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水流量计大概多少钱
水流量计的价格根据口径规格要求,介质腐蚀性选用电极材料,选内用的内衬材料,本容体材质用不锈钢还是碳钢喷涂,不同的规格和材料选择价格也不一样,安装方式上法兰一体安装还是分体安装,插入式安装还是夹持式安装,等形式不同价格也不同。
⑵ 6万元以下的车用尿素设备为什么是骗局
购买3~4万元一套的车用尿素设备,谁是受害者?
大家知道:生产车用尿素溶液最关键的是水处理和加热搅拌机,而现在车用尿素设备市场鱼目混珠,不顾创业者死活,唯利是图。
车用尿素设备的水处理,首先是标准的二级反渗透设备和edi超纯水电解设备,产量最低的每小时500升,太小没有效率导致亏本,而500升的二级反渗透水处理必须配套石英砂罐,活性炭罐,软化树脂罐,用于树脂再生的食盐罐,前置的阻垢剂罐,5芯精滤棉罐,5根反渗透膜,一台原水泵和2台高压泵,烧碱溶液罐及其计量泵,从二级反渗透出来的水经过edi处理成为超纯水后方可使用,仅仅2种标准化水处理的价格就在4万左右,如果低于这个价格,一定是劣质产品。
其二,需要一台可加热的304材质的不锈钢反应釜,关于加热,骗子们为节省成本在设备里面直接安装发热管加热,一是违反安全法,发热管容易受化工原料腐蚀购导电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二是发热管腐蚀衍生的重金属影响尿素容易品质,最终导致柴油发动机损坏遭到用户投诉失去市场。如果采用双层电加热提高水温,加热速度慢且耗电量大,唯一性价比高的办法就是利用常压蒸汽锅炉直接加热,还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这种反应釜500升产量的包括锅炉也不会低于2万元。
仅仅上述水处理和反应釜的总价格就已经达到6万左右,另外还需要水自动计量设备,罐装机,打码机,尿素加料机等,没有8万元以上根本不可能有好设备生产好产品。
可见,3~4万元出售车用尿素设备的做法,毫无疑问是伪劣产品。购机回家只有一个结果,血本无归,赔了夫人又折兵。
最后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环评资质,设备生产销售商没有环评,设备属于非法生产,非法生产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创业者购机回家也无法办到合法手续,最终的结果是生产过程中因为生产三无产品被职能部门查处。
⑶ 2021国家规定更换水表谁出钱
供水、供电、供气、采暖,这种会直接关联广大群众权益和人民生活品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公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清除标准城区供水供电供气采暖领域收费明确提出建议,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禁止政府机构、有关组织对供水供电供气采暖计量检定设备强制检定收费;计量检定花费由受托人付款,但计量检定设备经计量检定确实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担负计量检定花费,并完全免费为客户拆换达标的计算设备。
禁止向客户缴纳水电费供热计量设备花费。
一切企业代办供水供电供气采暖费时,禁止向客户另收附加花费。
工程建筑划分底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基本建设安装、升级改造、检修维护保养等价格已由政府部门担负的,不可再向客户缴纳。
新创建商住楼、保障房等工程建筑划分底线内供水供电供气采暖管道及配套设施机器设备设备的基本建设安装花费统一列入房子开发设计基本建设成本费,不可此外向购房人缴纳;交付使用后,可依规依规转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推行系统化经营管理,有关运作维护保养等花费列入公司运营成本。
为满足客户人性化要求所供应的拓宽服务项目等,应确立服务类型、服务项目内容,容许缴纳有效花费,推行实价。
对市场不充足、仍具备行业垄断的极少数运营服务型收费,可依规履行政府部门标价或政府指导价。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水电费暖更新改造工程费用,可根据财政补贴、公司自筹资金、客户注资等方法筹集,实际方法和花费分担计划方案由各地区联系实际明确。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应抄水表到户、服务项目到户,严格执行政府部门要求的销售价向终端用户缴纳水电费暖花费。
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尚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一切企业或本人不可在水电费暖花费中另收其它杂费,对具有表计标准的终端用户,应依照政府部门要求的销售价实行;对不具有表计标准的终端用户,水电费暖花费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公正分担。
物业管理公共性位置、同用设备和服务设施的使用维护费等,应根据物业管理费、房租或公共性盈利处理,不可以水电费暖花费为数量另收服务项目类花费。
禁止以强制性服务项目、捆缚收费等方式缴纳不科学花费。
⑷ 换一个水表多少钱
普通机械的40-70元不等,智能的,200元左右,不同牌子价格不一样。
在《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近年来,部分地区民用水表设备老化,造成计量失准,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为进一步加强民用水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1、对在用的民用水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期使用、轮换情况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在用民用水表的详细情况,2019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做好计量失准的计量器具的更换工作。
2、非人为损坏情况下,及时做好计量失准的计量器具的更换工作。
3、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对人民群众举报的失准民用“三表”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选用
1、选择水表规格
因为水表在常用流量下工作性能的稳定性和耐用性是最佳的,比较符合设计要求。如果水管考虑未来的通水能力留有余量,则选择水表时可以在口径规格上低一档。
如口径为200mm的管道因流量不足,可选用安装口径150mm的水表,等将来流量增大为200mm的管道的正常流量时,再换同口径水表。大型耗水工业用户选用水表时可以选择一台较大口径水表,也可用数台相对较小口径水表并联的方法,这样还能在不影响用户正常供水的情况下对个别发生故障的水表进行维修或换表。
2、选择水表指示型式
一般以字轮式,读数清晰、抄读方便。但也有人认为在不能近距离抄表的场合,还是安装指针式型式反而好,因为这种型式可以根据指针指向的几何角度判断读数,而不需要看清标度圆柱分格上的数值。
近年来,液封式型式的计数器由于克服了一般计数器日久被水中污锈物妨碍读数的缺点而受欢迎。远传水表和预付费类水表的读数是由电子装置显示或用集抄器进行数据采集和传输的,但其基表读数仍是要保留的,以便在抄读的电子装置出问题时进行对照。
3、考虑安装维修的方便性
对大口径水表来说,尤其要考虑这一点。因此那种能不停水安装和更换表或进行维修的水表(如可拆卸式水表)可以满足这些要求。水表的安装长度和连接方式也是要考虑的一个因素,虽然水表国家标准GB/T778.1-1996中表1和表2已规定了这方面的要求。
执行该标准制造的水表在安装长度和连接方式方面式相同的。但近年来一些新式水表(包括预付费类的智能水表)有一些并不按国家标准而是按企业标准制造,这方面可能有所出入。
4、考虑水质适应性
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场合流经水表并到用水中断的水质并没有出水厂时那样清洁理想,有时会夹有一些杂质(如锈块、沙石、麻丝等)。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在水表的管道设计时考虑安装一些过滤器和其他措施外,选择能适应这样水质的水表或流量计式需要考虑的。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水表
