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採集封閉管道中的水樣怎樣採集降水
樓主,您好。 在封閉管道中采樣,會遇到與開闊河流采樣中所出現的類似問題。采樣器探頭或采樣管應妥善地放在進水的下游,采樣管不能靠近管壁。湍流部位(例如「T」形管、彎頭、閥門)的後部,可充分混合,一般作為最佳采樣點,但是等動力采樣(即等速采樣)除外。詳情請參考國家標准物質網www.rmhot.com准確地採集降水樣品是十分困難的,在降水前,必須蓋好采樣器,只在降水真實出現之後才打開。每次降水取傘討稗水樣(降水開始到結束)。採集樣品時,應避開污染源,四周應無遮擋雨、雪的高大樹木或建築物以便取得准確的結果。
㈡ 污染源廢水采樣前應該做哪些准備工作
主要是根據一下三個標准規范來進行采樣的
《HJ 493-2009水質 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質樣品的保存和管理,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水樣從容器的准備到添加保護劑等各環節的保存措施以及樣品的標簽設計、運輸、接收和保證樣品保存質量的條款。內容包括:1、適用范圍2、樣品的保存3、樣品的標簽設計4、樣品的運輸5、樣品的接收6、樣品的質量控制規定7、常用樣品保存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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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環保局採集廢水樣品時是否應由有關人員在場
如果是抽查突查等等以及有關人員拒不到場,環保局可以直接采樣。也或者在第三方在場不通知被檢單位直接采樣。
㈣ 廢水樣品採集如何確定帶多少瓶子
你測幾個指標就帶幾個,最後多准備幾個
㈤ 一般污水處理廠的取樣有什麼要求
1、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點
(一)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第一類污水物, 取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 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類污染物取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污單位的外 排口。
(三)對整個污水處理設備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 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口 設置取樣點。
(四)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 理設施單元污水處理的入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總排放 口設置取樣點。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進口、出口設 水量監測點。
2、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頻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 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中的規定,城鎮污 水處理廠采樣頻率至少為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 以日均計。 工業廢水監測頻率按《綜合污水排放標准》(GB 8978-1996)生產周期<8h,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 >8h,每4h採集一次。其他污水樣,24h不少於2次。最 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3、污水處理廠污水采樣器具
取樣可用無色具塞硬質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淺水采樣 當廢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時,應設適當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長柄采水勺從堰溢 流中直接采樣。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樣時,應在具 有液體流動的部位採集水樣。
