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污水管道回填
按照施工規范,確實應該這樣做,實際許多施工單位都是在回填到管頂以上0.5米後,直專接上大型壓屬路機,當然這是在溝槽足夠寬的情況下才行。
要是小管道小溝槽, 就只能一層一層來做了;或者用中粗砂換填,可以不用分層回填
補充 生活污水接戶管管道埋設深度不得高於土壤冰凍線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於0.3m。
我們一般也都是在0.7m以下的,還要看具體情況如何了,看能否排入市政管網的.
規范上寫的很清楚。GB50015-2003中第3.5.3和4.3.2條。
B. 污染物質量平衡分析
表5-9和表5-10分別列出了常規污染組分和苯系物的質量平衡情況。表中的污染物質量平衡相包括污水帶入總量、污水帶出總量、清水帶出總量、柱內殘留總量理論計算值和柱內殘留總量實測值五項。每一項的計算方法如下。
表5-8 土中殘留氯代烴含量表 單位:ng/g
表5-9 常規污染組分質量平衡表 單位:g
表5-10 苯系物質量平衡表 單位:mg
1.污水帶入總量
首先,將整個污水灌入試驗過程按照取樣間隔分成若干個時段,取前後兩個時段進水濃度的平均值作為該時段的平均進水濃度,乘以該時段的流量,計算出該時段隨污水帶入柱內的污染物量,然後把每個時段的污染物量進行疊加,最終得出隨污水帶入柱內的污染物總量。
2.污水帶出總量
將試驗分成和1相同的若干時段,取每一時段末的出水濃度乘以該時段的流量,計算出該時段隨污水帶出土柱的污染物量,然後把每個時段的污水帶出量疊加,得到隨污水帶出土柱的污染物總量。
3.清水帶出總量
將清水回灌試驗按照取樣間隔分成若干時段,取每一時段末的清水回灌出水濃度乘以該時段的回灌流量,計算出該時段隨清水帶出土柱的污染物量,然後把每個時段的清水帶出量疊加,得到隨清水帶出土柱的污染物總量。
4.柱內殘留總量理論計算值
柱內殘留總量理論計算值=污水帶入總量-污水帶出總量-清水帶出總量。
5.柱內殘留總量實測值
在前面的試驗中已經測得了土柱內不同深度:0.05 ~0.1m、0.1m、0.2m、0.4m、0.6m和1.0m處污染物的含量,將整個土柱按此深度劃分為六層:0~0.1m、0.1~0.2m、0.2~0.3m、0.3~0.5m、0.5~0.7m和0.7~1.2m,將測得的每一深度處污染物含量的平均值作為相應土層中污染物的平均含量。已知每個土柱的柱內總裝土質量,假設砂土分布均勻,可以計算出每一層土的質量,然後乘以該層土內污染物平均含量,算出該層土內污染物總含量,最後將六層土內污染物含量累積疊加,得到柱內總的污染物殘留量。
柱內殘留總磷、總鉻和總鉛量的獲得:用前面測得的土中總磷、總鉻和總鉛的量,減去裝柱前砂土原樣中的對應污染物含量,得到不同深度由於污水帶入而殘留於土柱內的污染物含量,再按照上面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需要說明表5-9和表5-10中數據的精度問題。由於污水進出水濃度時刻變化,而在質量平衡相前三項的計算中,進水濃度採用的是前後兩個時段進水濃度的平均值,出水濃度採用某一時段末的出水濃度,用此方法計算出來的污水帶入總量、污水和清水帶出總量雖然還存在一定的誤差,但對於每一種污染組分和每一個時段都採用了相同的計算方法,可以消除系統誤差的影響,因此,總體上反映了污染物總量變化的大致情況。由表中可以看出,柱內殘留污染物總量的計算值和實測值相差比較大,這一現象的出現也合情合理。主要原因是砂土在土柱內部分布是不均勻的,污染物質進入土柱後分布也是不均勻的,由於科研經費所限,在土柱上面三個深度取土樣時分別取了兩個平行樣,而下面三個深度處每一深度分別只取了一個土樣,因此,這樣得到的測試結果並不能夠完全真實地代表土柱內污染物的含量,存在一定的誤差。比如,柱3在0.6m處Cr的含量為1200μg/g,這一數值比柱1(450μg/g)和柱2(470μg/g)在相應深度的含量高很多,按照上面的計算方法得到的柱3內殘留Cr總量為7.9909g,遠大於理論計算值0.4549g。盡管如此,仍然能夠從現有的這幾個污染物質量平衡相中看出污染物的大體去向,下面就依次進行分析。
