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市政公用、规划、国土、建设、房屋、价格、市容园林、林业、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贰』 中水是什么意思
中水,因其水质介于给水(上水)和排水(下水)之间,故名中水(也叫再生水)。建筑中水系统是将建筑或小区内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或小区作为杂用水的供水系统,它适用于严重缺水的城市和淡水资源缺乏的地区。
据有关资料统计,城市供水的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其中70%的再生水可以再次循环使用。这意味着通过污水回用,可以在现有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使城市的可用水量至少增加50%以上。
世界各国无不重视再生水利用,再生水作为一种合法的替代水源,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利用,并成为城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水利用任重道远
2013年,5万多立方米清澈的“新水”注入丰庆公园金湖,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新水”全部都来自再生水——中水。这也是西安首次大规模利用中水服务于景观用水。
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中规定,各区县、开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同时,《西安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规划了水资源利用目标:到2015年全市中水利用率要达到30%。西安作为资源型缺水城市,中水利用对于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调查发现,西安的中水利用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要使中水流得更远,依然任重道远。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中水利用任重道远 莫让企业“望水却步”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水系统
『叁』 再生水的前景展望
进一步研发再生水技术,拓展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空间,恢复良好用水环境是中国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水资源短缺,控制水污染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循环经济的基础。再生水处理和应用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长期的任务,需要制度、法律、行政、管理、教育、宣传、技术、财政等多方面的配合。针对当前中国水环境具体情况,今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⑴制定再生水处理、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再生水应用可能会给企业等带来直接利益,但更多的是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政府应该是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政府应组建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部门并通过必要的立法和行政手段贯彻实施再生水利用的一系列策略。
⑵开展相关教育工作,加强公众对城市再生水利用的认识。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单单依靠政府或企业是不能完成的。必须通过课本、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让人们了解国内水环境劣化的现状和危害,增强对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认识,增加公众对再生水的了解,解除公众对再生水的心理障碍,取得社会对再生水利用的共识和支持。
⑶制定城市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制定是中国整体再生水利用的的前提和保障。应以流域为单位,制定中国的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充分考虑现有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和防洪系统的现状,综合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再生水、雨水、海水等水源,考虑流域内工农业的用水需求和用水结构、水环境质量现状等,制定再生水利用的的详细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
⑷开展再生水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的实施最终依靠技术来完成,应尽快开展污水再生全流程技术、经济高效污水回用技术、雨水水文循环修复技术等研究工作。
⑸建立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示范工程。选择缺水地区的典型小流域,如北京、天津等,建立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示范工程,进行实例研究。这样可以积累经验,为实现更大规模再生水利用的提供借鉴。
『肆』 再生水的利用的可行性
在技术方面,再生水在城市中的利用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目前的水处理技术可以将污水处理到人们所需要的水质标准。城市污水所含杂质少于0.1%,采用的常规污水深度处理,例如滤料过滤、微滤、纳滤、反渗透等技术。经过预处理,滤料过滤处理系统出水可以满足生活杂用水,包括房屋冲厕、浇洒绿地、冲洗道路和一般工业冷却水等用水要求。微滤膜处理系统出水可满足景观水体用水要求。反渗透系统出水水质远远好于自来水水质标准。
