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實現水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
特點
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要評估分析水環境經濟形勢,還要科學預測未來水環境面臨的壓力,最後才能形成科學合理的規劃目標、任務方案等。
這是一個前後連貫的過程,但在以往的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過程中,各規劃環節往往是相對獨立的,也就是說負責污染物產排放預測的可能不管總量控制目標制定,負責總量控制目標制定的可能對規劃任務方案和工程項目實施是否能夠確保目標指標可達缺乏考慮,割裂了規劃各環節和規劃內容之間的內在聯系。
平台打通水污染防治全環節,上游模型系統的輸出將作為下游模型的輸入。
實現:
「五大子系統在上下游輸入——輸出關繫上遵循一體化模擬思路,上游模型系統的輸出將作為下游模型系統的輸入。」蔣洪強說,比如水污染物產排放預測子系統模型中主要水污染物的預測結果,將作為水環境規劃目標分配子系統的自動輸入;流域水環境規劃目標分配子系統的分配結果將作為水環境質量模擬預測子系統的邊界條件自動輸入。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而奮斗。
⑵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常用的消減擬建項目對地表水污染
的
措施
有哪些?
答:
[1
].
對擬建項目實施清潔生產、
預防污染和內生容態破壞是最根本的
措施
其次是就項目內部和受鈉水體的污染控制方案的改進提出有效的建議。
[2]
推行節約用水和廢水再用,
減少新鮮水用量;
結合項目有、
特點,
對排放的廢水採用適宜的處理
措施
。
[3].
在項目建設期因清理場地和基坑開挖、
堆土造成的裸土層應就地建雨水攔蓄池和種植速生植被,減少沉物進入地表水體。
[4].
試用農用化學品的項目,
可通過安排好化學品試用率、
試用范圍、
和流失到水體的途徑等方面想辦法,
將土壤侵蝕和進入水體的化學品減至最少。
[5]
應採用生物、
化學、
管理、
文化和機械手段、
一體的綜合方法。
[6]
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利用人工濕地控制非點源污染。
[7]
.
在地表水污染負荷總量控制的流域,
通過排污交易保持排污總量不增加
⑶ 河道湖泊水體污染治理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1、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
第三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第四處理好城市垃圾與工業廢渣,避免因降水或徑流的沖刷、溶解而污染水體。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
第二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第三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
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第一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第二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3)污水污染防治控制方法擴展閱讀
進行污水防治,根本的原則是「防」「治」「管」三者結合起來。
1、「防」
對污染源的控制,通過有效控制和預防措施,使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量削減到最小量。
對工業污染源,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推行清潔生產。清潔生產是指資源能源利用量最小,污染排放量也最少的先進的生產工藝。清潔生產採用的主要技術路線有:改革原料選擇及產品設計,以無毒無害的原料和產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產品;
改革生產工藝,減少對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採用循環用水系統,減少廢水排放量;回收利用廢水中的有用成分,使廢水濃度降低等。清潔生產提倡對產品進行生命周期的分析及管理,而不是只強調末端處理。
對生活污染源,可以通過有效措施減少其排放量。如推廣使用節水用具,提高民眾節水意識,降低用水量,從而減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對農業污染源,為了有效地控制面污染源,更必須從「防」做起。提倡農田的科學施肥和農葯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大減少農田中殘留的化肥和農葯,進而減少農田徑流中所含氮、磷和農葯的量。
2、「治」
通過各種措施治理污染源以及已被污染的水體,使污染源實現「達標排放」,令水體環境達到相應的水質功能。
污染源要實現「零排放」是很困難的,或者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須對污(廢)水進行妥善的處理,確保在排入水體前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應十分注意工業廢水處理與城市污水處理的關系。
對於含有酸鹼、有毒有害物質、重金屬或其他特殊污染物的工業污水,一般應在廠內就地進行局部處理,使其能滿足排放至水體的標准或排放至城市下水道的水質標准。
那些在性質上與城市生活污水相近的工業污水,則可優先考慮排入城市下水道與城市污水共同處理,單獨對其設置污水處理設施不僅沒有必要,而且不經濟。城市污水收集系統和處理廠的設計,不僅應考慮水污染防治的需要,同時應考慮到緩解水資源矛盾的需要。
在水資源緊缺的地區,處理後的城市污水可以回用於農業、工業或市政,成為穩定的水資源。為了適應廢水回用的需要,其收集系統和處理廠不宜過分集中,而應與回用目標相接近。
另外,對於已經遭受污染的水體,應根據水體污染的特點積極採取物理、化學、生物工程等手段進行污染治理,使惡化的水生態系統逐步得到修復。
3、「管」
加強對污染源、水體及水處理設施的監控管理,以管促治。「管」在水污染防治中也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科學的管理包括對污染源、水體處理設施以及污水處理廠進行經常監測和檢查,以及對水體環境質量進行定期的監測,為環境管理提供依據和信息。
⑷ 控制水污染最有效措施
水污染綜合防治是指從整體出發,綜合運用各種措施,對水環境污染進行防治。實施水污染綜合防治是十分必要的,因為中國是一個水資源比較缺乏的國家,並且表現為兩種:其一是資源型缺水,其二是水質型缺水。長期以來以點源治理為基礎的排污口凈化處理,不能有效地解決水污染問題,必須從區域和水系的整體出發進行水污染綜合防治,才能從根本上控制水污染,解決水質型缺水的問題。
(1) 水污染綜合防治的基本原則
1) 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資源利用率與水污染治理相結合
從「人類棗環境」系統的關系和「經濟棗環境」系統的關系來看,人類的發展活動、特別是經濟再生產過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人類生態系統中水循環有兩個方面,一是自然水循環,另外一個是社會用水循環(工農業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在水循環過程中要保證安全用水界限,並盡可能不降低水的質量,就只有對經濟再生產過程進行調節和控制,包括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特別是要調整工業結構和改善工業布局,以及推行清潔生產等。當前調控手段和方法還很難做到完全不產生污染、不排放污染物,所以還需要有污染治理措施,兩者相結合。
2) 合理利用環境的自凈能力與人為措施相結合
