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水处理费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吗
污水处理费发票和水费发票是一起开的,在缴纳自来水水费时就已经缴纳了,发票也同时来出来了。如果再单独去开污水处理费发票,估计是开不了的。
2. 建投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怎么开票
由于是代收的,一般不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专将污水处理厂开具的行政属事业性收费票据复印加盖公章,同时向企业出具一份收据和分割单,作为对方入账的凭据。建议详询当地主管国税局。
3. 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要开什么发票
国税开据“安装工程”内容的发票。
4. 环保设备升级改造怎么开发票
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开技术服务费。
升级改造就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产品、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等进行的改造。
环保设备是指用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而由生产单位或建筑安装单位制造和建造出来的机械产品、构筑物及系统。也有人认为,环保设备是指治理环境污染的机械加工产品,如除尘器、焊烟净化器、单体水处理设备、噪声控制器等。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环保设备还应包括输送含污染物流体物质的动力设备,如水泵、风机、输送机等;同时还包括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监测控制仪表仪器,如检测仪器、压力表、流量监测装置等。
环境治理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我们应该更注重环保。环保设备应该包括成套设备:如空气净化机,污水处理设备,臭氧发生器,工业制氧机等。可以在工业或者家庭都能对所处环境进行改善或治理的设备。
5. 污水处理厂收到政府拨付的污水处理费后如何开发票
各省、自治区、直辖抄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6. 包含代收污水处理费的增值税发票如何开
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7. 污水处理费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吗
污水处理收入,如果是BOT协议或PPP协议的污水处理收入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开具收据即可。
8. 个人污水处理发票票怎么开
销售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应开具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
不论购销双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污水处理费,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收取水费、污水处理费时有以下三种开票方式:
1.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全额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自来水水费征收率为3%;污水处理费税率为6%;(注:此处"代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差额缴税,按扣除支付给"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确认销售额如无代收手续费,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为0.)
2.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一张为自来水水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一张为污水处理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同1);
3.开具一张利用差额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率"栏自动打印"**",同时将"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的发票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处理.
增值税申报按照差额缴纳增值税申报.
污水处理费─般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答:—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
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
注意: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污水处理费的所征税种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 金税盘开票污水处理设备怎么填
销售污水处理设备先在金税盘的销售商品大类中找到这个类别商品的税控编码,然后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在发票名称中直接填写销售商品的名称,其他的发票选项按照实际的情况填写就可以了。
10. 开具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开具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13%。
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
财税2015(78)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综合利用资源的名称: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液等,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再生水,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2.产品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规定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