国内外大量污水再生回用工程的成功实例,也说明了污水再生回用于工业、农业、市政杂用、河道补水、生活杂用、回灌地下水等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为配合中国城市开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建设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建设中水设计规范》、《城市污水水质》等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为有效利用城市污水资源和保障污水处理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数据。 城市污水采取分区集中回收处理后再用,与开发其它水资源相比,在经济上的优势如下:
⑴ 比远距离引水便宜
城市污水资源化就是将污水进行二级处理后,再经深度处理作为再生资源回用到适宜的位置。基建投资远比远距离引水经济,据资料显示,将城市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到可以回用作杂用水的程度,基建投资相当于从30公里外引水,若处理到回用作高要求的工艺用水,其投资相当于从40~60公里外引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年调水量100多亿立方米,主体工程投资超过1000亿元,基单位投资约3500~4000元/t。因此许多国家将城市中水利用作为解决缺水问题的选择方案之一,也是节水的途径之一,从经济方面分析来看是很有价值的。在中国,有300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等几十项中水工程。实践证明,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应用势在必行,中水利用作为城市第二水源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⑵比海水淡化经济
城市污水中所含的杂质小于0.1%,而且可用深度处理方法加以去除,而海水中含有3.5%的溶盐和大量有机物,其杂质含量为污水二级处理出水的35倍以上,需要采用复杂的预处理和反渗或闪蒸等昂贵的处理技术,因此无论基建费或单位成本,海水淡化都高于再生水利用。国际上海水淡化的产水成本大多在每吨1.1美元至2.5美元之间,与其消费水价相当。中国的海水淡化成本已降至5元左右,如建造大型设施更加可能降至3.7元左右。即便如此,价格也远远高于再生水不足一元的回用价格。
城市再生水的处理实现技术突破前景仍然非常广阔,随着工艺的进步、设备和材料的不断革新,再生水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会不断提高,处理成本也必将日趋降低。
⑶可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在水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将处理后的水回用于绿化、冲洗车辆和冲洗厕所,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从而减轻了对城市周围的水环境影响,增加了可利用的再生水量,这种改变有利于保护环境,加强水体自净,并且不会对整个区域的水文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其应用前景广阔。污水回用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经济的新水源,减少了社会对新鲜水资源的需求,同时也保持优质的饮用水源,这种水资源的优化配制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举措。当今世界各国解决缺水问题时。城市污水被选为可靠且可以重复利用的第二水源,多年以来,城市污水回用一直成为国内外研究的重点。成为世界不少国家解决水资源不足的战略性对策。
『伍』 中水系统的现状
中水,顾名思义,就是水质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间的、可重复利用的再生水,回是污水经处理后答达到一定的回用水质标准的水。虽然与自来水相比,中水的供应范围要小,但在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方面,中水是最好的自来水替代水源。
就世界范围而言,当前污水经再生已经回用于工业、农业灌溉和养殖业,市政绿化、生活洗涤、地下水回灌和补充地面水等方面。美国的缺水地区如加利福尼亚州、德克萨斯州等, 其污水回用技术发展也较早,到 1975 年美国一些城市污水回用于工业方面水量就已占总污水量的31%,仅在加利福尼亚州就建有污水回用工程达200 套以上。
我国许多城市淡水缺乏情况已如前述,污水再生回用技术,已受到各级政府重视。 近十几年来对城市生活污水和建筑中水回用进行了众多研究和实践工作。我国首都北京市开展中水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较早,1985 年至2013年相继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首都 机场、清华浴池、北京市万泉公寓及众多的宾馆中建成了中水工程。
『陆』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柒』 再生水的目前情况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属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同时,中国地域广大,水资源在时间和地区分布上很不平衡,南方多北方少,北方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哈尔滨人均水资源更低。海河、淮河、辽河、黄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约为中国平均水平的1/5,海河流域包括京津两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中国平均水平的1/7。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当前相当部分城市水资源短缺,城市供水范围不断扩大,缺水程度日趋严重。据统计,中国669个城市中,400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其中有110个城市严重缺水,日缺水量大,年缺水量,由于缺水每年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天津、长春、大连、青岛、唐山和烟台等大中城市已受到水资源短缺的严重威胁。据资料统计,国际极度缺水线是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00,而河北保定市区目前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64,严重缺水,导致城市供水不足,地下水超采,引发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等。
