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污水知識 > 工業廢水利用滲井排放到地下

工業廢水利用滲井排放到地下

發布時間:2021-01-30 15:18:21

㈠ 工業廢水能污染地下水嗎

時間長了肯定會把地下水污染了,這與地下水質補給有直接關系,因為地下水就是地表水經過長時間滲透到地下的,在農村很多地方有報道地下水有異味,已經無法飲用了。

㈡ 如何治理企業排污

陽光、空氣和水源是人類生存的依賴,任何破壞和污染的行為,都可能製造出環境噩夢。
繼霧霾天氣之後,企業排污引起的水資源污染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環保部在2012年2月下旬至3月,組織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環保廳(局)排查華北平原的工業企業發現: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
《2010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地下水質量狀況不容樂觀,水質為優良—良好—較好級的監測點總計為1759個,佔全部監測點的42.8%,2351個監測點的水質為較差—極差級,佔全部監測點的57.2%。這種局勢還在加劇。國土資源部近幾年的調查顯示,有40%的城市地下水水質在不斷惡化。
水質在惡化的同時,企業的排污現狀卻沒有停止,並且出現愈演愈烈之勢。為什麼企業敢如此膽大妄為?首先是我國的立法不夠完善。我國規范地下排污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水污染防治法》,其中七十六條明確規定「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動輒百萬、千萬的污水處理設備來說,輕重不言自明。法律之下,企業還敢向地下直接排放未處理的工業廢水,根源在於現實中的法治不力,不能觸及企業主的根本利益,他們鋌而走險也就不難理解。
立法不完善與法治不力只是問題的表象,在執法的過程中,環保部門的孤軍奮戰更是讓執法大打折扣。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政府內部多部門的協力,孱弱的環保部門緊靠一己之力難以解決全部問題。在政府內部,司法機關的介入則會補齊環保部門的「短板」。
2010年紫金礦業污染事件中,如果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處罰,只能「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但司法部門介入後,依照《刑法》中「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起訴,則可突破行政處罰的「百分之三十」門檻,按照實際定損對責任人處以罰金,最終紫金礦業被處以3000萬元罰款。由此可見,司法部門的有效介入對於增強環保監管威懾力是有益的。
造成企業肆無忌憚排放污水,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維權機制的不健全,尤其是「公益訴訟」制度不健全。如果國內的公益訴訟較為完善,任何一名受到不良空氣污染、水體侵害的公民個體,都可以直接以公益訴訟的名義,向相關企業要求維權、向法院起訴行政不作為者的話,相信也會對企業形成威懾。
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公益訴訟制度已相當完善和成熟,然而中國目前卻還沒有真正落實這種制度,公益訴訟在目前的中國還只是一種理論,而且在中國,公益訴訟的實施限制條件極多,無論在法規層面還是實際操作層面都步履維艱,由公民或社會團體為原告提起並得到立案的公益訴訟案例少之又少,暫時還很難起到填補環境監管漏洞的重任。
環境被無限制地透支下去,地下水更新和自凈非常緩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環境與生態破壞,往往長時間難以逆轉,最終人們也會成為環境的犧牲品。

㈢ 對利用滲井,暗管排污的是刑事責任還是行政拘留

可能涉嫌污染環境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
(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五)兩年內曾因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前列行為的;
(六)致使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轉移群眾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四)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情形。

㈣ 新鄉黃河精細化工廠的污水通過滲井排到地下了,對我們的飲用水有多大影響

這個首先看你們的飲用水來源,如果你們是自來水,你就要看看你們當地自來回水的水源地在哪裡,對答你們的水源地有沒有影響,如果沒有你就不用擔心;再者如果你們是吃的井水,也未必會有污染,這要看你們當地的地質結構和土壤環境,如果吃的井水,個人建議最好對每個一段時間對井水進行檢測,看是某些物質是否超標,如果你種有農作物,最好檢驗下有害物質有否超標,總的來說化工廠這個東東對當地的環境破壞還是比較嚴重的,尤其是他排放的氣體和粉塵等通過呼吸道進入人體,會增加得怪病的概率,總之,吐過化工廠離你們哪裡不遠,就要經常體檢,如果遇到逆溫天氣,最好關緊門窗,不要呆在地勢較低的地方,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㈤ 如何認定滲井滲坑,滲井滲坑指的是什麼

1、違反水污抄染防治法規定襲,應當受處罰。 2、主管機關應當是環境管理機關,而不是公安機關。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五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㈥ 城市裡的生活廢水和工業廢水最終都排放到哪裡去了

(1)向地表水體排放,這是最常見的啦。一般包括排放到海洋、湖泊、小河甚至沙漠等。不用擔心污染,在制定排放標准時,就已經考慮到受納水體的環境承載容量了。但要是偷排的話,那肯定要污染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了不同場合下水質的排放標准。

