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震驚!華北地區出現超級工業污水滲坑!
據報道,河北、天津等地存在超大規模的工業污水滲坑,這批滲坑面積大,存續時間長,或已對當地的地下水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
這批滲坑共有三處,分別位於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南趙扶鎮與天津市靜海區西翟庄鎮佟家莊村,面積分別約為170000平方米、30000平方米、150000平方米。
近日,《華北地區發現17萬平方米超級工業污水滲坑》一文傳的沸沸揚揚。19日下午2點半,環保部當即向媒體表示,針對媒體報道河北等地發現多處污水滲坑,對當地環境造成威脅一事,環保部將會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有關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工業廢水會對環境產生巨大污染,幾乎所有的物質,排入水體後都有產生污染的可能性。各種物質的污染程度雖有差別,但超過某一濃度後會產生危害:
1、含無毒物質的有機廢水和無機廢水的污染。有些污染物質本身雖無毒性,但由於量大或濃度高而對水體有害。例如排入水體的有機物,超過允許量時,水體會出現厭氧腐敗現象;大量的無機物流入時,會使水體內鹽類濃度增高,造成滲透壓改變,對生物(動植物和微生物)造成不良的影響。
2、含有毒物質的有機廢水和無機廢水的污染。例如含氰、酚等急性有毒物質、重金屬等慢性有毒物質及致癌物質等造成的污染。致毒方式有接觸中毒(主要是神經中毒)、食物中毒、糜爛性毒害等。
3、含有大量不溶性懸浮物廢水的污染。例如,紙漿、纖維工業等的纖維素,選煤、選礦等排放的微細粉塵,陶瓷、採石工業排出的灰砂等。這些物質沉積水底有的形成「毒泥」,發生毒害事件的例子很多。如果是有機物,則會發生腐敗,使水體呈厭氧狀態。這些物質在水中還會阻塞魚類的鰓,導致呼吸困難,並破壞產卵場所。
4、含油廢水產生的污染。油漂浮在水面既損美觀,又會散出令人厭惡的氣味。燃點低的油類還有引起火災的危險。動植物油脂具有腐敗性,消耗水體中的溶解氧。
5、含高濁度和高色度廢水產生的污染。引起光通量不足,影響生物的生長繁殖。
6、酸性和鹼性廢水產生的污染。除對生物有危害作用外,還會損壞設備和器材。
7、含有多種污染物質廢水產生的污染。各種物質之間會產生化學反應,或在自然光和氧的作用下產生化學反應並生成有害物質。例如,硫化鈉和硫酸產生硫化氫,亞鐵氰鹽經光分解產生氰等。
8、含有氮、磷等工業廢水產生的污染。對湖泊等封閉性水域,由於含氮、磷物質的廢水流入,會使藻類及其他水生生物異常繁殖,使水體產生富營養化。
污染給人帶來的危害是無比具大的,莫不要為了一些小利而危害的所有人,大家都生活在同一個地球,污染環境害的最終還是人類自己,提高環境安全意識,一起共建美好家園,嚴懲環境污染者,加強環境治理。
『貳』 城市裡的大量污水都排放到哪裡去了
江,河,湖,海。
有些污水是經過處理後才排放的,而有些污水是未經過任何處理直接排放的。所以現在水的污染越來越嚴重,已經開始引起了整個社會的重視。
『叄』 求中國環境保護法和河北省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日期】 19891226
【實施日期】 19891226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二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參見網路
http://ke..com/view/2342249.htm?fr=ala0_1
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
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05年3月25日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環境保護應當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原則,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統一。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各類學校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在校學生的環境保護教育。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制定並落實環境質量任期目標和年度實施計劃,使轄區內的環境質量逐年提高和改善。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
環境保護規劃應當突出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科學技術的研究、應用。
環境保護規劃的制定或者修訂,應當採取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征詢社會各界意見。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調整工業結構和建設布局,支持、鼓勵發展環境保護產業和循環經濟,重視生態環境工程建設,對環境標志產品的生產、資源及工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防治污染的項目實行優惠政策。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環境污染防治和資源的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和公民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
各級人民政府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環境監督管理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機構建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專職或者兼職環境保護管理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參與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開發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擬定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
(三)統一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管理環境監察和環境執法稽查工作;
(五)依法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嚴格依法行政,加強環境保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落實執法責任制。
第十二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本省的環境質量標准和污染物排放標准,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在主要媒體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污染嚴重企業名單。
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企業,應當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三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本省的環境監測網路,並負責組織監測人員的技術考核工作。
因監測數據發生爭議的,由當地或者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技術認定。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或者個人依法進行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行政執法證件,並為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保守商業秘密。
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其所屬的環境監察和環境稽查機構,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排污單位和個人排放污染物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三章 環境保護和改善
第十六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以及國家和本省的環境標准,提出劃分本行政區域內各種環境功能區的方案,經省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平衡後,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林業、農業、水利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內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經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平衡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劃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態功能區,對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水土保持的預防保護區和監督區、江河洪水調蓄區、防風固沙區和漁業水域等生態功能區,採取保護措施,防止生態環境的惡化和生態功能的退化。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利用誰補償的原則,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開發、利用自然資源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當繳納生態環境補償費,專項用於生態環境治理。
徵收及使用生態環境補償費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有計劃地控制和削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保護並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嚴格控制工業、農業、生活用水指標和水質指標,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和水環境的保護。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確保飲用水水源不受污染。
第二十二條沿海地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進行海岸工程建設和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應當執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防止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損害。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和管理,鼓勵發展生態農業,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和水土流失。
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當科學使用化肥、農葯,及時回收使用後的塑料薄膜。
第四章 環境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條新建、改建和擴建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建設單位應當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方可批准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前,召開論證會、聽證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並將意見採納或者不採納的說明報送審批機關。