⑸ 气计量设备,水计量设备都是什么啊还有他们的型号和参数能不能一起说下我不懂这个!
太多了。有电磁流量计、超声流量计、差压流量计、皮膜流量计、皂膜流量计、质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叶轮流量计、涡街流量计、内锥流量计、孔板、多普勒……,不一而足,慢慢了解吧。
⑹ 用水计量设备有哪些
从价格和性能考虑有如下几种:
旋翼式水表、孔板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漩涡流量计、质量流量计等
⑺ 自来水行业,电磁水表能完全替代电磁流量计吗
电磁水表和电磁流量计是两个产品,虽然两者原理相似,但电磁水表的要求更高。
至于能否相互替代,只能说两者各有千秋,各自有各自的优缺点。
再说说电磁水表,其主要应用于水务行业,由于水表的标准相对严格,其对于产品的准确度、上下限要求更高,故其技术难度要远高于电磁流量计。其正常生产的产品口径基本都在DN300以内。
目前由于核心技术掌握在少数厂家手中,故电磁水表的价格相对较高。
另外水表与软件系统的关连非常密切,可以时实分析用水情况,在水行业中应用广泛,可以进行分区计量、检漏等众多功能。
所以综上所述,水行业中用电磁水表替代电磁流量计,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以,但一来成本较高,二来对于大口径产品,根本没有合适的水表可以替换。
⑻ ic卡预付费水表价格 ic卡预付费水表怎么偷水
在我们生活中水表是非常常见的,水表在我们看来就是计算用水量的,水表师傅每个月对水表进行抄表,然后统计当月用水量。而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进步,出现了ic卡预付费水表,它不但不需要进行抄表,而且还可以及时的查看到自己用水的情况,它的出现大大提高了我们自来水公司的工作效率。那么小编就给大家说说ic卡预付费水表的知识。
ic卡预付费水表价格
智能IC卡水表是一种利用现代微电子技术、现代传感技术、智能IC卡技术对用水量进行计量并进行用水数据传递及结算交易的新型水表。这与传统水表一般只具有流量采集和机械指针显示用水量的功能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新乡IC卡预付费水表/远传水表:¥150(价格来源,仅供参考)。
非接触式IC水表:¥500(价格来源,仅供参考)。
智能水表IC卡预付费水表:¥135(价格来源,仅供参考)。
IC卡预付费水表:¥180(价格来源,仅供参考)。
鹭岛牌IC卡水表插卡式智能水表:¥220(价格来源,仅供参考)。
ic卡预付费水表怎么偷水
如果水表在你家里的话就可以偷了,只需将表盖拆下,将连接读卡器的中间两根线从读卡器位置断开,让他们2根线连接起来就OK了。颜色一般多为紫色和橙红色。
找个电脑高手将你的智能密码破译,那样的话,你想充多少就充多少。
这种方法只是给大家一个提醒哦。如果被发现而罚款的话,罚款的钱大概都可以教十年水费了,你说这样偷水省钱划算不。所以还是踏踏实实比较好。
ic卡预付费水表厂家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建于1958年,经过几代“水表人”的艰苦创业,已发展成为中国水表行业的龙头企业和最大的水表专业生产、出口基地。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品种、营销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首位,“宁波牌”水表在全国水表行业和供水行业上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也是现今全球单体水表生产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水表生产企业。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设立,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授权共计22项,是国内水表行业拥有专利最多的企业之一,具有引领和推动行业技术发展的能力;公司主导产品通过了江西省科技厅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其核心技术――滴水计量级智能型水表成套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川牌”注册商标,是国内水表行业目前唯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水表品牌。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能源计量设备、系统和服务供应商,于2005年12月在香港主板上市,是中国首家在境外上市的能源计量与能效管理专业集团,是湖南省首家在境外主板上市的公司,也是行业内首屈一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称号的企业。2009年集团实现销售逾15亿元,缴纳税收过亿元,产品目前已出口至10多个国家。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详细分享的有关于ic卡预付费水表的知识,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我们的分享更好的了解ic卡预付费水表知识,ic卡预付费水表在我们生活已经被广泛使用了,并且它的出现也大大便捷了我们生活。ic卡预付费水表不但可以实现全自动的控制,而且还可以及时的知道自己的用水状况。以上我们对ic卡预付费水表的知识分享的是非常详细的,希望我们的分享对大家有帮助。
⑼ 污水处理费怎么算
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改价格〔2015〕119号
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⑽ 工业污水处理每吨价格
【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多少钱一吨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污水处理费多少钱一吨
看废水的情况收费,大体分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比较少,我们每吨自来水里就有一块多的排污费,这个费用就是给污水处理厂的。
作为工业水也要看你的水质了,一般三级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可能一吨水也要收2-4块左右了如果是水质更差,比如COD≥700mg/L 生化性一般 TP≥4-5mg/L和氨氮≥20-30mg/l 可能一吨废水要收费7-9元了。工业废水成本比生活废水高,主要因为工业水的二次污染都是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一般工业水生化性不好仅用常规活性污泥法很难降解,需要加药这样成本就会提高,但实际真正运行成本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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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是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污水处理费的所征税种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费收费者和缴费者是合同关系,或委托关系。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 (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 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第六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七条 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第八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九条 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第十一条 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理费。
