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業廢水的主要特徵
一,工業廢水的主要特點是:
1,工業廢水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危害,以及應採取的防治版對策,取決於工業廢水權的特性,即污染物的種類、性質和濃度。工業廢水的水質特徵,不單依廢水的類別而異,往往因時因地而多變。
2,工業廢水的特點主要表現為排放量大、組成復雜和污染嚴重。對廢水水質常用兩項最主要的污染指標來表示,也就是指懸浮物和化學需氧量。不同的工業廢水,其水質差異很大。以化學需氧量為例,較低的也在250-3500mg/L之間,高的常達每升數萬毫克,甚至幾十萬毫克。
二,工業廢水的定義
所謂工業廢水是指各行業生產過程中所產生和排出的廢水。它可分為生產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兩大類。
1、生產污水是指在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被有機或無機生產廢料所污染的廢水(包括溫度過高而能夠造成熱污染的工業廢水)。
2、生產廢水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但未直接參與生產工藝、只起輔助作用,未被污染物污染或污染很輕的水,有的只是溫度稍上升(諸如冷卻水等)。
㈡ 生產廢水,國家規定不能排放嗎
生產來廢水,國家規定不能直接排放。自
生產性廢水,是因為含有水體污染物,不經處理的排放,就會污染環境,危害很大。
生產性廢水,要進行水污染監測。由此確定主要污染物,再確定其治理方案。
根據主要污染物,設計實施污染治理廢水後再排放。
少量的生產性廢水,也可以運送到專業的污水處理廠去處理。
㈢ 污水處理有很多工藝,例如A/O法,AB法,SBR工藝等,在選取工藝時一般都是根據什麼指標來定的
各種工藝都有相應的特點,一般選擇工藝的時候主要考慮的是來水水質和來水水量兩個因素回,水質答指的就是COD、BOD、SS、TP、TN等這些指標,水量指的是每日進入系統的總水量,有一些廢水間歇性排放,一天只有幾個小時排水,或者分時段間斷排水,選擇工藝時也要考慮進去。
㈣ 少數採取集中處理,瞬時排放的不連續運行的廢水處理設施指的是哪類企業或設施
第一種,是指復水量小或污水質不制均勻的企業,將水量集中在一個較大池內,待污水達到一定量,進行一段時間連續處理連續排放,或間歇處理後排放。
第二種,生化系統採用SBR的,其處理是周期性的,排放是在短時間排出。
第三種,汽車塗裝廠,既有連續排放廢水,還有間歇排放的濃廢液,有可能採取間歇處理方法的。
㈤ 我公司外排污水間歇排放,經泵由管道排入污水處理廠,環保要求上在線監控設施,怎們選型
在線監測設備由環保部門指定,如你用沒有注冊的單位設備,怕環保部門不驗收。
一般在線監測設備有流量、COD、氨氮(可選)、總磷(可選)等。【根據你的排放類型廢水決定】
㈥ 污染源調查的水體污染源調查的內容
對水體污染情況的調抄查,首先應調查污染水體的污染源,了解該地區工業的總布局及排放大量廢水企業的生產情況和廢水排放情況。調查內容具體為:
①企業的種類、性質、規模及分布情況。
②企業各車間所用原材料,生產的半成品、成品、副產品以及原料的利用率,生產規模和產生廢水的工藝流程等。
③工業用水和生活用水的總量、水源、水質、各車間廢水排出量,含有害物質的種類及其濃度。
④廢水排放方法(經常排放或間歇性排放、事故排放)及排放點的位置和流向。
⑤企業對廢水回收處理和綜合利用情況,凈化設施的類型及效果。⑥工廠污水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及居民的反映和對健康的影響。
污染源除工礦企業所排放的大量廢水外,未經處理的大量居民生活污水和城市地面徑流污水也可污染水體,應采樣監測、某些進入水體的支流,如其水質情況很差,可成為一污染源,應在適當地點采樣監測。
對水體沿岸大量使用農葯的地帶,應對所使用農葯和化肥的種類、數量、對水壤的污染情況以及是否用污染水灌溉等方面進行調查,了解對水源有無污染及污染程度等。
㈦ 廢水排放規律連續性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連續不間斷的排放。
㈧ 除塵廢水是連續排放還是間斷排放
你好,間斷排放的。
㈨ 上海污水排放標准
《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為了控制上海市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保護水體水質,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標准。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污染物類別、污染監測及實施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上海市范圍內所有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
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GB12997-91 采樣方案設計
GB12998-91 采樣技術指導
GB12999-91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3、定義
3.1 污水:指所有排污單位排放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 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及電站排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
4 污染物在別內容
4.1 污染物分類
根據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國家標准將污染物分成二類,第一類17項,第二類63項。
4.2 污染物排放去向分類
4.2.1 特殊保護水域
特殊保護水域指:經國家、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自然保護區范圍內水域;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水域;由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郊縣居民集中生活飲用水取水口的衛生防護帶。
4.2.2 保護水域
保護水域指: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居民集中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淡水養殖水域。
4.2.3 一般水域
一般水域指:除以上特殊保護水域和保護水域以外的其他內河水域。
4.2.4 長江口、杭州灣
4.2.5 污水總管
4.2.6 污水處理廠
4.3 標准分級
4.3.1 標准分級原則
第一類污染物實施統一的排放濃度標准。
第二類污染物按污水排放去向實施三個級別的排放濃度標准,不同時段的排污單位實施不同的排放標准。
特殊保護水域和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實施特殊要求。
4.3.2 分級
4.3.2.1 特殊保護水域內不準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執行《上海市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污水排放濃度,即表1中的標准A,並實行濃度控制和排污總量控制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4.3.2.2 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執行表1中的標准B(30項),30項以外污染物執行表2、表3及表4中的一級標准。
4.3.2.3 排入除黃浦江上游准水源保護區以外的保護水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3.2.5 接入南區、西區污水干管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3.2.6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3.2.7 接入蘇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長江口與杭州灣深水擴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總管末端設置二級處理設施,執行三級標准;未設置處理設施,則執行二級標准。
