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水排放執行什麼標准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部分相關環保標准規定氨氮標准限值,詳見表1。
表1相關環保標准中涉及氨氮指標情況
序 號 標准名稱 一級標准/排放標准限值(mg/L)
1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0.15(Ⅰ類)
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 0.02(Ⅰ類)
3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15/25/50
4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13457-92) 15
5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13458-2001) 150/40
6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CJ/T48-1999) 10月20日
7 《檸檬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430-2004) 100/80
8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425-2006) 120/80
9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 25/15
10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15
1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80
12 《醫療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15
1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35/25
14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2025-8-5
15 《污水海洋處理裝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25
16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2008) 2015-12-5
17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2008) 2025-8-5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把氨氮列為河流、湖泊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必測項目。鋼鐵工業、焦化、化肥(氮肥)、合成氨工業、紡織染整業、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類加工、飲料製造業、航天推進劑、船舶工業、管道運輸業、賓館、飯店、游樂場所及公共服務行業、生活污水等排水單位,也把氨氮列為必測項目。
因此,氨氮指標的監控,在環境質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上述標准中規定的分析方法大多為蒸餾和滴定法、納氏試劑比色法和水楊酸分光光度法,2008年實施的相關環保標准中增加了《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5-2005)。
⑵ 城鎮生活污水怎麼處理
一、污水來源
什麼是污水?
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來自生活和生產的廢棄水。大白話說就是,某個特定場合不需要、想要廢棄的水就是污水。比如家裡的自來水,對人類說是用來飲用的,肯定不是污水,但對於某些工業場所需求來說,就是污水。正所謂君之蜜糖,我之毒葯啊。
那是什麼讓原本清純可愛的水君變得渾濁不堪、惹人憎惡呢?
水中的污染物通常可分為三大類,即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學性污染物。生物性污染物包括細菌、病毒和寄生蟲。到目前為止,有關致病細菌和寄生蟲的研究較多,且已有較好的滅活方法。但對致病病毒的研究尚不夠充分,也沒有公認的病毒滅活要求標准。物理性污染物包括懸浮物、熱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其中放射性污染危害最大,但一般存在於局部地區。化學性污染物包括有機和無機化合物。隨著痕量分析技術的發展,至今從源水中檢出的化學性污染物已達2500種以上。
那用什麼來具體描述水受污染的程度呢?
水質指標就是我們用來定量描述水質的東東。常見的水質指標有COD(化學需氧量)、BOD5(5日生化需氧量)、氨氮、TN(總氮)、TP(總磷)、pH、大腸菌群等,其中COD應該是最為廣泛熟知的指標,一般籠統的介紹水質,都是用這個,比較清晰。
二、污水的最終出路
一般來講,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雨水徑流。生活污水占絕大部分,來自我們的日常生活(洗澡、洗衣服、廚房、部分雨水、商場、單位、洗車點等等
等等都會產生污水),通過排水管網輸送至集中地污水處理設施(也就是XX污水處理廠,大部分地區都有的啦)。工業廢水來自產生集中的生產部門,比如工廠、
實驗室、工業園區等,一般是處理至合適水質後排至污水管網,與生活污水一起處理。雨水比較特殊:除特殊地區的雨水徑流作為工業廢水對待外,大部分分為兩種情況:經濟發達的,建設單獨的雨水管網,即雨污分流模式,這樣生活污水送去處理,雨水可處理可排放(在中國初雨肯定有污染,但生活污水還來不及處理呢,怎