表5-11給出了常規污染組分的分配比例,其中污水帶出(%)=污水帶出總量/污水帶入總量×100,柱內殘留計算值(%)=柱內殘留總量計算值/污水帶入總量×100,清水帶出(%)=清水帶出總量/(污水帶入總量-污水帶出總量)×100。污水帶出百分比說明各種污染物整體被帶出的比例,而清水帶出百分比則說明清水入滲時各種污染物被清水帶出的難易程度,也說明了它們在砂土中的存在形式和被去除的機理。實際上,污染物的質量平衡分析是對前面室內試驗結果的歸納、總結和深化,是從整體和宏觀上來把握污染物在水(包括污水和清水)和土之間的分布、遷移和轉化。
表5-11 常規污染組分分配比例一覽表
續表
綜合表5 -9和表5-11首先分析NH4—N的分配比例。NH4—N的柱內殘留總量實測值均小於其理論計算值,原因是輸入的總NH4—N,除了污水帶出、清水帶出和柱內吸附外,還有一部分在試驗初期發生硝化反應轉化成了NO3—N。NH4—N的污水帶入總量,柱1(29g)大於柱2(7g)大於柱3(6g),從分配比例來看,柱1被污水帶出為88%,遠大於柱2(53%)和柱3(47%),由室內試驗可知,污水帶出量的絕大部分均發生在滲透介質被NH4—N穿透以後,即柱1在試驗的第17d以後,柱2和柱3在試驗的中後期。清水帶出為柱1(50%)大於柱3(45%)大於柱2(43%),這就驗證了室內試驗的結論:長期排污河中的NH4—N能夠穿過中砂及很容易穿過粗砂進入地下水,NH4—N在介質表面的陽離子吸附作用較弱,清水回灌能把滲透介質(包括中砂和粗砂)中約50%的NH4—N帶到地下水中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NO3—N,柱1的污水帶出量(8.88g)大於其污水帶入量(8.33g),這是由於部分NH4—N在試驗前期土柱內為好氧環境時轉化成了NO3—N。柱2和柱3的污水帶出比例分別為74.18%和36.95%,說明在1.2m的滲透介質中NO3—N能有一部分被帶出,並且大部分是在試驗前期被帶出的,因為後期主要發生反硝化作用,NO3—N的出水濃度很小。NO3—N的清水帶出比例分別為:柱1為-2.76%,柱2為41.47%,柱3為1.42%,其中柱1為負值,這主要是計算方法所致,實際上柱1中NO3—N的清水帶出量為0.0153g。NO3—N除了污水帶出和清水帶出外,有部分發生反硝化反應變成氣態氮逸失。
COD,柱1的總輸入量為153g,遠大於柱2(30g)和柱3(27g),污水帶出的比例柱1(71%)大於柱2(24%)和柱3(27%),並且也是試驗前期帶出的量要大於後期。清水帶出比例各柱分別為:柱1為2.53%,柱2為3.38%,柱3為6.63%。說明中砂對COD的去除效果好於粗砂,清水回灌能把一定量的COD帶到地下水中,但此量不大。
TP,柱1的總輸入量為3.66g,大於柱2(0.77g)和柱3(0.68g),污水帶出的比例柱1(60%)遠大於柱2(2.6%)和柱3(1.9%),清水帶出比例各柱均很小,不超過0.5%,柱2和柱3都有97%左右的TP生成沉澱或被吸附而殘留於土柱內部,這就在室內試驗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說明TP不易穿過中砂進入地下水,而且清水回灌只有很少的磷被清水帶出,說明磷的沉澱比較穩定,吸附作用比較牢固。