2000年北方地区出现100年不遇的大旱,使许多水库河流出现从来没有过的断流和枯干,北方13个省318个县级以上城市被迫限时供水,缺水人口达2000多万。2001年的干旱,中国受旱面积达k。
在水资源短缺的同时,中国水资源浪费和污染现象十分严重,而对这种短缺与浪费并存的状况,传统思想认为应该行政性提高水价来限制人们的用水量,但是浪费问题从来不是行政性的价格可解决的,因为在考虑浪费问题的时候,不能忽略限制人们行为本身带来的效用损失。建设部的一次调查表明,当水费支出占居民家庭收入的2.0%时,人们才会考虑节水问题;达到5%时,对人们的生活才会产生较大影响;达到10%时,人们会考虑水的重复利用。为了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污水回用在一定使用范围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经济可靠的新水源,并且可以节省优质的饮用水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已进入经济建设的新时期,虽然近年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但各地用水量增势强劲,加剧了水资源问题的严重性。水资源紧缺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已经引起了领导和专家的关注。据预测,世纪水资源危机将位居世界各类资源危机之首。因而研究城市水资源利用及水资源开发势在必行,这对城市用水健康循环和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实现污水资源化,缓解不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显得十分得要。 虽然中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采用污水灌溉的方式回用污水。但真正将污水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城市生活和工业生产则是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建设部在“六五”专项科技计划中最先列入了城市污水回用课题分别在大连、青岛两地作试验探索。这两地研究成果表明,污水可以通简易深度处理再次回用,是很有前途的水源。
从1986年开始,城市污水回用相继列入国家“七五”、“八五”、“九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开始污水回用技术的探索和示范工程的试验。“七五”攻关项目“水污染防治及城市污水资源化技术”,就污水再生工艺、不同回用对象的回用技术、回用的技术经济政策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其中研究包括青岛延安三路污水厂等14个污水不同程度或不同对象地开展污水回用工程,为“八五”期间污水回用项目的攻关提供了大量可行的依托工程。“八五”攻关项目“污水净化与资源化技术”,分别以大连、太原、天津、泰安、燕山石化为依托工程,开展工程性试验。通过系列的生产性和实用性工程研究,“八五”提供了城市污水回用于工业工艺、冷却、化工、石化、钢铁工业和市政景观等不同用途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水质标准。“八五”提供的成果较“七五”提高到了实用水平,研究内容经过了生产怅一检验,涵盖了污水回用的大部分领域。“九五”攻关项目“城市污水处理技术集成化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具体攻关两部分内容:一是回用技术集成化研究,二是城市污水地下回灌深度处理技术研究。这些攻关研究,完成了大量生产性试验,取得了丰富数据,经国家专家级的鉴定验收,许多成果被评为国际先进或国际领先水平。
在“21世纪国际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发展战略研讨会”上建设部在会上指出“中国将会全面启动污水资源化工程,并在此领域广泛加强与国外的技术合作和技术交流,欢迎各国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于中国的城市污水资源化项目”,表明中国在未来的几年城市对再生水利用的投资与需求将迅速升温。 为了缓解中国的水资源短缺和治理水环境的污染,中国近期建设的集中污水处理与回用规划如表1所示。
⑴ 污水处理后回用作工业用水
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处理出水,根据用途不同,可直接或者再经进一步处理达到更高的水质后应用于工业过程中,其中最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用途是工业冷却水,中国在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或先进二级处理出水用作工业冷却方面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并有运行成功的实例。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处理出水给华能热厂提供冷却水的水源,供应量为4万吨每天。同时该污水处理厂还为三河热电厂等工业企业供水。
再生水目前已经成为北京的第二大水源。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北京使用再生水3.6亿立方米,今年预计达到4.8亿立方米。再生水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农业灌溉、城市绿化、河湖环境等领域。今年使用的4.8亿立方米的再生水中,有6000万立方米用于补充城市景观和城市绿化用水的使用。朝阳公园、大观园、陶然亭、万泉河、南护城河以及奥运中心区等都实现再生水浇灌。同时,北京城区还建成20个自动中水加水机,每年可提供2000万立方米可再生水用于绿化和市政管理。
⑵ 污水处理后回用作生活杂用水
