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環保局對農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有什麼管控措施呀
目前,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需要以優質為發展標准,充分覆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制度和機制創新,解決隱患。積極提高增長率。
具體來說:
①每個鄉鎮都需要開展環保工作,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水平,從而提高淡水資源的質量;
②盡快建立與運輸一體化的聯動機制,中標單位負責項目規劃、運行和維護。基於城鎮,分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統一、標准化、標准化包裝、統一招標、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統一維護、降低項目成本、降低控製成本。
③在污水處理站運行過程中,相關人員還需要靈活運用信息技術,建立廣泛的智能監管平台,對已經建成或已建成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數據進行智能集成,在線監管和監管。即將使用。實時檢測;
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水平將最終影響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人民生活質量。因此,各級農村單位需要有一個統一的認識,並要求所有村莊的名稱充分了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關鍵作用;
⑤要堅持「統一布局,加快發展,從事實,新技術中求真,建設與管理同步」的基本原則,從重點和難點入手,進一步滲透到各個方面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確保實現生活污水處理目標。各地農村環境水質管理單位要嚴格控制污水標准和法規,在處置技術,施工運輸一體化,嚴格監控等方面尋求實踐方法經驗。
根據方法經驗,他們將能夠實現廢水處理。標准「
1.的有關過程應進一步標准化。不僅如此,它還可以用於清理河流,防洪通道和綠化建設,有效地恢復河流的清潔水質,創造多樣化的生態景觀,為管理生活污水設施奠定重要基礎。
2.提供系統處理,提高污水處理水平。
長期以來,農村生活污水的處理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些城鎮無序排放生活污水,嚴重降低了農村水質。同時,一些城鎮還沒有建立相對完善的排水網路,缺乏一系列配套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這無疑增加了生活污水的收集和處理難度,一些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功能還沒有得到充分利用。
鄉鎮房屋相對分散,污水排放後未經特殊處理直接排入周圍河流或逐漸滲入地下。在此基礎上,相關人員應提供系統的處理方法,重點是農村環境污水處理和非規模畜禽糞便系統的應用。根據當地情況調整措施,充分考慮一次性投資和運營成本的接受,採取分散處理和集中處理相結合的方式,選擇操作管理難度小、設備少的處理技術。畜禽糞便最好通過沼氣池處理,最大限度地排入管網路,降低污水處理成本。
3.優化設施管理體系,確保資金投入的有效性。
為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必須加快推進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生態建設,建設美麗農村,加強河流處理,清除劣質水體,按規定加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准化建設,確保質量和數量集中完成任務。同時,努力超越政府提出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目標,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全面覆蓋。
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工程監理,認真開展工程審批、審批、招標、工程監理等工作,認真按照設計標准和相關內容進行施工,特別注意一些重大設計。變化。
同時,要進一步實施質量安全責任制,實現全過程監督,提高監督檢查水平,嚴格控制材料質量和技術標准,控制現場控制和資金分配。確保生產過程和資金的安全穩定。與此同時,有關人員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生活污水處理廠的質量管理模式進行規范化管理,按照規范化管理,按照規范化管理。
㈡ 如何解決污水排放問題
有污水排放需要做環評,環評會給出安裝的處理設備要求,設備按照好以後,做環評驗收,合格了就可以了
㈢ 城市污水怎麼處理最終排到哪
一般來講,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雨水徑流。生活污水占絕大部分,來自我們的日常生活(洗澡、洗衣服、廚房、部分雨水、商場、單位、洗車點等等 等等都會產生污水),通過排水管網輸送至集中地污水處理設施(也就是XX污水處理廠,大部分地區都有的啦)。工業廢水來自產生集中的生產部門,比如工廠、 實驗室、工業園區等,一般是處理至合適水質後排至污水管網,與生活污水一起處理。雨水比較特殊:除特殊地區的雨水徑流作為工業廢水對待外,大部分分為兩種情況:經濟發達的,建設單獨的雨水管網,即雨污分流模式,這樣生活污水送去處理,雨水可處理可排放(在中國初雨肯定有污染,但生活污水還來不及處理呢,怎 么還顧得上雨水呢?);或者不單獨建設雨水管網,二者共用管網,即雨污合流模式,這種模式下,旱季不會有問題,污水全部送去處理,但在雨季下,由於水量激增,可能超過管網的容納能力,多餘的水量就會溢流出處理體系,由於這裡面混合了部分污水,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從這大家也該看出來了,水處理明顯受經濟制約的)