4.3.2.8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執行4.3.2.1、4.3.2.2、4.3.2.3與4.3.2.4的規定。
4.4 標准值
4.4.1 本標准將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4.4.1.1 第一類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達到本標准要求。
4.4.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放單位排放口采樣,達到本標准要求。
4.4.2 本標准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第二類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准值分別規定為:
4.4.2.1 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結合總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2和表3的規定。
4.4.2.2 在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結合總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2和表4的規定。
4.4.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5 其他規定
4.5.1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8-88的規定。
4.5.2 嚴禁船舶向特殊保護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須執行國家GB3552-83標准。
5 污染監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按本標准4.4.1.1及4.4.1.2的規定設置,並設置排放標志。在排放口應設置污水水量計量裝置。
5.2 采樣頻率
5.2.1 污水樣品採集應符合GB12997GB12998和GB12999的規定。
5.2.2 工廠對工業廢水的自身監測,按生產周期確定監測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2小時采樣一次;生產周期大於8小時的,每4小時采樣一次。其他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於2次。環保部門的監督監測,按《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執行。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以日均值計算。
5.3 測定方法
本標准採用的測定方法見表5。
6、標准實施監督
6.1 本標准由市和區、縣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郊縣地區執行本標准時,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項目不能滿足本地區飲用水源的水質要求時,區、縣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應根據受納水體的允許納污量,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報市環境保護局批准並實施。
表1 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域污水排放標准 (mg/l)
類別
序號
污 染 物
澱山湖元盪湖沿湖縱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 A
黃浦江上 游准水源 保護區 B
一 類
1 總汞
0.005
0.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0.01
4 總鉻
0.15 0.15
5 六價鉻
0.05 0.05
6 總砷
0.05 0.05
7 總鉛
0.1 0.1
8 總鎳
0.1 0.1
9 苯並(a)芘
0.00003 0.00003
二 類
10 pH
6-9
6-9
11 色度
40 50
12 懸浮物
70 70
13 生化需氧量(BOD5)
15 20
14 化學需氧量(CODcr)
60 80
15 氨氮
8 12
16 石油類
3 5
17 動植物油
5 10
18 揮發酚
0.2 0.5
19 總氰化物
0.2 0.5
20 硫化物
0.5 1.0
21 氰化物(以F計)
8 10
22 總磷(以P計)
0.2 0.5
23 總銅
0.2 0.5
24 總鋅
1.0 2.0
25 總錳
1.0 2.0
26 甲醛
0.5 1.0
27 苯胺類
0.5 1.0
28 硝基苯類
1.0 2.0
29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LAS)
3 5
30 大腸桿菌
3000個
10000個
註:含有一類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業、排放方式、受納水體功能類別,應在車間或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測定。
表2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序號
污 染 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按Hg計)
0.02
2 烷基汞(按Hg計)
不得檢出
3 總鎘(按Cd計)
0.1
4 總鉻(按Cr計)
1.5
5 六價鉻(按Cr+6計)
0.5
6 總砷(按As計)
0.5
7 總鉛(按Pb計)
1.0
8 總鎳(按Ni計)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按Be計)
0.005
11 總銀(按Ag計)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14 總釩(按V計)
2.0
15 總硒(按Se計)
0.1
16 總鈷(按Co計)
1.0
17 總錫(按Sn計)
5.0
表3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前建設)(mg/l)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50
50
-
3 懸浮物(SS)
70 200 4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5 化學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10 10 20
7 動植物油
15 20 30
8 揮發酚
0.5 0.5 2.0
9 總氰化物(按CN-計)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計)
1.0 1.0 1.0
續表3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1 氨氮
15
15 25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10 15 -
12 氟化物(按F計)
10
10 20
13 磷酸鹽(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閉性水域的控制指標)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類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按硝基苯計)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5.0 10 15
18 總銅(按Cu計)
0.5 1.0 1.0
19 總鋅(按Zn計)
2.0 4.0 5.0
20 總錳(按Mn計)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3.0 6.0 6.0
23 元素磷(P4計,黃磷工業)
0.1 0.1 0.1
24 有機磷農葯(按P計)
0.1 0.1 0.1
25 苯
不得檢出
0.5 0.5
26 甲苯
0.1 0.2 0.5
27 乙苯
0.4 0.6 1.0
28 鄰二甲苯
0.4 0.6 1.0
29 對二甲苯
0.4 0.6 1.0
30 間二甲苯
0.4 0.6 1.0
31 氯苯
0.2 0.4 1.0
32 鄰二氯苯
0.4 0.6 1.0
33 對二氯苯
0.4 0.6 1.0
34 甲醇
8.0 10 15