处理后污水回用生活杂用水,北京最具代表性。1984年北京市进行污水示范工程建设,并于1987年出台了“北京市中水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在该管理条例中,凡建筑面积在以上的旅馆、饭店和公寓以及建筑面积在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和新建的生活小区都要建立中水设施。以此为契要,北京市的中水设施的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北京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了160多个中水设施,这些设施大多集中在宾馆、饭店和大专院校,它们以洗浴、盥洗等日常杂用水为水源,经过处理在到中水水质标准后,可以回用于冲厕、洗车、绿化等。目前这些中水设施处理能力已经达到4万,回用水量约。中水建设已初具规模。为实现北京2008年“绿色奥运”的承诺,使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50%,北京市将新建9座中水厂,以加大污水再生回用,推广城市中水的使用。
北京已经建成9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和相关的配套管网,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还将再有5座类似的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与此同时,郊区的污水治理也全面启动。新城建设的14座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污水近1.7亿立方米。
⑶ 污水处理后回用作农业灌溉
在中国北方城市,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已经成为某些郊区农田(包括菜田、稻田和麦田等)灌溉用水的主要水源之一。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可以改良土壤结构,增加水分和肥分,导致作物增产,平均每一立方米生活污水,可以增产小麦或稻谷约0.5kg。但是污灌也体现了一些缺点,部分农田,由于用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灌溉而导致农田恶化和农业减产,地下水、土壤和农产品受污染。再生水用于农作物灌溉的面积逐年增加,大兴、通州等地区形成了30万亩再生水灌溉区。今年全市农业利用再生水达2.3亿立方米。2006年底,随着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闸门开启,清澈的再生水涌入凉凤灌渠,大兴区青云店、长子营、采育等8个镇的20万亩农田灌溉用上了再生水。再生水代替清水进行农田灌溉,每年可减少开采地下水6000万立方米。 北京是严重缺水的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00立方米,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缺水警戒线1000立方米。近年来,本市坚持“量水而行、以供定需、因水制宜、绿色节约”,推进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每年都确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保障首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目前,再生水已经成为本市第二大水源,广泛应用于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城市绿化、小区冲厕等。近5年来,建成卢沟桥、吴家村、沙河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大力推进再生水管网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全市乡镇以上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008年的329万立方米提高到39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由79%提高到83%;再生水利用量由6亿立方米提高到7.5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1%。污水处理率及再生水利用率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再生水用量,计划建成东坝、垡头、五里坨、通州河东、丰台河西、昌平未来科技城等再生水厂,新建再生水管线50公里,完成酒仙桥、黄村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4%,再生水利用量达8亿立方米,比2012年增加0.5亿立方米。
目前,本市节水工作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近5年来,全市完成了50万亩农田、果园、菜地节水灌溉工程,18.5万亩农田采用再生水灌溉,创建节水型单位、小区1830个,城区9座热电厂全部利用再生水替代新水源,工业年利用再生水达到1.4亿立方米。2012年,全市用水总量36.5亿立方米,其中有7.5亿立方米是再生水。万元GDP水耗下降到21立方米,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3%。
『捌』 什么是再生水再生水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二、再生水处理工艺
(1)工艺1(混凝、沉淀和过滤):二级出水→ 混凝→ 臭氧脱色→ 机械加速澄清池 →V型滤池→ 紫外线消毒→ 出水。
(2)工艺2(MBR工艺):城市污水→ 曝气沉砂池→ MBR→ 臭氧脱色→ 二氧化氯消毒 →出水。
(3)工艺3(MBR+RO工艺):城市污水→ 曝气沉砂池 →MBRRO →二氧化氯消毒 →出水。
(4)工艺4(二级RO工艺):二级出水→ 过滤器 →紫外消毒 →微滤 →一级RO→ pH调节→ 二级RO →加氯消毒→ 出水。
三、前景展望
进一步研发再生水技术,拓展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空间,恢复良好用水环境是中国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水资源短缺,控制水污染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循环经济的基础。再生水处理和应用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长期的任务,需要制度、法律、行政、管理、教育、宣传、技术、财政等多方面的配合。