(2)深層水采樣 適用於廢水或污水處理池中的水 樣採集,可使用專用的深層采樣器採集。
(3)自動采樣 利用自動采樣器或連續自動定時采 樣器採集。可在一個生產周期內,按時間程序將一定 量的水樣分別採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動混合採樣時 采樣器可定時連續地將一定量的水樣或按流量比採集 的水樣匯集於一個容器中。
4、污水處理廠污水取樣量
原則上根據監測項目的多少計算水樣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採集水樣。單個監測項目的采樣 體積應在50 ~ 500ml之間,供一般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分析用水樣有2L即可。
5、污水處理廠取樣方法和注意事項
1)取樣方法
污水處理廠採集水樣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樣具有代表性。在取樣時要注意:定時間、定起點、定數量、 定方法。同時做好記錄。
2)注意事項
取樣時要根據取樣計劃小心採集水樣,並使水樣在 進行分析以前不變質或受到污染。
6、水樣的保存
一、影響水質變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揮發成分的揮發、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懸浮物對待側成分的吸收;待測成分從器壁上、懸 浮物上溶解出來等。
化學作用:氧化還原作用的發生等 生物作用:細菌等微生物和藻類的活動,使待測成 分發生改變;另外微生物和藻類死亡又向水中釋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樣的存儲容器
常用存儲水樣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測定硅及硼時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應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測組分,例如,測 定有機物時,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與某些待測組分發生反應,例如,測定 氧時,水樣就不應貯於玻璃瓶中。
D、 測定對光敏感的組分,則水樣應貯於棕色試劑瓶 中。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三、水樣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凍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動,減緩物理作用和化學反應速度。如將 水樣保存在-18~-22°C的冷凍條件下,會顯著提高水樣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監測項目的穩定性,並對後續分析測 定無影響。
B: 加入保存葯劑 在水樣中加入合適的保存試劑,能夠抑制微生物活動,減緩 氧化還原反應發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樣後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樣分樣時,根據需要分瓶分別加入。
C:過濾和離心分離 水樣渾濁也會影響分析結果。用適當孔徑的濾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類和細菌,濾後的樣品穩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離心、過濾等措施分離水樣中的懸浮物。 污水處理廠污水 污水處理廠污水水樣的保存 水樣的保存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四、水樣的保存條件
水樣允許保存的時間與水樣的性質、分析指標、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溫度等多種因素有關。 不同的水樣允許的存放時間也有所不同。一般認為, 水樣的最大存放時間為: 清潔水樣 72小時,輕污染水樣 48小時,重污染水樣 12小時。
㈥ 採集廢水的方法有哪些
