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杯具消毒制度
1、清洗杯具时,将“84”消毒水按比例配好(与水的比例1:200),将初步清洁的杯具放入消毒桶内,消毒液必须完全浸泡杯具,杯具浸泡时均不得少于30分钟。
2、杯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浸泡完毕之后将杯具拿到冲洗池进行冲洗,然后将冲洗干净的杯具放在指定的托盘中晾干。
4、将杯具放进消毒柜进行高温消毒,按下“消毒”按钮进行自动消毒。
5、将消毒好的杯具放在保洁柜中。
6、在消毒记录上做好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1)输配水设备清洗消毒制度扩展阅读;
物理消毒法
1、机械消毒一般应用肥皂刷洗,流水冲净,可消除手上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细菌,使用多层口罩可防止病原体自呼吸道排出或侵入。应用通风装置过滤器可使手术室、实验室及隔离病室的空气,保护无菌状态。
2、热力消毒包括火烧、煮沸、流动蒸气、高热蒸气、干热灭菌等。能使病原体蛋白凝固变性,失去正常代谢机能。
2. 消毒供应室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谁知道急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供应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
二、负责全院各科室无菌器械、物品、敷料的供应工作。供应的医疗器械做到及时、准确、适用和绝对无菌。
三、备齐和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和敷料,保证周转和处于备用状态。
四、每日上午下收下送,重点科室每日下收下送2次。根据各科工作需要,提供消毒物品。收回污染的失效物品,临时借用的物品,应办好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五、沾有脓血等体液的器械,应由使用科室洗涤清洁后交供应室消毒。传染科用过的物品,应经传染科消毒处理后再交供应室消毒。
六、科室自备包装的各种敷料桶、换药等治疗器材应注明科别及消毒日期,按规定时间送供应室消毒。消毒后消毒员负责关闭贮槽侧孔并放在固定位置。
七、所供敷料应符合临床要求,包布、治疗巾、洞巾保持清洁无损。
八、各种治疗巾应注明名称、消毒时间或有效日期。包内各种物品须认真核对,不得有误或遗漏。每日严格检查,凡消毒物品失效或接近失效期,须重新消毒保存。
九、所有一次性用品均应把好质量关,做好抽样检测,并定期下科了解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使用方便及确保安全。
十、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储存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不得交叉混放或迁回传递,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对所有的物品器材应建立账目登记、请领、下发、报废及赔偿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定期保养,防止霉烂、生锈、损坏、丢失,如有损坏按规定处理、赔偿或补充。
十二、定期深入临床各科检查常备无菌物品质量、数量、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十三、每日工作完毕整理室内卫生,清扫地面,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及工作台面。每周五大扫除1次,保持工作间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十四、每日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1次,每月空气培养1次。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时间:2010-09-14 11:23:35 发布者:编辑 来源: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一) 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1. 回收物品时,认真查对用物的名称, 数量,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以及包内器
材的品名,规格,数量,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准确无误并登记.
2. 配置各种消毒液,清洗液时,认真查对原液品名,规格,有效浓度,应配置的
方法,应配置的浓度和注意事项等.
3. 包装重要和特殊抢救物品时,必须双人核查包内器材和敷料的品名,规格,
数量,性能,清洁度,包装材料的清洁度,完整性,使用的合理性及包外的名称标签,
化学指示胶带(标签),灭菌日期,有效期,双方签名等是否完善,正确,包的体积,重
量,严密性是否符合要求.抢救包,手术器械包必须经过二人核对并签名后能封包.
4. 消毒灭菌员与质量检测员共同查对,即装锅前:查数量,查规格,查装载方
法,查灭菌方式.装锅后:查压力,查温度,查时间,查浓度.下锅时:检查有无湿包,破
损包,查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以及监测包中化学指示剂变色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在灭菌记录本上双签名.
5. 发放消毒或灭菌物品时,认真查对包名称,数量,灭菌,日期,有效期,化学
指示胶带变色情况以及包装容器的清洁度,完整性,严密性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缺认
无误后,方可发放并登记.
6. 物资入库必须查对 厂家批号,查品名,查规格.查数量,查质量,查灭菌标
示和日期.
(二) 消毒供应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消毒供应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掌握防火,防
暴知识,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各班下班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和设备等开关.
2. 凡接触污染的物品,尖锐的器械及刺激性的气,液体,必须做好职业防护:
隔离衣,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处理破损玻璃器皿,锐利器械切忌徒手处理,以防刺
伤.
3. 清洗机,水处理机等各型机电设备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保养
维护,严防事故的发生.
4. 压力蒸汽灭菌器必须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每台灭菌器应有年检合格证.
5. 低温灭菌器应由专人负责,灭菌前检查物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关严柜门,
防止气体泄露.取放物品时应戴口罩和手套;满或空的气体罐均应专门放置,班班交
接,
6. 搬运重物时,合理借助各种工具和请求协助,注意保持正确与适当的姿势.
7. 工作区域禁止吸烟,易燃物品远离火源,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三) 消毒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 消毒供应中心布局应按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办公
生活区,严格划分;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各区人员不得随意在各区
来回穿梭.
2. 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换鞋入室,按要求洗手,必要时着防护服.口罩.戴
手套,严格遵守各区操作原则.
3. 严格划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区标志醒目,非
灭菌物品不得与灭菌物品混放.灭菌物品应存放于灭菌物品存放间的货柜或架上.
4. 分别设置污染.清洁.灭菌物品的发放窗口和通道,不得交叉.回收的污染
物品均应经过标准清洗流程后再包装灭菌.
5. 下送车和下收车应分开放置.分开使用.每天下送下收完毕回科室后应对
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清洗用具如拖把.盆.桶.抹布等严格按小区分开专用, 不
得交叉使用, 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
6. 去污区所有回收人员必须遵循标准防护原则和操作流程.被朊毒体污染的
一次性诊疗器械应直接焚烧.接触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
7. 有条件的应安装存流净化装置,保持无菌物品存放间的存流净化,空气菌
落数,<=200cfu/m3;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存流净化, 空气菌落数,<=500cfu/m3;一
次性无菌物品库房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一次, 空气菌落数,<=500cfu/m3;
8. 去污区及手套室.敷料室. 无菌物品存放区的传递窗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
毒一次. 每日用空气消毒器照射或消毒溶液擦洗消毒一次.
9. 质量监测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监测工作.
(四) 消毒供应中心物资管理制度
1. 消毒供应中心作为医院特殊物资供应部门,做好物资成本核算是控制医疗
成本.降低医疗费用的重要环节,必须遵循成本最小化, 产出率最大化,耗损最小化
原则.
2. 可重复使用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实施统一领取,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处理,
各临床科室只有使用权,以便提高设备使用率.
