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考二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報的單位是市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資格審查能過嗎
這個可以過得
那隻是公司名稱而已罷了
難道污水公司就沒有機電類的工作?
審查主要不是審公司名稱的
『貳』 山東省哪家招標代理公司好推薦幾個
山東省房博士有限公司,招標代理范圍:組織協調招標項目全過程工作,設計招標方法、確定招標工作計劃方案、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主持答疑會、開標會,招標未見、評標文件備案,協調招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叄』 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辦法的辦法內容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對政府采購貨物、服務的招標投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市政工程,是指城鎮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等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以下統稱工程。
第四條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行業的限制,禁止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第六條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監察等部門依照職責履行招標投標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招標
第七條屬於法律、法規規定范圍且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的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應當按照規定進入工程所在地的有形建築市場進行招標投標活動。
第八條工程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進行勘察、設計招標,應當通過立項審批,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所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完備;
(二)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應當通過立項審批,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
(三)進行施工招標,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已完備,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
(四)進行監理招標,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所需的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已完備;
(五)進行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招標,設備、材料等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已確定;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和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項目,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應當進行公開招標。
前款工程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不宜公開招標的;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第十條屬於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其邀請招標應當報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重點工程項目,其邀請招標應當報經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批准。
不屬於重點工程項目,但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項目,其邀請招標應當報經項目審批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招標人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招標人自行辦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事宜的,應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工程招標事宜的,接受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取得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其資格許可和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並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能力,定期接受專業技術知識繼續教育。
第十三條招標人委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應當綜合考慮其業績、信用狀況、從業人員素質等因素,進行擇優選擇,並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合同約定的收費標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應當參照使用國家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5日前,到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招標備案,並報送下列材料:
(一)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二)擬定的招標公告(含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三)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相關資格證明材料,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備案材料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在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其招標公告應當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媒介上發布。
第十六條招標人應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一般工程應當採用資格後審方式,資格後審不合格的投標應當作廢標處理;技術特別復雜或者具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工程,經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資格預審方式,並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准資格預審文件。
第十七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並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准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的各項內容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及公開招標的工程,其施工招標應當採用國家規范規定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並設立招標控制價。