最簡單的方法是使用水質采樣器進行廢水的採集,採集的廢水具有代表性而且不易污染水樣。
㈦ 一年前採的污水樣品,一年後岀具樣品檢測數據報告,報告是否有效
在進行化工產品采樣前,必須制定采樣方案。該采樣方案至少包括內容為: (1)確定總體物料的范圍,即批量大小。 (2)確定采樣單元,即瓶、桶、箱、罐或是特定的時間間隔(對流動物料)。 (3)確定樣品數、樣品量和采樣部位。 (4)規定采樣操作方法和采樣工具。 (5)規定樣品的制備方法。 (6)規定采樣按鑽措施。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樣品數樣品量和越少越好。 (1)樣品數的確定,一般化工產品,都可以用多單元物料來處理。對單原物料的采樣采樣單元數按規定執行。 (2)樣品量的確定,樣品量至少應滿足3次重復檢測的需要;需留備查樣時,應滿足備查樣品的需要;如果做制備樣品處理時,應滿足樣品制備需要。 2.3對樣品容器和樣品保存的要求[3] (1)對盛樣容器的要求,具有符合要求的蓋、塞或閥門,在使用前必須洗干凈、乾燥。材質必須不與樣品物質起化學反應,不能有滲透性。對光敏性物料,滲透容器硬是不透光的。 (2)對樣品標簽的要求。2] 樣品盛入容器後,隨即在容器上貼標簽。標簽內容包括:樣品名稱及樣品編號,總體物批號及數量,生產單位,采樣部位,樣品量,采樣日期,采樣者等。 (3)對樣品保存的要求。產品采樣標准或采樣操作規程中,都應規定樣品的保存(作為備樣品)、保存環境、保存時間等。對劇毒和危險樣品的保存撤銷,除遵守一般規定外,還必須遵守毒物和危險物的有關規定。 2.4對采樣記錄的要求[4] 采樣時,應記錄被采物料的狀況和采樣操作,如物料的名稱、來源、編號、數量、包裝情況、保存環境、采樣部位、所採的樣品數和樣品量、采樣日期、采樣人姓名等。采樣記錄最好設計成適當的表格,以便記錄規整、方便。 3.采樣應注意的事項[7] (1)化工產品種類繁多,采樣條件千變萬化。采樣時應根據采樣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按照實際情況選擇最佳采樣方案和采樣技術。 (2)采樣是一種和准確度檢驗有關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采樣工作應由受過專門訓練的人承擔。 (3)采樣前應對選用的采樣方法和裝置進行可行性試驗,掌握采樣操作技術。 (4)采樣過程中應防止被采物料受到環境污染和變質。 (5)采樣人員必須熟悉被采產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的有關知識和處理方法。 (6)采樣時必須採取措施,嚴防爆炸、中毒、燃燒、腐蝕等事故的發生。
㈧ 水樣採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在線等,速度求解~~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Water quality-Guidance on sampling techniques
GB 129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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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是水質采樣標準的第二部分。 本標准參照採用國際標准ISO 5667-2:1982《水質——采樣——第2部分:采樣技術指導》。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本標准適用於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徵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在內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水污染鑒別得到可靠的數據而設計的。
2 水樣類型
2.1 概述
為了說明水質,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或特定的時間間隔內測定水的一些參數。如無機物、溶解的礦物質或化學葯品、溶解氣體、溶解有機物、懸浮物以及底部沉積物的濃度。
某些參數,例如溶解氣體的濃度,應盡可能在現場測定以便取得准確的結果。
由於化學和生物樣品的採集、處理步驟和設備均不相同,樣品應分別採集。
采樣技術要隨具體情況而定,分類在第3章中敘述。
2.2 瞬間水樣
從水體中不連續地隨機(就時間和地點而言)採集的樣品稱之瞬間水樣。
瞬間水樣無論是在水面、規定深度或底層,通常均可手工採集,也可以用自動化方法採集。