Cr,柱1的總輸入量為3.54g,大於柱2(0.60g)和柱3(0.55g),清水帶出比例各柱均不超過0.1%,污水帶出的比例柱1(78%)大於柱2(41%)和柱3(16%),從前面的試驗結果來看,被污水帶出的Cr大部分是在試驗前期(第60 ~70d以前)被污水帶出柱外的,因為後期出水中Cr的濃度很小。清水回灌所能帶出的Cr非常有限,原因是Cr大部分生成沉澱,少部分被吸附,所以很難被帶出。
Pb,柱1的總輸入量為2.67g,大於柱2(0.51g)和柱3(0.41g),污水帶出的比例柱1(40%)大於柱2(0.39%)和柱3(0.24%),說明清水不會把Pb帶到地下水中,Pb經過中砂時絕大部分(99%)被吸附和生成沉澱而殘留於土壤中,少部分可以穿過粗砂進入地下水,再次從總量上驗證了前面的試驗結論。
表5-12給出了苯系物在污水、清水及土柱中的分配比例,即污水帶出、柱內殘留、吸附和生物降解的污染物的量分別占污水帶入總量的百分比,清水帶出百分比含義同表5-11中常規污染組分。表5-10中苯系物的柱內殘留實測值都比其相應的理論計算值小很多,其差值認為是污水中的苯系物在通過土柱時被滲濾介質所吸附和生物降解而消耗。由於污水在粗砂中滲透流速快,流量大,所以污水帶入柱1的苯系物遠遠大於柱2和柱3,隨污水帶出柱1的苯系物也遠遠大於柱2和柱3。從表5-12中可以看出,中砂對苯系物的去除效果(污水帶出量少,吸附和生物降解得多)明顯好於粗砂,並且柱2略好於柱3。清水帶出比例,柱3大於柱2大於柱1,可見,不管是粗砂還是中砂,清水回灌會把其中的部分苯系物帶入地下水中,如乙苯和異丙苯清水帶出的比例就比較大。
表5-12 苯系物分配比例一覽表 單位:%
C. 污水管下面鋪的砂墊層一般有多厚
管道基礎均採用砂墊層,基礎厚度:一般土質: 100mm。
較差土質:200mm,當地基承載力小於設計要求時,須對地基先進行補強處理再鋪設砂礫基層。
砂墊層是採用級配良好、質地堅硬的中粗砂和碎石、卵石等,經分層夯實,作為基礎的持力層。可提高基礎底面以下地基淺層的承載力。
地基中的剪切破壞是從基礎底面下邊角處開始,隨基底壓力的增大而逐漸向縱深發展的,因此當基底面以下淺層范圍內可能被剪切破壞的軟弱土為強度較大的墊層材料置換後,可以提高承載能力。
(3)污水中粗砂擴展閱讀:
砂墊層的作用
1、提高地基持力層的承載力。用於置換軟弱土層的材料,其抗剪強度指標常較高,因此墊層(持力層)的承載力要比置換前軟弱土層的承載力高許多。墊層的承載力宜通過現場載荷試驗確定。
2、減少地基的沉降量。地基持力層的壓縮量在總沉降量中所佔的比例較大,由於墊層材料的壓縮性較低,因此設置墊層後總沉降量會大大減少。此外,由於墊層的應力擴散作用,傳遞到墊層下方下卧層上的壓力減小,也會使下卧層的壓縮量減小。
3、調整地基的不均勻沉降。在墊層設計中,有時會根據上部荷載的特點,將墊層設計成不等厚度,用來調整地基的差異沉降。此外,在山區地基中,常會遇到岩土軟硬不均的情況,這時可把出露在基底的岩石鑿去一定厚度,然後回填可壓縮的砂或素土,並分層夯實,使之與壓縮性較高的土基部位的變形相適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砂石墊層
D. 中粗砂是什麼
中砂,中粒土。顆粒的最大粒徑小於30mm,且其中小於20mm的顆粒含量不少於85%;
粗砂,粗粒土。顆粒的最大粒徑小於50mm,且其中小於40mm的顆粒含量不少於85%。
E. 給排水管為何要用中粗砂回填
宜選擇砂類土或滲透性好的材料。中粗砂不但透水性好,而且可就地取材,價格低廉,施工方便,因而被廣泛用於高速公路的橋涵台背回填。
F. 雨污水檢查井回填用什麼材料
回填前可用砂土袋,鋼釺,木支撐將井座,井筒固定,並應排除基坑溝槽內積水。
