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環保審批流程怎麼走好不好辦理啊
聯邦創業環保審批流程:
一、Ⅲ類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
(內一)審批流容程及辦文時限
(二)須提交的資料
1、《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申請表》一式兩份;
2、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核原件,收復印件);
3、使用場地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合同》(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核原件,收復印件);
4、原環境影響審查批復(延期、更名及改、擴建項目)。
二、Ⅱ類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建設項目)
(一)審批流程及辦文時限
申請人在我局辦事窗口遞交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後,領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通知,在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完成後交辦事窗口,在承諾的時限內領取正式批復文件。審批時限為環境影響報告表報送後10日內正式批復。
❷ 護岸開個雨水排放口需要涉及到哪些政府部門審批
第一章總則 折疊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8796
❸ 環保科技公司如何辦理污水排放口手續
《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條(適用范圍)包括:(二)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
❹ 排水許可需要環保部門審核嗎
排水如果是企業的排水許可,需要環保部門來鑒定,之後批復才可以
❺ 環評審批的審批程序
1.環評委託。項目建設單位需要委託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2、環評備案。在建設項目審批前,需要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備案,確定環評報告編制等級、環境現狀監測單位等內容,項目單位委託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編制。
3、環評受理。環評文件編制完成後,由建設單位攜帶環評文件和審批申請向當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提請受理。
4、現場踏查。當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人員組織相關人員現場踏查,了解周邊環境狀況。
5、技術審核。環境影響評價科直接審核或委託評估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論證,出具審核意見,作為環評審批技術參考。
6、環評審批。由當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出具審批意見。審批時限:報告書4個工作日;報告表4個工作日;登記表1工作日。
環境保護部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第二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名錄的規定,分別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1、申請與受理。建設單位應當對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採取法定形式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行政審批大廳受理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材料,並進行核驗,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處理。
2、項目審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評估報告。
3、項目批准。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根據審查和評估結論提出審批建議,經相關司會簽後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專題會和局務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後辦理批件。
4、聽證與信息公開。在政府網站公布受理的建設項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準的決定前,公示擬批準的建設項目信息;作出批准決定後,公開審批結果。對可能影響項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質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建設項目,可以舉行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❻ 鄉鎮污水處理廠審批流程
1、由市規劃建設局制定該污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作為審批建設項目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法定附件;
2、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同意項目的用地預審;
3、當地政府管委會向市發展和改革局請示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的立項,確定業主建設單位取得中標通知書後才能投資啟動項目;
4、開展環保設施的建設,項目竣工;
5、向市環保局(辦公室文秘)提交試運轉申請,具體材料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防治污染設施設計方案、竣工工藝流程圖、治理合同及治理技術方案已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案(或審查)的證明材料。
6、經環保局審核材料、組織現場檢查,同意項目試運轉,期限為90天。特殊工程經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50天。試運轉的最後30天為驗收臨測報告期;
7、試運轉期滿後,提交竣工驗收申請。試運轉成功的項目,應在試運轉期結束後的20天內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臨測報告、污染治理工作總結(應包含工程設計、投資、施工、試運轉情況及以及運行費用等內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設施操作規程;
8、由環保局組織現場檢查、驗收。現場檢查內容有:防治法治設施現場運行情況、防治污染設施試運轉運行記錄、是否裝有排污計量裝置,具備臨測采樣條件,排污口設置專門標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圍環境的生態恢復情況、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實情況;
9、取得環保合格驗收。其條件有: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審查批復手續齊備、污染
防治設施委託有資質的環保治理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並進行方案評估,技
術資料齊全、施工過程嚴格遵守有關環保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影響評價
報告和環保審批意見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設施穩定、正
常運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條件、外排污染物達到規定的環境標准、有規范化
排污口、建設過程受到破壞並可恢復的環境已經得到恢復。
10、再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其內容有:對驗收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驗收意見,與其相對應的建設項目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並發放排污許可證;
11、對驗收不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單位須按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申請驗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後30天內組織現場再次檢查驗收後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
❼ 城市排水許可證應該如何辦理
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7)污水排放口審批流程擴展閱讀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二)超過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三)違反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規定的內容,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網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易堵塞物;
(六)擅自占壓、拆卸、移動和穿鑿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八)其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❽ 企業只能有一個污水排放口在哪個法律中規定的
《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中有規定的,原則上只允許設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個。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須報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
參照《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第九條,凡生產經營場所集中在一個地點的單位,原則上只允許設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個。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須報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
排污者已有多個排污口的,必須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則,進行管網、排污口歸並整治。
(8)污水排放口審批流程擴展閱讀
排污單位排污口(點、源)的規范化整治和新建、擴建及改建項目排放口的規范化建設,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污染源排污口申報表(一式四份加蓋公章);
2、標注各排污口點位的「項目總平面分布圖」(一式四份復印件加蓋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有效期內);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有效期內);
5、環評批復等環保審批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參照《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第五條,未經環保部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擴大和改變排污口。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須履行排污口變更申報登記手續,更換標志牌和更改登記注冊內容。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發生變化的;
(二)位置發生變化的;
(三)須拆除或閑置的;
(四)須增加、調整、改造或更新的。
環保部門應在接到報告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
參照《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第六條,排污者應建立排污口基礎資料檔案和管理檔案。
❾ 如何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
一、項目名稱: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 二、主辦科室:城建科。 三、設定依據: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布保留國務院令第412號103項《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四、審批條件:《建設部關於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條件:接通和准備接通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申請城市排水許可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提出排水許可申請,並填寫《排水許可申請表》;2、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3、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和地方制定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設施的有關標准和規定;4、已按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5、已在排放口設置專用檢測井。6、排放污水可能對城市排水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已在排放口安裝至少能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7、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具備至少能對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8、對各類施工作業臨時排水中有沉澱物,足以造成排水設施堵塞或者損壞的,排水戶已修建預沉設施,且排水經預沉設施處理後符合第3 條規定的標准。 五、審批流程:1、受理並初審;2、業務科及相關科室人員現場復核;3、業務科長審核;4、分管局長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