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編制環境保護設計篇章。
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建成後,應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產使用。
第二十六條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評價資質,並對評價結論負責。
第二十七條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依法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許可證,並按照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
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強度和排放方式、去向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在改變前十五日內向原申報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許可證的發放、變更、吊銷,應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可以委託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污染物集中處理或者從事環境保護設施專業化運營。
不集中處理的污染物,排污單位應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的要求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污染物集中處理單位發現排污單位交付處理的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發生重大變化,應當採取措施防止發生污染事故,並自發現之日起三日內報告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條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排污費,並負責治理污染。
徵收的排污費應當按照規定用於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提出限期治理的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
被限期治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第三十二條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置的,應當徵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三十三條工業企業應當實行清潔生產,採取不斷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控制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凡國家和本省規定淘汰的能耗高、污染嚴重的產品、工藝、設備,應當停止生產、使用。
不具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工業企業,不得從事可能造成污染的生產活動。
第三十四條生產、銷售環境保護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的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標准。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保護城市水源和防治城市水污染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建設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網,有計劃地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城市水環境的綜合整治。
第三十六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合理利用資源,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含有污染物的工業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放。
嚴格限制在地下水采補失調地區、海水入侵地區和地面沉降地區開采地下水。
第三十七條禁止在經營活動中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
第三十八條單位或者個人向大氣排放工業粉塵、煙塵和工業廢氣、二氧化硫、機動車尾氣、惡臭等有毒有害氣體,不得超過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排放標准。
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應當採取防燃、防塵措施,防止污染大氣。
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淘汰氟利昂等消耗大氣臭氧層的物質。
第三十九條使用產生雜訊和振動的機械設備、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雜訊源,應當採取消聲防振措施,產生的雜訊、振動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
禁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產生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
禁止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期間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從事產生雜訊污染的各種活動。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當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並予以公告。
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時期,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產生雜訊污染的活動。
第四十條禁止從境外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棄物。進口可作為原料、能源或者進行再利用的廢棄物的,應當按照我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廢棄物的進口者和利用者,應當具備相應的污染防治條件。
禁止將產生嚴重污染的技術和生產設備,轉移給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使用。
第四十一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從事放射性工作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對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和廢舊放射源,應當向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輻射環境管理機構備案,並按國家規定進行處置;依照國家規定不能自行處置的,按規定運送省放射性廢物庫貯存。
第四十二條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接受調查處理。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調查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應當根據不同情節,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進行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給予警告,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拒報或者謊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事項的,責令改正,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備的,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將產生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給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並對轉出方處以三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未採取消聲防振措施,產生的雜訊、振動超過國家規定標准以及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責令改正,並可處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期間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從事產生雜訊污染的活動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而未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的,責令停止作業,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投產使用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並可以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污染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其造成的危害後果,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污染嚴重,缺乏治理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關閉、停業。
第四十六條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設施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重新安裝使用,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採取措施排除危害,並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對轄區內環境質量繼續惡化或者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有關部門為建設單位辦理批准手續的,由作出該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作出予以撤銷的決定;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發放、變更、吊銷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許可證的;
(二)未依法向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說明不予發放、變更、吊銷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許可證的理由的;
(三)對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不制止、不提出限期治理意見的;
(四)對應當受理的舉報不受理,對已受理的舉報不調查、不處理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對應當制止和查處的違法行為不制止、不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擅自挪用排污費和生態環境補償費的;
(七)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本條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肆』 城市污水排放標准
我不太理解樓主所說的城市污水排放界定原則是什麼,從哪裡排放?