回填材料:從管底基礎面至管頂以上0.5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可用碎石屑,粒徑小於40mm的沙礫,高(中)鈣粉煤灰,中粗砂或溝槽開挖出的良質土。
G. 雨污水檢查井回填用什麼材料新規范中雨,污水檢查井
回填應在排水管線(含管道和檢查井)驗收合格後進行,並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版回填前可用砂土袋權,鋼釺,木支撐將井座,井筒固定,並應排除基坑溝槽內積水。
回填材料:從管底基礎面至管頂以上0.5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可用碎石屑,粒徑小於40mm的沙礫,高(中)鈣粉煤灰,中粗砂或溝槽開挖出的良質土。
回填土不得採用淤泥,垃圾和凍土等,更不得夾帶石塊,磚及其他帶有菱角的硬塊物體。應在井筒周圍不少於100mm回填中粗砂回填應在排水管線(含管道和檢查井)驗收合格後進行,粒徑小於40mm的沙礫,嚴禁機械回填。
回填應採用人工分層對稱回填。回填材料,磚及其他帶有菱角的硬塊物體,垃圾和凍土等,木支撐將井座,高(中)鈣粉煤灰,並不得使井筒位移和傾斜,井筒固定。
在當地最大凍土深度大於等於1:從管底基礎面至管頂以上0,並應排除基坑溝槽內積水,其密實度與管道回填一致.5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可用碎石屑,中粗砂或溝槽開挖出的良質土.0m時在冰凍層范圍內,並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
H. 市政排水管道施工,管道採用砂包裹。可以採用細砂嗎還是必須要有中粗砂規范有要求嗎
不可以採用細砂,細粉砂易結塊,透水性能不如粗砂好,如與土層粘結較牢,如土層下沉,易對管網造成破壞。
粗砂回填可以防止管道在外力的擠壓過程中受損,如果用大堅硬性物體回填,當在外力的作用下(比如車輛重量),堅硬性物體可能與管道相互擠壓,從而使管道受損。而使用中粗砂回填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I. 什麼是中粗砂,黃砂屬於什麼砂,屬不屬於中粗砂
一、中粗砂:細度模數在1.6-3.7的砂;黃砂:屬於細砂或中砂或粗砂,或者是它們的混合物。
1、細度模數是砂單純的建築材料的范圍。細度模數越大,表示砂越粗。細度模數在3.7-3.1為粗砂,在3.0-2.3為中砂,在2.2-1.6為細砂。普通混凝土用砂的細度模數范圍在3.7-1.6,以中砂為宜。
2、指含土量及雜質量很少。其粒度在2.8mm—3.2mm之間。屬中沙含泥量:1.34% ,質地堅硬,色澤清亮,是良好的建築材料。屬於中粗砂
3、砂的細度模數是表徵天然砂粒徑的粗細程度及類別的指標。細度模數越大,表示砂越粗。普通混凝土用砂的細度模數范圍在1.6-3.7,以中砂為宜,或者用粗砂加少量的細砂。
(9)污水中粗砂擴展閱讀:
一、種類
1、MX ——細度模數;
2、A0.15——粒徑0.15mm上顆粒累計篩余百分率(%);其他依次類推。
3、天然砂又分河砂、海砂和山砂。砂子的粗細按細度模數分為4級。
4、粗砂:細度模數為3.7—3.1,平均粒徑為0.5mm以上。
5、中砂:細度模數為3.0—2.3,平均粒徑為0.5—0.35mm。
二、砂按細度模數分為粗、中、細三種規格,其細度模數分別為:
1、粗:3.7~3.1;
2、中:3.0~2.3;
3、細:2.2~1.6。
三、細度模數不是細集料的級配參數。
MX=[(A0.15+A0.3+A0.6+A1.18+A2.36)-5A4.75]/(100-A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