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汕头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金平、龙湖、濠江区(以下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向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第四条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下属的污水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务、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财政、发展和改革、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者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水的,无须缴纳污水处理费;仍向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二十四小时计算。
(三)建筑施工作业等临时性排水排入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安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计算。第八条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由缴纳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但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第九条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按以下规定征收: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委托公共供水单位按月随自来水费一并征收,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委托水务部门代征;
(三)建筑施工作业等临时性排水排入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对其排水量进行核定后直接征收。
受委托征收单位应当按月向市城市综合管理、财政部门报送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明细表。第十条向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无须缴纳排污费。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自行改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禁止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减免或者缓征污水处理费。第十二条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挪用污水处理费。第十三条受委托征收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市财政部门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第十四条市财政、发展和改革、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第十五条向市政排水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或者污水处理服务单位经营或者管理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出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B. 处理一吨工业污水大概需要多少钱计算公式
工业污水处理费用,没有固定的计算公式,没有这么简单。工业污水处理会根据污水性质和各种成分来确定处理工艺,各种消耗的评价计算也是根据上述参数进行计算。另外,这些消耗计算还要根据当地能源价格、材料价格、人力价格等条件来确定。
C. 汕头水费一吨多少钱
居民的32吨内1.6元,40吨内2.4元,41吨以上的3.2元。加污水费每吨1元。
工业的,每吨1.7元,无阶梯收费,污水处理费加1元。
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对征收水费的目的,核订水费标准的原则,水费的计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水法》也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征收水费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汕头污水治理多少钱扩展阅读:
1、征收水费
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的水长期供求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2、需要征收水费的种类:
(1)居民生活用水.
(2)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
(3)工业用水
(4)商业、服务业、基建用水
(5)特种行业用水
D. 治理黑臭水体要花费多少亿
近日,有媒体称,黑臭水体整治涉及到大量的投资,大约要花费7000亿人民币。26日,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回应称,全国自来水管道长度100万公里,污水管道只有60万公里。1公里污水管道大概需要300万,还有30、40万公里的长度,我们差不多就有将近一万亿,光污水管网就需要一万亿的缺口,这个缺口是指参照供水来说的,另外还有污水处理厂,还有河道的综合整治,总的投资数量是很大的,我想超过一万亿是没问题的。
他还称,一些收费标准提高以后,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财政就要统筹兼顾来解决问题,而不能说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不去深化改革,就不去调整这些收费标准。
张波表示,黑臭水体整治完之后,不仅改善了环境质量,老百姓高兴了,还会拉动周边的地产、房产、人气。推动城市转型发展,有综合的意义。“很多地方只是机械的看这个问题,觉得我这个地方比较困难,财政困难,我没钱,这个事情我就不作为,我就有理由,不是这样的。”
E. 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金平、龙湖、濠江区(以下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排污人),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环保部门可以委托其下属的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建设、排水、税务、水利、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环保部门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遵循合法、合理、保本微利的原则。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市环保部门提出,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七条对排污人自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且直接排入海洋、江河、湖泊,不使用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的,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八条下列排污人暂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一)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家庭生活用水);
(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
(三)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共福利机构;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中心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第九条在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纳管范围内,已自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人,依法停用自有污水处理设施后,经市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可由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负责处理其排放的污水,并按照低于自行处理的成本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前款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条排污人应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以下规定征收:
(一)排污人使用供水单位供水的,由市环保部门委托供水单位按月随自来水费一并征收,实行自来水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一票制;
(二)排污人使用自备水源的,由市环保部门直接征收或者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代征;
(三)建筑施工作业等临时性排水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由市环保部门对其实际排水量进行核定后直接征收,具体核定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
(四)排污人属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实行先征后返,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五)排污人属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市环保部门直接征收。
代征单位应当按月向市环保部门报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明细表。第十一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排污人的用水量征收:
(一)由供水单位供水的,按供水单位所提供的供水量征收;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采水量征收;
(三)未安装用水、采水计量装置的,按供水设施日供水能力核定的月用水量征收。第十二条排污人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应当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排污人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其在排水环节上应征收的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不再征收。第十三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经营或者管理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出的污水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应当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
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等原因,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城市污水处理费,但不得免交。城市污水处理费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十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实行收费许可证及收费综合年审制度。第十六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代征单位代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月划入市财政设立的专户;市环保部门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直接缴入市财政设立的专户。
F. 污水处理设备多少钱
一体化污水处复理设备大概下制来得好几万,甚至更贵了,最主要是看现场的要求,不能盲目定价。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应用在:
其主要处理手段是采用生化处理技术接触氧化法,组合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主要是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工业有机污水处理水质参数按一般生活污水水质计算,进水BOD5按200mg/L计。
主要的组成部分:1.水解酸化池;2. 接触氧化池;3. 杂质沉淀池;4.消毒处理;5.污泥好氧消化池。
G. 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价格是多少
一般小型的污水处理设备几万块钱,但是具体的得根据咱这边的排水量,BOD,COD及氨氮指标的多少,排放标准来制定方案,一般就是几千到几万不等。
H. 汕头水费污水费垃圾费怎么计算
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为1元/吨;非居民用水(含特种用水)为1.4元/吨
1.居民生湖水价格,第一阶梯为1.88元/m3。第二阶梯为2.82元/m3。第三阶梯为3.76元/m3。
2.据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64元/m3。
3.特种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为6.5元/m3。
在固体垃圾处理方面,《意见》明确要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I. 日处理2400方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方污水大概成本多少钱
日处理2400方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方污水大概成本需要2毛钱左右的,这样才能保证环境更加优美啊。
J. 污水处理厂每吨污水平均造价是多少
污水处理厂每吨污水平均造价是多少
1.根据已建、在建污水厂的实际情况,吨水造价一般在1500~2000元之间,运行费在0.1.4元/吨之间,即建成一座日处理50万吨污水的城市污水厂,一次性投资费用约在7.5亿至10亿元,年运行费需数千万元甚至达亿元。
2.目前,污水治理工程的造价普遍偏高,主要表现在:
建设规模不经济.据对全国328个污水处理厂统计分析,形成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造价平均为1636.7万元,其中5万吨以下建设造价为2262万元/万吨,5一10万吨建设造价为1614.5万元/万吨,10-20万吨建设造价为1397.6万元/万吨,20-50万吨建设造价为1411.4万元/万吨,50万吨以上造价为1786万元/万吨.从中可以看出,污水处理厂最经济的建设规模为10-20万吨,最不经济的建设规模为5万吨以下,二者比较,万吨能力建设造价相差865万元.
单位造价非理性上升.1996一2002年,我同价格总水平呈下降趋势,原材料、燃料、动力采购价格指数2002年比1996年下降20%,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造价却不断攀升,在这328个项目中,每万吨处理能力平均造价,1996年及以前年度开工建设的为1371.87万元,1997年为1416.90万元,1998年为1687.59万元,到2002年每万吨能力建设造价达到1775.89万元,比1996年上升了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