等提供決策依據;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要按照「宜平則平,宜深則挖,宜充則填」的原則,因地制宜部署塌陷地區土地復墾工程。推廣採煤新技術,合理開發礦產資源,保護耕地和地表建(構)築物;結合實際,以耕地、林地、建設用地為主,確定科學合理的復墾土地用途和比例;科學規劃,動態復墾,采礦與復墾相結合,使土地復墾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循環。重視礦區生態環境的系統性、適宜性、創新性和動態性建設;土地復墾技術方法要因地制宜,以土地平整和充填復墾法為主,疏干法、挖深墊淺法為輔,土地恢復與農業結構調整相結合;村莊搬遷與中心村(小城鎮)規模重建相結合。
3)加強土地復墾制度管理、理論研究和技術方法創新。逐步建立和健全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礦業用地制度;強化政府職能,建立健全有關政策與法規體系,採取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對土地復墾進行組織、管理與協調。明確各級政府、礦山企業的責任、權利及義務,採取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宏觀調控與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加大礦區土地復墾整治投資力度,增大投資比例,對復墾整治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土地復墾及經營產業化和市場化相結合,提高投資效益。
4)礦山植被恢復要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對礦山破損植被的行為進行監管,督促礦山企業加大植被恢復治理的力度。礦山植被恢復的基本原則是適宜性、綜合性和優化性;特別是治理廢棄礦山、閉坑礦山時,要因地制宜,因礦施治。礦山植被恢復應與土地復墾、水土流失治理、物種多樣化和發展生態農業有機結合。對重要礦山植被恢復規劃進行專題研究,應包括礦山林帶的配置、樹種選擇、布局、優化等問題,提高礦山植被恢復效果。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文物古跡旅遊點、重要交通幹道兩側的采礦區、逐步關停采場,應科學規劃,進行台階式平整覆土和種草植樹造林,依據景觀恢復要求開展綠化工作。
5)廢棄物堆放場的治理,以資源化二次開發利用為重點,固化和綠化為輔。要堅持「因地制宜,積極利用」的指導思想,實行「誰排放、誰治理,誰利用、誰受益」的原則。尾礦、煤矸石等固體廢棄物,可用作建材原料、水泥配料以及發電、制磚等。利用矸石回填塌陷地和修建路基,促進煤矸石的再生資源化,減少矸石山堆放量,對殘余矸石山進行覆土綠化,減少矸石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加強煤矸石資源化利用的評價工作,對煤矸石的分布、積存量、矸石類型、特性等進行系統分析和研究,科學確定其綜合利用途徑,逐步建立煤矸石資料庫,為合理有效利用煤矸石提供翔實可靠的基礎資料。其他固體廢棄物可用於鋪墊公路路基、建築工程填方、充填溝谷;部分岩性較好、含土質少的廢石可加工為建築石料和建築用砂等。
6)礦井水與廢污水利用以煤礦排水為重點,加強礦井水的凈化處理,使之符合不同的用水標准,以實現礦井排水資源化。礦井水經過沉澱、凈化處理後用作井下灑水、消防、除塵、鍋爐、浴室用水等,減少外排量,實現水的多次循環利用。在礦井水外排河流、溝渠兩側,採用根系發達且耐鹽鹼土的喬、灌、草,呈帶狀復式種植立體化護岸綠化林。重視礦區供水網路建設,礦井水凈化處理後可作為礦山、周邊村莊的生產和生活用水,解決水資源枯竭和水環境破壞問題,提高礦井水資源化利用水平。
7)露采礦山主要進行景觀生態治理,以景觀恢復和土地資源開發為主。城市發展區周邊,結合城市發展,通過對廢棄礦山的工程整治,改變成可供利用的土地資源;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文物古跡保護區內,通過山景、水景、人文景觀的再造和遺跡資源的保護,挖掘或創建新的旅遊資源,建立休閑度假勝地或環境生態園區;交通干線兩側復土綠化,恢復或重建生態景觀。
8)礦山環境治理模式應多樣化。生態保護模式側重於植物多樣性保護,以形成穩定豐富的綠地植物生態群落為目的;景觀再造和應景改造模式,因地制宜將治理工程融入城市規劃和景觀建設之中;資源二次開發模式是在資源開發的同時,做好生態環境保護,適當營造人文景觀。循環經濟模式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建立不同條件的礦業循環經濟。根據實際情況尋求礦山環境治理最優化模式。如利用金屬礦廢棄的采、選、冶設施和歷史時期的采礦遺址建成礦山公園;利用礦山開采遺留的礦房,建成集旅遊、休閑、療養為一體的娛樂中心。
❺ 污水如何處理要詳細的資料,過程及操作方法
按污水來源分類,污水處理一般分為生產污水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生產污水包括工業污水、農業污水以及醫療污水等,而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產生的污水,是指各種形式的無機物和有機物的復雜混合物,包括:①漂浮和懸浮的大小固體顆粒;②膠狀和凝膠狀擴散物;③純溶液。
按污水的性質來分,水的污染有兩類:一類是自然污染;另一類是人為污染。當前對水體危害較大的是人為污染。水污染可根據污染雜質的不同而主要分為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類。污染物主要有:(1)未經處理而排放的工業廢水;(2)未經處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農葯、除草劑的農田污水;(4)堆放在河邊的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礦山污水。
污水是怎樣處理的,下面我們詳細介紹其處理技術。
目前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已是我國城市水的主要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是當前和今後城市節水和城市水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就要求我們要把處理生活污水設施的建設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內容來抓,而且是急不可待的事情 。
污水現在直接利用情況: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污水的直接利用已成為可能,使用污水源熱泵系統對城市原生污水進行利用。
所謂原生污水就城市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生活或者是工業廢水,現階段的利用發放是原生污水直接進入污水源熱泵系統進行換熱,在消耗少量電力的情況下為城市建築物室內製冷供暖。污水再利用有幾個技術難點需要克服:堵塞,腐蝕,換熱效率。
污水源熱泵系統是有污水換熱器和污水源熱泵兩部分構成。城市原生污水直接進入污水換熱器進行換熱後,換取的熱量由污水源熱泵內部的熱泵做功傳遞到室內。
對城市原生污水再利用,優點是:節能環保,無污染。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常用處理方法
生產廢水