在一般情況下,所採集樣品只代表采樣當時和采樣點的水質,而自動采樣是相當於在預定選擇時間或流量間隔為基礎的一系列這種瞬間樣品。
下列情況適於瞬間采樣:
a.流量不固定、所測參數不恆定時(如採用混合樣,會因個別樣品之間的相互反應而掩蓋了它們之間的差別);
b.不連續流動的水流,如分批排放的水;
c.水或廢水特性相對穩定時;
d.需要考察可能存在的污染物,或要確定污染物出現的時間;
e.需要污染物最高值、最低值或變化的數據時;
f.需要根據較短一段時間內的數據確定水質的變化規律時;
g.需要測定參數的空間變化時,例如某一參數在水流或開闊水域的不同斷面和(或)深度的變化情況;
h.在制定較大范圍的采樣方案前;
i.測定某些參數,例如溶解氣體、余氯、可溶性硫化物、微生物、油脂、有機物和pH時。
2.3 在固定時間間隔下採集周期樣品(取決於時間)
通過定時裝置在規定的時間間隔下自動開始和停止採集樣品。通常在固定的期間內抽取樣品,將一定體積的樣品注入各容器中。
手工採集樣品時,按上述要求採集周期樣品。
2.4 在固定排放量間隔下採集周期樣品(取決於體積)
當水質參數發生變化時,采樣方式不受排放流速的影響,此種樣品歸於流量比例樣品。例如,液體流量的單位體積(例如:10 000L),所取樣品量是固定的,與時間無關。
2.5 在固定流速下採集連續樣品(取決於時間或時間平均值)
在固定流速下採集的連續樣品,可測得采樣期間存在的全部組分,但不能提供采樣期間各參數濃度的變化。
2.6 在可交流速下採集的連續樣品(取決於流量或與流量成比例)
採集流量比例樣品代表水的整體質量、即便流量和組分都在變化,而流量比例樣品同樣可以揭示利用瞬間樣品所觀察不到的這些變化。因此,對於流速和待測污染物濃度都有明顯變化的流動水,採集流量比例樣品是一種精確的采樣方法。
2.7 混合水樣
在同一采樣點上以流量、時間、體積或是以流量為基礎,按照已知比例(間歇的或連續的)混合在一起的樣品,此樣品稱之混合水樣。
混合水樣可自動或手工採集。
混合水樣是混合幾個單獨樣品,可減少分析樣品,節約時間,降低消耗。
混合樣品提供組分的平均值,因此在樣品混合之前,應驗證這些樣品參數的數據,以確保混合後樣品數據的准確性。樣品在混合其中待測成分或性質發生明顯變化時,則不能採用混合水樣,要採取單樣儲存方式。
下列情況適於混合水樣:
a.需測定平均濃度時;
b.計算單位時間的質量負荷;
c.為估價特殊的、變化的或不規則的排放和生產運轉的影響。
2.8 綜合水樣
為了某種目的,把從不同采樣點同時採得的瞬間水樣混合為一個樣品(時間應盡可能接近,以便得到所需要的數據),這種混合樣品稱作綜合水樣。
下列情況適干綜合水樣:
a.為了評價出平均組分或總的負荷,如一條江河或河川上,水的成分沿著江河的寬度和深度而變化時,採用能代表整個橫斷面上各點和它們的相對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樣品;
b.幾條廢水渠道分別進入綜合處理廠時。
因為幾股廢水相互反應,可能對可處理性及其成分產生明顯的作用。對其相互作用的數學預測可能不正確或不可能時,綜合水樣能提供更加有用的資料。
天然和人工湖泊或江河常顯示出空間分布的變化,在多數情況下,總值或平均值的變化都不特別明顯,而局部的變化顯得更為重要。在這種情況下檢驗單樣比檢驗綜合水樣更為有效。
3 采樣類型
3.1 開闊河流的采樣
監測開闊河流水質采樣時,應包括下列幾個基本點:
a.用水地點的采樣;
b.污水流入河流後,應在充分混合的地點以及流入前的地點采樣;
c.支流合流後,對充分混合的地點及混合前的主流與支流地點的采樣;
d.主流分流後地點的采樣;
e.根據其他需要設定的采樣地點。
各采樣點原則上規定橫過河流不同地點的不同深度採集定點樣品。
采樣時,一般選擇采樣前連續晴天,水質較穩定的日子(特殊需要除外)。
采樣時間是在考慮人們的活動、工廠企業的工作時間及污染物質流到的時間的基礎上確定的。另外,在潮汐區,應考慮潮的情況,確定把水質最壞的時刻包括在采樣時間內。
3.2 封閉管道的采樣
在封閉管道中采樣,也會遇到與開闊河流采樣中所出現的類似問題。采樣器探頭或采樣管應妥善地放在進水的下游,采樣管不能靠近管壁。湍流部位,例如在「T」形管、彎頭、閥門的後部,可充分混合,一般作為最佳采樣點,但是對於等動力采樣(即等速采樣)除外。
3.3 開闊水體的采樣
開闊水體,由於地點不同和溫度的分層現象可引起水質很大的差異。
在調查水質狀況時,應考慮到成層期與循環期的水質明顯不同。了解循環期水質,可採集表層水樣;了解成層期水質,應按深度分層采樣。
在調查水域污染狀況時,需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抓住基本點(如廢水流入前、流入後充分混合的地點,用水地點,流出地點等有些可參照開闊河流的采樣情況,但不能等同而論),以取得代表性水樣。
采樣時,一般選擇采樣前連續晴天,水質穩定的日子(特殊需要除外)。