3. 各科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备所需基数和周转数量计划,消毒供应中心根
据物品周转期确定储存量,及时调整基数和包内用物,减少积压,避免额外耗损.
4. 认真执行物资保管,领取.赔偿,报废,维修制度,降低破损率,节约原材料,
防止积压浪费.
5.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灭菌用品由消毒供应中心申报计划医院统一采购,消毒
供应中心统一发放.根据各类物品储存要求,分类入库存放,不得混装.
6. 加强成本核算,建立物资清点制度,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设立专(兼)职物资
管理员,每天统计各种包的清洗,包装,灭菌以及设备使用率等,加强材料,一次性医
疗用品,清洗,包装,灭菌等费用的核算.
7. 所有物资,库房应建立入库,出库登记记录.每月大清点一次,核对帐目,做
到日清月结,使账帐相符,账物相符.
8. 不断优化操作流程,降低运行成本.
(五) 消毒供应中心沟通协调制度
1. 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沟通与协调,增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
为.
2. 满足各临床科室的供应物品数量,质量的需求,每月定时发放意见征求表,
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专人跟踪.
3. 有计划地申报物资采购计划,急需物品与物资管理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4. 做好设备,器材的保养和维修记录.随时与设备维修部门保持联系.
5.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六) 消毒供应中心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1. 各类仪器应设专人操作和维护.工作人员未经科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
自换岗.
2. 所有机器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使用.
3. 仪器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做好日常工作维修与保养.发现异常及时
上报管理者,严禁擅自动机拆修.
4. 每月管理小组与仪器操作责任人对各类机器进行自查一次.
5. 对贵重,大型仪器如高压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器,半自动及全自动清洗装
置等,应每半年申报设备维修科进行检修一次.
6. 建立仪器维修保养登记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证.
(七)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1. 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流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2. 负责灭菌器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日对灭菌锅进行空锅B-D试验.监测员每
天随机抽查灭菌包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及工艺监测记录结果.每周进行生物检测
一次以确定其无菌效果.环氧乙烷灭菌器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植入物应每锅进
行生物监测.
3. 每月对检查包装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进行空气监测.
4. 对使用中的消毒液,清洗液浓度实行不定时监测,每天至少一次.
5. 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空针.输液器.分装袋等,每一批号的进货应要求厂家
提供相应的物理检测.热源检测及细菌检测报告.
6. 对各病房出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质量问题,应配合科室查找原因并
向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登记记录.
7. 对使用的各类洗涤用水每月应进行相应规定项目的检测,去离子水电导
每日检测.
8. 各种检测结果认真登记,妥善保管.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立即改进,以保证
质量.
(八)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追溯制度
1建立质量控制过程记录与追踪制度记录应易于识别和追踪.灭菌质量记录保留期
限应大于等于3年.
2每天记录清洗.消毒. 灭菌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参数
3每天记录灭菌的信息. 灭菌日期.灭菌器锅号.锅次.装载的主要物品.数量. 灭菌
员等.
4记录灭菌质量检测结果,妥善存档.
5手术包外的信息卡应包括灭菌日期.灭菌器锅号.锅次.操作者与核对者的姓名或
编号.
灭菌包的名称或代号.失效日期.
6临床任何质量反馈均有全程(包括处理结果)记录,并妥善存档.
(九) 消毒供应中心一般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类器械与物品的性能.用途.清洗.消毒.保养.包装和灭菌方
法,严格执行各类物品的处理流程,保证各类器材.物品完整.性能良好.
2各区人员相对固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遵守标准防护原则,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
术操作流程,有效防范工作缺陷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4爱护科室环境和财物,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器械.物品破损报废规定处理流程处理
破损报废物品.
5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本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工作区域;各区人员不得
随意相互跨区
6树立职业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职业安全.
7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定期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十)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
1在护士长领导下,成立3人以上的质量管理小组,设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测员,职责
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质量控制管理小组会议.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各项质量控制标准及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改
进方案.
3加强质量管理,每天专人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开展质量监控,对各环节.各流程工作
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全面检查.
4定期分析.通报和讲评质量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质量持
续改进
(十一) 消毒供应中心去污区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2穿戴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到其他区域走动,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3做好回收器械的清点.核对.登记.交接工作.
4严格按物品种类分类.认真执行器械.物品清洗操作流程.
5盛装清洗后物品的容器及传递车辆应必须专用,严禁与污染容器及车辆混装;该区
车辆.分装箱等用物必须专用,不得随意出入该区.
6工作结束后做好记录.整理.消毒.交接工作.
7离开此区应洗手.更衣.换鞋;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
(十二) 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应洗手.更衣.戴帽.着装,必要时戴口罩.
2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器械.物品检查与包装灭菌操作流程,认真落实查对制度,确保
工作准确无误.
3库管人员根据敷料使用情况,合理准备储存量,保证供应,避免浪费.
4敷料室和手套室供制作各类敷料和手套,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
5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该区;该区使用车辆不得随意出入,必须进入者需
进行处理后方能进入该区;保持该区清洁干净.
6消毒灭菌员需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7工作结束后,做好登记.环境整理和安全检查.
8其他则按照消毒供应中心一般工作制度执行.
(十三) 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制度
1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由专人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该区,必须换鞋.戴帽.着专用服装,必要时戴口罩,注意手的卫生.
3认真执行灭菌物品卸载.存放的操作流程,增强无菌观念.
4灭菌物品存放的有效期:(1) 使用棉布类包装的灭菌包, 有效期为14天;未达到<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规定的环境温度.湿度标准,其有效期应为7天.(2)使
用纸包装袋的灭菌包有效期为1个月.(3) 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包装纸. 医用无纺
布包装的灭菌包有效期为6个月.(4) 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灭菌包有效期为6个
月.(5)具有密封性能的硬质容器, 有效期为6个月(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该区专放已灭菌的物品,严禁一切未灭菌的物品进入该区.
6凡发出的灭菌包,即使未使用过,一律不得再放回该区.
7各类常规物品和抢救物品应保持一定基数.认真清点.及时补充,保证灭菌物品的
质量和数量,保证随时供应.
8从库房领取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均需先拆除外包装后方可进入该区.
9保持环境的清洁整齐,做好环境消毒和登记
10其他按消毒供应中心一般工作制度执行.
(十四) 消毒供应中心办公生活区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更衣换鞋,着装整洁.
2更衣室仅限工作人员更衣, 更衣柜内按要求存放衣服及洗涤用品.浴室供本室人
员使用,非本室人员一律禁止使用.
3休息室供交班.中心议事.观看电视晨会.接待外事人员.处理工作中业务,应随时
保持室内整洁.
4示教室供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应随时保持室内整洁.
5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
6其他按消毒供应中心一般工作制度执行.