工程量清單應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准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
招標控制價是招標人對招標工程設定的最高限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於招標控制價的,其投標應當作廢標處理。
第十九條招標文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載明具體的評標標准和方法。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辦法由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條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終止招標;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性調整或者其他不可預見的客觀因素,導致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確需終止招標的,應當報經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投標
第二十一條具備招標文件要求資質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參加與其法定資質許可范圍相適應的工程項目投標。
違反建築市場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受到限制投標處理的,在限制投標期限內不得參加工程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工程標段中投標。
第二十二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第二十三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投標文件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載明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接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後5日內返還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於3個的,招標無效,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重新招標後投標人仍少於3個的,由招標人報經工程項目審批部門批准後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第二十五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招標人明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外。
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認定;聯合體投標人的工程業績、社會信譽等情況,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各成員所佔合同工作量的比例,進行加權折算。
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後,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標段中投標。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或者違反政府指導價的報價競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特定投標人獲得不當利益或者投標競爭優勢的,屬於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行為:
(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其他投標人投標文件並將有關信息泄露給投標人的;
(二)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的;
(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的;
(四)招標人授意特定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的;
(五)招標人授意或者暗示其他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的;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行為:
(一)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實質性內容的;
(二)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的;
(三)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採取其他聯合行動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行為: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的;
(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的;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出現同一人的;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變化的;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的;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的。
第三十條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投標弄虛作假行為: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的;
(二)偽造財務、信用狀況或者虛報業績的;
(三)偽造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資格、勞動關系證明的;
(四)隱瞞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開標、評標和定標
第三十一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的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地點。招標人不得拖延或者拒絕開標。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投標文件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第三十三條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一般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招標人的代表應當具備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評標專家條件。無符合條件人選的,從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所需評標專家,應當從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使用國有資金工程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全部從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評標委員會中,通過隨機抽取的評標專家,來自同一單位的不得超過兩人。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應當保密。隨機抽取評標專家應當使用省建設工程評標專家管理軟體系統。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評標委員會評審,應當否決其投標:
(一)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簽字、蓋章的;
(二)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三)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
(四)除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外,同一投標人遞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的;
(五)投標報價低於成本、違反政府指導價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招標控制價的;
(六)聯合體投標人未提交聯合體協議的;
(七)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的;
(八)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合格投標人不足3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全部投標,由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第三十六條招標人一般應當在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後10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滿30個工作日前確定。
第三十七條招標工程確定中標人後,應當在工程所在地有形建築市場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個工作日。
中標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三十八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訂立書面合同後15日內,招標人應當將合同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減工作量、壓縮工期、墊付工程資金等要求,並以此作為發出中標通知書和簽訂合同的條件。
第四十條招標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標單位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方案的,應當徵得非中標單位的書面同意,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一條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投標活動有異議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一)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相關文件3日內提出;
(二)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
(三)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結果公示期內提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十二條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書面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查處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四十四條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工程招標投標網路監管系統,推行電子招標投標。電子招標投標軟體的開發,應當符合科學、安全、高效、開放的原則。電子招標投標軟體經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四十五條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有形建築市場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有形建築市場應當具備交易場所、信息服務、監管平台等條件,為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服務。
有形建築市場的設立和審批,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並對其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等定期考核。
第四十七條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招標投標信用制度和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
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信用檔案信息。
第四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檢舉和控告後,應當依法組織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及時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作出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規章未作出處罰規定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入有形建築市場進行招標的;
(二)未按照規定辦理自行招標備案手續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工程招標備案手續的;
(四)未在規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使用標准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
(六)未按照規定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招標的;
(七)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後擅自終止招標的。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限制投標期限內參加工程投標的;
(二)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在同一工程標段中投標的;
(三)以低於成本或者違反政府指導價的報價競標的。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電子招標投標軟體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肆』 污水處理廠非標設備招標時的資格審查文件是什麼內容
主要看招標單位如何界定,最主要是要求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資質\企業財務近二年財務狀況\企業類似工程業績等)符合招標單位的要求就可以進行投標.
採納哦
『伍』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需要公開招投標嗎 案例
需要。(本問題由中國房采網回復1)
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准建設,項目業主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招標人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受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託,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人。中標人將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後,項目公司將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給隨縣人民政府。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共為1個標段。
2.2招標項目的名稱: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