3.4 底部沉積物采樣
沉積物可用抓鬥、采泥器或鑽探裝置採集。
典型的沉積過程一般會出現分層或者組分的很大差別。此外,河床高低不平以及河流的局部運動都會引起各沉積層厚度的很大變化。
采泥地點除在主要污染源附近、河口部位外,應選擇由於地形及潮汐原因造成堆積以及底泥惡化的地點。另外也可選擇在沉積層較薄的地點。
在底泥堆積分布狀況未知的情況下,采泥地點要均衡地設置。在河口部分,由於沉積物堆積分布容易變化,必須適當增設采樣點。采泥方法,原則在同一地方稍微變更位置進行採集。
混合樣品可由采泥器或者抓鬥採集。需要了解分層作用時,可採用鑽探裝置。
在採集沉積物時,不管是岩芯還是規定深度沉積物的代表性混合樣品,必須知道樣品的性質,以便正確地解釋這些分析或檢驗。此外,如對底部沉積物的變化程度及其性質難予預測或根本不可能知道時,應適當增設采樣點。
採集單獨樣品,不僅能得到沉積物變化情況,還可以繪制組分分布圖,因此,單獨樣品比混合樣品的數據更有用。
第5章提供的樣品容器也適用於沉積物樣品的存放,一般均使用廣口容器。由於這種樣品含有大量的水分,因此要特別注意容器的密封。
3.5 地下水的采樣
地下水可分為上層滯水、潛水和承壓水。
上層滯水的水質與地表水的水質基本相同。
潛水含水層通過包氣帶直接與大氣圈、水圍相通,因此其具有季節性變化的特點。
承壓水地質條件不同於潛水。其受水文、氣象因素直接影響小,含水層的厚度不受季節變化的支配,水質不易受人為活動污染。採集樣品時,一般應考慮的一些因素:
a.地下水流動緩慢,水質參數的變化率小;
b.地表以下溫度變化小,因而當樣品取出地表時,其溫度發生顯著的變化,這種變化能改變化學反應速度,倒轉土壤中陰陽離子的交換方向,改變微生物生長速度;
c.由於吸收二氧化碳和隨著鹼性的變化,導致PH值改變,某些化合物也會發生氧化作用;
d.某些溶解於水的氣體如硫化氫,當將樣品取出地表時,極易揮發;
e. 有機樣品可能會受到某些因素的影響,如采樣器材料的吸收、污染和揮發性物質的逸失;
f.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嚴重的污染,以至影響到采樣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從一個監測井採得的水樣只能代表一個含水層的水平向或垂直向的局部情況,而不能像對地表水那樣可以在水系的任何一點采樣。因為那樣做很困難,又要耗費大量資金。
如果采樣目的只是為了確定某特定水源中有沒有污染物,那麼只需從自來水管中採集水樣。當采樣的目的是要確定某種有機污染物或一些污染物的水平及垂直分布,並做出相應的評價,那麼需要組織相當的人力物力進行研究。
對於區域性的或大面積的監測,可利用已有的井、果或者就是河流的支流,但是,它們要符合監測要求,如果時間很緊迫,則只有選擇有代表性的一些采樣點。但是,如果污染源很小,如填埋廢渣、鹹水湖,或者是污染物濃度很低,比如含有機物,那就極有必要設立專門的監測井。這些增設的井的數目和位置取決於監測的目的,含水層的特點,以及污染物在含水層內的遷移情況。
如果潛在的污染源在地下水位以上,則需要在包氣帶采樣,以得到對地下水威脅的真實情況。除了氯化物、硝酸鹽和硫酸鹽,大多數污染物都能吸附在包氣帶的物質上,並在適當的條件下遷移。因此很有可能採集到已存在污染源很多年的地下水樣,而且觀察不到新的污染,這就會給人以安全的錯覺,而實際上污染物正一直以極慢的速度通過包氣帶向地下水遷移。另外還應了解水文方面的地質數據和地質狀況及地下水的本底情況。
另外採集水樣還應考慮到:靠近井壁的水的組成幾乎不能代表該采樣區的全部地下水水質,因為靠近井的地方可能有鑽井污染,以及某些重要的環境條件,如氧化還原電位,在近井處與地下水承載物質的周圍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采樣前需抽取適量本。
3.6 降水的采樣
准確地採集降水樣品是十分困難的,在降水前,必須蓋好采樣器,只在降水真實出現之後才打開。每次降水取全過程水樣(降水開始到結束)。採集樣品時,應避開污染源,四周應無遮擋雨、雪的高大樹木或建築物以便取得准確的結果。
4 采樣設備
4.1 供測定物理或化學性質的采樣設備
4.1.1 瞬間非自動采樣設備
4.1.1.1 概述
瞬間樣品一般採集表層樣品時,用吊桶或廣口瓶沉入水中,待注滿水後,再提出水面。
對於分層水選定深度的定點采樣建議按4.1.1.3條中敘述的方法.如果只需要了解水體其一垂直斷面的平均水質,可按4.1.1.2條中敘述的綜合深度法采樣。
4.1.1.2 綜合深度采樣設備
綜合深度法采樣需要一套用以夾住瓶子並使之沉入水中的機械裝置。配有重物的采樣瓶以均勻的速度沉人水中,同時通過注入孔使整個垂直斷面的各層水樣進入采樣瓶。
為了在所有深度均能採得等分的水樣,采樣瓶沉降或提升的速度應隨深度的不同作出相應的變化,或者采樣瓶具備可調節的注孔,用以保持在水壓變化的情況下,注水流量恆定。