微電解技術是目前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的一種理想工藝,又稱內電解法。它是在不通電的情況下,利用填充在廢水中的微電解材料自身產生1.2V電位差對廢水進行電解處理,以達到降解有機污染物的目的。當系統通水後,設備內會形成無數的微電池系統,在其作用空間構成一個電場。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新生態[H] 、Fe2 + 等能與廢水中的許多組分發生氧化還原反應,比如能破壞有色廢水中的有色物質的發色基團或助色基團,甚至斷鏈,達到降解脫色的作用;生成的Fe2 + 進一步氧化成Fe3 +,它們的水合物具有較強的吸附- 絮凝活性,特別是在加鹼調pH 值後生成氫氧化亞鐵和氫氧化鐵膠體絮凝劑,它們的吸附能力遠遠高於一般葯劑水解得到的氫氧化鐵膠體,能大量吸附水中分散的微小顆粒,金屬粒子及有機大分子。其工作原理基於電化學、氧化- 還原、物理吸附以及絮凝沉澱的共同作用對廢水進行處理。該法具有適用范圍廣、處理效果好、成本低廉、操作維護方便,不需消耗電力資源等優點。該工藝用於難降解高濃度廢水的處理可大幅度地降低COD和色度,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同時可對氨氮的脫除具有很好的效果。傳統上微電解工藝所採用的微電解材料一般為鐵屑和木炭,使用前要加酸鹼活化,使用的過程中很容易鈍化板結,又因為鐵與炭是物理接觸,之間很容易形成隔離層使微電解不能繼續進行而失去作用,這導致了頻繁地更換微電解材料,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還影響廢水的處理效果和效率。另外,傳統微電解材料表面積太小也使得廢水處理需要很長的時間,增加了噸水投資成本,這都嚴重影響了微電解工藝的利用和推廣。
反應公式:陽極: Fe - 2e →Fe2+ E(Fe / Fe2+)=0.44V
陰極: 2H﹢ + 2e →H2 E(H﹢/ H2)=0.00V
當有氧存在時,陰極反應如下:
O2 + 4H﹢ + 4e → 2H2O E (O2)=1.23V
O2 + 2H2O + 4e → 4OH﹣ E(O2/OH﹣)=0.41V
技術特點:1) 反應速率快,一般工業廢水只需要半小時至數小時;(2) 作用有機污染物質范圍廣,如:含有偶氟、碳雙鍵、硝基、鹵代基結構的難除降解有機物質等都有很好的降解效果;(3) 工藝流程簡單、使用壽命長、投資費用少、操作維護方便、運行成本低、處理效果穩定。處理過程中只消耗少量的微電解反應劑。微電解劑只需定期添加無需更換,添加也無需進行活化直接投入即可;(4) 廢水經微電解處理後會在水中形成原生態的亞鐵或鐵離子,具有比普通混凝劑更好的混凝作用,無需再加鐵鹽等混凝劑,COD去除率高,並且不會對水造成二次污染;(5) 具有良好的混凝效果,色度、COD去除率高,同量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6) 該方法可以達到化學沉澱除磷的效果,還可以通過還原除重金屬;(7) 對已建成未達標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工程,用該技術作為已建工程廢水的預處理,在降解COD的同時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可確保廢水處理後穩定達標排放。也可對生化後廢水進很行微電解或微電解聯合生物濾床的工藝進行深度處理;(8) 該技術各單元可作為單獨處理方法使用,又可作為生物處理的前處理工藝,利於污泥的沉降和生物掛膜。
適用廢水種類:本技術特別針對有機物濃度大、高毒性、高色度、難生化廢水的處理,可大幅度地降低廢水的色度和COD,提高B/C比值即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可廣泛應用於印染、化工、電鍍、制漿造紙、制葯、洗毛、農葯、酒精等各類工業廢水的處理及處理水回用工程。 具體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⑴ 染料、印染廢水;焦化廢水;石油化工廢水;
------上述廢水在脫色的同時,處理水中的BOD/COD值顯著提高。
⑵ 石油廢水;皮革廢水;造紙廢水、木材加工廢水;
------上述廢水處理水後的BOD/COD值大幅度提高。
⑶ 電鍍廢水;印刷廢水;采礦廢水;其他含有重金屬的廢水;
------可以從上述廢水中去除重金屬。
⑷ 有機磷農業廢水;有機氯農業廢水;
------大大提高上述廢水的可生化性,且可除磷,除硫化物。
生活污水
1.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針對農村生活污水怎樣處理,可以進行以下操作:
生活污水→化糞池→厭氧池→人工濕地(種植根系發達、喜濕、吸收能力強的美人蕉、水蔥、菖蒲等植物)經「過濾」後排放的方法進行處理,主要適用於農村分散生活污水處理,建成後運行費用基本為零,使用壽命在10年以上。
2.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針對城市生活污水怎樣處理,可以進行以下操作:
將城市生活污水輸送到城市周圍的農村,利用農村廣闊的土地來凈化城市生活污水。將是一勞永逸與一舉多得的好方法。以日供應生活用自來水100W立方的大中型城市為例:普通的污水處理設施造價1000元/立方。建設成本10億,年運營成本100W立方/天×365×0.5元/立方=1.8億.採用土壤凈化法建設成本1000元/立方,年運營成本100W立方/天×365×0.1元/立方=0.4億.同時年節約農用水資源3.6億立方,節約化肥約1萬噸/年,減少農葯用量5噸/年,綜合效益可觀。
❻ 污水處理措施
1、改進城市污水處理方法
首先,我們應該掌握一些污染源治理技術和城市污水處理技術的最新情況,推動我國污水處理方法的發展,大力開發低耗高效污水處理的科學技術,對我國現有污水處理方法進行分析,根據實際的情況選擇合適的技術,更高的提高污水處理效率,有力的控制水污染。創新並優化污水處理工藝,從實際情況出發,通過各種技術的綜合運用,使其達到現階段城市污水處理回收再利用的標准,提高水資源的重發利用率。其次,是加大人才和資金的投入,建立專門的研究和開發機構,提高技術水平,積極開發、研製和應用城市污水回用技術和新設備,提高污水處理和回用能力;引進和開發新技術,通過積極推廣各種膜分離技術、臭氧化技術以及安全消毒技術的應用,將污水中的廢物分離,提高城市污水處理標准,完善處理系統,達到再生水的指標,提高水的重發利用率。最後就是排水合理分區和合理布局,分析當地的實際情況,考慮其規模和對污水利用的方便程度,對城市污水的排水范圍進行規劃,污水處理廠要適度集中,合理劃分,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對選址和方案進行合理規劃,促進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合理進行,盡量做到最低投入成本獲得最大化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強化一級污水處理法,根據自身條件適時選擇二級處理法,降低城市污水處理設備的負荷和處理成本,將水處理由原來單一模式轉變成綜合利用處理模式,轉變我國水資源缺乏的局面。
2、完善污水處理管理機制
