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動物診療許可證辦理污水處理怎麼弄
首先你要有污水處理池,然後讓污水排污合格,可以加污水處理葯劑
❷ 醫療廢水中放射性物質主要有
碘-131,碘-125,鍀-99,鍶-90等,要根據核醫學科診療項目確定。
❸ 醫療廢水具體是指什麼
醫療污水主要是從醫院的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術室專等排放的污水,其污水來屬源及成分十分復雜。醫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病毒和化學葯劑,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特徵。
醫院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水,這些廢水的來源決定了其成分復雜性,涉及多種生物性、化學性或放射性污染。醫療廢水中除含有大量的細菌、病毒、蟲卵等致病原體外,還含有化學葯劑和放射性同位素,具有對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幾大特徵。如果含有病原微生物的醫療污水,不經過消毒、滅活等無害化處理,而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往往會造成水、土壤的污染,嚴重的會引發各種疾病,或導致介水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❹ 急、急,急!! !因污水有嗆入肺部怎麼治療
先打120啊
❺ 亳州市白癜風皮膚病醫院好嗎
亳州市白癜風皮膚病醫院還算好吧,畢竟是皮膚病的專科醫院,在皮膚病專科領域還是比較強的。
❻ 醫護人員洗手後的用水屬於醫療廢水嗎
由於醫護抄人員在醫護過程中會接觸到病人以及病原,在清洗過程中也會將這些病原細菌帶入排放的水中,因此嚴格意義上講是屬於醫療污水的,需要處理後才可以排放。
我公司-深圳市格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專業做小型醫療污水處理的,採用的是採用世界先進的PEM膜質子交換低壓電解純水生成高濃度高純度臭氧的技術,優化廢水處理工藝流程,將沉澱、調節、過濾、吸附集於一個集水箱,最大限度簡化了產品結構,可做到醫療污水處理100%達標、無需土建占、地面積小、安全無污染、降低運行成本,產品已申請國家專利,並得到了各地環保局和衛生局的認可。如果有需要可以和我聯系
❼ 論述動物診療活動管理制度有哪些方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規范動物診療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動物診療,是指動物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和動物絕育手術等經營性活動。
第三條農業部負責全國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督執法工作。
第二章診療許可
第四條國家實行動物診療許可制度。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並在規定的診療活動范圍內開展動物診療活動。
第五條申請設立動物診療機構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動物診療場所,且動物診療場所使用面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動物診療場所選址距離畜禽養殖場、屠宰加工場、動物交易場所不少於200米;
(三)動物診療場所設有獨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設在居民住宅樓內或者院內,不得與同一建築物的其他用戶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診療室、手術室、葯房等設施;
(五)具有診斷、手術、消毒、冷藏、常規化驗、污水處理等器械設備;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七)具有完善的診療服務、疫情報告、衛生消毒、獸葯處方、葯物和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
第六條動物診療機構從事動物顱腔、胸腔和腹腔手術的,除具備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手術台、X光機或者B超等器械設備;(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第七條設立動物診療機構,應當向動物診療場所所在地的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一)動物診療許可證申請表;(二)動物診療場所地理方點陣圖、室內平面圖和各功能區布局圖;(三)動物診療場所使用權證明;(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五)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六)設施設備清單;(七)管理制度文本;(八)執業獸醫和服務人員的健康證明材料。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內容。
第八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使用規范的名稱。不具備從事動物顱腔、胸腔和腹腔手術能力的,不得使用「動物醫院」的名稱。
動物診療機構名稱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預先核准。
第九條發證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和對動物診療場所的實地考查。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證機關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動物診療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專門從事水生動物疫病診療的,發證機關在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時,應當徵求同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動物診療許可證應當載明診療機構名稱、診療活動范圍、從業地點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事項。
動物診療許可證格式由農業部統一規定。
第十一條申請人憑動物診療許可證到動物診療場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第十二條動物診療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另行辦理動物診療許可證。
第十三條動物診療機構變更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應當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15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動物診療機構變更從業地點、診療活動范圍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動物診療許可手續,申請換發動物診療許可證,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動物診療許可證不得偽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
動物診療許可證遺失的,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十五條發證機關辦理動物診療許可證,不得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第三章診療活動管理
第十六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依法從事動物診療活動,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在診療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動物診療許可證和公示從業人員基本情況。
第十七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獸葯管理的規定使用獸葯,不得使用假劣獸葯和農業部規定禁止使用的葯品及其他化合物。
第十八條動物診療機構兼營寵物用品、寵物食品、寵物美容等項目的,兼營區域與動物診療區域應當分別獨立設置。
第十九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使用規范的病歷、處方箋,病歷、處方箋應當印有動物診療機構名稱。病歷檔案應當保存3年以上。