(十五) 消毒供应中心下收下送工作制度
1满足临床物资需要,及时供应各类诊疗物品.
2工作人员着装整洁,配戴胸牌,态度热情,文明用语.
3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认真执行下收下送的各项操作流程. 灭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
别使用专用车辆.蓝筐,特别污染物品应装入防污染扩散的装置内,并标明感染类型
.
4坚持查对制度,严格交接,认真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5下收下送工作结束,车辆分别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分区固定放置.
(十六) 消毒供应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消毒
供应中心应设专人管理.
2接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验证是否具备省级以上卫生或药监部门颁
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进口产品还要有国务院(卫生部)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接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认真检查每批产品外包装是否严密.清洁.有无
破损.污债.霉变.潮湿; 检查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灭菌标示和失效期, 检查后
建帐登记.
每批产品需由生产厂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
4要求有计划申购,不可积压太多太久,储存于专用库房内,放置在距地面大于等于
20cm.距墙壁5 cm.距天花板50 cm的货架上.室内保持洁净.阴凉.干燥.通风.每日
空气消毒器消毒一次.
5建立质量登记本.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详细登记时间.
种类.事件经过.结果.涉及产品单位.批号,汇报护士长和相关部门;及时封存取样
送检,不得擅自处理.
(十七) 消毒供应中心值班制度
1值班者按要求着装规范.整洁
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严格按规范处理各项操作流程.
4遇到交接班,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做好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
(十八) 消毒供应中心参观接待制度
1任何来访同行均需在护理部或医院上级部门备案,并得到明确接待指示后方可接
待.
2对所有来访参观人员应登记其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络方式.
3参观人员应科室指定专人接待,科室人员不得私下接待任何来访人员.
4所有参观人员均需遵守供应室的三区出入流程和防护标准
5接待人员接待过程中应遵守医院和科室相关制度,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应及时向
上级反馈
6参观过程中参观人员提出超越预定接待项目的应向上级请示后再做出决定
7对参观人员在参观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均应做出解释, 并做出相关记录
(十九) 消毒供应中心物品召回制度
1对供应的灭菌物品种类.数量应有去向登记
2发出物品中一旦发现化学监测.生物监测不合格,必须立即全部召回自上次生物监
测合格以来的所有灭菌物品.迅速查找原因,重新处理.如已经使用应向相关上级部
门汇报备案.
3若临床使用同一时间处理的灭菌物品出现多个感染病例,提出疑问时,应立即召回
自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的所有灭菌物品, 查找原因,重新处理,再次进行相应监
测.
4质量监测员随时收集内部.外部的建议.意见, 及时改进,不断提高.
5消毒供应中心应逐步实现质量控制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二十) 消毒供应中心缺陷管理制度
1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流程.
2制定并落实各种缺陷防范预案,护士长.组长和质控监测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加
强质量监控,做好质量检查督促工作.
3制定相应缺陷处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重点监控,及时妥善处
理
4 出现缺陷问题,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定期对缺陷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明确责任,及时整改,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3. 设备的清洗换油如何进行进行及废油回收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内部和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物理和化学变化而变质。如继续使用会造成设备机件的腐蚀或磨损。因此,要及时更换不合格的润滑油。1.定期换油方式按设备润滑图标所要求的周期换油叫定期换油。定期换油一般以实际运行时间规定换油周期,各种车辆是以行驶里程确定换油周期。定期换油方便,但无疑会把一些尚能使用的润滑油提前换掉。定期换油方式一般用在设备开动率高的、油池容量25KG以下的小型设备。2.按质换油方式鉴定设备油质状态后进行换油叫做按质换油。按质换油一般针对100L以上的大型油池。首先对润滑油定期取样检验,根据实际状态确定立即换油或延期使用。(10)取样周期 一般按设备制定的换油周期提前50-100h安排取样。(2)油质检验1)常规润滑油质量指标检验,应检、项目是润滑油的粘度、水分、酸值、机械杂质和水溶性酸或碱。2)使用油质快速分析仪器。(3)换油标准(4)延期使用 润滑油延期使用时间一般为300-500h。延长适用期的润滑油,再取样时间要适当提前。3.设备换油的分工润滑集中管理的企业的设备换油由润滑站负责。一般是按计划送油到机台,在设备操作工人配合下对设备进行清洗、换油。润滑分级管理的企业的设备换油,一般由设备部门编制换油计划,润滑分站负责准备新油和回收废油容器,设备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清洗换油。大型油池由润滑站人员负责按计划进行取样检验,润滑主管工程师根据油质状态决定换油或延期使用。设备清洗换油完工,由润滑分站负责填报“换油作业完工验收单”,一式两份,单位自存一份,报设备管理部门一份。4.设备清洗换油的工艺设备清洗换油的工艺分一般设备清洗换油的工艺、特大型换油工艺。(1)一般设备清洗换油的工艺1)关断电源。2)油池放油。3)清洗油池底部残油污垢和杂质,用棉布或海绵擦拭油池各部。4)擦拭油窗、油标,清洗滤油器、过滤网。5)用洁净煤油冲洗油池。6)从加油孔按规定品种、数量加入新油至油位。7)送电开动润滑系统,如油池油位不下降、补油至正常部位。8)检查验收,填写设备清洗换油完工验收单,管理部门填写换油记录卡片或输入计算机管理。(2)特大型油池换油工艺 特大型油池一般指容量2000L以上的润滑或液压油箱。需要在车间机械师的统一指挥下,由润滑工、操作工、维修工共同参加来完成。1)施工前的准备 按油品的品种准备好好新油,使用代用油,要进行匹配试验,确认对设备无不良影响(对泵的元件应无腐蚀性,对密封件要一小件进行试验,浸泡15天后,观察应无变形,体积膨大,增重等)。2)编制清洗换油工艺,经设备主管人批准后执行。5.设备清洗换油规程1)分厂机械师要按换油计划组织好设备清洗换油工作。2)润滑分站应提前准备好清洗用油、废油回收容器和合格的润滑油。3)操作工人要认真清洗设备油池、滤网和滤油器。4)润滑分站人员负责检查油池清洁程度,确认合格后加注新油。5)重点设备和复杂的润滑和液压系统换油要有维修钳工配合。6)换油后,由操作工人负责试车检查,确认润滑和液压系统工作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7)由润滑分站人员负责填写换油完工单或记入设备换油卡片。另外,润滑材料以石油产品为主,是安全防火的重点。应特别注意:1.油脂库要保持通风、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晒措施;2.库内照明和电气开关应使用防爆型结构;3.要备齐消防器械;4.油脂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动用明火要按章办理手续,采取妥善措施;5.油脂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6.废油回收制度1)润滑站负责废油的回收工作。2)对废油回收要使用专用容器。废油要分等分牌号存放,避免与新油混杂。3)润滑站主要做好废油回收的统计。4)做好废油再生利用。如不进行再生,应及时将废油交售油脂再生厂。
4. 原料药gmp设备的清洁维护规程的内容应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四条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第五条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第七条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第九条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第十条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第十一条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第十二条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第十三条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第十四条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第十五条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第十六条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第十七条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第十八条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第十九条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第二十条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第二十一条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分开,并装有独立的专用的空气净化系统。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避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包装和储存应使用专用的、安全的设备,生产区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排气中应避免含有放射性微粒,符合国家关于辐射防护的要求与规定。第二十二条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及灌装应彼此分开。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的区域与相邻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并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第二十三条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必须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中药材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操作应有良好的通风、除烟、除尘、降温设施。