改革污水處理單位的考核制度,對處理後的水質、水量同時監管,將處理後的水體指標納入考核范圍,有效改善污水處理工作的質量水平,提高處理後水質的標准。政府加強對污水處理的管理,明確分工,將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採用問責制度,並對出現問題的責任人進行懲治,保障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政府將傳統的城市排水體制分為分流制和合流制兩種,明確各個部門責任,各個部門互相監督。分流制適合於新建區、擴建區、新建開發區,並不受歷史因素影響;合流制適合具有歷史因素的大中型城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採用不同的管理制度,對城市污水處理進行多元化管理,引進投資模式,保證城市污水處理的持續發展。借鑒城市污水處理較好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和做法,改進自身的技術,政府應該建立一系列的監管體系,全方位的展開工作,並且要通過政府、企業和公民「三位一體」,強化監督機制,提高員工的監管水平和監管素質,依法對污水處理全過程進行監督,提高污水治理的徹底性,促使污水處理設施充分發揮改善環境質量的效能。
3、提高民眾認識,樹立環保觀念
積極利用各種媒介,提高全民的水資源危機意識以及綜合利用意識,倡導建立節水型社會,其次就是樹立污染者收費意識,同時應該做到「誰污染,誰治理」,同時可以用來加大對城市污水處理的資源投入,改進設備,加大技術投入。
4、污水處理的資源化 和產業化
城市污水處理之後也是一種水資源,成為城市的第二種水源,回用之後,可以很大的節約水資源的供應量,同時還能減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污染,既解決了供水緊張又改善了環境,還可以就近處理利用,節省管道投資和運輸消耗,實現水源的可持續發展。分類供水,從而實現對水資源的回收利用,並且鼓勵中水回用,對廢水回用之後的污泥進行研究,將它變廢為寶,真正的提高污泥的資源程度。對於那些排放污水的企業要繳納相應的費用,為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提供資金,加強污水處理的能力,採用市場化的方式來發展污水處理行業。
❼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嚴厲打擊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徹底解決一批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污染問題。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近期,媒體報道河北、天津存在向坑塘違法排放、傾倒污染物,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存在,威脅區域環境安全,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確保環境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轄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查清查實,不留死角,通過集中排查,發現問題,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治污染反彈,保障我區環境安全。
二、組織機構
成立區環保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領導領導小組,由區環保局局長鄧烽任組長,區環保局副局長謝軍、區環境執法支隊支隊長費正斌任副組長,各鎮街分管環保工作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推進全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單位按要求完成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實施階段(5月2日至5月21日)
各鎮街應立即組織全面排查行政區域內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環境違法問題,尤其對城鄉結合部、偏遠農村的坑塘納污問題,要查清查實,建立台賬,5月15日前上報排查台賬(詳表見附件1)和整治工作方案,區環保局形成全區整治工作方案報區政府審議後送市環保局備案。區環保局分四個片區(詳見附件2)進行督導,各鎮街排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各片區聯絡人進行聯系。
(二)綜合整治階段(5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鎮街對發現的納污坑塘問題,針對污染物特徵、污染程度等特點,要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治時限,保障整治資金,確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針對重大問題由區環保局統計匯總後報請區政府專題研究。對排查出的納污坑塘問題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不留死角,整治完成後各鎮街要及時報我局銷號,整治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長效機制(11月1日至長期)
按照網格化管理原則,區環保局分四個組對各個鎮街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綜合督查,各鎮街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納污坑塘巡查檢查機制,對排查出的納污坑塘整改情況及時進行復查,防止納污坑塘污染死灰復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排查
各鎮街要高度重視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及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尤其對城鄉結合部、偏遠農村的坑塘納污問題,要查清查實,不留死角。對排查整治工作懈怠、弄虛作假、無故拖延的.,將報請區級相關部門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厲打擊,嚴肅追責
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違法者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要積極支持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
(三)嚴格時限,及時上報
各鎮街要進一步明確排查時限、階段性整治目標和時限、整治完成時限,並按時報送相關報表資料。