第二十條動物診療機構安裝、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診療設備的,應當依法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
第二十一條動物診療機構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動物診療機構發現動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國家規定應當撲殺的疫病時,不得擅自進行治療。
第二十二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按照農業部規定處理病死動物和動物病理組織。
動物診療機構應當參照《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醫療廢棄物。
第二十三條動物診療機構的執業獸醫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參加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活動。
第二十四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配合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流行病學調查和監測工作。
第二十五條動物診療機構不得隨意拋棄病死動物、動物病理組織和醫療廢棄物,不得排放未經無害化處理或者處理不達標的診療廢水。
第二十六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定期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培訓。
第二十七條動物診療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動物診療活動情況向發證機關報告。
第二十八條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對轄區內動物診療機構和人員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獸醫主管部門應當設立動物診療違法行為舉報電話,並向社會公示。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動物診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並報原發證機關收回、注銷其動物診療許可證:(一)超出動物診療許可證核定的診療活動范圍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二)變更從業地點、診療活動范圍未重新辦理動物診療許可證的。
第三十條使用偽造、變造、受讓、租用、借用的動物診療許可證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依法收繳,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出讓、出租、出借動物診療許可證的,原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注銷其動物診療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動物診療場所不再具備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收回、注銷其動物診療許可證。
第三十二條動物診療機構連續停業兩年以上的,或者連續兩年未向發證機關報告動物診療活動情況,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收回、注銷其動物診療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動物診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現同類違法行為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變更機構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未辦理變更手續的;
(二)未在診療場所懸掛動物診療許可證或者公示從業人員基本情況的;
(三)不使用病歷,或者應當開具處方未開具處方的;
(四)使用不規范的病歷、處方箋的。第三十四條動物診療機構在動物診療活動中,違法使用獸葯的,或者違法處理醫療廢棄物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動物診療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六條獸醫主管部門依法吊銷、注銷動物診療許可證的,應當及時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七條發證機關及其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不依法履行審查和監督管理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鄉村獸醫在鄉村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農業部另行規定。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發證機關,是指縣(市轄區)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市轄區未設立獸醫主管部門的,發證機關為上一級獸醫主管部門。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開辦的動物診療機構,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2個月內,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動物診療許可證。
❽ 醫療廢水的特性,以及處理方式
醫院廢水是醫院產生的含有病原體、消毒劑、有機溶劑、重金屬、酸鹼及放射性物質的廢水。主要來源包括: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消毒房、X光沖洗、手術室;醫院行政部,診療部和住院部排放的生活污水;不同科室排放的醫療廢水等。
醫院廢水成分復雜,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物、化學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徵,需要嚴格控制與管理。
醫院污水處理方法要根據醫院性質、規模、和污水排放去向,以及各地客官情況決定。
主要工藝方法有三種: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簡易生物處理。
工藝選擇的原則:1、傳播病醫院必須採用二級處理,並需要進行預處理。
2、處理出水排水入自然水體的縣、縣級以上醫院必須採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採用二級處理,對於採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管理。
4、對於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一級處理工藝的可以採用簡易生物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後逐漸實現二級處理或一級處理工藝。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准(GB18466-2005)》的要求:
1、縣、縣級以上醫院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需執行GB中標2標准,其中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建有正常運行的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污水經過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2、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和非傳染病房的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經過預處理後方可和其他污水合並處理。
3、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污水,若要排入地表水或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余氯小於0.5ml/L。
時間尚早睡不著順便附上一綜合性醫院污水工藝流程圖:
醫院污水------格柵------集水井-----調節池-----射流曝氣池-----沉澱池----接觸池-----沉澱池----計量井------市政管道(接觸池--CLO2發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