35 水合胼
2.0 2.0 5.0
36 吡啶
2.0 2.0 5.0
37 二硫化碳
4.0 8.0 10
38 可溶性鋇(按Ba計)
15 20 -
39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40 乙腈
3.0 3.0 5.0
41 丙烯腈
2.0 5.0 5.0
42 丙烯醛
0.5 1.0 3.0
43 硼
5.0 5.0 10
續表3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44 大腸菌群數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 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500個/L 100個/L
1000個/L 500個/L
5000個/L 1000個/L
4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2)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 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2) <0.52)
>3(接觸時間 ≥1h) >6.5(接觸時間 ≥1.5h)
>2(接觸時間 ≥1h) >5(接觸時間 ≥1.5h)
注:1) 指2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2)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後建設)(mg/l)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50
50
-
3 懸浮物(SS)
70 150 3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5 化學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5.0 10 20
7 動植物油
10 15 30
8 揮發酚
0.5 0.5 2.0
9 總氰化物(按CN-計)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計)
1.0 1.0 1.0
11 氨氮
10 15 25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10 10 -
12 氟化物(按F計)
10 10 20
續表4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3 磷酸鹽(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閉性水域的控制指標)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類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按硝基苯計)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5.0 10 15
18 總銅(按Cu計)
0.5 1.0 1.0
19 總鋅(按Zn計)
2.0 4.0 5.0
20 總錳(按Mn計)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3.0 3.0 6.0
23 元素磷(P4計,黃磷工業)
0.1 0.1 0.1
24 有機磷農葯(按P計)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按五氯酚計)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按(C1計)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33 三氯乙烯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0.1 0.2 0.5
35 苯
0.1 0.2 0.5
36 甲苯
0.1 0.2 0.5
37 乙苯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0.4 0.4 1.0
39 對二甲苯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0.4 0.6 1.0
41 氯苯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0.5 1.0 5.0
續表4
序號
污 染 物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46 苯酚
0.3 0.4 1.0
47 間甲酚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3 0.6 2.0
52 丙烯腈
2.0 5.0 5.0
53 甲醇
8.0 10 15
54 水合胼
2.0 2.0 5.0
55 吡啶
2.0 2.0 5.0
56 二硫化碳
4.0 8.0 10
57 可溶性鋇(按Ba計)
15 20 -
58 乙腈
3.0 3.0 5.0
59 丙烯醛
0.5 1.0 3.0
60 硼
5.0 5.0 10
61 大腸菌群數 醫院1)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 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500個/L 100個/L
1000個/L 500個/L
5000個/L 1000個/L
62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2)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 污水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2) <0.52)
>3(接觸時間 ≥1h) >6.5(接觸時間 ≥1.5h)
>2(接觸時間 ≥1h) >5(接觸時間 ≥1.5h)
63 總有機碳(TOC)
20 30 -
注:1) 指2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2)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測定方法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1 總汞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GB7468-87
2 烷基汞
氣相色譜法
GB/T14204-93
3 總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4 總鉻
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6-87
5 六價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87
6 總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7 總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8 總鎳
⑴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2-89
⑵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19910-89
9 苯並(a)芘
⑴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 法
GB5750-85
⑵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 光度法
GB11895-89
10 總鈹
活性炭吸附---鉻菁S光度法1)
-
11 總銀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07-89
12 總α
物理法2)
-
13 總β
物理法2)
-
14 PH值
玻璃電極法
GB6920-86
15 色度
稀釋倍數法
GB11903-89
16 懸浮法
重量法
GB11901-89
17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釋與接種法
GB7488-87
重鉻酸鉀紫外分光光度法
待國家頒布
18 化學需氧量(CODcr)
重鉻酸鉀法
GB11914-89
19 石油類
紅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0 動植物油