么還顧得上雨水呢?);或者不單獨建設雨水管網,二者共用管網,即雨污合流模式,這種模式下,旱季不會有問題,污水全部送去處理,但在雨季下,由於水量激增,可能超過管網的容納能力,多餘的水量就會溢流出處理體系,由於這裡面混合了部分污水,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從這大家也該看出來了,水處理明顯受經濟制約的)
那水處理後去哪了呢?一般三個去向:(1)向地表水體排放,這是最常見的啦。一般包括排放到海洋、湖泊、小河甚至沙漠等。不用擔心污染,在制定排放標准時,就已經考慮到受納水體的環境承載容量了。但要是偷排的話,那肯定要污染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了不同場合下水質的排放標准。(2)工農業利用,水質達到一定標准,就可以利用了,如綠地灌溉、沖洗廁所、洗車、工藝用水、冷卻用水、鍋爐補充水等。(3)地下水回灌。部分地區由於對水資源採用過度,會導致地下水枯竭,所以需要回灌,保持一定的水量。注意哦:涉及到地下水一定要慎重,因為地下水的修復要比地表水的修復難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三、污水的處理方法
這個是這個行業的核心了。污水的處理方法很多,有物理方法、化學方法、生物方法等。按照污水廠的分類,一般包括一級處理、二級處理、深度處理等。不同方法的選擇,取決於進水水質(即原水水質)、出水水質、處理設施佔地、投資、成本等要求。
物理方法就是過濾、沉澱等,例如污水廠必備的格柵、沉砂池、氣浮池等。
化學方法一般是混凝沉澱,例如化學除磷。
生物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等。活性污泥法是好氧處理最經典的工藝,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了延時曝氣、深井曝氣、AB法、氧化溝、AAO等多種工藝。對污水的處理,也從簡單的色度去除,到有機污染物的去除,提升到脫氮除磷,與之對應的,不斷出現不同的工藝組合。
此外,為了達到更高的水質要求,人們還廣泛的使用超濾、納濾、反滲透等處理工藝,比如北京奧運期間,以及大部分市場上的直飲水技術。
⑶ 請問居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由哪個部門處理
居民生活垃圾 污水排放 一般情況下由城管部門負責管理,具體有市政公司負責處理
⑷ 城市生活污水每人每天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給排來水設計手冊》自。做數萬噸的污水處理廠當然差不多還算是適用,但問題是現在這類規模的污水處理廠你能拿到多少?
如果你拿到的都是小規模的污水處理廠甚至不到一萬噸的,再去做水量計算肯定要打個很大的折扣的。小規模的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上游經濟不發達甚至是農村,存在水管滴冒跑漏的供水管網問題,存在污水管網收集率偏低的問題。
建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例如北京農村用水量少的則由50L,多的可達300-400L,南北差異很大經濟差異很大地域差異更大,做設計最好別太套規范手冊,很不靠譜。所以,我給出來的結論就是,設計手冊不符合當前時代發展需求,當前污水處理行業已經進入到小規模化階段,十二五期間我們就已經把縣級污水處理廠都昨晚了,現在都是鄉鎮級別的污水處理廠了,連村級都在做了,這個規模下所有的手冊和規范都很不貼切實際情況了,需要環保人自己考經驗去摸索去調查了。
⑸ 城鎮的生活污水排放有固定排污口嗎
城鎮生活污水一般直接引導污水處理廠,就是你交的水費中就有一部分是污水處理費
⑹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准應該達到什麼級別
簡單點說吧
不喜歡長篇復制。有三類標准:
一級標准:又分為A標准和B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具體的你可以參考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⑺ 生活污水排放量如何計算
城鎮生活污抄水排放量指城鎮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數法測算。
測算公式為: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系數×市鎮非農業人口×365
應該是綜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依據綜合生活用水量的80%-90%來計算,具體根據居住條件、衛生器具完備程度進行選取。例如農村很多生活用水是沒法收集的,所以可以選擇低值;城市中心城區的衛生器具很完備,可以選擇高值。
(7)城鎮生活垃圾污水的排放擴展閱讀:
經驗計演算法
根據生產過程中單位產品的經驗排放系數與產品產量,求得"三廢"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稱為經驗計演算法。
採用經驗計演算法計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時,通常又稱之為"排污系數計演算法"。
排污系數是指在正常技術經濟和管理條件下生產某單位產品所產生的污染物數量的統計平均值或計算值。排污系數目前使用的有二種:一種是受控排污系數,即在正常運行的污染治理
⑻ 城市的生活垃圾到底被排放到哪裡了(比如說生活廢水,垃圾)
垃圾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場,然後再送去填埋。
廢水其實只有很少一部分經過處理,大部分都是未經過處理直接排入了河流等.小城市更嚴重.
大便等一般不直接排入,而是有收集措施.
