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於工業廢水排放源怎樣布設采樣點怎樣測量污染物排放總量
每個工廠有自己的污水處理系統,在出水口測就好了,如果沒有污水處理系統的,專就在他們外排的管口測量啊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可以按照檢測標准,每種污染物都有對應的標准,比如COD,GB11914--89,金屬離子一般用原子吸收光譜或者分光光度計,如GB7475-87,GB7472-87等
② 項目產生廢水進污水處理廠,水質監測點的布設該怎麼設
PH值、磷的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一次、溶解氧、反映處理效果的項目。三:進出專水的屬COD 、PH值,既一日三次,氮、反映污泥環境條件和營養的項目、BOD5、SS等污水處理廠的常規實時監測項目分為以下三類、磷等、溶解氧等一般採用在線儀表隨時監測。二、反映污泥狀況的項目、MLVSS及生物相觀察和迴流污泥的各種指標RSSS,監測頻率越高。污水處理廠的監測項目越多:包括曝氣池混合液的各種指標SV、RSSV及生物相觀察等:一,如三班運行的污水處理廠監測頻率一般為一班一次、氮:水溫,越能反映實際情況、MLSS、RSVSS,水溫,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一次、SVI
③ 對於工業廢水排放源,怎樣布設采樣點和確定采樣類型
對於采來樣點的布設:
(1) 檢測一自類污染物: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廢水排放口設置采樣點
(2) 檢測二類污染物:在工廠廢水總排放口布設采樣點
已有廢水處理設施的工廠,在處理設施的總排放口布設采樣點。如需了解廢水的處理效果,還要在處理設施進口處布設采樣點
對水樣類型的確定:
瞬時水樣:在某一時間和地點從水體中隨機採集分散水樣
混合水樣:在同一地點不同時間所採集的瞬時水樣混合水樣
綜合水樣:把不同采樣點同時採集的各個瞬時水樣混合後所得的樣品
④ 廢水中一類污染物采樣點設置在車間出口嗎
如果第一類污染物排放濃度很小,根本無須治理就能達標,那麼應在車間排放口采樣監測。如果第一類污染物排放濃度高,要治理才能達標,那麼,要單獨建設處理設施處理這些污染物。既「車間處理設施」處理。分質分流處理,可以防範企業通過多股廢水混合來稀釋一類污染物濃度。
⑤ 污染源污水監測點位的布設原則有哪些
布設原則
第一類污染物采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版或專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權施的排口。
第二類污染物采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排口。
進入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和進入城市污水管網的污水采樣點位應根據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
污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采樣點的布設
對整體污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設施的總排口設置采樣點。
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理設施單元污水的入口和設施單元的排口設置采樣點。
⑥ 水污染物的采樣點,在標准中有什麼規定
水污染物的采樣點,在GB8978-1996標准中規定:
1、第一類污染物,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
2、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
3、在排放口必須設置排放標志、污水比例采樣裝置。
⑦ 怎麼設置水質監測斷面及布點
(1)河流水質監測常設置三種斷面,即對照斷面、控制斷面和消減斷面。
對照斷面:設在河流進人城市或工業區以前的地方;
控制斷面:一般設在排污口下游500~1000m處(或排污口下游,較大支流匯合口上游和匯合後與幹流充分混合的地點,河流的入海口,湖泊、水庫出入河口處,國際河流出入國界交界入口出口處等);
消減斷面:距城市或工業區最後一個排污口下游1500m以外的河段上。
(2)采樣布點:每一條垂線上,當水深小於或等於5m時,只在水面下0.3~0.5m處設一個采樣點;水深5~10m時,在水面下0.3~0.5m處和河底上0.5m處各設一個采樣點;
水深10~50m時,要設三個采樣點.水面下0.3~0.5m處一點,河底以上約0.5m一點,1/2水深處一點。水深超過50m時,應酌情增加采樣點數
(7)業廢水采樣點如何設置擴展閱讀:
水質監測參數:pH、溫度、溶氧、電導率、濁度。
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方法,按國家標准GB 5750《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執行。
各地地下水監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二次(豐、枯水期)。
監測項目為:pH、COD、BOD、SS、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大腸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區主要水質問題的其它項目。
⑧ 怎樣制定地表水監測方案以河流為例,說明如何設置監測斷面和采樣點
首先,選定較規則的一個河段,為梯形狀最好,河面寬度為上地,河床底部為下回地,測出水深答度,就可以計算出斷面面積(梯形面積公式S=(a+b)/2×h)。然後,再找一片紙,觀察在一段距離內流動的時間,即可算出他的流速。這樣就可算出流量了。
⑨ 采樣點怎樣布置
采樣點的正確布置,是保證礦樣具有代表性的關鍵。采樣設計人員應在綜合研究礦床地質條件的基礎上,根據礦石性質的復雜程度,不同礦石類型和工業品級的礦石的空間分布情況,以及礦山開采和選礦試驗對礦樣代表性、個數、粒度,重量的具體要求,並考慮采樣施工條件等,合理地確定采樣點數量和位置。一般應注意以下幾點:
(1)采樣點應分布在礦體的各部位,不能過於集中。沿礦體走向的兩端和中欲以及沿傾斜方向的淺部和深部,都應布置采樣點,同時也應照顧到主要儲量分布地段。在不影響礦樣代表性的情況下,采樣點的布置,也可以礦床前期開采地段為重點。
(2)選擇采樣點時,應考慮能代表不同礦石類型和工業品級,並照顧到各類型、各工業品級礦石的物質組成和礦石性質等方面的一般特徵,還應根據伴生組分的賦存分布特點,照顧到伴生組分含量及礦物種類。
(3)采樣點的數量,應盡可能多些。對於品位變化復雜的礦床,有時還須考慮一定數量的備用采樣點。
(4)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勘探工程和采礦工程,選擇其中對礦石類型和於業品級揭露最完全的工程點作為采樣工程點。地表采樣點應盡量布置誇天然露頭及保存完好或恢復工作量小的探槽、淺井等勘探工程中,深部采樣點盡量布置在保留有礦(岩)芯的勘探鑽孔內。當礦石質量變化較大,在已有工程中布置采樣點受到局限,而難於保證試樣的代表酬,或者勘探階段未施工坑道,需要採取數量較多的擴大連續試驗、半工業試驗和工業試驗礦樣時,則應結合探礦或開采,布置專門的采樣工程點。
(5)礦體頂底板圍岩采樣點應布置在與礦體接觸處和開采時圍岩崩落厚度的范圍內。
(6)在選擇采樣點時,應考慮施工和運輸條件。在不影響礦樣代表性的前提下,選擇施工及運輸條件較好的地點作為采樣點。