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第二十四条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第二十五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第二十六条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仓储区可设原料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第二十七条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和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并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要分室进行。第二十九条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第三十条实验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第三十二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第三十三条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第三十四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注射用水的储存可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第三十五条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第三十六条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标志。第三十七条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第三十八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药品生产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进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第四十条药品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第四十一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入库。第四十二条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要严格管理。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放,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第四十三条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条件储存。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并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第四十四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验收、储存、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菌毒种的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应复验。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第四十六条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标签、使用说明书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第四十七条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其要求如下:1.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第四十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第四十九条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厂房、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第五十条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第五十一条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第五十二条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并不得混用。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周期。第五十三条洁净室(区)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第五十四条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第五十五条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第五十六条药品生产人员应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第五十七条药品生产验证应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产品验证。第五十八条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第五十九条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第六十条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第六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1.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2.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3.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4.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5.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等制度和记录。第六十二条产品生产管理文件主要有:1.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处方,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岗位操作法的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题目、编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标题及正文。2.批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的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记录。第六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1.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2.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3.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4.批检验记录。第六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分发、使用的文件应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第六十五条制定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1.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2.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和日期;3.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4.填写数据时应有足够的空格;5.文件制定、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并有责任人签名。第六十六条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时,应按制定时的程序修订、审批手续。第六十七条每批产品应按产量和数量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第六十八条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第六十九条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每批药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第七十条为防止药品被污染和混淆,生产操作应采取以下措施:1.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2.应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3.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设施;4.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5.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6.拣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它药材。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宜露天干燥。药材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配料前应做微生物检查。第七十一条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检验有记录。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第七十二条产品应有批包装记录。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1.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2.印有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3.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4.已包装产品的数量;5.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6.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7.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第七十三条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清场记录应纳入批生产记录。第七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第七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2.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管理法;3.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4.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5.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6.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7.