根據省環保廳《關於開展排查整治納污坑塘環境問題工作的通知》(雲環通〔2017〕80號)和4月28日《關於印發〈雲南省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雲環通〔2017〕84號)、《文山州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環字〔2017〕124號)要求,切實做好全縣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部相關工作部署,以講政治、顧大局、負責任的態度,立即做好全縣范圍內納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開展綜合整治。嚴格環境執法,嚴厲打擊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徹底解決一批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污染問題,堅決消除一批環境安全隱患。通過認真排查,摸清現存納污坑塘底數,找出污染物來源,制定科學整治方案,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排查。各股(室)、隊(站)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立即組織對轄區內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內排放、傾倒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歷史遺留的納污坑塘進行全排查,摸清底數,建立台賬。
(二)突出檢查重點,強化監督檢查。充分利用現有監察手段和先進科技措施,對全縣范圍內各類納污坑塘開展排查。突出重點行業檢查,加大對畜禽養殖、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季節性生產等涉水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採取日查和夜查相結合,明查和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突出重點區域檢查,加強對無自然水體流經地區的監督檢查,查清區域內污水排放去向,嚴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
(三)加大懲處力度,直接曝光典型違法問題。邀請媒體和公眾全程參與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直接查處、直接在媒體曝光。綜合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等各類手段,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及時、嚴肅查處;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支持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四)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時限。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匯總,對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納污坑塘,根據污染程度,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治時限,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開展綜合整治。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8日—5月3日)。硯山縣環境保護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要求和工作完成時限。
(二)全面排查階段(5月3日—5月31日)。各股(室)、隊(站)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深挖死角,查清查實行政區域內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的環境違法問題,5月14日前報送階段性排查情況(台賬)、典型案例、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5月25日前報送排查整治工作台賬、排查整治階段性工作情況、典型案例到州環保局
(三)綜合整治階段(6月1日—12月31日)。根據發現的問題開展綜合整治,每月報送1期簡報,12月21日前報送整治工作成效到州環保局(各股室每兩個月報一期簡報)。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切實做好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環保局決定成立由張婭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隊(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縣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硯山縣環境監察大隊,辦公室主任由鄧興祥兼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二)強化聯動。各股(室)、隊(站)加強聯動,開展聯合排查、聯合取樣,及時掌握排查發現的納污坑塘內主要特徵污染物,對存在問題嚴重的,要立即採取相關處置措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加強區域、流域間協調聯動,通過聯合檢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跨區域、跨流域的納污坑塘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時會商處置。
(三)強化信息公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12369”在當地媒體公布舉報熱線,接受公眾舉報,及時處理有關投訴舉報信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要求,依法公開環境問題查處信息。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進展,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增強環境監管公開度和透明度。
(四)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將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嚴格執法,認真履職。對在整治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組織不力、隱瞞不報、消極應對、未按時上報情況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股室和人員責任,並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