(2)工農業利用,水質達到一定標准,就可以利用了,如綠地灌溉、沖洗廁所、洗車、工藝用水、冷卻用水、鍋爐補充水等。

(3)地下水回灌。部分地區由於對水資源採用過度,會導致地下水枯竭,所以需要回灌,保持一定的水量。注意涉及到地下水一定要慎重,因為地下水的修復要比地表水的修復難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6)工業廢水利用滲井排放到地下擴展閱讀

城市污水處理方法,按原理可分為物理處理法、生物處理法和化學處理法3類。

物理處理法: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的處理方法,主要有篩濾法(格柵、篩網)、沉澱法(沉砂池、沉澱池)、氣浮法、過濾法(快濾池、慢濾池)和反滲透法(有機高分子半滲透膜)等。

生物處理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污水中呈溶解性、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穩定的無害物質的處理方法。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利用好氧微生物作用的好氧氧化法和利用厭氧微生物作用的厭氧還原法。

好氧氧化法廣泛用於處理城市污水,主要有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曝氣池等),生物膜法(生物轉盤、生物濾池、接觸氧化法等);厭氧還原法主要有厭氧塘,污泥的厭氧消化池等。

化學處理法:利用化學反應分離污水中的污染物質的處理方法,主要有中和、電解、氧化還原和電滲析、氣提、吹脫、萃取等。

㈦ 餐飲廢水直接排到地下水可以嗎

餐飲業含油污水的產生是由於在烹飪過程中使用大量的動物油和植物油,這些油脂經加熱烹炒、高溫煎炸後部分進入食物,而在刷洗餐具、油鍋以及倒掉殘油和殘羹冷炙的過程中,大量油脂與廚間生活污水混合進入下水道而形成的。動植物油脂是多組分烴基脂肪酸類有機混合物,COD、BOD值高,有一定的色度和氣味,易燃、易氧化分解,一般都比水輕,難溶於水。污水中含有的動植物油,有一定的氣味和色澤,危害了水產資源和人類健康。

(4)危害人體健康。油類和它的分解產物中,存在著許多有毒物質。這些物質在水體中被水生生物攝取、吸收、富集,造成水生生物畸變。如果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會危害人體健康

(5)影響農作物生長。如果把它用於污灌則破壞土壤結構,使土壤油質化。油類粘附於植物根部會影響其對養分的吸收而導致減產或死亡,還會被植物吸收、富集,最終危害人體健康。

(6)污染大氣。在未建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含油污水一旦排入水體,動植物油便以油膜形式浮在水面,在各種自然因素影響下,其中一部分組分和分解產物就揮發進入大氣,污染和毒化水體上空和周圍的大氣環境。由於擴散和風力的作用,可以使污染范圍擴大。

此外,由於滲水的作用,含油污水可能還會影響地下水的水質。

餐飲廢水有如此多的危害,需要進行處理後達標才能排放,不能直接排到地下水。

㈧ 污水直排的處罰規定

污水直排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第八十四條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依照前款規定採取措施、給予處罰。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一)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的;

(二)向水體排放劇毒廢液,或者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有毒污染物的車輛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或者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的;

(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標准,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熱廢水或者含病原體的污水的;

(七)未採取防滲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進行監測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雙層罐或者採取建造防滲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進行防滲漏監測的;

(九)未按照規定採取防護性措施,或者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

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九項行為之一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8)工業廢水利用滲井排放到地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9)工業廢水利用滲井排放到地下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閱讀全文

與工業廢水利用滲井排放到地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帶式過濾機價格 瀏覽:78
離子交換法測二氯化鉛 瀏覽:631
東陽市廢水公司 瀏覽:910
回我錯了用數字 瀏覽:157
粘純凈水水桶什麼膠最牢固 瀏覽:919
凈水器出廢水量突然增大 瀏覽:701
雨水儲存回用系統安裝視頻 瀏覽:848
蒸餾水對魚有害嗎 瀏覽:418
怎麼過濾酒渣 瀏覽:356
食品污水處理要注意什麼 瀏覽:244
污水營運工是做什麼的 瀏覽:567
怎麼知道污水處理廠偷排污泥 瀏覽:429
娃哈哈飲水機怎麼製冷 瀏覽:337
木筏求生怎麼用飲水機獲得水 瀏覽:580
csvedi 瀏覽:182
沁園h8ro膜特點 瀏覽:948
市政污水管道是什麼材質的 瀏覽:879
小米凈水器裡面送的卡子怎麼用 瀏覽:145
污水池下水道一般在什麼地方 瀏覽:844
反滲透摸海鷗 瀏覽: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