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8.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9.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第七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第七十七条每批成品均应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第七十八条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销售记录应保存三年。第七十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药品退货和收回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它批号时,应同时处理。第八十条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第八十一条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和调查处理。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八十二条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八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与本规范的一致性。第八十四条自检应有记录。自检完成后应形成自检报告,内容包括自检的结果、评价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第八十五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待验: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物料平衡:产品或物料的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与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的比较,并适当考虑可允许的正常偏差。标准操作规程: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法。生产工艺规程:规定为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起始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及工艺、加工说明、注意事项,包括生产过程中控制的一个或一套文件。工艺用水: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第八十六条不同类别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特殊要求列入本规范附录。第八十七条本规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八十八条本规范自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5. 卫生局让写消毒柜管理制度怎么写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库房管理制度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粗加工间管理制度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凉菜间(冷拼间)制作卫生管理制度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烧烤制作管理制度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8、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9、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10、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1、卫生间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5、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检修。6、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7、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1、更衣室设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2、更衣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由垃圾杂物,地面无污物、积水。3、工作服、手套等应保持整洁,并摆放整齐。4、更衣室应有必要的防虫设施,无异物及虫类。5、禁止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进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吃东西,聊天。6、更衣人员必须服从更衣室负责人安排,听从指挥,对号换工作服。更衣后个人衣物应放入指定更衣柜内,不得乱搭乱放,不得带入后厨。7、更衣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自觉遵守更衣室的规章制度。8、员工更衣操作规程:(1)将外衣及其它随身物品放入指定的更衣柜内(2)从挂衣架上取下工作服,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穿戴整齐。(3)经洗手消毒后进入后厨。9、更衣室卫生员要及时对更衣室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更衣室的清洁卫生。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食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要专人负责定时收集。2、收集好的废弃油脂要记录好收集时间及数量。3、定时对收集好的废弃油脂与干性废弃垃圾搅拌一并按垃圾清运处理。4、处理废弃油脂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5、发现有人把废弃的油脂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1、清洗剂、消毒剂、刹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2、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食物中毒。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2、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3、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4、食品加工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食品留样制度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g,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4、饭菜留样必须留样食品应加锁保存二十四小时。5、设专用留样冰箱,冰箱内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6、任何食品都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卫生管理规定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内容如下(一)1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2、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3、个人卫生管理标准:(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4、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5、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6、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二、考核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0元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二、内容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三、考核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二、内容(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1、禁止食用河豚鱼。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三、考核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生活饮用水最常用的消毒方法
•1、漂白粉直接消毒法。我们会取用适当的漂白粉和清水一起搅拌均匀,然后等待一些时间,最后取一些直接投入到需要使用的水中,一般需要等到12小时候以后才能饮用。
•2、使用消毒灵进行消毒。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有的农村如果需要消毒的话会用到这种方法,因为携带和操作都很方便,而且经济实惠。
•3、二氧化氯消毒法。这是一种很强的强氧化剂。在饮用水中具有很强的消毒作用,高效灭菌、杀毒、去味,而且消毒比较快,还能防止再次污染。是卫生组织最提倡的一种方法,还能用于医疗或水果等消毒,但是成本太高了。
•4、用臭氧消毒。臭氧在常温下有一股很大的味道,但是在水中会比较好用,在处理水的时候,能够无色无味,口感好,消毒的效果也很好,但是制作成本比较高,一般都不太会用于农村的饮用水消毒。
•5、漂白粉持续消毒。漂白粉的消毒有很多使用方法,刚第一步介绍的是一种,还有一种就是持续消毒,将需要的用量和清水搅拌成糊状,然后装入容器中,将边缘或者底部弄一个开口,将线缠住,放到水中,使消毒液一点一点的深入到水中。
7. 公司饮用水的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五病”调离制度
一、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佮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活动。
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8. 水洗厂规章制度
水洗厂各种岗位制度参考
水洗厂岗位职责
岗位:洗涤厂经理
工作职责及权利:
1、组织协调厂内日常工作的实施和安排,完成洗涤配送工作
2、准备工作
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提前20分钟到岗位
3、了解布草接收数量
⑴.上岗后查阅当日各种报表以及布草配送单位名单
⑵.查看布草接收单和营销情况
4、了解人员安排
⑴.上岗后查看人员控制表,了解人员安排情况
⑵.了解长内计划卫生的安排
5、检查
⑴.巡视个公共区域机厂内工作环境公卫卫生情况和员工服务状态,组织纪律情况
⑵.适时抽查工作区域卫生,检查主管查过的15%-20%的公共区域卫生
⑶.亲自检查VIP客户的布草情况
6、查看报表
⑴.下班前查看接单和销售报表,了解布草销售情况
⑵.查看仓库报表,了仓库其他情况
⑶.确认当天工作进行完毕
7、工作完成
将当天的工作及时记于工作日志,并做好次日的工作计划
岗位:车间副主任
工作职责及权利:
1、协助厂长做好洗涤车间的全面管理从而保质保量完成洗涤任务
2、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洗涤操作流程的员工进行批评指正,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劳动纪律,洗涤操作流程或者有潜在的事故隐患的工作指令
4、负责进行车间员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造就坚实的员工队伍
