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自来水管理制度
因最近一直干旱,咱们取水的源头几乎 干枯,现主要靠水泵从河边渗井抽水,因河 水下降,所以最多能抽一小时。致使山上蓄 水塔一直不能蓄满,而这几天气温升高,用 水量大幅增加,导致 27 日晚上已断水。
为了克服当前生活用水困难,决定采取 分时段供水希望大家谅解和支持。具体供水 时段如下:
早上 5:30 ----早上 7:30 中午 11:00----中午 2:00 晚上 6:00----晚上 9:00 待山上水源充足,蓄水塔能正常蓄水后恢复 全天供水。
『贰』 农村分散式供水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长效管理,制定管理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组织协调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水价核定。
分散式饮用水工程。可采取联村或单村成立用水户协会、产权拍卖或经营权承包等方式管理。
分散式饮用水工程。可根据村庄人口及供水规模的大小确定岗位,一般不得少于2人。
管理人员必须持县级以上的疾控中心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建立健康档案,并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分散式饮用水工程管理:
(一)由国补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劳兴建的,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由各受益村按“一事一议”方式自主确定管理模式,落实村级专职管理员。
(二)由个户独资或企业实体兴建的,所有权归个户或企业实体所有。全权负责工程的管理与运行,并自负盈亏。村民有权对投资者的供水情况进行监督。
(三)由联股兴建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负责工程的管理与运行,但必须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叁』 自来水管理办法有哪些
1、公司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协调配合工作,严禁各自为政,推拉扯皮。不协调配合者,造成损失、影响正常生产,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2、全体员工要紧紧团结在公司领导班子周围,服从组织分配,听从组织指挥,凡不服从分管领导及各环节负责人的管理,对分配的工作挑肥拣瘦,甚至顶撞、辱骂管理人员的,分管领导和环节负责人有权给予停职七天处理,停职期间,仍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清,无悔改之意的,继续延长停职期限,并取消其全年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
3、公司上下要处理好各种关系,搞好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氛围。凡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拨弄是非,中伤他人者,发现一次除在职工大会上向对方赔礼道歉外,给予停止待岗一年处理,停职期间,无任何待遇。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搅乱社会及公司工作秩序者,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
5、无意损坏公物造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处以5倍以上罚款,并令其在职工大会上做检查,经批评教育,既不承认错误,也不做检查者,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停职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
6、在工作中因不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谩骂或殴打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由本人负责,公司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停职待岗处理。
7、被公安机关查处或拘留的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被判刑的给予除名处理,上报主管局、人事局备案。
8、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按《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处理,妇女哺乳期为一年半,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期限,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
9、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统一分配,对所分配的工作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不服从统一安排的,停职待岗处理,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10、凡打着公司旗号到社会上坑、蒙、拐、骗,给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的,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待岗一到五年处理,并不得享受停职期间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11、对公司所有设施的管理、维护人人有责,如公司职工发现有盗窃、破坏供水设施行为,既不上前制止,又不向公司汇报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担。
12、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的思想,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公司利益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不符的言论,否则一经查证,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不享受全年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肆』 自来水管理办法
1、为加强自来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各村由村委会选派一名有威信、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同志为该村自来水管理员。村级自来水管理员必须在镇自来水供水中心和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
作,履行好职责、搞好监督和服务。
2、各村新增用水户,先由用水户写出申请报水管员,由村委会批准后报镇供水中心,交足开户费600元后,由水管员领取材料进行安装。对未经供水中心批准私自安装自来水者,一经发现水管员应及时报告村委会,处以开户费4倍以上的罚款,如果水管员发现不制止、不汇报对水管员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予以辞退。
3、供水中心和水管员要不定时查巡,对滴水户要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对偷水户要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拒不交纳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4、水费标准:参照**市农村供水统一标准,暂定每立方米(吨)1.5元计收,其中1.00元用于电费、主管道、电器设备维修,0.5元归水管员。另外每立杆龙头每月加征1.00元基础水费归水管员,用于水管员工资、村内管道维修。
5、为防止跑、冒、滴、漏损失,规定每户每月1方水底(即每户每月最低水费2.5元)。如果每户每月用水量超过1方,超出部分按1.5元/方正常标准收取。
6、水费收交时间:每月8日—10日由供水中心查表,15日前将水费交供水中心,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加罚3%,10日不交全村停水,停水之前所欠水费由镇财科从村内款项中扣交。
7、供水中心要切实加强管道及各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经常进行巡护和检修,要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转,正常供水。
8、保护、爱惜自来水公共设施,全镇上下人人有责,特别是距主管道两侧各1.5米以内禁止建房、栽树或取土。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挖沟、植树、耕地等施工作业中,无意造成损坏主管道事故时,该村水管员和村委会有关领导必须迅速到现场组织抢修,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该事故当事人必须在当日内交纳2000元以上的赔偿金。如发现故意破坏、盗窃管道及其他设施者要严力打击,在进行5000元以上处罚的同时,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9、在主管道两侧各1.5米内,对已栽树木要限期处理,否则每棵树罚款200元;对已建房屋本村要交押金20000元(用于管道维修、改道等),在管道两侧1.5米内取土的每方罚款500元。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水管员如发现用户水表破损或计量不准确,应强制进行校表或更换,所有费用由用户承担。对不更换或拒绝交纳水费和水损的,一律把本户自来水管掐掉。如需重新使用要交600元的开户费后,方可使用。
11、每季度末最后一天上午为水表管理员例会时间,分别汇报该村运行情况部署下步工作。
12、供水中心要24小时有人值班,当村外主管道出现故障及时抢修。当用水户发现水管因正常使用发生损坏后,请及时与本村水管员联系,由水管员予以停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