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通過測量哪些指標來確定水體重金屬污染種類
水體污染會引起水質的惡化。水污染常規分析指標是反映水質狀況的重要指標,是對水體進行監測、評價、利用以及污染治理的主要依據。環境保護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通常按照不同的要求制定各種水質標准,以及相應的測定方法。對於水體污染的指標有哪些分類,下文圍繞此問題做了具體的分析,主要內容有:
水污染的指標按照性質可分為化學性、物理性及生物性三類:
一、化學性的污染指標意義及影響
(l)pH值:pH值大於7為鹼性,小於7為酸性,一般以pH測定計測定或以太酚、甲基橙等指示劑判定。pH值影響生物的生長、物質的沉澱與溶解、水及廢水的處理等。
(2)酸度:表示水中和鹼的能力。水中酸度的形態及大小,可推知水質的好壞,廢水處理加葯的多少,並影響水體的自凈作用。
(3)鹼度:鹼度可指示廢水處理的加葯量,水的腐蝕性、生物處理操作的效果等。
(4)氯化物:指水中的氯離子[Cl-],具有腐蝕性,高濃度時對農作物有妨礙。若水中氯化物升高,可能因海水入侵污染或工業廢水的排入。
(5)固體:廢水經103-105度C蒸干後的殘余物,稱為總固體物(TS),可再分為懸浮固體物(SS)與溶解固體物(DS)。水樣過濾後的濾液蒸干所得的重量為溶解固體物。懸浮固體可影響水體的外觀。有機性固體如水生物及有機物耗用水中溶氧降低水體溶氧量。無機性顆粒會發生沉積作用。
(6)化學需氧量(CODcr):化學需氧量代表水中可破強氧化劑氧化的有機物量。測定時取定量的廢水,以重鉻酸鉀在酸性下氧化有機物產生CO2及H2O,再計算氧化消耗的氧量。CODcr的測定,廣泛用於工業廢水及家庭污水之有機物含量分析。
(7)生化需氧量(BOD):BOD之定義為細菌在好氧情況下使分解的有機物所需的氧量。在好氧情況下,家庭與工業廢棄物排入水溝中所造成污染的程度,可用BOD試驗根據其需氧量來決定。一般所稱的BOD為五天2O度情況下試驗所得的結果。BOD是測定生物性可氧化有機物的唯一方法,並可用於控制河川污染的主要基準。
(8)溶氧(DO):水中的溶氧可能來自空氣中或人為曝氣,植物光合作用產生,其溶解度受溫度的影響很大,自O度C的14.6mg/l到35度C時的7mg/l。氧的低溶解度為自然水凈化能力受到限制的主因。溶氧的測定可用來控制河流污染程度,以維持魚類或其它水中生物的繁殖與生長的最適情況。
(9)氮:氨氮是生物活動及含氮有機物分解的產物:可指示污染。氮在污水中的主要狀態有氨氮(NH3-N),亞硝酸氮(NO2-N),硝酸氮(NO3-N),有機氮等,其中氨氮及有機氮的和稱為純凱氏氮。通常可藉氮的測定,以控制生物處理凈化的程度。
(10)磷:污水中的磷一般以正磷酸監及聚磷酸鹽存在。若水中濃度高,表示可能受工礦廢水、家庭污水、清潔劑、肥料等污染。湖泊、水庫的藻類滋生,亦受到磷的影響。
(11)硫化合物:硫酸鹽為原水中最主要的一種陰離子,在厭氧狀態下,硫酸鹽常被微生物還原為硫化氫氣體,更進一步和氧反應成硫酸腐蝕下水道管渠。
(12)重金屬:最常見之有害重金屬包括鎳、錳、鉛、鉻、鎘、鋅、銅、鐵、汞等。若含量太高,對生物有急性或慢性的毒性,產生味道及影響水體外觀,並且減少河川的自凈作用。
(13)放射性物貿:可立即分裂產生放射線物質,如α、β、γ射線等以達穩定的物質稱為放射性物質。水中生物可累積微量的放射物質,若食用之將導致癌症及遺傳上的突變,其放射性強度單位為居里(Curie)或倫琴(Roentgen)。輻射線與生物體或水作用,會產生許多游堆的粒子是極具反應性,因此會繼續與蛋白質反應,降低的活性,阻止細胞分裂、破壞細胞膜或破壞細胞的功能。
(14)清潔劑:清潔劑的主要成份為一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其產生的泡沫及磷會影響凈水作用及產生富營養化現象。
二、生物性的水污染指表標之意義及影響
(1)大腸菌類:大腸菌類系大腸菌與大腸茵類似性質細菌之總稱。細茵學上定義為普通棲於人畜盲腸管內之格蘭姆染色陰性,無芽孢之桿菌類,能分解乳糖而生成酸及氣體。大腸菌類有下列幾種特性,常用於給水之污染指模。a.數量大,易檢出。b.大腸菌較一般致病菌生存力強可顯示污染的久暫。c.檢驗簡單且很快得到結果。d.極少量即可檢出。e﹒大腸菌類可為糞便污染的指標。
(2)細菌總數:細菌總數指平面培養上之聚落數,常以此為水質判定的標准,細菌總數愈多表示污染愈嚴重。
(3)水生物:水中生物對水質有不同的敏感度,一般潔凈的水中生物種類多而數量少,而受污染的水生物種類減少但數量增多,但若受到嚴重污染時,較高等的水生物無法生存。
(4)富營養生物:若水中含有過多的養分,致藻類、岸生植物水草的繁殖,形成富營養化,間接影響動物性浮游生物、魚及底棲生物等的采殖,因水的營養程度不同,各生物的種類及數量也不同。因此可藉此特性判斷水的營養態及污染的程度。
三、物理性的水污染指標之意義及影響
(1)水溫:表示水的冷熱程度,常用°C表示。水溫可影響水的密度、粘度、蒸氣壓、表面張力等。物理特性在化學方面可影響水中的溶解度、化學反應速率及氣體交換率,在生物方面可影響生物的活動及生化反應速率。熱污染為水溫受廢水影響所形成的。
(2)外觀:可憑視覺、嗅覺等感官的直覺反應來判斷,包括色度、濁度、臭味、沉澱物等。
(3)臭味:臭味可能來自有機物及無機物質、污水及工業廢水的排放,自然界的有機物經厭氣分解,皆可產生臭味,可由舌頭感覺出或鼻子之嗅覺聞出,發出臭味的物質大部分為揮發性物質。
(4)色度:分真色度及表色度,前者是除去水中懸浮固體測得的色度,後者是水樣直接測得的色度。自然水多呈淡黃色,一般採用鉑氯酸鉀及氯化亞鈷溶液為標准。色度雖對某些特殊工業,如造紙、染整、食品等會著色於成品而影響其品質,但在衛生上的問題較小,僅於美觀土、視覺上的不適。
(5)濁度:濁度表示水對光的反射及吸收性質。在供水方面、濁度量測的結果,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對於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魚類的生長及繁殖亦有影響。