(7)地質勘探時劈取化驗樣剩餘的鑽孔礦芯和岩芯、是很寶貴的地質勘探成果,應充分和有效地利用。但在配樣計算和采樣時,不允許將保存的鑽孔礦芯和岩芯樣段全部取走,只能劈取一半作試驗礦樣。其餘一半,應妥善保存,留作地質勘探、選礦試驗、礦山生產時備查礦樣。
⑩ 一般污水處理廠的取樣有什麼要求
1、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點
(一)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第一類污水物, 取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 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類污染物取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 排口。
(三)對整個污水處理設備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 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口 設置取樣點。
(四)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 理設施單元污水處理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 口設置取樣點。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進口、出口設 水量監測點。
2、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頻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 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中的規定,城鎮污 水處理廠采樣頻率至少為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 以日均計。 工業廢水監測頻率按《綜合污水排放標准》(GB 8978-1996)生產周期<8h,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 >8h,每4h採集一次。其他污水樣,24h不少於2次。最 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3、污水處理廠污水采樣器具
取樣可用無色具塞硬質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淺水采樣 當廢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時,應設適當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長柄采水勺從堰溢 流中直接采樣。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樣時,應在具 有液體流動的部位採集水樣。
(2)深層水采樣 適用於廢水或污水處理池中的水 樣採集,可使用專用的深層采樣器採集。
(3)自動采樣 利用自動采樣器或連續自動定時采 樣器採集。可在一個生產周期內,按時間程序將一定 量的水樣分別採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動混合採樣時 采樣器可定時連續地將一定量的水樣或按流量比採集 的水樣匯集於一個容器中。
4、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量
原則上根據監測項目的多少計算水樣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採集水樣。單個監測項目的采樣 體積應在50 ~ 500ml之間,供一般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分析用水樣有2L即可。
5、污水處理廠取樣方法和注意事項
1)取樣方法
污水處理廠採集水樣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樣具有代表性。在取樣時要注意:定時間、定起點、定數量、 定方法。同時做好記錄。
2)注意事項
取樣時要根據取樣計劃小心採集水樣,並使水樣在 進行分析以前不變質或受到污染。
6、水樣的保存
一、影響水質變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揮發成分的揮發、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懸浮物對待側成分的吸收;待測成分從器壁上、懸 浮物上溶解出來等。
化學作用:氧化還原作用的發生等 生物作用:細菌等微生物和藻類的活動,使待測成 分發生改變;另外微生物和藻類死亡又向水中釋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樣的存儲容器
常用存儲水樣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測定硅及硼時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應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測組分,例如,測 定有機物時,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與某些待測組分發生反應,例如,測定 氧時,水樣就不應貯於玻璃瓶中。
D、 測定對光敏感的組分,則水樣應貯於棕色試劑瓶 中。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三、水樣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凍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動,減緩物理作用和化學反應速度。如將 水樣保存在-18~-22°C的冷凍條件下,會顯著提高水樣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監測項目的穩定性,並對後續分析測 定無影響。
B: 加入保存葯劑 在水樣中加入合適的保存試劑,能夠抑制微生物活動,減緩 氧化還原反應發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樣後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樣分樣時,根據需要分瓶分別加入。
C:過濾和離心分離 水樣渾濁也會影響分析結果。用適當孔徑的濾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類和細菌,濾後的樣品穩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離心、過濾等措施分離水樣中的懸浮物。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水樣允許保存的時間與水樣的性質、分析指標、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溫度等多種因素有關。 不同的水樣允許的存放時間也有所不同。一般認為, 水樣的最大存放時間為: 清潔水樣 72小時,輕污染水樣 48小時,重污染水樣 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