『玖』 再生水怎样排放
⑴ 污水处理后回用作工业用水
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处理出水,根据用途不同,可直接或者再经进一步处理达到更高的水质后应用于工业过程中,其中最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用途是工业冷却水,中国在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或先进二级处理出水用作工业冷却方面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并有运行成功的实例。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处理出水给华能热厂提供冷却水的水源,供应量为4万吨每天。同时该污水处理厂还为三河热电厂等工业企业供水。
再生水目前已经成为北京的第二大水源。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北京使用再生水3.6亿立方米,今年预计达到4.8亿立方米。再生水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农业灌溉、城市绿化、河湖环境等领域。今年使用的4.8亿立方米的再生水中,有6000万立方米用于补充城市景观和城市绿化用水的使用。朝阳公园、大观园、陶然亭、万泉河、南护城河以及奥运中心区等都实现再生水浇灌。同时,北京城区还建成20个自动中水加水机,每年可提供2000万立方米可再生水用于绿化和市政管理。
⑵ 污水处理后回用作生活杂用水
处理后污水回用生活杂用水,北京最具代表性。1984年北京市进行污水示范工程建设,并于1987年出台了“北京市中水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在该管理条例中,凡建筑面积在以上的旅馆、饭店和公寓以及建筑面积在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和新建的生活小区都要建立中水设施。以此为契要,北京市的中水设施的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北京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了160多个中水设施,这些设施大多集中在宾馆、饭店和大专院校,它们以洗浴、盥洗等日常杂用水为水源,经过处理在到中水水质标准后,可以回用于冲厕、洗车、绿化等。目前这些中水设施处理能力已经达到4万,回用水量约。中水建设已初具规模。为实现北京2008年“绿色奥运”的承诺,使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50%,北京市将新建9座中水厂,以加大污水再生回用,推广城市中水的使用。
北京已经建成9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和相关的配套管网,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还将再有5座类似的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与此同时,郊区的污水治理也全面启动。新城建设的14座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污水近1.7亿立方米。
⑶ 污水处理后回用作农业灌溉
在中国北方城市,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已经成为某些郊区农田(包括菜田、稻田和麦田等)灌溉用水的主要水源之一。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可以改良土壤结构,增加水分和肥分,导致作物增产,平均每一立方米生活污水,可以增产小麦或稻谷约0.5kg。但是污灌也体现了一些缺点,部分农田,由于用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灌溉而导致农田恶化和农业减产,地下水、土壤和农产品受污染。再生水用于农作物灌溉的面积逐年增加,大兴、通州等地区形成了30万亩再生水灌溉区。今年全市农业利用再生水达2.3亿立方米。2006年底,随着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闸门开启,清澈的再生水涌入凉凤灌渠,大兴区青云店、长子营、采育等8个镇的20万亩农田灌溉用上了再生水。再生水代替清水进行农田灌溉,每年可减少开采地下水6000万立方米。
『拾』 中水养护是什么意思
中水养护的意思是:
中水,因其水质介于给水(上水)和排水(下水)之间,故名中水(也叫再生水)。建筑中水系统是将建筑或小区内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或小区作为杂用水的供水系统,它适用于严重缺水的城市和淡水资源缺乏的地区。
据有关资料统计,城市供水的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其中70%的再生水可以再次循环使用。这意味着通过污水回用,可以在现有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使城市的可用水量至少增加50%以上。
世界各国无不重视再生水利用,再生水作为一种合法的替代水源,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利用,并成为城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水利用任重道远
2013年,5万多立方米清澈的“新水”注入丰庆公园金湖,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新水”全部都来自再生水——中水。这也是西安首次大规模利用中水服务于景观用水。
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中规定,各区县、开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同时,《西安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规划了水资源利用目标:到2015年全市中水利用率要达到30%。西安作为资源型缺水城市,中水利用对于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调查发现,西安的中水利用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要使中水流得更远,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