無上述采樣設備時,可採用排空式采樣器,分別採集每層深度的樣品,然後混合。
排空式采樣器是一種手動、簡便易行的采樣器。此采樣器是兩端開口,側面帶刻度、溫度計的玻璃或塑料的圓筒式,下側端接有一膠管,底部加重物的一種裝置。頂端與底端各有同向向上開啟的兩個半圓蓋子,當采樣器沉入水中時,兩端各自的兩個半圓蓋子隨之向上開啟,水不停留在采樣器中,到達預定深度上提,兩端半圓蓋子隨之蓋住,即取到所需深度的樣品。(上述排空式采樣器只是其中一種,其他只要能達到同等效果的采樣器,均可使用。)
4.1.1.3 選定深度定點采樣設備
將配有重物的采樣瓶口塞住,沉入水中,當采樣瓶沉到選定深度時,打開瓶塞,瓶內充滿水樣後又塞上。對於特殊要求的樣品(例如溶解氧)此法不適用。
對於特殊要求的樣品,可採用顛倒式采水器,排空式采水器等。
採集分層水的樣品,也可採用4.1.1.2條中所述排空式采水器,取得垂直斷面的樣品。
4.1.1.4 採集沉積物的抓鬥式采泥器
用自身重量或杠桿作用設計的深入泥層的抓鬥式來泥器,其設計的特點不一,包括彈簧制動、重力或齒板鎖合方法,這些要隨深入泥層的狀況而不同,以及隨所取樣品的規模和面積而異。因此,所取樣品的性質受下列因素的影響:
a.貫穿泥層的深度;
b.齒板鎖合的角度;
c.鎖合效率(避免物體障礙的能力);
d.引起擾動和造成樣品的流失或者在泥水界面上沙掉樣品組分或生物體;
e.在急流中樣品的穩定性。
在選定采泥器時,對生境、水流情況、采樣面積以及可使用的船隻設備均應考慮。
4.1.1.5 抓鬥式挖斗
抓鬥式挖斗與地面挖斗設備很相似。它們是通過一個吊桿操作將其沉降到選定的采樣點上,採集較大量的混合樣品,所採集到的樣品比使用采泥器更能吃確地代表所選定的采樣地點的情況。
4.1.1.6 岩芯采樣器
岩芯采樣器可採集沉積物垂直剖面樣品。採集到的岩芯樣品不具有機械強度,從采樣器上取下樣品時應小心保持泥樣縱向的完整性,以便得到各層樣品。
4.1.2 自動采樣設備
4.1.2.1 非比例自動采樣器
a.非比例等時不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的各儲樣容器中。
b.非比例等時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連續採集到采樣器的各儲樣容器中。
c.非比例連續自動采樣器
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連續採集到采樣器的儲樣容器中。
d.非比例等時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採集到采樣器的混合儲樣容器中。
e.非比例等時順序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並按設定的樣品個數,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的各混合儲樣容器中。
此種采樣器應具有在單個儲樣容器中收集2~10次混合樣的功能。
4.1.2.2 比例自動采樣器
a.比例等時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自動將污水流量成比例的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採集到采樣器中的混合樣品容器中。
b.比例不等時混合自動采樣器
每排放一設定體積污水,自動將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採集到采樣器中的混合樣品容器中。
c.比例等時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污水排放流量成一定比例,連續將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中的各儲樣容器中。
d.比例等時不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自動將與污水流量成比例的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中的各儲樣容器中。
e.比例等時順序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並按設定的樣品個數,自動將與污水流量成比例的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中的各混合樣品容器中。
4.2 採集生物特性樣品的設備
4.2.1 概述
有些生物測定如同理化分析的采樣情況一樣,可在現場完成。但是絕大多數樣品須送回實驗室檢驗。一些采樣設備可以人工進行(通過潛水員)或自動化的遙測觀察。以及採集某些生物種類或生物群體。