5、经常对车间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思想,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产值与产量的关系。
6、负责召开车间质量分析会,不断革新,提高洗涤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7、对市场部所反馈回来的洗涤,熨烫烘干质量进行分析,改进,尽量满足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
8、不定期抽查收发布草的污损情况和数量,核定登记本是否正确属实
9、检查洗涤,熨烫,烘干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10、对是设备做保养计划,定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抽查组部对设备的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11、检查车间组部的清洁卫生,落实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落实情况
12、制定成本节约计划和落实,负责对洗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岗位:烘干部门
工作职责及权利:
1.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3.工作区域严禁吸烟,严禁酒后工作。
4.打扫工作区域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5.监督检查洗涤质量,对区域内工作认真负责。
6.开机时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故障,严禁设备带病生产。
7.烘干前打开机器电源,开蒸汽,放掉机器里的余水;打开风箱,打扫风箱内清洁卫生,清扫过滤网。
8.中途加料时必须关机后开门加料,在打开舱门前,在舱门口摆放清洁筐,以免毛巾跌落地面造成第二次污染。
9.在烘干装料时认真检查巾类的洗涤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将物品重返洗涤程序。
10.严禁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区和客户物品一起堆放,烘干,处理
11.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勤清理风机过滤网。让设备高效率,高质量生产。
12.烘干后将毛巾分类整理,打包;整理时要做到:分酒店,分种类,分新旧,分大小。
13.废旧巾类必须做到入库不得到处乱丢乱扔,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岗位:烫平部门
工作职责及权利:
1.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3.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4.工作区域面必须清洁,工作台,机器表面必须无尘,无毛絮,杜绝布草的第二次污染
5.严禁将私有物品带入车间进行熨烫或者堆放,严禁将物品带出车间私用
6.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定期保养,检修(10天一次打,3天一次打油)杜绝设备带病进行生产
7.熨烫时根据蒸汽压力选择合适的速度,熨烫时提前5分钟对烫平机进行预热,排除余水
8.检查洗涤的质量,洗涤质量有问题必须重返洗涤程序,对损坏的布草无法修补的必须进行登记,入库,不得私处理
9.返洗后的布草必须进洗衣机去除药物残留,严禁洗后直接进行熨烫
10.熨烫好的布草必须要干燥,四面整齐无褶皱,正面必须光滑,有光泽
11.熨烫时注意观察,杜绝布草有槎折现象
12.将熨烫好的布草按酒店,颜色,种类分类摆放,写请酒店名称,数量,对车队收回的数量进行核实,杜绝打包数量,分类错乱
13.熨烫完成,关闭蒸汽阀门放掉滚筒内的余气,待30分钟后才可以停止烫平机运行
岗位:湿洗部门
工作职责及权利:
1.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3.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进入工作场所
4.打扫工作区域和设备的清洁卫生,保证工作区域内无尘,无杂物,保正待用布草不被第二次污染
5.上班前检查药料是否够用,对运输队反馈回来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6.开机时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故障,严禁设备带病生产,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7.严格按洗涤程序,洗涤要求进行装布草,加药,洗涤和设备的操作,洗涤前布草都要打开,将杂物抖干净
8.检查收回的布草污损坏情况,按颜色,种类进行分缸洗涤,特别脏的布草要拿到去污处单独处理,并用清水或者进入洗衣缸进行药水残清理
9.人为的破损或者重大的污迹要及时报告给运输队处理,检查是否有登记并通过报告给相关部门,并做好登记
10.严禁将私人物品带进车间洗涤,脱水或者处理,不允许将车间内物品带私用
11.将洗好的布草及时送往烫平处进行烫平,分类,打包
12.洗涤结束关闭电源,蒸汽,避免造成浪费或者事故
13.努力学习洗涤知识,以提高效率,高标准生产
岗位:运输部门
工作职责及权利:
1.司机在工作时间内禁止喝酒
2.不能擅自公车私用
3.在运输过程中,如:闯红灯,超速,电子眼,与车辆无关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如果因客货混装引起的罚款,将由公司承担罚款
4.与客户之间要处好关系,要对客户真诚,热情,礼貌
5.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意见一系列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公司,并作相应的处理
6.在清点货物时,按客户要求进行程序工作。收发布草要认真核对数量,如出现现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破损,顽固污渍程度,如发现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记录
7.各车人员应互相配合,认真完成工作
8.如遇工作繁忙,应听从上级调动,安排
9.如须请假应提前3天书面申请,不能电话请假或者托人代请
10.对本车的运输物品负责,车辆从厂到旧店或者从酒店到厂中间出的差错由运输队负责
11.车辆由于驾驶技术的问题出现的碰撞,出了对撞坏的物品进行赔偿外,再进行对车辆的损坏进行赔偿
岗位:布草发放员
工作职责及权利:
1.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区域严禁吸烟,酗酒等
3.公司员工不得打架斗殴,搬弄是非,影响团结
4.严格按照公司生产要求生产加工,维护公司形象
5.检查,督导洗涤人员的洗涤质量和操作要求,对布草的进出质量严格把关
6.按时完成布草的分发工作,发出的布草必须认真核实,和酒店管理方确认数量
7.在收布草的时候,严格仔细核对布草数量,检查有无破损和严重的污迹,与酒店管理人员任何怎合适无误后运装车辆,完成一楼运走一楼,杜绝布草在核实后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停留楼层
8.收回的布草应及时送回洗涤车间进行消毒,清洗,需清洗的布草在洗涤前必须经过洗涤人员对布草的数量进行核实。
9.在收发过程中对工作的疏忽大意,出现的少收,漏收,收回后无法使用的物品,赔偿事宜由收发工作人员承担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矿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串岗,脱岗与做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穿戴整齐,严禁披头散发,衣装紧束
3.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和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古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4.员工必须要高度集中精里,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5.员工应自觉准守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持车间里的干净整洁,杜绝布草第二次污染,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6.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7.个部门应相互配合,真诚协作,同心协力不得相互推委,应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
8.真诚对待每项工作,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造谣生事,般弄是非,阳奉阴违,不挑拨离间,不诬陷诽谤,不做有损同事关系和公司声誉的事情。
9.严禁偷盗,挪用,私自处理公司,客户和同事物品,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
11.工作车间内严禁嬉戏打闹,严禁打架斗殴。
12.上班时间不准私自会客,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工作车间,不准外来人员在公司留宿
13.严禁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车间进行洗涤,烘干,熨烫,处理
14.严格按照洗涤程序进行操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洗涤程序和洗涤要求
15.严禁无照驾驶公司车辆或者公司车私用
16.晚上12点以后严禁在异性寝室逗留
9. 神啊!救救我吧!谁能给我一个保洁用具仓库管理制度啊!详细一点的!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一)仓库
1、仓库的范围:干货仓、湿货仓、杂货仓、冷库
2、仓库管理的要求
(1)仓库管理要专人负责卫生;
(2)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
(3)定期记录仓库温度、湿度;
(4)对库存食品要登记入库日期,标识清楚;
(5)先进先出,易腐先出;
(6)对超过保存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7)冷库每两周应进行一次除霜;
(8)设有进出货和食品报废记录本
(9)各类食品存放都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架与架,堆与堆之间有一定距离并整齐存放。
3、仓库的卫生消毒
(1)餐具消毒的时间:初次使用和再次使用前
(2)餐具消毒的程序: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餐具消毒的方法
a、物理消毒法
a)远红外线高温消毒法:120度,保温15分钟
b)蒸汽消毒法:95度,消毒15分钟
c)煮沸消毒法:再沸5-15分钟
d)洗碗机消毒温度是80度,消毒时间是1-2钟
b、药物消毒法
a)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
b)忌用热开水配制消毒水;
c)消毒后餐具应放在保洁柜内;
d)隔夜未使用的餐具应重新消毒;
e)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是250PPM,消毒时间是3-5分钟。
4、冷库
(1)界定:冷却冷藏库:中心温度一般在-4~+4度之间;
用于蛋类,奶类,水果类,蔬菜类等;
冷冻冷藏库:中心温度-8度以下,一般设在-10~-18度
存放时间较长;用于冻肉,冻鱼等;
注意:因为冰箱的低温只能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速度,而不是杀灭细菌,储存时间过长细菌应还可缓慢繁殖而增多,从而引起食品腐败变质。所以冰箱不能长期保存食品。
(2)冷库的卫生标准
a. 货架:干净、无锈斑、无污垢、无冰块。
b. 地板:无积水、无垃圾、无污垢、无异味、无冰块。
c. 栈板:干净、不发霉、不潮湿、无冰块。
d. 抽风机:运行正常,干净无尘、不漏水、无冰霜。
e. 门帘:干净、无油渍、无水珠、无冰霜、完整不断裂
(3)冷库的清洁方法:
a.冷库:每日清洁地板至少2次,用化学清洁剂清洗后,用清水清洗,最后消毒水消毒1次。
b.货架:每日清洁至少1次,定期对生锈部分进行油漆。
c.栈板:每周清洁至少1次,潮湿生霉的要更换。