但可分為城市中工業單位排污與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它們分別執行下列標准
工業單位排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造紙、船舶、海洋石油、紡織、肉類、合成氨、鋼鐵、航天、兵器、磷肥、燒鹼行業除外。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准(Ⅲ類水域: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Ⅵ類水域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准中A標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二級標准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時執行;
三級標准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註:GB3838是《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內容比較煩瑣,如果樓主還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添加問題補充,以便詳細為你解答。
回答補充:城市污水當然必須由城市管網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中規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區域也就是上面所說到的那幾類區域了。
收費沒有嚴格的標准,要根據各地各廠實際的電費、葯劑費、大修費、維護費、工資福利費、管理費、處理效率以及其他費用來衡定,一般1~10萬m3/d規模的二級處理廠收費標准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過一般在引用和計算中可以估算為0.5元每立方米。
『伍』 河北省的行政劃分是什麼各個地級、縣級的污水處理廠有哪些
按照現在的環保要求,現在每個縣已經經濟實力較強的中心鎮都必須有污水處理廠。具體名稱就你自己去查吧。
『陸』 河北省大氣污染現狀及治理措施
沒找到河北的 找到石家莊的 你參考參考吧~~
摘要:二十一世紀的鍾聲已經敲響,回首二十世紀,我國經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但是,傳統模式下的生產力的提高在驅動經濟增長和為企業帶來的利潤的同時,卻使我們的地球家園變得千瘡百孔,不堪重負。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布了長篇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該報告首次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夠成危害的發展」。
關鍵詞:石家莊市 大氣污染 原因分析 政府行為對策
一、概述
二十一世紀的鍾聲已經敲響,回首二十世紀,我國經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但是,傳統模式下的生產力的提高在驅動經濟增長和為企業帶來的利潤的同時,卻使我們的地球家園變得千瘡百孔,不堪重負。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布了長篇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該報告首次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夠成危害的發展」。這個定義鮮明的表達了兩個基本觀點:
人類要發展,尤其是貧困地區的發展;
發展要有限度,他不應危及後代人的發展。
石家莊市我國華北地區新型的一座現代化工業城市,是河北省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中心。總面積15848平方千米,總人口845萬。其交通發達,京廣、石太、石德鐵路和京深、石港、石太高速公路交匯於此。近年來,石家莊市工業迅猛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是,經濟的快速增長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 是他一躍成為全國著名的環境污染大市。而其中,尤以大氣污染最為突出:尤其是在風力達到一定程度後,塵土滿天飛舞,縱橫肆虐,有些區域垃圾泛濫成災。
二、 石家莊大氣污染現狀及原因分析
1.1 石家莊大氣污染現狀
近年來,隨著城市工業的發展,大氣污染日益嚴重,空氣質量進一步惡化。河北省環境監測總站4月11日隊本周空氣質量檢測表明,石家莊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顆粒物(PM10)。由於它們直徑很小,且夾雜著細菌,可以被人體吸入體內,引起疾病。同時,由於它們很輕,不宜沉降,總是漂浮在空中,陽光照射在這些微塵上,被吸收或散射,致使天空顯得灰濛蒙的,能見度明顯下降。揚塵污染也比較嚴重,特別是雨後就更顯得直觀,汽車擋風玻璃上全是泥水,就連眼鏡片上也滿是泥水。由於少數地區垃圾處理不善,成堆的垃圾在地面上腐爛,隨風一錘,一股惡臭撲鼻而來,讓人倍覺惡心。工廠排出的廢水、廢氣,也使大氣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給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嚴重的不便。
