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餐飲店排煙問題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可以找當地的環保部門或者城管、工商進行反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如果餐飲店排放油煙已經影響到附件居民的正常生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相應地處罰款。在我國,油煙污染屬於執法局查處范圍,市民若有這方面的投訴可撥打96310,同時這類問題需要環保、工商部門在其中協調,測試餐飲店油煙排放標准等,所以此三個部門都可以反饋餐飲店油煙排放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㈡ 小區住宅樓下商鋪的油煙污染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向環保局投訴。
環保局的責任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省際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國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出版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2)油煙排入污水管道向誰投訴擴展閱讀:
環保局的相關要求規定:
1、環保局擬定國家關於全球環境問題基本原則;管理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參與協調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參加環境保護國際條約談判;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國內履約活動,統一對外聯系;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
2、環保局要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國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3、環保局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
㈢ 餐飲油煙污染投訴哪一個部門
法律分析:餐飲油煙污染可以去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市場監管部門作為餐飲業的行業監管部門,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容易簡單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把涉及餐飲業油煙污染的舉報投訴臨時指派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去處理。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標准排放油煙的,都將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㈣ 餐飲店排污問題屬於誰管
法律分析:飯店油煙還有亂排污水歸當地的環境監察部門進行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㈤ 小區附近開餐飲油煙大可以投訴嗎
可以到當地的環保部門投訴
㈥ 小區住宅樓下商鋪的油煙污染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這個首先向小區物業舉報,如果沒有結果,向所在地街道城管,環保局舉報。
㈦ 請問燒烤店的廢氣油煙往居民下水道排放,影響了正常生活該如何投訴
首先,取證,到有關部門去反應,環境衛生局實事求是反應就可以了,前提是條件應許下,投訴是沒有用的,不過居民用戶下水管道是個人居民使用,不能作為商業用物。
㈧ 油煙管道安裝不合理歸哪個部門管理
摘要 如果情況嚴重的,是工廠企業的問題,應該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規劃局)投訴,原因是變更了原有規劃設計。
㈨ 佳木斯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條例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保障公眾健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以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負責,制定規劃,採取措施,並將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責任制考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應當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本地實際,組織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的綜合協調工作。
市場監督、城市管理、城鄉規劃、城鄉建設、住房保障等相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責任。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接到投訴和舉報後,應當及時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第六條餐飲業經營者是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防止、減少油煙污染,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七條餐飲業經營項目應當按照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進行選址。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業經營項目。
前款禁止范圍以外的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網上備案,並對備案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本條例實施前在禁止范圍內已設立的餐飲業經營項目,應當限期整改。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條城鄉規劃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設置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點位信息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享。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餐飲業經營者按照技術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在禁止范圍內不得發放營業執照。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新建商住綜合樓的,對未配套建設專用煙道的商鋪,應當在商鋪買賣合同中明確告知買受人不得用於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經營項目。第十條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一)設置集氣罩、排風管道和排風機,並安裝經國家認可單位檢測合格、與其經營規模和烹制工藝等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
(二)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應當達到中小型餐飲業經營項目大於85%、大型餐飲業經營項目大於90%;
(三)科學合理安裝排風機、鼓風機等產生雜訊的設備,採取隔音降噪措施,定期保養維護。設備運行中產生的雜訊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設備雜訊顯示屏,實時公示邊界雜訊值。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自行或者委託專業機構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准,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不得排放。
餐飲業油煙不得經城市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等其他設施排放。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第十二條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產生餐飲業油煙污染的違法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黑龍江)等平台公開。第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業經營項目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三款規定,餐飲項目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油煙排放,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餐飲業經營項目油煙凈化設備產生的雜訊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雜訊排放標準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三款規定,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等其他設施排放油煙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㈩ 油煙污染歸哪個部門管
是環保部門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為主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前身為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200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組建。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撤。
環境保護局:
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生態環境部,隸屬於國務院管理,總稱:國家環境保護部。主要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
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環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