紅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1 揮發酚
蒸餾後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7490-87
22 氰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GB7486-87
23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24 氨氮(NH3-N)
蒸餾和滴定法
GB7478-87
25 氟化物
離子選擇電極法
GB7484-87
續表5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26 磷酸鹽
鉬藍比色法1)
-
27 甲醛
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GB13197-91
28 苯胺類
N-(1-萘基)乙二胺偶氮 分光光度法
GB11889-89
29 硝基苯類
還原---偶氮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1)
-
3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7494-87
31 總銅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⑵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鈉 分光光度法
GB7474-87
32 總鋅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⑵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2-87
33 總錳
⑴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1-89
⑵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GB11906-89
34 彩色顯影劑
169呈色劑法3)
-
35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碘---澱粉比色法3)
-
36 元素磷
磷鉬藍比色法3)
-
37 有機磷農葯(按P計)
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GB13192-91
38 樂果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39 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40 甲基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41 馬拉硫磷
氣相色譜法
GB13192-91
42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 (以五氯酚計)
⑴氣相色譜法
GB8972-88
⑵藏紅T分光光度法
GB9803-88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1 計)
微庫侖法
GB/T15959-95
44 三氯甲烷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5 四氯化碳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6 三氯乙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7 四氯乙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48 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49 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0 乙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續表5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51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2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3 間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GB11890-89
54 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55 鄰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56 對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57 對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8 2,4-二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9 苯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0 間甲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1 2,4-二氯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2 2,4,6-三氯酚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頒布
6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待國家制定
64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待國家制定
65 丙烯腈
氣相色譜法
待國家制定
66 總硒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GB11902-89
67 大腸菌群數
發酵法1)
-
68 余氯量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11898-89
69 總有機碳(TOC)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7-89
非色散紅外吸收法
待國家制定
直接紫外熒光法
待國家制定
70 總釩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4)
-
71 總鈷
原子吸收光譜
待上海市頒布
72 總錫
原子吸收光譜
待上海市頒布
73 甲醇
氣相色譜法
待上海市頒布
74 水合胼
對二甲氨基苯甲醛比色法
待上海市頒布
75 吡啶
氣相色譜法(氫火焰)
GB/T14672-93
76 二硫化碳
二乙胺---醋酸銅比色法
GB/T15504-1995
77 可溶性鋇(按Ba計)
⑴電位滴定法
GB/T14671-93
⑵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506-1995
續表5
序號
項 目
測 定 方 法
標 准 號
78 乙腈
⑴ 氣相色譜法
待上海市頒布
⑵ 碘化汞鉀比色法
79 丙烯醛
氣相色譜法
待上海市制定
80 硼
⑴ 姜黃法
待上海市制定
⑵ 胭脂紅法
⑶ 電位滴定法
.2 控制湖泊水庫富營養化的特定項目按表2執行。
控制地表水Ⅰ、Ⅱ、Ⅲ類水域有機化學物質的特定項目按表3執行。
5 水質評價
5.1 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應選取單項指標,分項進行達標率評價。
5.2 對於豐、平、枯水期特徵明顯的水體,應分水期進行達標率評價,所使用數據不應是瞬時一次監測值和全年平均監測值,每一水期數據不少於兩個。
5.3 溶解氧、化學需氧量、揮發酚、氨氮、氰化物、總汞、砷、鉛、六價鉻、鎘十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達標率均應達到100%。
5.4 其它各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達標率應達到80%。
㈩ 廢水停留時間疑問,間歇運行,要不要加上間歇時間。
進水做化驗嗎?如果化驗可以根據化驗報告分析
你這是什麼工藝?
廢水長時間不處理,或者運行不好 也會產生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