d.抽风机:每月清洗至少1次。
e.门帘:随时清洁,保证清洁。
5、常温库的清洁方法
(1) 货架:每日清洁1次,定期对生锈部分油漆。
(2) 天花板:每月清洁1次。
(3) 地板:每日清洁至少2次,用化学清洁剂清洗后,用清水清洗,最后用消毒水消毒1 次。
6、食品储存的卫生
(1)食品必须存放在正确的温度下,也包括湿度、通风、阳光等条件。
(2)食品的储存必须标有明确的保质期、进货日期。
(3)储存的食品须封箱封盖,食品箱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且离墙壁至少5厘米。
储存食品必须分类,以免感染、串味。
(4)生、熟商品分开存放,或熟商品放在上面,生商品放在下面。
(5)食品有专用的存放区域,与非食品类、化学用剂必须分开存放。
(二)操作区域清洁卫生
1、操作区环境的清洁卫生标准
(1)建筑环境:
地板: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无杂物。
墙面:无油污、无污垢、无灰网。
天花:无油污、无灰网、无烟熏痕迹。
玻璃:明亮、无油污、无指印、无水痕。
(2)操作设施:
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完善,水沟无积水、堵塞、杂物,无污垢,地漏干净畅通。
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完善,空气新鲜,湿度适当,设备无油渍。
(3)操作水池:
洗手池:无污垢、无杂物、无堵塞、无污水。
清洁器具水池:无污垢、无杂物、无堵塞、无污水。
食品专用水池::无污垢、无杂物、无堵塞、无污水。
2、操作区环境清洁方法
(1)建筑环境:地板清洁用解脂溶油剂清洗、过水、消毒、刮干,每日清洁2次;墙面下班后用洗洁精清洗、过水、刮干净,每日清洗1次;天花板用湿布清洁(或用清洁剂),每月1次。
(2)操作设施:水沟用解脂溶油剂清洗、消毒,随时清除杂物保持干净,每日消毒1次;地漏要随时清除杂物保持干净,每日灌水消毒1次;退风设施用解脂溶油剂清洗、消毒、过水,每周清洁2次。
(3)操作水池:洗手池用清洁剂清洗、过水,随时清除杂物保持干净,每日清洗1次;清洁器具水池用清洁剂清洗、过水,随时清除杂物保持干净,每日清洗2次;食品专用水池用清洁剂清洗、过水、消毒,随时清除杂物保持干净,每日清洗2次。
(4)积水的处理:任何时候、任何时间,凡是地板积水、冷库积水必须立即处理刮净,下水道盖板上及周边区域不能有任何积水。
(5)垃圾的处理
a.各种垃圾要随有随清。
b.生物垃圾同其它垃圾分开处理,并放在指定垃圾桶内,垃圾桶必须盖盖。
c.地板、下水道、地漏、水池及工作台面是垃圾清理的重点区域。
d.垃圾桶及垃圾区域定期消毒。
(三)销售区域清洁卫生
1、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标准
(1)销售环境的卫生标准
a.建筑环境:
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无杂物、无商品。
墙面:无油污、无污垢、无灰网。
天花板:无污垢,无灰网。
b.设施、用具类:
a)操作台:干净光亮,无污垢,无锈斑,无杂物,无破包散落商品。
b)消毒桶的使用:
I. 选择正确的化学用剂,按比例进行稀释。
II. 器具消毒与抹布消毒必须分别使用不同的桶。
III. 消毒水干净、透彻,定时更换,液体淹没器具至少2厘米。
IV. 消毒桶配盖,随时处于盖盖状态,桶外有明确的标识。
c)刀具/砧板的处理
I. 刀具不能生锈,砧板不能发霉。
II. 刀具/砧板随时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放回刀架,砧板用完后竖放。
III. 刀具、砧板每日至少消毒1次。
IV. 生熟刀具/砧板分开使用。
V. 不同种类的刀具用于不同的加工程序。
VI. 销售环境的清洁方法
2、陈列设备的清洁卫生
(1)陈列设备的卫生标准、
a.陈列柜:
玻璃:透亮,无污点、无水痕、无手印。
柜身:无油污、无血渍、无水痕。
风帘:干净,无油污,无水渍。
层板:干爽,无油污,无血渍,无露水。
风口:通风畅顺,无结霜,无露水,无污垢。
b.常用陈列设备:
木货架:无灰尘、无污垢、表面光亮。
金属货架:无灰尘、无污垢、无锈斑。
金属篮:无灰尘、无污垢、无锈斑。
塑胶周转箱:无灰尘、无污垢、无杂物、无污水。
栈板:无灰尘、无污垢。
价格牌:无灰尘,无油污。
c.其他:
冰台: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冰新鲜干净。
(2)陈列设备的清洁方法
a.陈列柜:玻璃内外的清洁方法是用洗洁精清洗、过水、刮净,随时保持干净;柜身外用洗洁精清洗、过水、抹净;柜身内可使用专业清洗剂清洗、过水、消毒,再过水、抹干,每日至少清洁1次;风帘用温水清洗、抹干,每日清洁1次;层板用温水清洗、抹干,随时保持清洁;风口用热水清洗、过水,抹干水分,每周清洗1次。
b.常用陈列设备:用清水加清洁剂清洁,用抹布抹干净,每周清洁2次。
c.价格牌:与食物不接触的价格牌,用清水加清洁剂清洁,用抹布抹干净,每周1次;与食物接触的价格牌,用洗洁精清洗、过水、消毒、过水,每日至少1次。
d.其他:旧冰铲除,积水放掉,用化学用剂清洗冰台内、外表面,清水冲洗,每日1次。
(四)加工流程的卫生标准
1、清洁的卫生流程
(1) 选择正确的化学用剂,按比例进行稀释(使用防护用具)。
(2) 按清洁的程序进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洗是用专用的洗洁精清洗,刷是指刷掉器具上难以清除的污垢,冲是指用清水大力冲洗器具,消毒是指将器皿放入消毒水中或消毒柜中消毒的过程。
(3) 将清洁池中污水放掉,清理杂物残渣,冲洗干净。
(4) 经过消毒程序的器具,放在保洁柜中或保洁架上晾干水分,直至表面干爽。
(5) 清洁后的标准:光洁、干爽、无油污、水渍、茶渍、血渍。
(五)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
1、生产设备的卫生标准
(1)用具类
刀具:无油渍、无残渣、无锈斑。
砧板:颜色洁白、无污水、无残渣、无霉斑。
专业用具:干净整洁,无油渍,无污点。
(2)容器类
食品容器:表面光亮,无污垢,无锈斑,无杂物。
清毒容器:干净,无污垢,无污水,无油渍。
清洁容器:干净,无污垢,无残留污水,无油渍。
(3)设施类
操作台:干净光亮,无污垢,无锈斑,无杂物。
容器架子:干净,无污垢,无油污,无锈斑。
运输车辆:无油污、无垃圾、无污垢。
(4)设备类
一般设备:无灰尘、无污垢、无油污。
专业设备:无污垢、无油污、无灰尘、无化学油渍、无锈斑。
2、生产设备的清洁方法
(1)用具类:刀具用洗洁精清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后要放回刀架,刀具随时清洁;砧板用清水或洗洁精清洗后,每日工作结束时用漂白水漂白,砧板要随时保持干净。
(2)容器类:食品容器类必须遵循“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清洁过程,干净的容器放在保洁的架子上;消毒类容器,消毒溶液要按规定的时间更换并保持干净,桶表面污垢用洗洁精清洗后,用清水冲净;清洁容器的清洁方法同消毒类容器一样。
(3)设施类:用规定的化学剂清洗干净,用清水冲洗,并用抹布抹干水渍,台面、设施每日至少清洗3次,运输车辆每日至少1次。
(4)设备类:清洁专用加工设备,用沸水加化学用剂每日洗、冲三次,以免碎肉、菜渣等残留其中而腐烂衍生细菌而污染食品或按其使用说明书中方法清洗;普通常用的设备每日清洗1次;设备的清洗必须注意电源、插座、电线的安全,必要的设备要进行消毒处理。
3、开放式陈列柜的维护和保养
冷冻冷藏部门应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否则将造成陈列柜外观的破损和老化,机器制冷效率的降低及使用寿命的缩短。因此,应进行如下检查:
间隔 对象 位置 清扫检查的内容 注意事项
每天
随时 开放式
陈列柜 外装板 水渍,污渍的擦拭
注意地板蜡附着
锈的点检,除去
胶带痕迹的除去 一般以清水擦拭;
严重时以中型溶剂擦拭(注意不留下黄渍);
不使用天拿水等腐蚀性溶剂;
含盐商品周围应更加注意;
货架 水渍、污渍的擦拭;
商品废屑、脏物的清除; 取下价格标签;
清扫每个角落;
陈列辅助工具 水渍、污渍的擦拭;
铁栏、网架席子的清扫; 清扫货架板表面;
清扫货架板反面;
每周一次 开放式陈列柜 所有货架 水渍、污渍的总清洗
每月一次 开放式陈列柜 反射镜 水渍、污渍、灰尘的擦拭(中性溶剂)干擦
照明 污渍、灰尘的清扫;
水渍、水分的擦洗;
下水口 滞留在下水过滤器中的污物的清除;下水口的清洗
冷冻机 内藏柜/空气冷凝器/防尘网 空冷冷凝器防尘网的清扫,洗净 利用皮管的水压洗净
三个月一次 开放式
陈列柜 出风口风幕条 堵空、污渍的清扫;
使用皮管清洗 取出蜂巢条认真清扫;
为避免堵孔,不使用吸尘器;
半年
一次 开放式
陈列柜 吸入口开口 商品的细屑脏物的清洁;
污物以水擦净(使用中性洗剂; 内外层风幕都可以取下重点清洗;
冷却风扇 商品的细屑脏物的清洁;
积存物的清理;
利用皮管的水压洗净;
排水口堵塞物的排除; 为避免堵孔,不使用吸尘器;
(六)有害动物的防治
1、有害动物的防治主要是灭鼠、灭蟑、灭蚊、灭蝇,防止它们成为一种媒介体,传播病毒和细菌,污染食品、食品加工器具、设备等。
2、防治的主要措施是设置灭蝇灯、灭鼠网、灭鼠器、灭鼠药、灭鼠胶等,设置风帘、消门等,并定期检查清洁。
老鼠:
a.必须有长期的、有效的、专人负责的消灭老鼠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
b.建筑物的洞穴、排水系统的管道、排水入口都必须有封死的金属网。
c.无供老鼠繁殖、藏身的空纸箱、开封的食品箱等。
d.保持加工间的清洁卫生。
e.保持后仓的食品无散漏,特别是粮食、水果、油、食品残渣等。
f.定期检查黑暗的角落、过道、货架底部、橱柜、仓库的死角等,重点防治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
g.设置灭鼠网、灭鼠器、灭鼠药、灭鼠胶等。
苍蝇、蚊子:
a. 设置灭蝇灯、风帘、消门等灭蝇设备。
b. 定期对排水渠、下水道、地面、垃圾桶、垃圾处进行喷杀灭卵。
c. 食品销售柜、加工间保持封闭,减少食品的暴露,随手关门、盖盖。
d. 用灭蝇拍流动灭蝇。
e. 正确、及时处理垃圾、污水。
蟑螂:
a. 设置除蟑器、采用药物对蟑螂出没的地方重点喷杀。
b. 及时清除蟑螂卵,并对比较阴暗的食品加工区域重点防治。
c. 保持整个食品加工区域的清洁卫生。
(七)食品储存的卫生
1、 食品必须存放在正确的温度下,也包括湿度、通风、阳光等条件。
2、 食品的储存必须标有明确的保质期、进货日期。
3、 储存的食品须封箱封盖,食品箱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且离墙壁至少5厘米。
4、 储存食品必须分类,以免感染、串味。
5、 生、熟商品分开存放,或熟商品放在上面,生商品放在下面。
6、 食品有专用的存放区域,与非食品类、化学用剂必须分开存放。
(八)避免交叉感染
1、 不同的新鲜食品存放时必须分类封盖存放,特别是生熟食品。
2、 清洗的食品与已经处理完毕的半成品在加工间分开存放。
3、 腐烂、变质的食品必须及时挑拣出来。
4、 不同食品在处理时,不能混合清洗,必须换水或用不同清洁容器、水池清洗。
5、 生熟食品使用的容器、刀具、砧板要分开。
6、 由生处理程序转向熟处理程序时,手要消毒。
7、 处理、销售食品时,必须着干净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8、 清洁用的化学物品统一存放,不得与生鲜食品接触或放在食品加工销售区域。
9、 清洁用具存放于清洁间内,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10、 食品存放、加工、销售的整个区域必须执行严格、细致的清洁消毒程序,确保卫生.