❽ 污水處理調試的方案怎麼寫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污水處理站工藝調試方案 污水處理站工藝調試的目的在於及時修理和改正工程缺陷和錯誤,確保處理站達到設計功能。在調試污水處理工藝過程中,離不開機電設備、自控儀表、化驗分析等相關專業的配合,因此調試實際是設備、自控、工藝實現聯動的過程。 工藝調試是污水站投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其重要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發現並解決設備、設施、控制、工藝等方面出現的問題,使污水站投入正常運行;二是實現工藝設計目標,即出水各項指標達到設計要求;三是確定符合實際進水水量和水質的各項控制參數,在出水水質達到設計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運行成本。 一、調試內容及目的 調試的主要內容有: 第一, 單機試運,包括各種設備安裝後的單機運轉和各處理單元構築物的試水,以便檢查水工構築物的水位和高程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第二,對整個工藝系統進行設計水量的清水聯動,打通工藝流程,考察設備在清水流動下的運行情況,檢驗部分自控儀表和連接各個工藝的管道,閥門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第三,帶負荷試車,檢驗各處理單元的處理效果,解決影響連續運行的各種問題,為下一步工作(活性污泥培養,主要是積累處理所需微生物的量)打好基礎,如若已有污泥,則主要工作為污泥的馴化; 第四,活性污泥馴化,其目的是選擇適應實際水質情況的微生物,淘汰無用的微生物,這是保證工藝有良好出水指標的關鍵; 第五,確定符合實際進水水質水量的工藝控制參數,在確保出水水質達標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能耗,並編制工藝控制規程,以指導今後的運行(規程已編好)。 二、調試方法 (一)准備工作 1.人員准備: a.工藝、化驗、設備、自控、儀表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各一人。 b.接受過培訓的各崗位人員到位,人數視崗位設置和可以進行輪班而定。 c.儀器設備: 1600倍顯微鏡 1台; DO、 pH、溫度快速測定儀 1台; 采樣器 1個; 100ml量筒 2個; 玻璃棒 2支; 500ml燒杯 2個 試管刷 1個; 移液管10ml、2ml 各1個 ; 吸球 1個; pH廣泛試紙 2包; 定時鍾: 1個; 彈簧秤 1個 (如現場監測COD Mn 需另加: 250ml錐形瓶 3個; 50ml酸式滴定管 2個; 1000ml棕色容量瓶 3個; 1+3硫酸 200ml; 沸水浴裝置 1套 ; 0.01mol/L KMnO 4 標液1000ml; 0.01mol/L Na 2 C 2 O 4 標液1000ml;) (如有物化處理單元,僅需增加相應混、絮凝劑即可。) d . 化驗人員配備: 2人。 1人晚上操作,1人化驗兼白天操作。 3 、 處理單元試壓、試漏;管道系統通水、通氣。 4 、 測定原水水質(COD Cr 、BOD 5 、N、P、pH、SS、水溫)水量,制定調試方案。 5.其他准備工作: a.收集工藝設計圖及設計說明、自控、儀表和設備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b.檢查化驗室儀器、器皿、葯品等是否齊全,以便開展水質分析。 c.檢查各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尺寸、標高是否與設計相符,管道及構築物中有無堵塞物。 d.檢查總供電及各設備供電是否正常。 e.檢查設備能否正常開機,各種閘閥能否正常開啟和關閉。 f.檢查儀表及控制系統是否正常。 g.檢查維修、維護工具是否齊全,常用易損件有無准備。 h.購置絮凝劑。 (二)帶負荷試車(單機試清水,和系統的清水聯動詳細步驟同下) 開啟水處理設施、管道中所有閥門和閘閥,啟動進水泵送水,根據各構築物進水情況,沿工藝流程適時啟動其他設備。在此過程中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檢查進線總電流是否符合要求,變配電設備工作是否正常,各種設備工作情況是否正常以及能否滿足設計要求,儀器儀表工作是否正常,自控系統能否滿足設計要求。 第二、用容積法校核進出水、迴流以及剩餘污泥流量計計量是否准確,校核各種儀表,檢測進水水質,測量流速,測量並記錄設備的電壓、電流、功率和轉速。 第三、及時解決試車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第四、編制設備操作規程(已編好)。 (三)活性污泥培養(或者購買現有污水廠的污泥) (四)活性污泥馴化 SBR 工藝調試(同 ICEASE 的污泥馴化) 1 、 SBR 工藝簡介 該工藝是通過程序化控制充水、反應、沉澱、排水排泥和閑置5個階段(ICEASE無閑置階段),實現對廢水的生化處理。SBR反應器可分為限制曝氣、非限制曝氣和半限制曝氣3種。限制曝氣是污水進入曝氣池只作混和而不作曝氣;非限制曝氣是邊進水邊曝氣;半限制曝氣是污水進入的中期開始曝氣,在反應階段,可以始終曝氣,為了生物脫氮,也可以曝氣後攪拌,或者曝氣、攪拌交替進行;其剩餘污泥可以在閑置階段排放,也可在進水階段或反應階段後期排放。 2 、調試方案的制定 SBR反應器運行方式應根據廢水的性質確定,易降解的有機廢水宜採用限制曝氣進水方式,難降解的有機廢水宜採用非限制進水方式。其周期各工序的時間控制與最終處理指標要求有關。如:若處理中僅考慮COD Cr 和BOD 5 的處理效果,曝氣時間可適當減少,以達到節能的目的;若考慮N、P的去除,曝氣時間至少需4小時;以處理工業廢水及有毒有害廢水為目標的運行方式建議採用短時間的攪拌加上長時間的曝氣。 不同的污水處理工程其調試方案及操作步驟各不相同,以濟源皮毛廠生產廢水治理工程為例說明如下: 1 、接種:(已有菌種) 根據反應器有效容積及污泥濃度(一般3—4g/l)計算所需接種污泥總量。SBR池有效池容為:7×4×4=112m 3 。以每池容按100m 3 ,接種污泥含水率為97%計,需外拉污泥量為20--26 m 3 ,每池接種10--13 m 3 。 具體情況為將外拉污泥量平均放入 ICEASE 反應池中。 2 、馴化、啟動: a 、 配料: 在調節池(有效池容為:12.0×4.0×3.5m=168m 3 按施工時准確尺寸)中進行。因原污水中含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質,按原污水∶稀釋水=1∶4的比例進行配製料液,即原污水33.6 m 3 ,加入稀釋水134.4m 3 。根據該污水水質情況,配好的料液其營養可能不夠,需加入一定量的營養源(糞便水)(一般要求配製好的料液其COD Cr =1500—2000mg/l,pH=6—9 , SS≤200mg/l 溫度:10--35℃),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 b 、進料運行 :料配好攪拌半小時後即可直接往SBR反應器中進料,每個SBR池進料150m 3 進料1小時後開始連續曝氣約3—4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以接種污泥恢復活性為准)。 c 、排水: 當污泥恢復活性,停止曝氣,,靜沉1.0---1.5小時。放出上清液,約50---60m 3 。 d 、 重復上述a、b、c步驟。換料間隙為1天1次。 e 、 當污泥活性明顯增強,沉降性能良好,污泥中含有大量的菌膠團和纖毛類原生動物,如種蟲、等枝蟲、蓋纖蟲等,SV=10---30%時,表明污泥已經成熟,強制馴化期基本結束。 f 、注意事項: 在曝氣過程中,每天至少測2次溶解氧、pH、污泥沉降比;記錄測量數據。一般正常指標為:DO=1—2mg/l pH=6---9 SV=10---30% 。 污泥沉降比( SV )是指將混勻的曝氣池活性污泥混合液迅速倒進 1000ml 量筒中至滿刻度,靜置沉澱 30 分鍾後,則沉澱污泥與所取混合液之體積比為污泥沉降比( % ),又稱污泥沉降體積( SV30 )以 mL/L 表示。 因為污泥沉降 30 分鍾後,一般可達到或接近最大密度,所以普遍以此時間作為該指標測定的標准時間。