本節中敘述的采樣范圍主要涉及常規使用的簡單設備。
採集生物樣品的容器,最理想的是廣口瓶。廣日瓶的瓶口直徑最好是接近廣口瓶體直徑,瓶的材質為塑料或玻璃的。
4.2.2 浮游生物
4.2.2.1 浮游植物
采樣技術和設備類似於檢測水中化學品採集的瞬間和定點樣品中敘述的那些內容。在大多數湖泊調查中,使用容積為1~3L的瓶子或塑料桶,用4.1.1.3條中的采樣裝置採集。定量檢測浮游植物,不宜使用網具採集。
4.2.2.2 浮游動物
採集浮游動物需要大量樣品(多達10L)。採集浮游動物樣品時,使用纜繩操縱水樣(見4.1.1.3)外,還可以用計量浮游生物的尼龍網,所使用網格的規格取決於檢驗的浮游動物種類。
4.2.3 底棲生物
4.2.3.1 水生附著生物
對於定量地採集水生附著生物,用標准顯微鏡載玻片(直徑為25mm×75mm)最適宜。為適宜兩種不同的水棲處境,載玻片要求兩種形式的底座支架。
在小而淺的河流中,或者湖泊沿岸地區,水質比較清澈,載玻片裝在架子上或安置在固定於底部的櫃架上。在大的河流或湖泊中部水質比較混濁,載玻片可固定在聚丙烯塑料製成的櫃架上,該架子的上端處連接聚苯乙烯泡沫塊,使其能漂浮於水中。
載玻片在水中暴露一定的時間。(視水質情況自定時間,一般在水中暴露二周左右。)
註:載玻片在水中暴露的時間不是固定的,應視附著情況而定。如水質比較混濁,暴露時間相同,附著的生物過多,影響鏡檢。
4.2.3.2 大型水生植物
對於定性采樣,采樣設備根據具體情況,隨水的深度而變,在淺水中,可用園林耙具,對較深的水,可使用采泥器,目前在潛水探查中已開始使用配套的水下呼吸器(簡稱SCUBA)。
定量采樣,除確定采樣地區已定,或大型水生植物已測定過,或者在其他方面已評價過,可採用類似上述的技術。
4.2.3.3 大型無脊椎動物
當前使用的采樣設備,還不能提供所有生境類型的定量數據。通常局限於某一指定的水域內采樣。在某些情況下,要求化驗人員主要依靠定性采樣,分析這些樣品需要大量的重復樣品和時間。
在進行底棲生物的對照調查中,必須認真地記錄不同采樣點之間自然生境差別的影響。然而,由於采樣技術和適用的設備都很不相同,因此對調查的生境類型相對地不做限制。使用何種形式采樣器取決於很多參數——水的深度、流量、底質的理化性質等等。
採集大型無脊椎動物使用的設備為:
a.抓鬥和采泥器;
b.手柄網;
c.圓筒和箱式采樣器;
d.鑽探設備(供沉積物采樣);
e.氣動抽水器;
f.人工基質;
g.徑流網(drift nets)。
4.2.4 魚
捕集魚類採用活動的或不活動的兩種方法。活動的采樣方法包括使用拉網、拖網、電子捕魚法、化學葯品以及魚鉤和鉤繩。不活動的采樣方法包括陷捕法(如刺網、細網)和誘捕法(如攔網、陷井岡等)。魚類的遷移性和魚類的「迅速補充」(即魚群的高速增長)使用的采樣設備對魚類的定性和定量檢驗產生了一定局限性。
4.3 採集微生物的設備
滅菌玻璃瓶或塑料瓶適用採集大多數樣品。在湖泊、水庫的水面以下較深的地點采樣時,可使用深水采樣裝置(4.1.1.3條中)。
所有使用的儀器包括泵及其配套設備,必須完全不受污染,並且設備本身也不可引人新的微生物。采樣設備與容器不能用水樣沖洗。
4.4 採集放射性特性樣品的設備
對採集水和廢水化學組分的采樣技術和設備一般適用於放射性測定。
一般物理、化學分析用的硬質玻璃和聚乙烯塑料瓶適用於放射性核素分析。但要針對檢驗核素存在的形態選取合適的取樣容器(例如測量總α、總β放射性可用聚乙烯瓶,測定氚,只能使用玻璃容器)。取樣之前,應將樣品瓶洗凈涼干。
採集水樣時,則盡量防止放射性核素吸附在容器表面而損失(例如用待測核素的穩定同位素浸泡一天以上)。
5 樣品容器和輔助設備
下列提供的資料有助於一般采樣過程中采樣容器的選擇。
5.1 材料
為評價水質,需對水中化學組分(待測物)進行分析,其濃度范圍從痕量以下、微量至大量。另外,組分之間的相互作用、光分解等,應縮短存放時間及對光、熱暴露的限制等。還應考慮生物活性。最常遇到的是清洗容器不當,及容器自身材料對樣品的污染和容器壁上的吸附作用。
在選擇採集和存放樣品的容器時,還包括一些其他因素,比如對溫度急劇變化、抗破裂性、密封性能、重復打開的情形、體積、形狀、質量供應狀況、價格、清洗和重復使用的可行性等。
大多數台無機物的樣品,多採用由聚乙烯、氟塑料和碳酸脂製成的容器。常用的高密度聚乙烯,適合於水中二氧化硅鈉、總鹼度、氯化物、比電導率、pH和硬度的分析。對光敏物質可使用棕色玻璃瓶。不銹鋼可用於高溫或高壓的樣品,或用於微量有機物的樣品。
一般玻璃瓶用於有機物和生物品種。塑料容器適用於放射性核素和含屬於玻璃主要成分的元素水樣。采樣設備經常用氯丁橡膠墊圈和油質潤滑的閥門,這些材料均不適合於採集有機物和微生物樣品。
因此,除了上述要求的物理特性外,選擇採集和存放樣品的容器,尤其是分析微量組分,應該遵循下述准則:
a.製造容器的材料應對水樣的污染降至最小,例如玻璃(尤其是軟玻璃)溶出無機組分和從塑料及合成橡膠溶出有機化合物及金屬(增塑的乙烯瓶蓋襯墊、氯丁橡膠蓋);