10. 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的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2007年7月27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渔业条例〉等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供水、瓶装桶装供水的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个人以及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水利、环保、质监、价格、规划、工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供水单位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生活饮用水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选址阶段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卫生审查认可书;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按照书面意见的要求改进后,重新提出申请。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供水单位供水前,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供水。 供水单位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有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 (三)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有供水设施清洗和水质消毒、检验等卫生管理制度; (五)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 (六)生产环境、工艺流程、卫生设施、消毒管理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集中式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供水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守水源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 (二)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能够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并保证正常运行; (三)供水工程中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当密封,定期清洗、消毒并监测,禁止与排水设施相连; (四)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及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应当进行冲洗、消毒,管网末梢盲端易污染处应当定期放水、清洗、消毒; (五)有与其消毒方式相适应的消毒设备、设施,备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 (六)划定生产区的范围,并设立明显标志。在其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或者铺设污水渠道等。 第十条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供水设施周围保持环境整洁,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二)水箱或者蓄水池应当专用并加盖、上锁,不得渗漏; (三)贮水容器和供水设施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当无毒无害; (四)保证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供水设施每年应当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应当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水质检验合格。 二次供水设施有管理单位的,由管理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没有管理单位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者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管道直饮水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用户龙头出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直饮水水质卫生标准; (二)设立专用制水间,制水间面积应当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建筑物结构完整;铺设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当使用防水、防腐、防霉和易消毒、易清洗的材料;地面应当有一定坡度,有废水排放系统; (三)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应当根据水源水质进行配备,确定合理的处理工艺流程,处理工艺中应当有水质消毒措施; (四)输水管道不得与市政或者自建供水系统直接相连。 第十二条瓶装、桶装水的生产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建立卫生防护区,防护区界应当设置相对固定标志; (二)采水设备、输水管道及贮水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三)按照规定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洗手、消毒、更衣、厕所等设施; (四)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外界微生物和其他有害物对水质的污染,过滤材料应当定期清洗和更换,采用的消毒方法应当达到灭菌效果,不得在水中加入任何防腐剂; (五)包装容器应当使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生产场所应当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用清洗、消毒场地和设备,生产设备不得与非涉水产品共用; (二)建立原材料验收制度; (三)设立与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四条生产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领产品卫生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产品材料和配方; (三)生产工艺及简图; (四)产品质量标准; (五)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六)产品设计包装; (七)产品说明书; (八)产品中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九)完整产品样品。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生产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对供水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备、设施等进行监督监测和检验评价。在枯水期、丰水期、传染病流行期,应当增加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频次。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供水单位报送有关材料;供水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集中式供水、管道直饮水供水、瓶装桶装供水的单位应当每日对水质进行检验,每季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验报告;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检验报告。 第十九条供水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生活饮用水在生产、输送过程中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按照规定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建设、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生活饮用水在生产、输送过程中被污染,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责令责任单位立即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停止供水; (二)封闭供水设施,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三)控制、排除污染源; (四)切断污染途径; (五)对供水设施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集中式供水单位停止供水时,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解决临时供水,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农村简易供水,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相应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农村分散式供水的卫生管理,由村民委员会确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水源的卫生防护、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定期消毒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卫生监督、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对违反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的; (二)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的; (三)生产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未取得产品卫生许可证的; (四)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供水、瓶装桶装供水、生产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安排未经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工作的; (二)导致生活饮用水污染的有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员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污染情况的; (三)供水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验,并报送检验报告的。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等职责的; (二)未依法受理、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事项予以审查认可或者许可的; (四)接到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五)未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集中式供水: 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自备水源供水等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加压或者再处理(如过滤、软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管道直饮水供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者其他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可直接饮用的水的供水方式。 瓶装、桶装供水:是指从事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及其他瓶装、桶装生活饮用水的生产企业提供的供水方式。 农村简易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简易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 农村分散式供水:包括农村水井、水窖、池塘、山泉等由个人自行取用的供水方式。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在生活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包装容器、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