也可以 15 分鍾為准( SV15 )。 g 、 此強制馴化階段大約需時5—7天。 3 、調試運行: 當污泥恢復活性、強制馴化完成以後即可進入馴化試運行階段。此階段不但要培養出適當的菌種,還要確定活性污泥系統的最佳運行條件。 第一階段: A 、配料 :在調節池(按施工時准確尺寸)中進行。按原污水∶稀釋水=1∶3的比例進行配製料液,即原污水42 m 3 ,加入稀釋水126 m 3 。根據情況可適當加入一定量的營養源(糞便水)。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監測該水質指標(COD Cr 、pH、水溫、SS)。 B 、 強制馴化完成後,停止曝氣,靜沉記錄,根據固液分離情況決定靜沉時間(一般為0.5---1.0小時),記錄靜沉時間。 C 、 排出上清液約40---50m 3 。取上清液100ml放入錐形瓶中,以備監測COD值所用。 D 、進料運行: 將配好的料液以10m 3 /h的流量加入SBR反應器,進料量為80m 3 /池,兩個池子交替運行。先按22個小時為一周期進行運行。進料1小時後開始曝氣,連續曝氣4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連續曝氣4小時,停曝氣1.0小時;再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3小時,停曝氣1.0小時;再曝氣2小時,靜沉0.5—1.0小時,開始排水約80m 3 ,記錄排水時間(約0.5小時),閑置0.5---1.0小時(ICEASE無需閑置)。曝氣過程中要及時監測DO和SV%;停曝後,重新曝氣前要監測DO,並作紀錄。一般指標為:DO=1—2mg/l pH=6---9 SV=10---30% 水溫:10--35℃。 E 、 按以上A、B、C、D四步驟重復操作3---4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及生長情況,有條件時用顯微鏡觀察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長狀況,並及時監測排水水質指標(DO、COD Cr 、pH、SS),做好記錄。 第二階段: 可根據第一階段調試情況調整運行周期如下,也可按上階段周期運行,這主要根據處理後水質情況及污泥性能而定。 A 、配料 :在調節池(按施工時准確尺寸)中進行。按原污水∶稀釋水=1∶2的比例進行配製料液,即原污水56 m 3 ,加入稀釋水112 m 3 。根據情況可適當加入一定量的營養源(糞便水),也可不加。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監測該水質指標(COD Cr 、PH、水溫、SS)。 B 、進料運行: 將配好的料液以10m 3 /h的流量加入SBR反應器,進料量為80m 3 /池,兩個池子交替運行。按12個小時為一周期進行運行。進料1小時後開始曝氣,連續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2小時,靜沉0.5—1.0小時,開始排水約80m 3 ,記錄排水時間(約0.5小時),閑置0.5---1.0小時(ICEASE無需閑置)。曝氣過程中要及時監測DO和SV%;停曝後,重新曝氣前要監測DO,並作紀錄。一般指標為: DO=1—2mg/l pH=6---9 SV=10---30% 水溫:10--35℃。 C 、 按以上A、B步驟重復操作3---4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有條件時用顯微鏡觀察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長狀況,並及時監測排水水質指標(DO、COD Cr 、PH、SS),做好記錄。 第三階段: A 、配料: 在調節池(按施工時准確尺寸)中進行。按原污水∶稀釋水=1∶1的比例進行配製料液,即原污水84 m 3 ,加入稀釋水84 m 3 。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監測該水質指標(COD Cr 、pH、水溫、SS)。 B 、進料運行: 將配好的料液以10m 3 /h的流量加入SBR反應器,進料量為80m 3 /池,兩個池子交替運行。按12個小時為一周期進行運行,進料1小時後開始曝氣,連續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2小時,靜沉0.5—1.0小時,開始排水約80m 3 ,記錄排水時間(約0.5小時),閑置0.5---1.0小時(ICEASE無需閑置)。曝氣過程中要及時監測DO和SV%;停曝後,重新曝氣前要監測DO,並作紀錄。一般指標為:DO=1—2mg/l PH=6---9 SV=10---30% 水溫:10--35℃。 C 、 按以上A、B步驟重復操作3---4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有條件時用顯微鏡觀察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長狀況,並及時監測排水水質指標(DO、COD Cr 、pH、SS),做好記錄。 第四階段: A 、配料: 在調節池中進行。直接進入原生產污水,根據情況可適當加入一定量的營養源(糞便水),也可不加。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監測該水質指標(COD Cr 、pH、水溫、SS)。 B 、進料運行: 將配好的料液以10m 3 /h的流量加入SBR反應器,進料量為80m 3 /池,先按12個小時為一周期進行運行,進料1小時後開始曝氣,連續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3小時,停曝氣0.5小時;再曝氣2小時,靜沉0.5—1.0小時,開始排水約80m 3 ,記錄排水時間(約0.5小時),閑置0.5---1.0小時(ICEASE無需閑置)。曝氣過程中要及時監測DO和SV%;停曝後,重新曝氣前要監測DO,並作紀錄。一般指標為:DO=1—2mg/l pH=6---9 SV=10---30% 水溫:10--35℃。 C 、 按以上A、B步驟重復操作三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有條件時用顯微鏡觀察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長狀況,並及時監測排水水質指標(DO、COD Cr 、pH、SS),做好記錄。 第五階段: 根據以上四階段調試情況記錄,尋找最佳菌群的生存條件,選擇最佳運行周期,最佳的運行方式,完成調試。 A 、配料: 在調節池中進行。直接進入生產水,打開調節池空氣閥,使調節池曝氣攪拌均勻。監測該水質指標(COD Cr 、PH、水溫、SS)。 B 、進料運行: 按選擇好的最佳運行周期及運行模式運行。控制曝氣及停滯時間,曝氣過程中要及時監測DO和SV%;停曝後,重新曝氣前要監測DO,並作紀錄。一般指標為:DO=1—2mg/l pH=6---9 SV=10---30% 水溫:10--35℃。 C 、 按以上A、B步驟重復操作3---4天。注意觀察污泥性狀,有條件時用顯微鏡觀察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長狀況,並及時監測排水水質指標(DO、COD Cr 、pH、SS),做好記錄。若出水COD Cr 在300mg/l左右,污泥處於穩定增長狀態,SV=30%左右,即可認為調試結束。進入正式全負荷運行階段。 4 、注意事項: a 、 為了順利完成調試工作,一定要保證此階段SBR反應器運行條件的穩定,避免進水濃度、懸浮物、酸鹼度的較大波動,而給SBR反應器造成較大的沖擊負荷,導致污泥惡化。 