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池應保持多少液位
要看這個事故池是什麼作用。
如果是事故排放,那麼它的作用就是工藝環節出現異常事故以後,將流程中的介質急速排放到該池子的。那麼:A、如果需要中和,平時該池要根據中和反應需要的量來保留中和液的量。B、如果不需要中和,那麼平時最好空置(0液位)。
如果是事故補充液、事故中和液、沖洗液的事故池,那麼應該90%-100%的設計液位。
2. 事故水池的事故水池的設計要求
1、事故池容積確定應執行的標准或規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 1190-2009和中國石化安環[2006]10號等。GB50483規定的應急事故水池容積確定方法,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事故排水的項目均應適用執行。其中消防用水量確定、圍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積確定時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02)、《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GB50351-2005)[10]等有關規定執行;最大降雨量確定按《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業給水排水系統設計規范》(SH3015-2003)等執行。必須根據項目特點、行業標准或規范、事故池容積確定的具體要求等,注意區分各標准規范的適用范圍和具體規定條款的執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
2、應急事故水池容量應根據發生事故的設備容量、事故時消防用水量及可能進入應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綜合確定[1]。罐區防火堤內容積、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進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積、現有儲存事故排水設施的容積均可作為事故排水儲存有效容積。計算應急事故廢水量時,裝置區或貯罐區事故不作同時發生考慮,取其中的最大值[1]。應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對事故排水收集系統的排水能力進行校核,明確導排系統的防火、防爆、防滲、防腐、防凍、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須注意事故時進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與正常生產時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質區別,不可混淆。一是降雨歷時不同,正常生產運營過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剛下的雨水,一次降雨過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設計參數計算必須按GB50014規定的短歷時暴雨強度公式確定;而事故時降水量應根據事故消防時間(參照GB50016、GB50160規定一般為2~6h,Q/SY 1190規定為6~10h)確定。二是匯水面積不同,初期雨水的匯水面積必須考慮生產區和儲存區總的匯水面積;事故時只考慮裝置區或罐區單獨的能進入事故排水系統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時匯水考慮,且應採取措施盡量減少進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統的雨水匯集面積。
4、在非事故狀態下需佔用事故池時(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佔用容積不得超過事故池容積的1/3,並應設有在事故時可以緊急排空的技術措施。污水處理事故池不可作為事故儲存設施,不能把風險進一步轉加到污水處理系統。
5、事故池容積的確定,應結合項目的三級防控體系[5](污染源頭、過程處理和最終排放)建設進行,做到「預防為主、防控結合」,以將事故狀態下的廢水控制在廠內不排入外環境,確保環境安全。一級防控體系必須建設裝置區圍堰、罐區防火堤及其配套設施(如備用罐、儲液池、隔油池、導流設施、清污水切換設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輕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環境污染;二級防控體系必須建設應急事故水池、攔污壩及其配套設施(如事故導排系統),防止單套生產裝置(罐區)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廢水造成的環境污染;三級防控體系必須建設末端事故緩沖設施及其配套設施,防控兩套及以上生產裝置(罐區)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廢水造成的環境污染。
3. 事故應急池 污水池能不能共用一個池子
你如果在當地環保局沒有關系的話,還是不要這樣吧。被發現了處罰是很重的。
4. 事故應急池 污水池能不能共用一個池子
摘要 你好 很高興可以為您提供解答
5. 污水處理站中的「事故池」是什麼,怎麼建造,有什麼標准
污水處理站的事故池是在污水處理站發生事故需要緊急排放污水時,為了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正常水系,而建造的應急性設施。也可以叫做緩沖池。 事故池和污水處理設施通過管道連接。事故池的進水閥門一般應為自動控制,以便對事故及時做出反應。 事故池大小應足夠應付危機。
6. 為什麼事故池進水不包括含油量大的廢水
事故池是緊急事故排水收集池,含油大的廢水,進入事故池,事故池的廢水將被油污染,非常難處理。所以含油量大的廢水,直接排入含油廢水收集池,經油水分離後,柔和水分別進行處理。
7. 事故池在 日處理1800噸的污水處理廠工藝需要建多大的事故池
一般是做到一天的處理量。
8. 事故池是否可以與污水處理站的調節池共用 謝謝
不能,兩者的作用差別很大的,調節池是混勻水質和調節水量的,事故池是故障維修等緊急處理時將水排入不讓水進入系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