綜上所述,水體污染的指標有哪些分類主要有生物、化學、物理三大類的水污染,另外還對此給人類生產生活所造成的影響做出了精確的對照,希望人們能夠引起重視,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以便能夠更好的發展。若還有想要了解的,敬請關注大禹網,我們再次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
2. 重金屬廢水處理中進水指標各是多少
暈
這怎麼幫忙。
進水水質都要實際監測的。
就算估,也得看是啥行業的啊
3. 排污水中重金屬含量不能超過多少
小於等於
總汞抄0.05Mmg/l
總鎘0.1mg/l
總鉻0.5mg/l
總鉛1.0mg/l
總銀0.5mg/l
總鎳1.0mg/l
總鈹0.005mg/l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之重金屬指標
以下摘自: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 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標
一、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二、化學性指標
1、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2、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5。一般BOD5/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3、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2、H2O、NO、SO2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4、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5、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6、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7、pH值。
8、重金屬。
三、生物性指標
1、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2、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4)廢水重金屬排放指標擴展閱讀:
作用
環境污染指數能以簡明的數值綜合反映環境質量,便於進行各地區環境質量的比較,因而在環境質量評價中得到廣泛的應用。但是,許多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多種污染物綜合作用的機理還不完全清楚,因此,目前所應用的各種指數值只是大致地反映環境質量。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空氣質量達到優良標准即達到國家質量二級標準是指空氣污染指數小於等於100。如果空氣污染指數小於等於50,說明空氣質量為優。
空氣污染指數大於50且小於等於100時,說明空氣質量為良好。
5. 污水處理廠全部排放指標有哪些
根據城鎮污水復處理廠排入制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指標不分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6. 污水中重金屬含量多少算超標
汞、鉻、砷、鉛、銅、鎘、鉬、鎳等,重金屬通過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專金屬加工及化工生產廢水,屬化石燃料的燃燒,施用農葯化肥和生活垃圾等人為污染源,以及地質侵蝕,風化等天然源形式進入水體,重金屬具有毒性大,在環境中不易被代謝,易被生物富集並有生物放大效應等特點,不但污染水環境,也嚴重威脅人類和水生生物的生存。
7.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中的二級標準的內容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國家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
標准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7)廢水重金屬排放指標擴展閱讀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排放值:A標准 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8.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gb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專車間處理設施排屬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3 其他規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
9. 工業污水排放標准 國標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項目、基本控制項目、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
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
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
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
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