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厂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国家级、地方级(最好是湖南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Ⅱ 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的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
运营单位的确定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进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规定取得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第三十五条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区)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其他情形。
有关临时接管的具体方案,由实施临时接管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六条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水户纳管污水水质和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对获得的检测数据,应当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共享。排水户和运营单位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阻挠、妨碍检测。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制度,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污水处理水质与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排水户纳管污水超过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排水户限期治理,确保污水达标纳管。
因排水户纳管污水超过排放标准导致污水集中处理厂出水超过一年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暂停审批截污管网范围内新建涉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十九条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和网站,及时受理公众对污水处理的意见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对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Ⅲ 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的第三章污水接纳与处理
第十五条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排水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城市污水排放许可手续,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城市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与排水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排水户的污水排放口至污水处理收集管网的连接管道,由排水户负责建设,并应当按照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接管井位、口径、标高、方式等要求进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使用。
运营单位发现排水户纳管污水超标,影响污水集中处理厂达标排放时,可以关闭相关排水户的纳管设备。
第十八条排水户必须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水质标准和水量排放污水;对排放污水不符合水质标准的,应当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第十九条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
(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
(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
(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
(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
(五)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中明确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十一条污水集中处理厂的进水口、出水口、水处理关键部位以及重点排水户,应当安装水量、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水户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在线监测监控装置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依法检定;使用中的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应当依法定期检定。
污水集中处理厂、重点排水户不得闲置和擅自拆除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对发生故障的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应当及时修复,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污水集中处理厂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泥处置能力,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第二十三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缴纳污水处理费后,不再缴纳排污费,但超过纳管标准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加倍缴纳排污费。
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超过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污水的,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
污水处理费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Ⅳ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是自己制定吗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是自己制定。各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自行制定的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该排放标准如果有依据(如经环评批复或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Ⅳ 污水处理站接管验收的流程及接收的资料有那些
提出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进入交接流程,要求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工程竣工资料,接管方参照资料现场验收,符合则双方在工程项目移交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Ⅵ 城市污水怎么处理最终排到哪
一般来讲,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径流。生活污水占绝大部分,来自我们的日常生活(洗澡、洗衣服、厨房、部分雨水、商场、单位、洗车点等等 等等都会产生污水),通过排水管网输送至集中地污水处理设施(也就是XX污水处理厂,大部分地区都有的啦)。工业废水来自产生集中的生产部门,比如工厂、 实验室、工业园区等,一般是处理至合适水质后排至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雨水比较特殊:除特殊地区的雨水径流作为工业废水对待外,大部分分为两种情况:经济发达的,建设单独的雨水管网,即雨污分流模式,这样生活污水送去处理,雨水可处理可排放(在中国初雨肯定有污染,但生活污水还来不及处理呢,怎 么还顾得上雨水呢?);或者不单独建设雨水管网,二者共用管网,即雨污合流模式,这种模式下,旱季不会有问题,污水全部送去处理,但在雨季下,由于水量激增,可能超过管网的容纳能力,多余的水量就会溢流出处理体系,由于这里面混合了部分污水,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从这大家也该看出来了,水处理明显受经济制约的)
那水处理后去哪了呢?一般三个去向:(1)向地表水体排放,这是最常见的啦。一般包括排放到海洋、湖泊、小河甚至沙漠等。不用担心污染,在制定排放标准时,就已经考虑到受纳水体的环境承载容量了。但要是偷排的话,那肯定要污染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不同场合下水质的排放标准。(2)工农业利用,水质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利用了,如绿地灌溉、冲洗厕所、洗车、工艺用水、冷却用水、锅炉补充水等。(3)地下水回灌。部分地区由于对水资源采用过度,会导致地下水枯竭,所以需要回灌,保持一定的水量。注意哦:涉及到地下水一定要慎重,因为地下水的修复要比地表水的修复难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Ⅶ 请问下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有下限吗
接管标准一个概念,没有一个限定的值。一般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需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的标准即为纳管标准。不同的污水处理厂,工艺不同,就可以实行不同的接管标准。
Ⅷ 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可以对什么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接纳的是生活污水和处理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工业废水。对于不满足接管标准的污水是不能接纳的。笼统的将,工业废水一般不能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Ⅸ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是国家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水质、取样与监测要求,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和个人的排水安全管理。
本标准根据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将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再生处理工艺时,污水接管标准执行A级标准;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工艺时,污水接管标准执行B级标准;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一级处理工艺时,污水接管标准执行C级标准。
若下水道末端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污染物排放须根据其最终去向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应符合C级的规定。
排水户外排污水水质若无法满足本标准相应限值要求,须对污水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浓度后排入城镇下水道。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质 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水质 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实施
GB/T 11899-198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水质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质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质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质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1991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1991水质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水质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质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九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维护运营合同,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成本信息。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应当考虑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Ⅹ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应该怎么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要做的是查找根源,是哪个接入口的污水超过入官网回标准了。答除生活污水以外的企业污水都需要经过预处理以后达到纳入官网污水标准以后才允许接管的。现在很多企业都在使用山东拓源环保生产的污水处理设备,经过处理后的污水低于管网标准,可以有效的杜绝了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的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