1.2 石家莊大氣污染原因分析
1.2.1 地形和氣候因素是影響石家莊市大氣質量的基本原因
石家莊位於河北省中南部,西依太行山脈,東、南、北均為遼闊的華北大平原。而與此同時,石家莊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具有冬季寒冷少雪,春季乾旱多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晴朗涼爽等特徵。這些特定的地理和氣候因素,是石家莊的大氣污染面臨嚴峻的挑戰。由於東南風的作用,石家莊上空的可吸入顆粒物和其他污染物質隨風西移,當遇太行山脈的阻擋後,又轉向東移,返回原地。而與此類似,當刮西北風的時候,由於太行山脈這一巨大的屏障,使西北風被攔截在山西境內,一些污染物質也無法被颳走,而只能繼續停留在石家莊的上空。
1.2.2 城市建設是影響石家莊大氣質量的重要原因
石家莊氣體狀態大氣污染源調查表
根據對主要大氣污染的分類統計分析,其主要來源可概括為三大方面:(1)燃料燃燒(2)工業生產過程(3)交通運輸等。根據統計資料,以上三方面產生的大氣污染所佔的比例分別為70%、20%和10%。在直接燃料的燃燒中,燃燒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數量約占燃料燃燒排放總量的96%,其中燃煤排放的煙塵、SO2、NOX和CO的數量占燃料燃燒排放比例分別為99%、93%、81%和97%。各種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排放量雖僅佔大氣污染總排放量的1/5左右,但由於排放點比較集中。濃度較高,所以對工礦區或局部的大氣污染較為嚴重。機動車等流動源在交通比較繁忙的街道,如裕華路、中山路等,可能造成CO、NOX和HC的嚴重污染。
(一)燃料燃燒。在石家莊,天然氣在居民的生活中還沒有普及,煤仍然是人們的首選燃料。而在燃煤市場上,高硫煤仍佔主導地位。由於經濟條件的限制,人們不可能放棄廉價的高硫煤而去購買環保型的低硫煤。這就造成SO2的大量排放。同時,由於石家莊地處華北,冬季寒冷,需要供暖,而一些單位為了省錢,實行自給自足的供暖制度,這就增加了煤的燃燒量,使大氣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二)工業生產過程。近些年來,石家莊紡織工業發展迅速,是我國棉紡織工業基地之一,化學工業也是重點發展部門,有規模較大的華北制葯廠和石家莊化肥廠,煤炭工業亦佔有重要地位。這些性質的工礦企業即使石家莊的重點發展部門,也是污染最為嚴重的企業。而且這些工礦企業大多數集中在市區,如具有相當規模的華北制葯廠和石家莊化肥廠等。此外,還有一些粉末冶金廠、印染廠也是石家莊大氣污染的主力軍。
(三)交通運輸。近些年來,石家莊經濟發展迅速,交通運輸也隨之發展。特別是近年來,私人轎車的數量急遽增多。但是,交通運輸的發展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汽車的尾氣中含有大量的CO,對人體的危害極大,特別是一些柴油大貨車和冒煙車輛,排放的尾氣中夾雜著大量的可吸入顆粒物,是導致疾病的重要因素。據中國科學院王瑋博士介紹,一輛柴油車排放的尾氣中,夾雜的可吸入顆粒物,幾乎是100輛汽油差夾帶的總和,是更嚴重的污染源。而石家莊卻允許柴油車進城,促使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濃度急劇上升。
(四)市政建設。石家莊的馬路普遍存在道路斜坡問題,即馬路兩側的人行板道明顯高於路面而且與路面垂直,呈「凹」字型。致使馬路上的灰塵不能吹走,而且越積越多,這也是因發揚陳天氣的直接原因。據資料統計,城區揚塵中的可吸入顆粒物占總量的40%左右,人們卻對裸露地面,建築工地,拆遷工地以及砂石料場造成的揚塵姑息遷就,始終未能採取有效的措施從根本加以治理。此外,工業廢水中的化學成分也極容易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
(五)工業布局。石家莊的一些工礦企業大多數集中在城區的東北部,還有一些分布在市區的不同區域。這些工礦企業的分散性是整個城區的大氣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六)綠化。石家莊作為一個新興的工業城市,綠化還沒有跟上工業發展的步伐。只有政府、一些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內部綠化已基本達標,而整個城區的綠化卻遠遠達不到要求。南二環只是近兩年來才栽了幾批樹,其他地方也還是光禿禿的。
1.2.3 市場失靈。所謂市場失靈是指市場存在不完整性(例如:壟斷實力的存在,生產要素缺乏流動性,巨大外部型的存在,缺乏知識和信息等)導致市場經濟作用被削弱的現象。也就是使市場經濟不能實現其理論上的好處的情況。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說,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重要因素。外部性是指個人或一個經濟單位所承受的收益和成本是另外的個人和經濟單位行為的直接結果,而沒有得到任何補償的情況。如一個化肥廠對大氣造成污染但老百姓去被迫承受大氣污染所造成的損害。由此可見,市場失靈也導致了大氣污染。