排海工程、排江工程、優化排污口的分布都是合理利用水環境自凈能力的措施。但要從整體出發進行系統分析,土地處理系統、排江、排海工程、一級和二級污水處理、氧化塘等各種措施要優化組合。
3) 污染源分散治理與區域污染集中控制相結合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必須由污染源分散治理達標排放,對於小型工業企業可以採取污染治理社會化的方法來解決。對於其他的污染物應當以集中控制為主,提高污染治理效益,將兩者結合起來。
4) 生態工程與環境工程相結合
利用生物治理技術,設計合理的工業鏈和合理的工業用水循環等都是有效的生態工程。但要與環境工程相結合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5) 技術措施要與管理措施相結合
在規劃、評價的基礎上選定技術方案可以避免盲目性;技術方案實施後只有加強管理,才能使技術措施正常運行,獲得良好的效益。
(2) 水污染綜合防治的主要對策
我國水污染綜合防治的主要對策如下:
1) 對水環境進行合理的功能分區
水環境功能分區是進行水污染綜合防治的依據。根據水環境的現行功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依據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進行水環境功能區劃,是水源保護和水污染控制的依據。例如,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將水域按功能分為五類:I類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Ⅱ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貴魚類保護區、魚蝦產卵場等;Ⅲ類主要是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Ⅳ類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以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以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按功能區控制污染,保護水資源。首先,按照水域功能劃定保護級別,提出控制水污染的要求。例如:對特別保護水域,是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88)中的Ⅰ、Ⅱ類水域,不得新建排污口,現有的排污單位由地方環境部門從嚴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其次,按照功能區實行總量控制。所謂總量控制是指為了保持某環境功能區的環境目標值,所能容許的某種污染最大排放量。所以,水環境功能區劃是實施水污染總量控制的依據。
2) 制定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
水污染綜合防治的主要內容和制定工作步驟如下:
在水環境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分析確定水環境的主要問題。
劃分誰污染控制單元。根據水環境問題分析結論,考慮行政區劃、水域特徵、污染源分布特點,將污染源所在區域與受納水域劃分為一個水污染控制單元。
提出環境目標,進行可達行論證。環境目標要由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各分項具體目標。
確定取樣污染物消減量,以及消減比例分配方案。
制定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及實施方案。
實施規劃的支持和保證。包括:資金來源分析、年度計劃的制定、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建議方案,以及必要的技術支持等。
制定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必須堅持下列的幾項原則: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有利於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以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為核心,著力於全過程式控制制。通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行清潔生產,把污染消除在經濟再生產過程中。
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講求實效。
堅持綜合整治的原則。對規劃方案要進行系統的分析,達到整體優化。
3) 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對主要污染源逐步由濃度控制向總量控制過渡
在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時,一定要結合中國目前的技術水平與管理體制,遵循下列5點要求:
從實際出發確定總量控制目標。當排放污染物的受納水體的環境容量難以確定時,可以根據國家環保局1995年12月提出的總量控制方案所確定的原則,以1995年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總量作為一個目標總量,按所在地區的實際技術經濟水平,確定消減比例,分配到主要污染源。
選好發證對象。發放許可證的對象主要是本地區的污染大戶,一個城市抓十幾戶或者幾十戶即可。要經過污染源調查評價,選好控制重點。
控制污水總量,因地制宜進行計量。
強化發證後的環境監督管理。
重視實踐經驗不斷提高水平。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要先進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但也應當注意研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如排污指標有償轉讓、排污權交易等。
4) 加強鄉鎮企業的水污染綜合防治
我國鄉鎮企業分布廣、與農業生態系統交錯在一起,對耕地和河流的支流(或者河網)已構成嚴重威脅,必須盡快進行綜合治理。其防治對策如下:
首先,按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使污染型企業所佔比例下降到15%以下,取締「十五小」企業。
其次,鄉鎮企業要合理布局,與農業生態系統組合成良性循環的復合生態系統。
其三,對現有鄉鎮企業污染源要嚴加控制。
⑸ 水污染防治的目標和任務是什麼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強化城鎮生活內污染治理。
推進容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調整產業結構。
優化空間布局。
推進循環發展。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控制用水總量。
提高用水效率。
科學保護水資源。
四、強化科技支撐
推廣示範適用技術。
攻關研發前瞻技術。
大力發展環保產業。
五、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理順價格稅費。
促進多元融資。
建立激勵機制。
六、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完善法規標准。
加大執法力度。
提升監管水平。
七、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強化環境質量目標管理。
深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嚴格環境風險控制。
全面推行排污許可。
八、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
加強近岸海域環境保護。
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
九、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
