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开发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如何计算
我其实也不太清楚什么"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过生活污水排放量我明白的。
登记表估计写得模模糊糊吧。
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要不,就是按一般给水的80%计算。
㈡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等于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乘以市镇非农业人口乘以365。根据浩宇污水处理官网查询可知: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指城镇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测算公式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等于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乘以市镇非农业人口乘以365是综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依据综合生活用水量的百分之80-百分之90来计算,具体根据居住条件、卫生器具完备程度进行选取。例如农村很多生活用水是没法收集的,所以可以选择低值;城市中心城区的卫生器具很完备,可以选择高值。
㈢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如何计算 最好详细一些。
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数量,依污水水质与处理工艺而异。城市生活污水按每人每天产生的污泥量计算。例如,当沉淀时间为1.5h,含水率为95%,每人每天产生初沉池污泥量为0.4~0.5L/d·人。
也可通过物料平衡来推算,但实际上一般是通过经验积累实测数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量按照南方的多个城市统计;1万吨污水处理厂年平均值1吨/日绝干污泥,折合含含水率80%,产污泥5吨。10万吨污水处理厂含水率80%,产污泥50吨/日。一般夏季多一点,冬季略少一点。
(3)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分类
根据污泥从污水中分离的过程,可将其分为如下几类:悬浮物浓度一般在1%~10%,低于此浓度常常称为泥浆。由于污泥的来源及水处理方法不同,产生的污泥性质不一,污泥的种类很多,分类比较复杂。
1、按来源分
污泥主要有生活污水污泥,工业废水污泥和给水污泥。
2、按处理方法和分离过程分
污泥可分为以下几类:初沉污泥():指污水一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
活性污泥(activitedsludge):指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二沉池产生的沉淀物;
腐殖污泥:指生物膜法(如生物滤池、生物转盘、部分生物接触氧化池等)污水处理工艺中二次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
化学污泥:指化学强化一级处理(或三级处理)后产生的污泥。
3、按污泥的不同产生阶段分
沉淀污泥(primarysettlingsludge):初次沉淀池中截留的污泥,包括物理沉淀污泥,混凝沉淀污泥,化学沉淀污泥。
生物处理污泥(biologicalsludge):在生物处理过程中,由污水中悬浮状、胶体状或溶解状的有机污染物组成的某种活性物质,称为生物处理污泥。生污泥(freshsludge):指从沉淀池(初沉池和二沉池)分离出来的沉淀物或悬浮物的总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污泥产生量
㈣ 城市污水处理率计算中“城市污水产生总量”从哪里得到
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部分合流制的雨水量
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
3.1.1城镇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dr=Qd+Qm (3.1.1)
式中:Qdr-截留井以前的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
Qd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m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其量宜根据测定资料确定。
3.1.2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
3.1.3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可按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采用,没有测定资料时,可按本规范表3.1.3的规定取值。
表3.1.3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平均日流量(L/s) 5 15 40 70 100 200 500 ≥1000
总变化系数 2.3 2.0 1.8 1.7 1.6 1.5 1.4 1.3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总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3.1.4工业区内生活污水量、沐浴污水量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3.1.5工业区内工业废水量和变化系数的确定,应根据工艺特点,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㈤ 生活污水的水量如何测算
测算生活污水的水量可以通过以下步骤:
1. 确定家庭的平均日用水量。这包括饮用水、浴室、卫生间、厨房和洗衣房的用水。
2. 将平均日用水量乘以该家庭的居住人数。和粗这样可以确定每天的总用水量。
3. 确定生活污水的预计排放比例。根据经验,大约70%到80%的家庭用水是生活污水,其余是非生活污水。
4. 将每天的总用水量乘以生活污水预计排放比例,即可计算出每天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唯蚂致的估算。实际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可能因许多因素而异,例如家庭成员的使用指棚埋习惯、设备和管道的类型、地理和气象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