b 、 運行過程中,每運行周期一定要至少測量一次DO、pH、SV水質指標。改變污染物濃度前、後一定要監測反應器中及要進入反應器的水質的全套指標,重點COD Cr 、SS、PH ,保證反應器中污泥負荷的合理性。 c 、 每次改變污水加入量的初期一定要注意觀察污泥性狀,及記錄其適應時間,為下次污水加入量的改變提供參考依據。 d 、 當污泥SV%≥30時,要少量排泥,每次排泥水量大約為10---15m 3 。 馴化的目的是選擇適應實際水質情況的微生物,淘汰無用的微生物,對於有脫氮除磷功能的處理工藝,通過馴化使硝化菌、反硝化菌、聚磷菌成為優勢菌群。具體做法是首先保持工藝的正常運轉,然後,嚴格控制工藝控制參數,DO在厭氧池控制在0.1mg/l以下,在缺氧池控制在0.5mg/l以下,在好氧池控制在2-3mg/l,好氧池曝氣時間不小於5小時,外迴流比50%~100%,內迴流比200%~300%,並且,每天排除日產泥量30%~50%的剩餘污泥。在此過程中,每天測試進出水水質指標,直到出水各指標達到設計要求。 (五)工藝控制參數的確定 設計中的工藝控制參數是在預測的水量、水質條件下確定的,而實際投入運行時的污水站其水量水質往往與設計有較大的差異,因此,必須根據實際水量水質情況來來確定合適的工藝控制參數,以保證運行的正常進行和使出水水質達標的的同時盡可能降低能耗。 1.工藝參數內容: 需確定的重要工藝參數有進水泵房的控制水位、生物池溶解氧DO及氧化還原電位ORP、污泥迴流比R、污泥濃度MLVSS,污泥沉降比SV%、污泥指數SVI、污泥齡SRT、剩餘污泥排放周期及日排放量、二沉池泥面高度等,其中影響能耗大小的主要因素是進水水位的高低和污泥濃度MLVSS的大小,影響脫氮除磷效果的主要因素是溶解氧DO和污泥齡SRT。 a. 污泥迴流比:曝氣池中迴流污泥的流量與進水流量的比值。 b. 污泥濃度:單位體積污泥含有的干固體重量,或干固體占污泥重量的百分比。 c. 用重量法測定,以 g / L 或 mg / L 表示。該指標也稱為懸浮物濃度( MLSS )。 d. 污泥指數 SVI :( 1 )污泥體積指數( SVI ) 曝氣池出口處的混合液在靜置 30min 後,每克是懸浮固體所佔的體積( mL )稱為污泥體積指數( SVI ),其值按下式計算: 例如:某曝氣池污泥沉降比 SV=30% ,混合液懸浮固體濃度為 X=3000mg/l ,則 SVI=30x10000/3000=100 e. 污泥齡 : 就是曝氣池中工作著的活性污泥總量與每日排放的剩餘污泥數量的比 θc 。單位:日。(一般 3 到 10d ) 2.確定方法: 進水泵房水位在保證進水系統不溢流的前提下盡可能控制在高水位運行。生物池DO及ORP根據厭氧池放磷情況、缺氧池反硝化情況、好氧池吸磷和硝化情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厭氧池的DO小於0.1mg/l,缺氧池的DO小於0.5mg/l,好氧池的DO控制在2~3mg/l之間,厭氧池ORP(氧化還原電位,PH計中的MV檔測的是氧化還原電位)小於-250mv,缺氧池ORP在-100mv左右,好氧池ORP大於40mv。迴流比R的大小應根據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時間和磷的釋放來確定,一般情況下80%左右較合適。污泥濃度MLVSS通過污泥負荷來確定,脫氮除磷工藝的污泥負荷一般在0.12kgBOD5/(kgMLVSS*d)左右較合適。污泥齡SRT要考慮設計水質的要求,對脫氮除磷工藝而言,其一般控制在8天左右。 (六)工藝控制規程: 工藝控制規程主要是用來指導生產運行的,是工藝運行的主要依據,其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各構築物的基本情況;第二,各構築物運行控制參數;第三,設施設備運行方式;第四,工藝調整方法;第五,處理設施維護維修方式。工藝控制規程應在工藝參數確定後編制。 (七)調試中的其他工作: 污水廠要正確運行,還應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其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運行記錄、設備設施檔案等,在調試過程中可分步完成上述工作。 三、應注意的問題 1.通過前對所有設施、管道及水下設備進行檢查,徹底清理所有雜物,以避免通水後管道、設備堵塞和維修水下設備影響調試的順利進行。通水後進行水下設施設備的維護困難相當大,主要是因為維修需將水池放空,而水池的容積小則幾千個立方,大則上萬立方,放空一次相當費時費工,特別是有活性污泥後,水往哪放本身就是個問題,放出去會發生污染事故,放到別的池子往往又裝不下。因此,在通水前一定要認真檢查、清理。 2.對進水水質嚴格進行監控,尤其是pH,超過要求時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否則會使培菌工作前功盡棄。 3.培菌初期,曝氣池會出現大量的白色泡沫,嚴重時會堆積兩三米高,污染走道和現場儀器儀表,這一問題是培菌初期的必然現象,只要控制好溶解氧和採取適當的消泡措施就可以解決。(無培菌階段無需擔心) 4.自來水水量和壓力大小往往容易被大家忽視,在調試過程中,化驗室和污泥脫水的一些儀器、設備對水量和水壓有嚴格的要求,若達不到要求,這些儀器、設備將無法使用。污水廠一般遠離城市,處於自來水的管網末梢,水量水壓通常很小,因此,應設置一定的裝置以提高水量水壓。 四、建議: 工藝調試是關繫到污水處理站能否正常運行及效益能否充分發揮的重要工作,它有技術性強、難度高等特點,需要具備污水處理知識和長期運行經驗的專業人員或專業機構來實施,因此,建議有關部門將工藝調試列入項目,並安排足夠的資金,以保證調試工作的有效開展。 安排表 ( PS :具體操作必須詳細閱讀方案) 強制馴化 5-7 天 原污水與稀釋水比例為1 :4 進料1h 後連續曝氣3-4 天 試運行第一階段 3-4 天 原污水與稀釋水比例為1 :3 進料1h 後 曝氣4h 停曝0.5h 曝氣4h 停曝1h 曝氣3h 停曝0.5h 曝氣3h 停曝1h 曝氣2h 停曝0.5-1h (排水) 第二階段 3-4 天 原污水與稀釋水比例為1 :2 進料1h 後 曝氣3h 停曝0.5h 曝氣3h 停曝0.5h 曝氣2h 停曝0.5-1h (排水) 第三階段 3-4 天 原污水與稀釋水比例為1 :1 同第二階段 第四階段 3 天 進水全為原污水 同第二階段 第五階段 3-4 天 調試完成,獲得最佳運行參數 (按控製程序進行)
滿意請採納
❾ 礦山環境保護對策建議
1)將礦山環境保護貫穿於礦產資源開發全過程,必須堅持「采前預防,采中治理,采後恢復」的原則,做好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把開發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減少到最低限度。新建礦山必須符合生態環境准入條件。在礦山地質勘探階段應查明礦區環境地質條件,作出現狀評價,預測開發過程中和開發後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提出防治對策建議,為礦山環境影響評價、礦山地質災害評估、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與設計提供基礎資料和科學依據。