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嚴格目標任務考核。
十、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依法公開環境信息。
加強社會監督。
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⑹ 水污染防治的原則是什麼請說出我國目前主要的水污染控制技術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源頭與過程式控制制。
主要是技術按照原理分為:物理法、物理化學法,生物法,以及多種結合的方法
⑺ 流域水污染防治優先控制單元劃分方法為什麼要劃分5公里范圍
流域水污染防治優先控制單元劃分方法要劃分5公里范圍是專家研究的結果。
依據水環境規劃管理的理論基礎,根據國家和地方不同層面、不同尺度的管理需求,提出了基於控制單元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分區體系,核心是國家層面的「流域-控制區-控制單元」三級流域水污染防治分區體系。一級區「流域」用以國家層面按流域編制水污染防治規劃,二級區「控制區」用以明確治污責任;三級區「控制單元」是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和實施的基本單元。地方層面的控制單元應根據水功能區劃分,強調的是自下而上的與國家層面的規劃目標和任務進行銜接。
⑻ 防治水體污染的措施是什麼
(1)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
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
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
(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8)污水污染防治控制方法擴展閱讀
對污染源的控制,通過有效控制和預防措施,使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量削減到最小量。
(1)
對工業污染源,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推行清潔生產。清潔生產是指資源能源利用量最小,污染排放量也最少的先進的生產工藝。清潔生產採用的主要技術路線有:改革原料選擇及產品設計,以無毒無害的原料和產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產品;
改革生產工藝,減少對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採用循環用水系統,減少廢水排放量;回收利用廢水中的有用成分,使廢水濃度降低等。清潔生產提倡對產品進行生命周期的分析及管理,而不是只強調末端處理。
(2) 對生活污染源,可以通過有效措施減少其排放量。如推廣使用節水用具,提高民眾節水意識,降低用水量,從而減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3) 對農業污染源,為了有效地控制面污染源,更必須從「防」做起。提倡農田的科學施肥和農葯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大減少農田中殘留的化肥和農葯,進而減少農田徑流中所含氮、磷和農葯的量。
⑼ 水污染治理方法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水體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條:毅礪節能切削廢液循環過濾系統
(1)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第三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第四處理好城市垃圾與工業廢渣,避免因降水或徑流的沖刷、溶解而污染水體。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第二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第三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
(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第一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第二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⑽ 怎樣理解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體制
具體地講,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是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各級交通部門的航政機關是對船舶污染實施監督管理的機關;各級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地質礦產部門、市政管理部門、重要江河的水源保護機構,結合各自的職責,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首先,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這里講的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主要包括:貫徹並監督執行國家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編制所轄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規劃;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頒發水環境保護標准;組織、開展水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的水污染防治技術工藝;組織水環境監測和實施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督管理職責。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而不是「主管」水污染的防治,水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應由排污單位負責治理,環境保護部門雖然可以統籌、調劑治理費用,但不能越俎代庖,其職責是監督管理。 考慮到船舶污染屬於流動污染源,與陸地企業等固定污染源對水的污染有很大不同,交通部門的航政機關的職責又是負責對船舶的日常監督管理,因此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各級交通部門的航政機關是對船舶污染實施監督管理的機關。航政機關對船舶污染實施監督管理主要包括:航行船舶的防污設備、防污文書或者記錄是否符合要求;監督檢查港口、碼頭的廢物接收與處理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審批在港區進行的有可能污染港區水域的作業;負責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可強制打撈或強制拖航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污染事故的船舶。 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水利、衛生、地質、市政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還須要各級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衛生行政、地質礦產、市政管理和重要江河的水源保護機構,結合各自的職責、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