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銷售酒類的公司需要什麼資質
銷售酒類的公司需要酒類零售許可證。
根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於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製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生產的葯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六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1)蒸餾酒資質擴展閱讀: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七條 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准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
(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
1、 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2、 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 經商務部認可並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Ⅱ 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准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 GB 2757—2012
1 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蒸餾酒及其配製酒。
2 術語和定義
2.1 蒸餾酒
以糧谷、薯類、水果、乳類等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勾兌而成的飲料酒。
2.2 蒸餾酒的配製酒
以蒸餾酒和(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進行調配、混合或再加工製成的,已改變了其原酒基風格的飲料酒。
3 技術要求
3.1 原料要求
應符合相應的標准和有關規定。
3.2 感官要求
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3.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
甲醇 a /(g/L) 糧谷類≤0.6 其他≤2.0
氰化物 a(以 HCN 計)/(mg/L)≤8.0
甲醇、氰化物指標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
3.4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3.4.2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的規定。
3.5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GB 2757—2012
4 標簽
4.1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標簽除酒精度、警示語和保質期的標識外,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
4.2 應以「%vol」為單位標示酒精度。
4.3 應標示「過量飲酒有害健康」,可同時標示其他警示語。
4.4 酒精度大於等於10%vol的飲料酒可免於標示保質期。
Ⅲ 蒸餾酒生產許可證是什麼
蒸餾酒是指發酵後採用蒸餾的方式將酒精和易揮發成分蒸出得到的酒 。
一般白回酒生產都答是需要這個證的。
一般辦理材料有:xx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機構代碼復印件、生產流水線布局圖、企業平面布局圖、采購原材料對方索證、質檢報告等。
都是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在各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許可證處服務大廳櫃台辦理。
省局審查材料若符合要求,就會現場核查,大概3個月就可拿到生產許可證。
但現在酒及製品屬於國家限制產業,原來沒證的,申請下來的可能性很小。另外,你還可以通過兼並收購或者控股形式取得。
Ⅳ 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准
法律分析: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准如下:
1、原料要求。應符合相應的標准和有關規定;
2、感官要求。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3、理化指標。理化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甲醇 a /g/L 糧谷類≤0.6 其他≤2.0,氰化物 a以 HCN 計/mg/L≤8.0,甲醇、氰化物指標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
4、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3.4.2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的規定;
5、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法律依據:《 蒸餾酒與配製酒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3 技術要求
3.1 原料要求
應符合相應的標准和有關規定。
3.2 感官要求
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3.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
甲醇 a /(g/L) 糧谷類≤0.6 其他≤2.0
氰化物 a(以 HCN 計)/(mg/L)≤8.0
甲醇、氰化物指標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
3.4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3.4.2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的規定。
3.5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GB 2757—2012
Ⅳ 白酒生產需要哪些證件
白酒是食品的一種,所以生產白酒需要正規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酒類流通證,白酒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
相關法律:根據《食品生產許可證》第十三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根據《酒類管理辦法》第二章 備案登記
第六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第七條 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准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
(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
1、 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2、 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 經商務部認可並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現在已經不能新辦理白酒生產許可證了,因為根據國家經貿委第14號令《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項目》的規定,1999年9月1日以後注冊登記的白酒企業,不予受理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所以想要獲得白酒的生產許可證,只能購買已獲證的白酒生產企業,將整個企業購買下來,進行股權轉讓,一般不能搬遷,具體可以咨詢目標當地的食葯監局。
(5)蒸餾酒資質擴展閱讀:
擬出新規
商務部2012年11月15日公布《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規定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
須填酒類流通隨附單
意見稿規定,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於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等內容,並加蓋經營者印章。酒類經營者應建《隨附單》台賬,如實記錄酒類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進貨日期、售貨日期(限批發商)、供貨方名稱、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等內容。
同時《隨附單》台賬記錄應保存至少兩年。供貨方若無《隨附單》,酒類經營者不得購買。
禁止流動賣散裝酒
意見稿還規定,酒類經營者應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
根據《徵求意見稿》,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必要時,酒類經營者應要求買酒者出示有效身份證件。
懲罰力度
意見稿還規定了懲處力度。如:對於重復使用、轉借、代開、偽造、買賣和騙取《隨附單》,或向無證件供貨商購買酒類商品的經營者,處10000元以下罰款,並向社會公告。對於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酒類商品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或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經營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私自批發、零售、儲運商務部禁止的酒類商品,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非法商品,處30000元以下罰款等。
Ⅵ 果酒蒸餾酒生產許可證辦理
法律分析:果酒蒸餾酒生產許可證在各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許可證處服務大廳櫃台辦理。需要材料有白酒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機構代碼復印件、生產流水線布局圖、企業平面布局圖、采購原材料對方索證、質檢報告等,一式三份,裝訂成冊,交由省局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准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准、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Ⅶ 食品級消毒酒精需要什麼資質
食品級消毒酒精需要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關證件,法律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於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製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生產的葯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Ⅷ 蒸餾酒是什麼酒蒸餾酒的簡介
1、蒸餾酒是乙醇濃度高於原發酵產物的各種酒精飲料。
2、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伏特加、金酒、龍舌蘭和中國的白酒都屬於蒸餾酒,大多是度數較高的烈性酒。製作過程為先經過釀造,後進行蒸餾後冷卻,最終得到高度數的酒精溶液飲品。
Ⅸ 如何進口洋酒,洋酒進口報關
進口商必須擁有海關及檢疫的進出口備案,沒有進口出權是不能進口的,如果沒有進出口權又想進口,那麼可以借用我司或者有進出口權的公司進口
國外的衛生證書,國外的原產地證,中英文標簽,報關資料(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裝箱單,發票,合同,商檢局備案)其他的要看你食品是什麼品名,比如有些需要動植檢證書的。
需要委託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託報關手續。接受委託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託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託書,報關委託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准。
洋酒需要有塑化劑檢測報告
提交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進口食品常見問題
為什麼需要衛生證書?
A:相關法令規定只有獲取衛生證書才能上市銷售。
Q:進口食品的清關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簡單的流程是:收發貨人備案——商檢標簽預審——報檢——清關——查驗——放行——出具衛生證書。除常規單證外,需提供原產地z書、國外官方衛生證書、進口食品收發貨人備案、營業執照復印件、標簽樣張及翻譯件、營養成分分析證明及翻譯件及其他6份說明。
Q:怎樣才能進口食品?
A:經營單位在公司營業執照上必須有食品經營范圍,涉及許可證的,憑許可證經營。進口食品收發貨人必須辦理過備案。冰鮮動物食品必須存放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過的倉庫。
Ⅹ 銷售酒精需要什麼資質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銷售酒精度高於0.5%的含酒精類的飲品。申請人在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還需到商務部官網下載或者公司所在地的商務主管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表》,根據表中的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和認真閱讀相關條款後方可簽字。最後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備案,營業執照,登記表等等。最後辦理好備案登記,才能獲得酒類零售許可證資質,才可以從事相關酒精銷售業務。
法律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於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製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生產的葯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六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