2)在新建(改、擴建)礦山階段,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礦山環境保護並重的原則,實行環境一票否決制。嚴格執行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新建礦山應向主管部門提交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經審查認為采礦活動對環境影響和破壞較大的或遭破壞後難以治理,一律不予批准。新建(改、擴建)礦山必須滿足和達到批準的礦山設計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的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率,廢棄物回收利用的要求。滿足規定的礦山最小開采規模要求,具有相應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和礦山環境防治工程必須與采礦主體工程做到「三同時」。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其主要內容要有固廢堆場或尾礦庫建設方案、資源綜合利用方案、礦山廢水排放處理和循環利用方案,粉塵防治方案、「三廢」處理措施和達標排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復墾方案、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露采礦山應採用安全的斜坡式、水平台階式或凹陷式開采方式,限制並逐步淘汰落後的、破壞浪費資源的開采方法,堅決取締無安全保障的開采方式。
3)不得在自然保護區、重要風景區、地質遺跡保護區、歷史文物和名勝古跡保護區、大型水利工程設施所圈定的范圍等禁采區內新建(改、擴建)礦山;禁止在交通幹道兩側的可視范圍內露天采礦;完善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相應的考核制度。礦業權人在領取采礦許可證時,必須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簽訂礦山環境保護治理責任書,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保證金。對於不提交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或者審查未獲得批準的,采礦權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核發、換發采礦許可證。
4)在礦山生產階段,要完善環境保護與治理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遵守和履行礦山環境保護治理責任書承諾。礦山尚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礦山地質災害評估的,應依照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評價、評估工作。采礦權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開采設計方案、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從事採掘活動和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采礦權人應當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嚴格規范礦業活動。礦山開采造成環境問題或者引發地質災害的,采礦權人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及時向當地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報告。加強礦山企業年檢制度,對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提出具體要求,確定分期治理目標,並定期進行檢查。出台相關礦山環境治理優惠政策措施,引導礦山企業增加對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投入,改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狀況。
5)在礦山閉坑階段應建立閉坑礦山的礦山環境審查制度,明確礦山閉坑的環境達標技術要求。采礦權人應向礦山所在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交礦山閉坑環境恢復治理計劃,按規定報請審查批准。采礦權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並經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恢復治理情況進行審查驗收,達到驗收標準的方可閉坑。
6)對於礦山地質災害的防治應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條例、礦山安全規程等國家及相關部委頒發的法律、法規與有關規定。礦山企業應嚴格貫徹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礦山環境監測體系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預警信息系統。礦山企業應設專職人員對采礦場、固廢堆場等進行監測,並制定相應的預警、應急預案,防止災害的發生。
7)露天礦山應制定科學合理的開采方案,嚴格按照設計的剝采比、邊坡角進行台階式開采,限制采面、坡面高度。對露天采場危險地段採取坡面噴漿處理,修建防水面,削方減載,減少振動、坡腳堆載、抗滑樁支護措施等,防止發生崩塌、滑坡和水土流失,在露天礦山周圍建立加工和冶煉廠,應嚴格執行國家環保要求,防止礦區空氣污染和水土污染。對於目前已經造成污染的礦區,應積極採取措施恢復治理,改善礦區生態環境。
8)新建固廢堆放場必須由具相應資質的專業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范進行選址、評估、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正在使用的固廢堆場必須按照設計使用要求建設運營;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設計庫容的固廢堆場,應立即停用,啟動閉庫程序,嚴禁超設計能力使用,對有安全隱患的尾礦庫,應進行加固處理。廢石廢渣集中有序堆放,及時覆土綠化;固廢堆場必須建設正規的攔渣壩,坡面築漿砌石護坡或進行其他固化措施,防止發生滑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對於一些無法進行有效治理的不穩定滑坡體、不穩定邊坡處,採取避讓措施,並設置隔離帶和警示牌等。對佔用主要行洪通道如河谷、溝谷的廢渣進行清理或修建行洪渠或管道,保證洪水的順利通過,截斷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條件。對各礦區內亂采濫挖、隨意棄置固廢物對礦山環境造成破壞的礦點進行整頓、清理或關閉。
9)限制開采磚瓦用粘土,防止耕地破壞。對丘陵地區的磚瓦粘土礦應科學規劃,合理開采磚瓦用粘土資源,平整崗地溝谷,恢復為可耕地或建築用地。在平原地區,禁止佔用耕地開采磚瓦用粘土,防止土地資源的破壞。大力發展新型牆體材料;不得新建、擴建粘土實心磚生產線;現有磚廠必須進行技術改造,轉產空心磚、工業廢渣磚或其他產品。推行「年度許可證制度」,對不按計劃取土和復墾,除經濟處罰外,嚴重者取消其取土資格。通過各種政策措施,抑制並最終取締實心粘土磚瓦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