1.2.4 政府政策失靈。政府並不是萬能的,政府決策失靈同樣會產生環境問題。例如:河北省政府打算把石家莊建設成為聞名全國「葯都」,而制葯廠是污染極為嚴重的企業,這個政策導向勢必會對石家莊的大氣污染造成不良的影響。
1.2.5 全民對環境的認識不夠
目前,人們對環境保護存在很多認識上的誤區。如對環境問題的潛伏性、長期性、緊迫性和艱難性認識不足,對政府的環境保護政策不理解,由於市民認識上的不足和思想上的不重視,導致他們行為上的不夠積極,不夠配合。如在石市東南部的尖嶺村,本身道路坑窪不平,塵土飛揚,再加上村民自身素質不高,垃圾隨處可見。特別是每逢集市過後,更是滿地狼藉,叫村民和過路人苦不堪言。
三 政府行為對策
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的今天,「經濟發展靠市場,環境保護靠政府」的說法已被廣為接受。環境資源配置的失靈,要求政府加大環境保護行政監督力度,採取有效的行政、經濟、法律、教育等手段,發揮其在解決環境問題上的重要作用。入世後,我們的環境管理方式將會受到沖擊,因此,必須更新觀念,提高認識,適應新的形勢和環境。
1、完善政府機構職能,使宏觀與微觀有機結合。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要求幾乎所以政策領域的變革,改變過去各個部門封閉的、分割地制定和實施經濟、社會、環境政策的做法,把環境保護與其他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結合起來,這樣做既有利於環境本身,又可以提高其他政策的效能,這就要求石家莊市政府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其績效分布如頂圖:
政府要依照此體系,完善機構設置。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領導負責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對政府及職能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環保法規的各項具體行為進行界定。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或貫徹不力導致轄區環境質量下降的部門、機關給予相應處分,使領導的「烏紗帽」和其所負責的區域環保是否達標掛上鉤。此外,還要給環保部門下放實權,權責明確,才能貫徹有力。
2、搞好監督調查工作,統一布局,分類管理。治理環境污染,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實現全面規劃,合理布局。
2.1 政府環保部門應切實做好環境的監測調查工作。近日河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針對日益嚴重的室內環境污染監督檢疫站。今後,對於類似的機構要進一步完善,以加強對空氣污染原的監控;實施城市空氣質量周報或日報預報,使社會有關各方及時了解可能出現的空氣污染情況。使一些污染物排放較大的單位和對空氣污染物敏感的人群能預做准備。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並可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及時、准確全面的環境質量信息。同時,政府可以投資興建以監控、信息、檢測等三大系統為核心的環境指揮中心,配備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車,加強環境監理標准化建設。
2.2 立足現有規律、規章和制度,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規,加強環境執法監督。為使環境保護工作根深蒂固的開展起來,建立適應可持續發展和市場經濟的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環境法律體系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可制定一系列相應政策法規完善這一體系(注意既要有綜合性法規,又要對各方面進行明確規定,而且要隨著科技的發展不斷修改。)在此基礎上實行環境執法監督,以國家環境政策、法律、法規和標准為依據,圍繞國家環保工作重心,結合石家莊環保工作重點,運用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石家莊市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許可權,以石家莊市環保局為主體,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對一切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動。
3、針對石家莊市大氣污染的幾個主要方面原因採取相應防治措施,強化管理。