2.3工程地址:隨縣星炬社區
2.4總投資額:6439.04萬元;
2.5投資方式及投資額: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採用BOT方式進行投資,投資額概算為
6439.04萬元;
2.6本次招標范圍: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管理與項目移交(BOT)之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1年建設期)。
2.7招標規模:2012年為2萬噸/日,2020年4萬噸/日。
2.8資金來源: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
2.9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規范行業標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能滿足本項目建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
3.3投標人必須具有乙級及以上污水運營資質;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不低於1萬噸/日(含)的工程業績;
3.4專業運行能力:具有污水處理業務所需的運營管理能力、水質檢測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3.5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3.6本項目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提交的投標申請;
3.7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8各申請人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可就上述招標項目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請申請人於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在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代理室(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報名並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在此時間、地點以外的報名將被拒絕。
5.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後不退。
5.3本資格預審文件不允許郵購。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時0分,地點為: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一樓開標大廳(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陸』 污水處理廠BOT項目必須招標么
你好:
首先需要明確一下 BOT項目 的含義和相關運作方式。
什麼是BOT
1、基礎設施特許權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所以,BOT一詞意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
以上所述是狹義的BOT概念。BOT經歷了數百年的發展,為了適應不同的條件,衍生出許多變種,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廣義的BOT概念包括這些衍生品種在內。人們通常所說的BOT應該是廣義的BOT概念。「建設-經營-轉讓」一詞不能概括BOT模式的發展。
2、BOT的歷史
近些年來,BOT這種投資與建設方式被一些發展中國家用來進行其基礎設施建設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圍廣泛的青睞,被當成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進行宣傳,然而BOT遠非一種新生事物,它自出現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歷史。
17世紀英國的領港公會負責管理海上事務,包括建設和經營燈塔,並擁有建造燈塔和向船隻收費的特權。但是據羅納德·科斯(R. Coase)的調查,從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當中,領港公會連一個燈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燈塔至少有十座。這種私人建造燈塔的投資方式與現在所謂BOT如出一轍。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許建造和經營燈塔的申請,申請中必須包括許多船主的簽名以證明將要建造的燈塔對他們有利並且表示願意支付過路費;在申請獲得政府的批准以後,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燈塔必須佔用的土地,在特許期內管理燈塔並向過往船隻收取過路費;特權期滿以後由政府將燈塔收回並交給領港公會管理和繼續收費。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資建造的。可見BOT模式在投資效率上遠高於行政部門。
同許多其他的創新具有共同的命運,BOT在其誕生以後經歷了一段默默無聞的時期。而這段默默無聞的時期對BOT來講是如此之長以致於人們幾乎忘記了它的早期表現。直到本世紀80年代,由於經濟發展的需要而將BOT捧到經濟舞台上時,許多人將它當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點
當代資本主義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之上引入了強有力的國家干預。同時經濟學在理論上也肯定了「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經濟逐漸演變成市場和計劃相結合的混合經濟。BOT恰恰具有這種市場機制和政府幹預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夠保持市場機制發揮作用。BOT項目的大部分經濟行為都在市場上進行,政府以招標方式確定項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競爭機制。作為可靠的市場主體的私人機構是BOT模式的行為主體,在特許期內對所建工程項目具有完備的產權。這樣,承擔BOT項目的私人機構在BOT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完全符合經濟人假設。
另一方面,BOT為政府幹預提供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和私人機構達成的有關BOT的協議。盡管BOT協議的執行全部由項目公司負責,但政府自始至終都擁有對該項目的控制權。在立項、招標、談判三個階段,政府的意願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履約階段,政府又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項目經營中價格的制訂也受到政府的約束,政府還可以通過通用的BOT法來約束BOT項目公司的行為。
BOT的運作方式和風險分擔
1、BOT的主要參與人
一個典型的BOT項目的參與人有政府、BOT項目公司、投資人、銀行或財團以及承擔設計、建設和經營的有關公司。
政府是BOT項目的控制主體。政府決定著是否設立此項目、是否採用BOT方式。在談判確定BOT項目協議合同時政府也占據著有利地位。它還有權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必要的環節進行監督。在項目特許到期時,它還具有無償收回該項目的權利。
業主是BOT項目的執行主體,它處於中心位置。所有關繫到BOT項目的籌資、分包、建設、驗收、經營管理體制以及還債和償付利息都由業主負責。大型基礎設施項目通常專門設立項目公司作為業主,同設計公司、建設公司、製造廠商以及經營公司打交道。
銀行或集團通常是BOT項目的主要出資人。對於中小型的BOT項目,一般單個銀行足以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資金,而大型的BOT項目往往使單個銀行感覺力不從心,從而組成銀團共同提供貸款。由於BOT項目的負債率一般高達70-90%,所以貸款往往是BOT項目的最大資金來源。
