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政问题向哪里投诉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果市政工程扰民的话,可以向当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市政施工进行整改。对于市政施工的扰民行为是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施工单位进行警告,经警告以后仍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到5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去建设部。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市政投诉网站怎么投诉:
1、登录中国政府网,进入相应页面。网民可以使用手机进入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登录小程序。
2、除针对日常生活中政务服务办事不便利、“一网通办”落实不到位、涉企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进行投诉,并就提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提出建议。
3、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专门研究,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查清问题、查明原因、整改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B. 污水投诉找什么部门
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版12369”市指挥中权心举报。
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C. 污水问题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1、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2、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3、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4、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 污水投诉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1、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2、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3、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4、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 居民乱排污水找谁投诉
法律分析:居民生活污水乱排放可以向环保局投诉。
法律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