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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期限

发布时间:2022-08-12 00:14:45

❶ 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促进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法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运行监督管理,是指对已建成运行(含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施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总责,将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第五条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
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相关工作。第六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试运行申请由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试运行3个月仍不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拟验收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运行。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营资质,管理、技术、实际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八条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处理设施和出水水质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制定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等制度。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运行台帐及水质、水量和污泥等监测档案,并按月、季、年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送进出水的水质、水量、污泥处置、设备运行、运营成本、安全生产、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属国控污染源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规定对相关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公开。第十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污水处理厂设置规范的污水排放口,在进、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和中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和中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控。第十一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过设计标准导致出水超标的,运营单位有举证责任和应急处理的义务。发现超标后,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取证核实和处理。第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保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全部或部分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三条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泥含水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各级政府应该加强污泥的资源化处置利用,运送至有资质的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处理。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维护,拓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并确保管网有效运行。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改造工作应当优先或同步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城市排水管线应当按雨污分流进行建设,未实行雨污分流区域的排水管网应当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第十五条市、县(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规范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等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

❷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时间怎么确定

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由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专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属可进行。同时告知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试运行三个月仍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及拟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主要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标并经环保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

❸ 污水处理站修好了,怎么进行环保验收是自主验收还是环保部门验收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21日通过修改专,10月1日开始实属施。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条例》只是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主体责任。
所以说,环保部门不再受理验收,以后都由企业自主验收。
近年,环保部发布了制药、涤纶、粘胶纤维、汽车制造、水泥制造、医疗机构、水利水电、公路、港口等行业的验收技术规范,10月1日后环保自主验收除依据这些行业性的验收规范外,主要参考的文件还有:
1、两高司法解释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❹ 污水处理厂运行年限

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一般只有进口的水泵或许能坚持到17年,而且还是非常少的那些品牌。一般国产设备8~10年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极品了,大部分国产设备也就是5年左右,最多8年时间就必须得更换新品(升级维修比较麻烦很贵,而且配件都不好买了,还不如直接换全新的)。
污水处理厂建设标准还是很多的,包括设计规范标准和施工验收标准以及水质排水标准三个主要方面。内容过于庞大,好几十个,你从规划角度可能用得上的规范简单举例如下:

规范及标准类: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_2015-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GB50788-201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_GBT_50326-2006
CJJ 124-2008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_60-94_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更多请参考环保部的官网:http://kjs.mep.gov.cn/hjbhbz/index.htm

法律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3
环境保护法

污水厂的地都是行政划拨的,使用年限原则上无限大。
污水处理厂不升级改造的话使用年限一般是20~30年(设计院根据业主需求进行设具体时间,规划如果写的话就按照30年写不过分),如果期间进行大修或者升级改造则应适当刷新新建部分使用年限。污水处理厂一般都是不超过30年的,建筑物构筑物结构部分至少50年使用寿命,小于2年的都是临时建筑物不能算是污水处理厂建筑物;
设备寿命上面说过了;
管道寿命没有规范明确说过,一般外露的塑料管5年左右,钢管一般20年,埋地的适当增加;泡在水中的钢管管道一般防腐做好了也就是10年左右,塑料管5年;
工艺填料根据不同工艺选用的材质填料各有不同,从1年~20年不等。
构筑物内部零件属于耗材的比较多,说不清使用年限。

❺ 环保法允许污水处理厂停产的期限

这方面没有相关的标准或规范,一般是20天(日历天)左右。
如果连续停产,你需专要去和属当地的环保局联系、沟通。污水处理厂大修意味着城市污水直接外排了,所以需要和市一级的环保部门联系,打报告。市一级的会向省级环保部门报告申请,因为涉及到了污水处理厂的减排量等问题。
同时,和污水处理厂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建设局)沟通下。
必须等拿到上级盖章同意的文件才能停。

❻ 建筑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市政污水处理厂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环保、安全消防验收的关系及规定