投資人是BOT項目的風險承擔主體。他們以投入的資本承擔有限責任。盡管原則上講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風險,但實際上各國在操作中差別很大。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BOT項目中分擔的風險很小,而發展中國家在跨國BOT項目中往往承擔很大比例的風險。
2、BOT項目實施過程
BOT模式多用於投資額度大而期限長的項目。一個BOT項目自確立到特許期滿往往有十幾年或幾十年的時間,本文將這整個期間分為立項、招標、投標、談判、履約五個階段加以分述。
立項階段。在這一階段,政府根據中、長期的社會和經濟發展計劃列出新建和改建項目清單並公諸於眾。私人機構可以根據該清單上的項目聯系本機構的業務發展方向做出合理計劃,然後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建設某項目的建議,並申請投標或表明承擔該項目的意向。政府則依靠咨詢機構進行各種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據各方案的技術經濟指標決定採用何種方式。
招標階段。如果項目確定為採用BOT方式建設,則首先由政府或其委託機構發布招標廣告,然後對報名的私人機構進行資格預審,從中選擇數家私人機構作為投標人並向其發售招標文件。
對於確定以BOT方式建設的項目也可以不採用招標方式而直接與有承擔項目意向的私人機構協商。但協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協商成功,往往也會由於缺少競爭而使政府答應條件過多導致項目成本增高。
投標階段。BOT項目標書的准備時間較長,往往在6個月以上,在此期間受政府委託的機構要隨時回答投標人對項目要求提出的問題,並考慮招標人提出的合理建議。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前向招標人呈交投標書。招標人開標、評標、排序後,選擇前2-3家進行談判。
談判階段。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並在整個特許期內有效,它規定政府和BOT項目公司的權力和義務,決定雙方的風險和回報。所以,特許合同的談判是BOT項目的關鍵一環。政府委託的招標人依次同選定的幾個投標人進行談判。成功則簽訂合同,不成功則轉向下一個投標人。有時談判需要循環進行。
履約階段。這一階段涵蓋整個特許期,又可以分為建設階段、經營階段和移交階段。業主是這一階段的主角,承擔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許合約可以激勵業主認真負責地監督建設、經營的參與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BOT項目中的風險
英文風險(risk)一詞指的是未來情況的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而將來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比預期的情況糟,但也有可能比預期的情況好。「風險」一詞並非單指不利的一面,但穩健的投資者更重視避免不利的情況發生。
BOT項目投資大,期限長,且條件差異較大,常常無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風險較大。風險的規避和分擔也就成為BOT項目的重要內容。
BOT項目整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有五種類型:政治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融資風險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風險。
政治風險。政局不穩定,社會不安定會給BOT項目帶來政治風險,這種風險是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特別考慮的。投資人承擔的政治風險隨項目期限的延長而相應遞增,而對於本國的投資人而言,則較少考慮該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在BOT項目長長的特許期中,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變化時有發生。在BOT項目回收全部投資以前市場上有可能出現更廉價的競爭產品,或更受大眾歡迎的替代產品,以致對該BOT項目的產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謂市場風險。通常BOT項目投資大都期限長,又需要政府的協助和特許,所以具有壟斷性,但不能排除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帶來的市場風險。此外,在原材料市場上可能會由於原材料漲價從而導致工程超支,這是另一種市場風險。
技術風險。在BOT項目進行過程中由於制度上的細節問題安排不當帶來的風險,稱為技術風險。這種風險的一種表現是延期,工程延期將直接縮短工程經營期,減少工程回報,嚴重的有可能導致項目的放棄。另一種情況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遺留問題。該類風險可以通過制度安排上的技術性處理減少其發生的可能性。
融資風險。由於匯率、利率和通貨膨脹率的預期外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是融資風險。若發生了比預期高的通貨膨脹,則BOT項目預定的價格(如果預期價格約定了的話)則會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於高的負債率,則BOT項目的融資成本大大增加;由於BOT常用於跨國投資,匯率的變化或兌現的困難也會給項目帶來風險。
不可抗拒的外力風險。BOT項目和其他許多項目一樣要承擔地震、火災、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難以預計的外力的風險。
4、BOT風險的規避和分擔
應付風險的機制有兩種。一種機制是規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況發生的概率;另一種機制是分擔,即事先約定不利情況發生情況下損失的分配方案。這是BOT項目合同中的重要內容。國際上在各參與者之間分擔風險的慣例是:誰最能控制的風險,其風險便由誰承擔。
政治風險的規避。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政治風險問題。而這種風險僅憑經濟學家和經濟工作者的經驗是難以評估的。項目公司可以在談判中獲得政府的某些特許以部分抵消政治風險。如在項目國以外開立項目資金帳戶。此外,美國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和英國的出口信貸擔保部(ECGD)對本國企業跨國投資的政治風險提供擔保。
市場風險的分擔。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由於新技術的出現帶來的市場風險應由項目的發起人和確定人承擔。若該項目由私人機構發起則這部分市場風險由項目公司承擔;若該項目由政府發展計劃確定,則政府主要負責。而工程超支風險則應由項目公司做出一定預期,在BOT項目合同簽訂時便有備無患。
技術風險的規避。技術風險是由於項目公司在與承包商進行工程分包時約束不嚴或監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項目公司應完全承擔責任。對於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應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規定,與承包商的經濟利益掛鉤。項目公司還應在工程費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維修保證金或施工後質量保證金,以便順利解決工程缺陷問題。對於影響整個工程進度和關系整體質量的控制工程,項目公司還應進行較頻繁的期間監督。
融資風險的規避。工程融資是BOT項目的貫穿始終的一個重要內容。這個過程全部由項目公司為主體進行操作,風險也完全由項目公司承擔。融資技巧對項目費用大小影響極大。首先,工程過程中分步投入的資金應分步融入,否則大大增加融資成本。其次,在約定產品價格時應預期利率和通脹的波動對成本的影響。若是從國外引入外資的BOT項目,應考慮貨幣兌換問題和匯率的預期。 不可抵抗外力風險的分擔。這種風險具有不可預測性和損失額的不確定性,有可能是毀滅性損失。而政府和私人機構都無能為力。對此可以依靠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這必然會增大工程費用,對於大型BOT項目往往還需要多家保險公司進行分保。在項目合同中政府和項目公司還應約定該風險的分擔方法。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可以分擔BOT項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風險,保證貨幣兌換,或承擔匯率風險,其他風險皆由項目公司承擔。