3.1 政府應利用經濟手段來治理工礦企業。企業是各種污染物的主要產生者和排放者,這就要求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採取切實措施以削減排污量,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使企業改變觀念,拚棄環境保護部經濟的成見,樹立起重視環境更益於經濟的觀念。宣傳和執行「污染者付費、利用這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的原則。對破壞環境和隨意排放污染物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單位,按照污染種類,數量和程度進行罰款或徵收排污費;對排放污染物損壞群眾健康或造成財產損失的排污單位,責令向受害者賠償損失;對利用廢棄物生產的產品給以減免稅收或其他經濟上的優惠;實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予以征稅收費等制度。
3.2 制定嚴格的標准,控制揚塵和廢氣污染。關閉不合格的砂石料場,對於建築工地拆遷工地要求工程承包商在工地周圍加高護屏,並在四周的臨時交通道路上鋪蓋瀝青;對一些非回鎮土要隨時運出市區。要求運貨車加蓋遮篷,以免建築材料散落街頭。各公司要採用現代化的電子過濾塔等先進設備來凈化含油脂灰及有害的二氧化硫的廢氣。化工廠應利用管道將生產過剩中產生的廢煤氣及其他含有臭味的氣體,經過管道輸送到煤站燃燒,變成無害的碳酸氣體和水蒸氣,然後經過高大的煙囪排向高空。制葯廠應建立有害氣體的回收循環裝置,利用回收利用可製成石膏。對工廠和服務性行業制定和執行新的氮氧化合物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標准和燃料的質量鑒定標准。除此之外,政府應加快無燃煤區的建設,將石家莊市中心區(和平路、體育大街、槐南路和倉安路;維明街圍和區域)基本建成無燃煤區,並逐步將整個市區建成無燃煤區。同時,政府應下令,對一些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單位,必須集中供熱。
3.3 利用行政手段削減機動車污染。政府應執行嚴格的地方規章制度,禁止銷售未達國家尾氣排放標準的汽車,淘汰尾氣超標車;安裝電噴和三元催化裝置;加快機動車燃料改造,
使用天然及電力等清潔能源;同時,可以開設電車等無污染車輛。對一些新增公共汽車要購置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清潔型車型,建設天然氣加油站。禁止拖拉機、機動三輪車及非市區牌號的摩托車進入市區。
3.4 政府應嚴格規劃解決石家莊的道路斜坡問題。一方面,在新建道路工程中,盡量避免道路斜坡問題。同時,對一些已形成道路斜坡問題的主幹道,政府可以責令有關部門用花壇取代柵欄,並在道路兩側種上樹,以達到防止塵沙和凈化空氣的雙重功效。另一方面,可以增設灑水車的數量,用灑水車把一些處理過的污水灑在馬路上,一日幾次。
3.5 調整工業布局實現工業布局園區化。政府要加大力度,逐步改變不合理的工業布局,在城區實施「優二興三」的產業政策,把工業重心移向開發區,發展工業園區,嚴格執行產業發展導向政策和「三同時」規定。限制一些敏感區域興辦有污染的工業項目,對一些重污染企業要實行搬遷、停產、轉產或限期整改等政策。擴大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規模。
4. 對城市交通和公共設施警醒合理的規劃管理。
4.1 政府要加大投入。
4.1.1 增加對公共設施的投入。政府可對一些公共設施增加資金投入,如在一些公園、廣場興建噴泉、消防水池等。在適當的地點開設無車區和商業步行街,以減少汽車的流動量。
4.1.2 政府應增加資金投入來治理城市垃圾。政府可以投資在一個小區設置幾個垃圾投放點,每天定時投放垃圾,同時政府可以投資開發垃圾產業。當然,出路垃圾也必須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不能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政府可以讓企業在生產時就考慮到為減少垃圾創造條件,如減少包裝,或改一次性包裝為重復使用的包裝。對一些自然無法分解的垃圾,可以進行焚燒,但一定要嚴格限制焚燒廠的粉塵和廢氣排放,煙囪要價高,而且要安裝廢氣過濾裝置,把排入大氣的有毒物質減少到最低限度。
4.2 加強城市綠化工作,建立城市立體綠化體系。在石家莊范圍內大規模植樹種草,在搞好垂直綠化的基礎上,實行立體綠化。隨著工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變遷,使內綠化已顯得十分重要因為許多新建住宅和辦公樓都有很多污染物質,其中有些會釋放有害氣體或塵粒污染空氣,它們包括許多種燃料、木材、建材、辦公設備、傢具、地毯及化工清洗劑等。另外,植物、寵物或房間空調系統也會帶有細菌,這些細菌會破壞室內的空氣質量。立體綠化就是事室內、地面、樓頂、牆體形成一個立體的綠化網,以阻止細菌黴菌的生長。此外,化學製品應受到限制,如油漆燃料及殺蟲劑等。