真实案例:
某私企以BOT形式投资的中型市政污水处理厂,预计投资大约6000万元。在项目策划阶段,投资公司即业主方的项目部打算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想尽早发挥使用效益的需要,在污水处理厂土建、安装基本完毕后便立即开始设备联机调试,设备及电器自控均正常运行同时水池没发现漏水后,未等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便提前开始进行污水处理厂工艺上的微生物培养调试过程(该过程非常耗时),以便于尽早达到“污水水质排放水质达标”后来收取排污费。
而法定的各类验收都还没开始做验收,需要补做。至少需要环保验收过程中的一项“污水排放水质达标”合格后才能正常收取每吨污水的排污费。
问题①:
一般市政公用类得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在联机调试、试生产、微生物调试培养、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设施验收之间的关系顺序是如何的?主要是环保验收的顺序,其时间窗口问题。
上述案例中的尽早满足污水排放达标做法能否实现或者变相实现?
问题②:
时间上有没有必须的先后顺序,条例上要求的是试生产30日内申请环保验收,但是竣工验收是需要在试生产之前还是之后。污水处理厂微生物调试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是半年时间,这个时间俗称“调试期”,这个微生物调试是不是就是法律上“试生产”的概念?
问题③:
如果污水处理厂没有竣工就开始进行微生物调试,则污水处理厂在试生产或者调试期内若能污水处理达标了排放了则产生了环境效益,则是不是可以有权申请收取污水处理费了?
备注:污水处理厂特点是:
①建设完毕后需要设备单机及联机试车调试,之后才能算是安装工程部分验收合格。
②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如果需要污水排放水质达标,这就需要培养微生物直至其稳定,但微生物这东西很难培养,也说不好什么时候能将污水处理合格,至少需要试运行2—3个月时间有的甚至是半年时间也说不准的(这个时间段环保行业里通常叫做“调试期”,这个调试期是不是试生产的概念?)。
③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都是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它属于比较敏感的市政工程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大。
④BOT投资是属于社会公司对地方市政项目投资的一种模式,污水处理厂需要按照未来20—30年间每吨达标排放污水收取污水排污费的方式来回收BOT的全部初期投资及日常经营开销。形式类似于私人投资并维护高速公路并对每辆汽车收过路费的方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时通常建设期政府只给一年时间,一般这个时间都不够用,主要是因为微生物培养时间一般都很长。

❼ 公司哪些环保和安全手续需要几年一审

一般企业上马项目,房地产、工业等项目,在行业核准或者备案前,必须要进行环保影响评价---环保局进行审批,项目建成竣工,要有一个环保验收审批,比较繁琐。你可以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法,需要做环评影响评价的,都是要办理环保审批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企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在行业核准或者备案前,均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申请人在办事窗口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领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交办事窗口,在承诺的时限内领取正式批复文件。审批时限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后10日内正式批复。

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流程:

1.环保局或安监局(部分地区)进行环境保护审批咨询;

2.现场勘查;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本机关职权范畴的不予受理,若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告知申请人;

4.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技术评审或现场核查;

6.窗口受理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登记表5天,报告表10个工作日,报告书25个工作日)

7.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符合要求,环保局或安监局(部分地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8.通知申请人;‍

(7)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期限扩展阅读: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

(二)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围海(江)造地工程;

(三)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含货场、编组站)、公路干线(含调整公路、城镇高架 路等)、电讯工程;

(四)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化学品仓库;

(五)饮食业、屠宰业、旅馆、旅游区;

(六)医院、疗养院、教学和科研单位实验室(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电影制片厂;

(七)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废物)处理场(厂)、城市环境整治工程;

(八)土地、流域等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区)、城市新区的总体建设及具体项目;

(九)国家及省、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设项目方予批准:

(一)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设置防治污染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同时考虑拟建地区整体环境质量的保护和改善;

(三)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四)环境影响评价表明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环保审批对有些企业来说是运营的一项必备资质,对企业能否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业者中大部分属于初次创业,对于环保审批申请需要的材料,环保审批流程等方面都不了解,如果自己亲自去办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

因此,企业在办理环保批文时,可以选择专业代办公司会根据客户企业的具体情况,处理好各项问题,提升企业申请效率,降低申请成本,帮助企业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申请。

❽ 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工程建设验收哪个在先,具体是怎样办完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验收在先,是企业行为;竣工验收有一整套科目,在网上搜一下,乙方提供竣工验收内资料和达到设计质容量标准,由甲方验收确认;
环保验收:该项目在环保局立过项,就必须在企业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向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一般有二方面内容:1.竣工资料核查、建成项目运行状况评价,处理能力或负荷达到设计目标的70%;2. 72小时连续采样分析,如果没有大的不符合项就能通过环保验收。

❾ 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简单的介绍
并介绍环评单位以及批文下发时间
并介绍其工艺流程
进出水水质
二、根据三同时里的要求
在查看现场时重点勘察
并拍照
三、根据三同时要求以及环保设施未完善的提及意见
所需内容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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