西方國家的BOT項目具有兩個特別的趨勢值得中國發展BOT項目借鑒。其一是大力採用國內融資方式,其優點之一便是徹底迴避了政府風險和當代浮動匯率下尤為突出的匯率風險。另一個趨勢是政府承擔的風險愈來愈少。這當然有賴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和經濟法規的健全。從這個意義上講,推廣BOT的途徑,不是依靠政府的承諾,而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強法制建設。
以上是對於BOT項目 的相關介紹。
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
是一種基礎設施特許權 。
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污水處理廠BOT項目是一種基礎設施特許權 。
因此,是必須招標的。
河南 曹律師
『柒』 建設工程的資格預審評審中甲方能出2名評委代表參與評審嗎
按照《建設項目總投資及其他費用項目組成規定》第三章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回組成 第十二條 第一項答 建設管理費包括了: 工程招標費、合同契約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咨詢費等和其他管理性質開支。咨詢費也就包括專家評審咨詢費。
二、建設工程交易費一般是招標人和中標人各承擔50%,由各省規定,應按當地規定執行,例如:
山東省 魯價費發[2001]243號 第一條 交易服務費規定 各類工程建設及材料采購招標投標(含直接發包)交易服務費,以招標項目中標價為基數按下列標准計收,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單位繳納50%,中標單位繳納50%。
陝西省 陝價費調發[2004]40號 第二條 建設工程交易服務收費標准規定 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按每宗招標項目中標價為計費基礎實行定額收費,由工程項目招標方和中標方各承擔50%。
『捌』 關於承接市政污水處理項目前期所需要做些什麼工作
一個完整的BOT項目運作過程包括確定項目、選擇項目公司、項目建設、運營和移交五個主要步驟。
第一步,確定項目
1.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項目設想。
2.聘請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3.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第二步,選擇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的選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方式,另一種是招標方式。我國現有BOT項目基本都是採用協商方式,國外應用較多的是招標方式。由於BOT方式需要談判的條件較多,協商方式成功率較低,即使成功,由於缺乏競爭,項目成本往往較高,但有時速度較快。採用招標方式,步驟如下:
1.委託咨詢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2.公開招投標(發表招標公告、進行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投標者准備標書、開標與評標)。
3.合同談判(開標評標後,要對評標結果進行排序,選擇2~3家公司進行合同談判。首先與第一標進行談判,若成功,則轉向下一步,否則,轉向第二標進行談判)。
4.與項目公司簽約(內容通常包括特許權期限、項目的技術和經營、材料的供應、稅收、出資者的信用程度、政府的支持和項目設施移交的期限、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第三步,項目建設
1.項目公司(一般是委託一家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詳細設計。
2.融資。
3.項目公司與一個建築公司簽定承包合同,通常是總承包方式的交鑰匙合同。
4.建築公司對項目進行施工並交付項目公司(期間,承包商一般不歡迎政府幹涉項目,但項目成本的最終承擔者是用戶,項目的最終擁有者是政府,為保證項目質量,降低成本,政府對項目進行監督並適當參與項目工作是必要的)。
第四步,運營
項目公司在BOT項目期內,自己來運營,或者通過合同,委託一家獨立的專業運營公司來運營。
第五步,移交
當BOT項目期滿,政府或其委託機構對項目設備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若設備有問題,則政府可以要求項目公司作一定的修理或更換工作。然後,項目公司把整套設備移交政府。政府可以自己運營這些設備,也可以選擇與該項目公司議定延續特許協議,或者與具有競爭力的公司議定一個新的特許權協議。
採用BOT方式發展城鎮供水事業應注意的問題
1.認真做好項目論證的前期工作
城鎮供水項目實施BOT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對項目進行技術的和經濟的詳細論證,提出符合立項審批要求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論證要建立在城鎮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的基礎上,而一個城鎮的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應包括水資源中長期供求、供水水源、節水、污水資源化和水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規劃里要明確城鎮供水水資源必須依照「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當地水、後過境水」的次序,採取「多庫串聯,水系聯網,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優化配置水資源」的方式,提高城鎮供水保證率。
2.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
要想順利地採用BOT 方式積極發展城鎮供水業,就必須首先建立科學合理的水資源管理新體制——對區域的防洪、除澇、蓄水、供水、節水、水資源保護、污水處理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調配、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統一徵收水資源費、統一管理水量和水質,實現城鄉水務一體化。
3.牢牢抓住BOT項目的核心——特許合同
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明確了在特許期內政府和項目公司的權利與義務,反映了雙方的風險與回報。合同條款一定要嚴密,過於簡單,一旦出現遺漏問題,往往會由此產生糾紛。因此,政府應該聘請有經驗的專業咨詢公司作顧問,在項目合同的嚴密性上狠下功夫。特別強調,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雖擁有特許權項目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為特許權項目進行投融資、工程設計、施工建設、設備采購、運營管理和合同收費的權利,並承擔對特許項目的設施進行維修養護的義務,但更要明確和細化政府部門具有對特許權項目監督、檢查、審計,以及如發現項目公司有不符合特權協議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罰的權力。
4.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盡可能降低投資風險
投資環境的建設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等。應該充分認識到,BOT項目的前期工作較為復雜,它既涉及到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談判與合作,又牽涉到許多需要相互之間良好協調的關鍵機構,如政府部門、項目部門、項目投資者、用戶等,它既涉及包括金融、稅收、外匯等經濟問題,也涉及法律、公眾利益、環境保護等社會問題。由於BOT項目涉及到公眾利益並且需要以土地、交通、能源、通信、人力資源等為基礎進行實施,因此,BOT項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項目所在地政府是否給予強有力的支持,即項目所在地的投資環境是否有利。
『玖』 新點投標軟體山東遇到的問題,誰能解答
那麼招標代理資質取消意味著什麼?將給招投標行業帶來那些改革!