5. 廣泛利用宣傳、教育等手段提高公民的素質和環保意識。環境保護關繫到全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保護環境實質就是保護生產力。各地區各部門都要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廣泛普及和宣傳環境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切實增強市民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其保護環境的自覺性。(1)各地區各部門必須把環境保護法律知識作為幹部職工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人民群眾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各級政府應把環保業績作為考核政府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讓各級政府把環保提上日程。(2)大中小學要積極開展環境教育。(3)建立公眾才與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檢舉和揭發各種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4)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應當及時報道和表彰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公開揭發和批評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對嚴重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單位的個人予以曝光,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5)各級政府可以在居民小區設置宣傳欄,宣傳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充分調動群眾的自覺性。
6.大力發展環保科技,推動環保產業的發展。
6.1 積極發展科技興環保企業。我國已經加入WTO,國內所有企業都要面臨經濟全球化的挑戰和考驗,那種僅憑人力資源、勞動力價格低廉去打開國際市場的辦法是缺乏遠見的,以民眾的低收入額為代價的競爭,其出發點就不對,其可持續性等更值得懷疑。大量增強企業的科技內涵才是做根本的出路。面對環保領域企業數量小多、規模小的特性,大力發展科技型環保企業更是當務之急。政府應加強對環保企業科技化的支持和政策引導。(1)在財政稅收政策上向企業的科技開發行為傾斜,如果通過相應的監督監察機制確證企業投資與技術開發,那麼這種投資的稅收可以減免;如果經過相應的論證,企業投資與某項技術研究可以促進整個地區整個行業的技術進步,那麼可以取得政府的優惠貸款甚至貼息貸款。(2)在環境領域,面向環保企業設立技術研發課題,並有配套的資金保障。(3)選擇有規模、有豐富實踐經驗、具有技術研究基礎的環保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有的放矢發揮最佳作用。
6.2 鼓勵支持環境保護和治理污染方面的科技研究和科技發明並力求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實際成果。
6.3 加強同其他地區和國家的聯系與合作。 引進國外投資,彌補資金短缺的現狀;積極開展與其他地區和國家間的技術交流與合作,研究與應用新形式的環保理念與技術;聘請國內外知名環境專家參與我市環境整治開發治理工作規劃的制定等等。
『柒』 河北省生活污水計入排放總量嗎
你這個當然得計算了,有一個算一個。
『捌』 華北地區發現17萬平方米工業污水滲坑是怎麼回事
一則《華北地區發現17萬平方米超級工業污水滲坑》引發關注。文中披露,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和天津市靜海區內,「潛藏」多處工業污水滲坑,最大一處面積達17萬平米,或已對當地地下水安全造成威脅。19日下午2點半,環保部向媒體表示,環保部將會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滲坑是開采建築材料的廢砂石坑和其它天然或人工的坑窪地。早在20世紀70年代,因為滲井、滲坑、滲溝中排放各種有害污水和工業廢水,使許多城市「滲坑遍地,污水橫流」。當時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中明確規定,工業廢水不得排人滲坑、滲井(或廢井)之中,以保護地下水源不受污染。
然而,由於北方河川徑流量小,河網較少,污水只能靠治污工程和設施將污水引入污水處理廠或其他天然河道排放。滲坑中的廢水包含化工、皮革、金屬加工等多個行業的廢酸、重金屬、有機物等多種污染物。這些有毒有害污染物會直接送入地下含水層,危害地下水、周邊土壤和人體健康。
滲坑污染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面積,要遠比地表看到的滲坑面積大得多。而地下水水質監測又受觀測井孔或民用井孔分布的限制,只有當污染物到達井孔時污染才有可能被發現,此時污染已經持續很長時間,污染范圍可能已經擴大。
在中國,約有70%人口以地下水為主要飲用水源,95%以上的農村人飲用地下水。特別是在北方水資源量匱乏地區,很多城市和農村的主要飲用水水源為地下水,地下水一旦污染將直接威脅周邊居民飲水安全。
『玖』 哪些省有地方污水處理綜合排放標准
國家有國家標准,地方有地方標准,主要是看你執行國家標准還是地方標准。可以在國家環保標准網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