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内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管理,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内涝防治。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是指对城市的生产经营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雨水的接纳、输送、处理、排放行为。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网(管道)、调蓄池、泵站、闸门、检查井、具有排水功能的沟渠、雨水收集设施等。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所有者自行建设的排水设施,包括出户管、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检查井、排水管网(管道)、污水处理站等。
本条例所称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坚持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建管并重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城南新区等城市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投资的阜阳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项目的监督管理,由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排水行为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对在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阜阳城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县(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参照本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阜阳城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实施方案,征得市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城南新区等城市新区管委会应当按照阜阳城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制定本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实施方案,征得市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调整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第八条市、县(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编制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合理布局雨水滞渗、调蓄、抽排设施及排放通道。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应当纳入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城南新区等城市新区管委会制定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实施方案应当包含内涝防治专项内容。第九条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人民政府投资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城南新区等城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排水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管线保护的要求。
⑵ 农村污水改造施工要求
我国目前共有60多万个行政村、200多万个自然村,居住生活着2亿多农户、近8亿人。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型农村的要求,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生”的建设目标。目前全国农村有6亿多人实现了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但农村排水状况却不容乐观,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因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水利工作提出的新任务。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途径主要是直接洒向地面、就近排入河道或通过下水道入河等。农村污水排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少农户在新建房屋和旧房卫生设施改造中,虽然建有三格式化粪池,但却没有排放设施,而是依靠土壤渗透,这种方法虽简便,却严重污染了周围的地下水;二是即使有排水系统,绝大多数也是合流制排水,且一般采用明沟排水,由于没有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加之农药的大量使用,畜禽粪便随雨水流入沟渠,一到晴天味难闻,严重污染着农村生活环境;三是农村往往有灌渠贯穿其中,随着各家各户普遍使用冲水厕所,各种污废水未经处理大量排入灌渠,对农业灌溉用水污染颇大。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或不完善,其建设与运营管理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一方面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尚无生活污水排放相关控制标准可以。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农村生活污水的量和质也相差大,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量远高于欠发达地区,污水中氮和磷也高于欠发达地区,而有机污染物较欠发达地区的要低。总的说来,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具有面广分散、来源多、增长快、污水成分复杂、水质及水量变化大的特征。
农村地区居住相对分散,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千差万别,采取统一的污水处理模式绝无可能,而应该因地制宜,根据村庄的具体实际来确定污水排放模式。结合国外生活污水处理的成功经验和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特点,总结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工程实例,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可以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加以选择。
靠近城区、镇区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宜优先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系统,所有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梳理。这种模式使用距离中心城、建制镇的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对运行规范、管理完善,而且污水处理的运行较为经济,污水处理的效果也是更有保障,有条件的村庄应优先考虑这种污水治理模式。对于距离城镇污水管网比较远,或者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投资较大的村庄,不可能把污水收集后输往就近的污水厂去处理,只能走小型化、就地化、分散式处理的方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实践中,最通用、节俭、能够体现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是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通过明晰预脱硝区,厌氧区,缺氧区和好氧区的功能定位,优化污泥回流系统和硝化液回流系统的布局结构,将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的优势充分结合,在降低COD的同时强化脱氮除磷的效果。工艺流程主要是待处理污水首先经格栅去除较大悬浮物后自流到调节池进行均质均量处理,然后经提升泵提升至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内,依次经过预脱硝区,厌氧区,缺氧区和好氧区的生化处理后经沉淀区实现泥水分离,沉淀出水最终通过紫外消毒器消毒后达到排放。混合液由好氧区气提回流至缺氧区,沉淀区的部分污泥通脱气提回流至预脱硝区循环使用,剩余污泥排入储泥池,经处理后的污泥可外运填埋或堆肥。
该处理模式污染物去除效率高,处理后水质好且稳定,一体化结构设计,污水站土建工程量少,投资少;整个设备处理系统配有全自动电气控制系统和设备故障报警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平时一般不需要专人管理,只需适时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⑶ 如何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十八大报告更加明确的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并要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1、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要破解城乡二元体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上一体化,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发展成果,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在的主导和推动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源,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使之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构建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的新型城乡形态。
2、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城乡之间在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产业特点以及区位、人口、资源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和差距。因此,城乡一体化建设要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重点在挖掘潜力上做文章,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在发展基础、产业、区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明确目标任务,整合优势资源,要围绕阻碍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因素,加大财政投入,在城乡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关注民生问题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3、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注重规划先行。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就要坚决摈弃陈旧的、落后的发展理念,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制定科学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打破城市单一规划、简单区域规划的束缚,把农村发展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之中,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综合规划。形成城乡发展协调、资源配置合理、产业层次分明、优势特色明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保护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的现代化城乡发展布局。
4、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建设,并非对农村进行简单的改造、修复或重建,而要在更高层次上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使地方的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明确提出预算内固定资产要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各类社会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完善就业创业制度,提高农民的就业率,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大力发展城乡各项教育事业,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加快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⑷ 农村机耕路和污水处理是不是民生z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2
⑸ 农村生活污水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回了很大提高。由答于农村供水事业不断发展,冲厕、淋浴、洗衣机等卫生设施的普及,导致农村生活污水越来越多,污水排放量巨大。根据调查显示,96%的村没有排水沟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就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到临近的水体,这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急需采取措施对我国农村污水进行有效治理。
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缓解市政管道的建设压力。另外,对于分流制排水系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过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或就近排入水体,既不污染环境,也不增加污水管道的压力。而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有投资低、能耗少、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管理方便等一系列优势,在这样的形势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更应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得到推广。
⑹ 如果民生污水处理工程造叚第一责任人是不是当地镇政府
像这样的民生工程,政府一般起的是监督作用。第一责任人我想应该是,这工程的法人,这个应该在合同上面会有体现的。
⑺ 民生工程包括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民生工程总共包括12项,具体包括:1、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3、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4、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5、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6、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7、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8、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9、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10、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11、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12、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物流、客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⑻ 10部门印发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污水资源化利用有何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水污染给环境带来的破坏,影响越来越严重,进行污水处理刻不容缓,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有什么重要意义。
1、美化环境建设必然要求。如今各个环境都朝着宜居、美化方面发展,给环境建设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也是美化环境的直接体现。在环境建设的要求下,建立新的风景线及风景点是必然所需,加之污水排放日益增多,处理污水措施也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影响,可能会消耗掉经济发展的成果,也就会对环境建设及环境整改外貌造成影响,所以处理好污水,对于美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是一个人均水资源匮乏的国家,被列为世界上十三个贫水国之一。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对中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影响,而且还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健康。