首先我們得先了解招標代理機構是干什麼的,招標代理一般主要是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是指受招標人委託,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的招標事宜。一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代擬發包方案;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標底;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草擬工程合同;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隨著招標代理資質的取消,勢必會對招投標行業帶來一定影響,具體有哪些讓我一起來看看!
取消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利大於弊」
取消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後,會有更多的機構進入招標代理市場,招標代理的競爭會更加激烈。但是作為招標人,其選擇招標代理的范圍會更寬。我們應該相信招標人的選擇能力,會從良莠不齊的機構中選擇出適當的機構作為自己的代理機構,這是市場的競爭選擇。
招標代理資質取消意味著什麼?將給招投標行業帶來那些改革!
在市場經濟自我調節下,激烈競爭下,一些代理收費高、專業能力差、服務水平不行的招標代理機構會被市場淘汰。收費合理、專業能力強、服務水平好的是被大浪淘沙淘下來的金子。
招標代理機構不再需要取得資質證書即可承辦招標代理業務,監管部門無法通過發放資質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代理機構進行限制。有些代理機構通過與招標人的「勾兌」,幫助招標人達到違法目的而取得招標項目代理委託;有些能力很差的招標代理機構會通過不法手段獲取招標業務。為此,行政部門應創新監管模式,在招標業務進行的過程中對招標代理機構代理行為進行主動的監督。
本次招標代理資格認定的取消是對招標投標行業的一項重要改革,是放開招標代理行業准入門檻,加強市場競爭優勝劣汰,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又一項重要工作。
招標代理資質取消意味著什麼?將給招投標行業帶來那些改革!
放開招標代理資質認定,打破了資質壁壘,實現了招標代理行業全面市場化,真正以業績、能力論成敗,而非以資質論英雄,有效遏制「有證無實」殼公司、「有照無技」執業人員對行業造成的不良影響,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手段和競爭機制,促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拾』 臨沂高新區老龍溝污水干管工程招標公告,誰能幫我找到
臨沂高新區老龍溝污水干管工程招標公告
臨沂高新區老龍溝污水干管工程,已經有關部門批准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工程施工單位。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本次招標工程的規模:總長度約11千米,總投資約2000萬元,
2、本次招標工程的主要內容包括:污水管線施工、護坡、河底防滲等工程施工。(工程內容以工程量清單為准)。
3、工程建設地點為:臨沂高新區老龍溝。
4、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 標准。
5、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二、工程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含叄級)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含叄級)以上的施工資質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四、凡具有相應投標資質的單位,須攜帶以下證件於2009年6月30日17:00時前到臨沂天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辦理資格預審事宜,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1、市政公用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3、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4、建設工程計價資格手冊(副本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
6、擬承建本工程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近年來承攬同類型工程承發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 (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7、擬承建本工程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施工技術人員(包括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預算員、質檢員等)資格資質證件、勞務合同、身份證、近期養老保險交費憑據
(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證件,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均無效。
8、外地企業進臨須出具企業所在地市級以上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內承攬工程無違法違規行為書面證明。(原件查驗留存)
9、工程所在地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民工工資儲備金繳納證明。 (原件查驗留存)
10、企業所在地或長期從事工程施工活動所在地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 (原件查驗留存)
11、外地企業須出具進臨備案證明。(原件查驗留存)
以上資料查驗原件,復印件(均加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並在封面上清楚註明「臨沂高新區老龍溝污水干管工程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及投標申請人名稱並加蓋公章,本次招標需提供3份資格預審申請書(均須膠裝)。
五、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須於2009年6月30日17:00時前向臨沂高新區建設局交納投標保證金3萬元,然後到臨沂天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文件費300元,凡已售出的招標文件資料,由投標單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費用不予退回。招標代理費由中標單位支付。
六、招標日程安排:
1、投標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09年6月30日17:00時前,過時不予受理。
單 位:臨沂天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臨沂市新華路65號
聯 系 人:陳英 高永生
聯系電話:(0539)7163606 、7111130 傳真:7163606
2、 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現場勘察答疑時間、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建 設 單 位: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
招標代理機構:臨沂天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