第十二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
第十三条 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共供水企业签订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与其水费收入应当分账核算,并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和挪用。
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征缴入库。
第十四条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
各地区应当加强对自备水源的管理,加大对使用自备水源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
第十五条 污水处理费一般应当按月征收,并全额上缴地方国库。
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如实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时限如实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报用水量(排水量)和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数额。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数额。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核实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实际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应缴污水处理费的汇算清缴工作。
对因用水户欠缴水费、公共供水企业核销坏账损失的水量,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不计入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实际应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水量。
第十七条 公共供水企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地方财政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公共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或者代征污水处理费,确保将污水处理费征缴到位。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自行改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者缓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出台污水处理费减免或者缓征政策的,应当予以废止。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依据、征收主体、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能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地方财政应当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 缴入国库的污水处理费与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统筹使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的单位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应当覆盖合理服务成本并使服务单位合理收益。
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量、污泥处理处置量、排水管网维护、再生水量等服务质量和数量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和期限、服务数量和质量、服务费支付标准及调整机制、绩效考核、风险分担、信息披露、政府接管、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情况,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按期核定服务费。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公布污水处理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状况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质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服务费,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绩效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应当与服务费支付相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九条 各地区可以通过合理确定投资收益水平,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项目,提高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各地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并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多种服务方式。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和财政补贴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编制年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报经批准后执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同级财政决算。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同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预算控制,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有效执行。
第三十一条 污水处理费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情况。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或者改变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污水处理费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扩大污水处理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缴纳义务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