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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污水达到下水道什么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04 21:05:09

❶ 造纸废水排入污水厂执行什么标准

摘要 制浆上网都有废水,根据纸张的质量,废水量最大可以达到10多吨废水/吨纸,最低接近0.废水COD高,含木质素,有复杂的颜色,营养差(BOD/COD小),生化处理往往需要额外补充营养.制浆造纸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❷ 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1、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2、一级A、一级B指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规定: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3、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2)厂区污水达到下水道什么标准扩展阅读: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类标准,这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40mg/L、2mg/L、0.4mg/L。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标准制订有关规定,地方标准可以严于国家标准。我省作为北方地区,降水南北空间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态基流。特别是冬春季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放入河的废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仍是劣Ⅴ类。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入河后,因河道在冬春季无生态基流、

无自然净化能力导致国考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只有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要求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才能确保河流达地表水Ⅴ类水质。

这是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和创新,是破解我省企业排水达标、地表水水质不达标难题的重大举措,是走出行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选择。

❸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水道标准

法律分析: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❹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❺ 城镇污水排入下水道标准

任污水排入下水道的标准肯定要达到国的城镇规划的标准。

❻ 工厂废水排到下水道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排放污水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❼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
不同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是不同的,GB3545-83菜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6-83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7-83合成脂肪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9-83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0-83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1-8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3-83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0-84铬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1-84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3-84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GB5469-85铁路货车洗刷废水排放标准。
其中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工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及冷却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

法律依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条 标准分级:(一)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二)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三)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四)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五)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衍生问题:
工业废水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工业废水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优先选用无毒生产工艺代替或改革落后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
(二)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产生有毒中间产物和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操作、监督,消除滴漏,减少流失,尽可能采用合理流程和设备。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
(三)含有剧毒物质废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废水应与其它废水分流,以便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四)流量较大而污染较轻的废水,应经适当处理循环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
(五)类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食品加工废水、制糖废水、造纸废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
(六)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酚、氰废水,应先经处理后,按允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进一步生化处理。
(七)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应单独处理,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❽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质 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水质 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实施
GB/T 11899-198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水质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质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质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质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1991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1991水质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水质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质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1 pH值 mg/L 6.0~9.0 19 总铅 mg/L 1 2 悬浮物 mg/L·15min 150(400) 20 总铜 mg/L 2 3 易沉固体 mg/L 10 21 总锌 mg/L 5 4 油脂 mg/L 100 22 总镍 mg/L 1 5 矿物油类 mg/L 20 23 总锰 mg/L 2.0(5.0) 6 苯系物 mg/L 2.5 24 总铁 mg/L 10 7 氰化物 mg/L 0.5 25 总锑 mg/L 1 8 硫化物 mg/L 1 26 六价铬 mg/L 0.5 9 挥发性酚 mg/L 1 27 总铬 mg/L 1.5 10 温度 ℃ 35 28 总硒 mg/L 2 11 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0(300) 29 总砷 mg/L 0.5 12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150(500) 30 硫酸盐 mg/L 600 13 溶解性固体 mg/L 2000 31 硝基苯类 mg/L 5 14 有机磷 mg/L 0.5 3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g/L 10.0(20.0) 15 苯胺 mg/L 5 33 氨氮 mg/L 25.0(35.0) 16 氟化物 mg/L 20 34 磷酸盐(以P计) mg/L 1.0(8.0) 17 总汞 mg/L 0.05 35 色度 倍 80 18 总镉 mg/L 0.1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五、水质监测
5.1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 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 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 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表2 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名称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 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 26.7 GB/T 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 16489 CJ 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 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 7479 CJ 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电位滴定法 GB 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序号 项目名称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 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 26.7 GB/T 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 16489 CJ 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 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 7479 CJ 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电位滴定法 GB 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实施
GB/T 11899-198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1991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1991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质 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 城市污水 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定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1 pH值 mL/L 6.0~9.0 19 总铅 mL/L 1 2 悬浮物 mL/L·15min 150(400) 20 总铜 mL/L 2 3 易沉固体 mL/L 10 21 总锌 mL/L 5 4 油脂 mL/L 100 22 总镍 mL/L 1 5 矿物油类 mL/L 20 23 总锰 mL/L 2.0(5.0) 6 苯系物 mL/L 2.5 24 总铁 mL/L 10 7 氰化物 mL/L 0.5 25 总锑 mL/L 1 8 硫化物 mL/L 1 26 六价铬 mL/L 0.5 9 挥发性酚 mL/L 1 27 总铬 mL/L 1.5 10 温度 ℃ 35 28 总硒 mL/L 2 11 生化需氧量(BOD5) mL/L 100(300) 29 总砷 mL/L 0.5 12 化学需氧量(CODcr) mL/L 150(500) 30 硫酸盐 mL/L 600 13 溶解性固体 mL/L 2000 31 硝基苯类 mL/L 5 14 有机磷 mL/L 0.5 3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L/L 10.0(20.0) 15 苯胺 mL/L 5 33 氨氮 mL/L 25.0(35.0) 16 氟化物 mL/L 20 34 磷酸盐(以P计) mL/L 1.0(8.0) 17 总汞 mL/L 0.05 35 色度 倍 80 18 总镉 mL/L 0.1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五、水质监测
5.1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 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 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 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序号 项目名称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 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 26.7 GB/T 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 16489 CJ 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 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 7479 CJ 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电位滴定法 GB 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序号 项目名称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 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 26.7 GB/T 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 16489 CJ 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 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 7479 CJ 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电位滴定法 GB 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❾ 污水处理的标准

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❿ 污水处理厂,它标准是以什么为标准

cod500,
bod300,
ss400,
石油类20,氨氮和总磷没要求,氨氮和总磷一般按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来定,分别是35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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