那水處理後去哪了呢?一般三個去向:(1)向地表水體排放,這是最常見的啦。一般包括排放到海洋、湖泊、小河甚至沙漠等。不用擔心污染,在制定排放標准時,就已經考慮到受納水體的環境承載容量了。但要是偷排的話,那肯定要污染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了不同場合下水質的排放標准。(2)工農業利用,水質達到一定標准,就可以利用了,如綠地灌溉、沖洗廁所、洗車、工藝用水、冷卻用水、鍋爐補充水等。(3)地下水回灌。部分地區由於對水資源採用過度,會導致地下水枯竭,所以需要回灌,保持一定的水量。注意哦:涉及到地下水一定要慎重,因為地下水的修復要比地表水的修復難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4)關於污水排放問題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㈤ 污水亂排放的危害
污水亂排放使水體污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以下介紹一下水體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體受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污染後,通過飲水或食物鏈便可能造成中毒。著名的水俁病、痛痛病是由水體污染引起的。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學物質如砷、鉻、鎳、鈹、苯胺、苯並(a)芘和其他多環芳烴、鹵代烴污染水體後,可被懸浮物、底泥吸附,也可在水生生物體內積累,長期飲用含有這類物質的水,或食用體內蓄積有這類物質的生物(如魚類)就可能誘發癌症。
3.發生以水為媒介的傳染病。人畜糞便等生物污染物污染水體,可能引起細菌性腸道傳染病如傷寒、痢疾、腸炎、霍亂等。
腸道內常見病毒如脊髓灰質類病毒、柯薩奇病毒、傳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過水體污染引起相應的傳染病。1989年上海的"甲肝事件",就是由水體污染引起的。在發展中國家,每年約有6000萬人死於腹瀉,其中大部分是兒童。
4.間接影響。水體污染後,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狀惡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定濃度下,對人的健康雖無直接危害,但可使水發生異臭、異色,呈現泡沫和油膜等,妨礙水體的正常利用。
銅、鋅、鎳等物質在一定濃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從而影響水中有機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體自凈能力下降,影響水體的衛生狀況。
(5)關於污水排放問題擴展閱讀:
污水來源於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如住宅、機關、學校、醫院、商店、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機物(如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蟲卵和腸道傳染病毒等)。
存在於生活污水中的有機物極不穩定,容易腐化而產生惡臭。細菌和病原體以生活污水中有機物為營養而大量繁殖,可導致傳染病蔓延流行。因此,生活污水排放前必須進行處理。
㈥ 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和一級保護專區的水體排放屬污水。已設置的排污口,應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㈦ 政府對污水如何整治的
法律分析:(1)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第三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第四處理好城市垃圾與工業廢渣,避免因降水或徑流的沖刷、溶解而污染水體。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第二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第三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第一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第二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㈧ 污水怎麼治理
幾種常見的如何治理污水的方法:
1.物理處理法:通過物理作用分離、版回收廢水中不溶解權的呈懸浮狀態的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廢水處理法。
2.化學處理法: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
3.生物處理法:生物法是目前污水處理最理想最環保的方法,天玾環保新研發的天玾膜在污水治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就是通過自培菌生物凈化技術治理污染,是目前國內污水治理比較領先的新材料,目前大的環保項目都採用天玾膜系列技術產品。
㈨ 國家污水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規定如下: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級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五條 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六條 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七條 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