廢水中污染物成分極其復雜多樣,任何一種處理方法都難以達到完全凈化的目的,而常常要幾種方法組成處理系統,才能達到處理的要求。
按處理程度的不同,廢水處理系統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
一級處理只除去廢水中的懸浮物,以物理方法為主,處理後的廢水一般還不能達到排放標准。
對於二級處理系統而言,一級處理是預處理。二級處理最常用的是生物處理法,它能大幅度地除去廢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使廢水符合排放標准。但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留一定量的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無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並含有病毒和細菌。因而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准,如處理後排入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 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廢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採用化學法(化學氧化、化學沉澱等)、物理化學法(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技術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種「深度處理」方法。顯然,廢水的三級處理耗資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資源。
排放到污水處理廠的污水及工業廢水可利用各種分離和轉化技術進行無害化處
基本原理
常用技術
物理法
通過物理或機械作用去除廢水中不溶解的懸浮固體及油品
過濾、沉澱、離心分離、上浮等;
化學法
加入化學物質,通過化學反應,改變廢水中污染物的化學性質或物理性質,使之發生化學或物理狀態的變化,進而從水中除去;
中和、氧化、還原、分解、絮凝、化學沉澱等;
物理化學法
運用物理和化學的綜合作用使廢水得到凈化
汽提、吹脫、吸附、萃取、離子交換、電解、電滲析、反滲析等
生物法
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的有機污倭染物氧化降解成無害物質的方法,又叫生物化學處理法,是處理有機廢水最重要的方法
活性污泥、生物濾池、生活轉盤、氧化塘、厭氣消化等
其中廢水的生物處理法是基於微生物通過酶的作用將復雜的有機物轉化為簡單的物質,把有毒的物質轉化為無毒的物質的方法。根據在處理過程中起作用的微生物對氧氣的不同要求,生物處理可分為好氣(氧)生物處理和厭氣(氧)生物處理兩種。好氣生物處理是在有氧氣的情況下,藉好氣細茵的作用來進行的。細菌通過自身的生命活動——氧化、還原、合成等過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機物氧化成簡單的無機物(CO2、H2O、NO3-、PO43-等)獲得生長和活動所需能量,而把另一部分有機物轉化為生物所需的營養物質,使自身生長繁殖。厭氣生物處理是在無氧氣的情況下,藉厭氧微生物的作用來進行。厭氧細菌在把有機物降解的同時,需從CO2、NO3-、PO43-等中取得氧元素以維持自身對氧元素的物質需要,因而其降解產物為CH4、H2S、NH3等。用生物法處理廢水,需首先對廢水中的污染物質的可生物分解性能進行分析。主要有可生物分解性、可生物處理的條件、廢水中對微生物活性有抑製作用的污染物的極限容許濃度等三個方面。可生物分解性是指通過生物的生命活動,改變污染物的化學結構,從而改變污染物的化學和物理性能所能達到的程度。對於好氣生物處理是指在好氣條件下污染物被微生物通過中間代謝產物轉化為CO2、H2O和生物物質的可能性以及這種污染物的轉化速率。微生物只有在某種條件下(營養條件、環境條件等)才能有效分解有機污染物。營養條件、環境條件的正確選擇,可使生物分解作用順利進行。通過對生物處理性的研究,可以確定這些條件的范圍,諸如pH值,溫度以及碳、氮、磷的比例等。
近年來,在水資源再生利用研究中,人們十分關注各種納微米級顆粒污染物去除的問題。水中的納微米級顆粒污染物是指尺寸小於lum的細微顆粒,其組成極其復雜,如各種微細的黏土礦物質、合成有機物、腐殖質、油類和藻類物質等,微細黏土礦物作為一種吸附力較強的載體,表面常吸附著有毒重金屬離子、有機污染物、病原細菌等污染物,而天然水體中的腐殖質、藻類物質等,在水凈化處理的氯消毒過程中,可與氯形成氯代烴類致癌物,這些納微米級顆粒污染物的存在不僅對人體健康具有直接或潛在的危害作用,而且嚴重惡化水質條件,增加水處理難度,如在城市廢水的常規處理過程中,造成沉澱池絮體上浮、濾池易穿透,導致出水水質下降、運行費用增加等困難。而目前採用的傳統常規處理工藝無法有效去除水中這些納微米級污染物,一些深度處理技術如超濾膜、反滲透等又由於投資及費用昂貴,難以得到廣泛應用,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發展新型、高效、經濟的水處理技術。
⑼ 為什麼對城鄉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達標排放的
城鄉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廠是污染治理單位,也可能是污染排放大戶。但考慮到城鄉污水和生回活垃圾處理廠答承擔了部分公共服務職能,具有準公共服務性質,特別是目前許多城鄉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運營較為困難,各級財政予以適當補貼。因此,為減輕城鄉污水、垃圾集中處理場所的運營負擔,調動其不斷改進治污工藝和技術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積極性,稅法規定對其暫免徵收環境保護稅。但同時附加一個條件,即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凡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應一律照章征稅。
⑽ 城鎮生活污水排放有哪些指標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專廠的處理工藝屬,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指標不分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海域,執行二級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