b.清洗和處理容器壁的性能,以便減少微量組分,例如重金屬或放射性核素對容器表面的污染;
c.製造容器的材料在化學和生物方面具有用性,使樣品組分與容器之間的反應減到最低程度;
d.因待測物吸附在樣品容器上也會引起誤差。尤其是測痕量金屬,其他待測物(如洗滌劑、農葯、磷酸鹽)也可引起誤差。
5.2 自動采樣線及儲樣容器
采樣線,指以自動采樣方式從采樣點將樣品抽吸到儲樣容器所經過的管線。樣品在采樣線內停留的時間,應視樣品在容器內存放的時間。其采樣線的材質及儲樣容器的材料可按5.1條材料所述准則進行選擇。
5.3 樣品容器的種類
5.3.1 概述
測定天然水的理化參數,使用聚乙烯和硼硅玻璃進行常規采樣。此外,最好使用化學惰性材料,對於常規使用太昂貴。常用的有多種類型的細口、廣口和帶有螺旋帽的瓶子,也可配軟木塞(外裹化學惰性金屬箔片)、膠塞(對有機物和微生物的研究不理想)和磨口玻璃塞(鹼性溶液易粘住塞子)。這些瓶子易於得到,價廉。如果樣品裝在箱子中送往實驗室分析,則箱蓋必須設計成可以防止瓶塞松動,防止樣品溢漏或污染。
5.3.2 特殊樣品的容器
除了上面提到需要考慮的事項外,一些光敏物質,包括藻類,為防止光的照射,多採用不透明材料或有色玻璃容器,而且在整個存放期間,它們應放置在避光的地方。在採集和分析的樣品中含溶解的氣體,通過曝氣會改變樣品的組分。細口生化需氧量(BOD)瓶有椎形磨口玻璃塞,能使空氣的吸收減小到最低程度。在運送過程中要求特別的密封措施。
5.3.3 微量有機污染物樣品容器
一般情況下,使用的樣品瓶為玻璃瓶。所有塑料容器干擾高靈敏度的分析,對這類分析應採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瓶。
5.3.4 檢驗微生物樣品的容器
用於微生物樣品容器的基本要求是能夠經受高溫滅菌。如果是冷凍滅菌,瓶子和襯墊的材料也應該符合本准則。在滅菌和樣品存放期間,該材料不應該產生和釋放出抑制微生物生存能力或促進繁殖的化學品。樣品在運口實驗室到打開前,應保持密封,並包裝好,以防污染。
5.4 樣品的運送
空樣品容器運送到采樣地點,裝好樣品後運口實驗室分析,都要非常小心。包裝箱可用多種材料——譬如泡沫塑料、波紋紙板等,以使運送過程中樣品的損耗減少到最低限度。包裝箱的蓋子,一般都襯有隔離材料,用以對瓶塞施加輕微的壓力。氣溫較高時,防止生物樣品發生變化,應對樣品冷藏防腐或用冰塊保存。
㈨ 污水的采樣方法有哪些
採集方法如下。
(1)瞬時水樣 按規定,在某一時刻采樣。適用於廢水的組分和濃度隨時間變化較小、污水處理設施(如調節池)穩定排放的廢水。
(2)平均混合水樣 在一段時間內(按管理需要而定,一般為一晝夜或一個生產周期),每隔相同的時間分別採集等量水樣,然後混合均勻而組成的水樣,多於幾個性質相同的生產設備、設施排出的廢水,或同一設備、設施流出的流量恆定但水質變化較大的廢水。
(3)平均比例混合水樣 在一段時間內,每隔相同的時間分別采樣,然後按相應的流量比例混合均勻而組成的水樣,或在一段時間內,流量大時多取,流量小時少取,然後將所取水樣混合均勻的水樣。適用於廢水流量、污染物組成與濃度周期性變化的水質。生活污水一般常採集平均比例混合水樣或平均混合水樣。
(4)連續比例混合水樣 在有自動連續采樣器的條件下,在一段時間內按流量比例連續採集而混合均勻的水樣。
(5)單獨水樣 即單獨采樣、單獨分析,且應隨時采樣、隨時分析、如有必要,還應在取樣現場進行水樣固定。適用於:污染物組分分布不均勻,如油類、懸浮物等;污染物組分在放置過程中很容易發生變化、如溶解氧、硫化物等。
分時間單元採集樣品時,以下項目只能單獨采樣,不能組成混合樣品;PH值、COD、BOD、硫化物、溶解氧、有機物項目。
㈩ 水的采樣,例如廢水的采樣細節注意那些方面
具體為了什復么目的采樣呢?制
採集廢水的方法主要有淺水采樣、深層水采樣和自動采樣三種。
(1)淺水采樣可用容器直接採集,或用聚乙烯塑料長把勺採集。
(2)深層水采樣 可使用專制的深層采水器採集,也可將聚乙烯桶固定在重架上,沉入要求深度採集。
(3)自動采樣採用自動采樣器或連續自動定時采樣器採集。
例如,自動分級采樣器,可在一個生產周期內,每隔一定時間將一定量的水樣分別採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動混合採樣器可定時連續地將定量水樣或按流量比採集的水樣匯集於一個容器內。
採集廢水時應注意兩個問題。
(1)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樣時,應在水流平穩、水質均勻的部位採集,要防止異物進入采樣水體。
(2)隨廢水流動的懸浮物或固體顆粒,應看成是廢水的一個組成部分,不應在測定前濾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